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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物资模块化两段法框架招标采购模式探究与实践

2019-03-16马彦根

石油化工技术与经济 2019年5期
关键词:非标单价报价

马彦根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北京 100101)

工程物资采购面临时间紧、任务重、资源紧张、到货集中、成本高企的巨大压力,而框架协议采购可以化解这些压力,因此框架协议采购模式的应用范围和领域在不断扩展[1-4]。然而,目前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只涵盖大宗通用材料和部分简单标准化定型产品,这类物资的一个共性就是在技术标准和规格参数上具有标准化、统一化、定型化、系列化的特点。因此在招标方案模型与框架搭建上较易实现,即存在现成的标准与定型化、系列化技术模本可供选择报价与评标。

对于工程设计与总承包企业而言,物资需求方式是以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所需全部物资的保供为核心任务,而工程项目需求特征复杂,大到工艺装置或工艺技术的差别、装置规模能力的不同、业主要求及所在区域的不同、设计标准规定的区别、建设周期的差异等,小到各类产品的温度和压力等介质条件、结构、规格尺寸、材质、设计技术要求等。每次项目建设提出需求时,都很难从中找到各类物资的一致性规律。那么如何从中发现一致性规律,以便结合其一致性特征,对其进行有效整合,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并搭建框架协议采购策略及方案,进而通过跨项目框架协议招标(以下简称框架招标)的方式创建和执行框架协议,从而实现保障需求的目标,则成为框架搭建所关注的重点。

1 非标物资采购的现状

在能源化工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中,通常将采购的产品划分为“行业定型产品”、“厂商定型产品”、“非定型产品”和“混合型产品”。由于“非定型产品”、“厂商定型产品”和“混合型产品”在行业内没有标准,也没有统一的型号,因此统称为“非标产品”或“非标物资”。如遇到非标产品的采购需求,之前的常规做法是设计部门提出针对某非标产品的技术要求与请购文件,采购部门与招标机构采用“一单一招”方式操作。这种需求方式与招标采购方式是造成效率低下、低水平重复操作的根源。

非标产品的特点是不能实现采购标准化、系列化,即规格参数、技术要求等普遍存在多样化和差异性,难以通过框架招投标进行采购[5-7],尤其是在管理方法、需求集成、商务竞争平台搭建等方面,业内现有模式中还没有可实现的较成熟的框架招标方法,也无从寻找详细地适应框架协议招标采购的管理模型与模块化实现方法[8-10]。因此,文章针对非标物资中的“非定型产品”(指仅有技术标准,尚未形成统一的规格化、定型化、系列化等采购标准化特征,通常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复杂零部件产品及其组合成套产品),提出了一种模块化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及方法,以提高非定型产品的招标采购综合效率[11-14]。

2 模块化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

2.1 管理平台的目的、功能、特点

作为一个实施方式,文章提出的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主要目的是将第一阶段竞争尽可能地前置于有具体需求之前,以最大程度地提前锁定供应商资源;将第二阶段竞争也尽可能地提前集成需求,并置于刚刚有具体需求的设计阶段。而通过设置两阶段中固有属性与可变属性报价与评审之间的关系,又将第一阶段竞争和第二阶段竞争联系得更紧密,并更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第一阶段提前锁定固有属性部分的基准价格,在第二阶段提前锁定可变属性部分的变动项最终价格,以期实现框架协议采购中提前集成需求、锁定资源、锁定价格的精髓要义。

上文所述的两段法框架式招投标管理平台,可以采用以下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甄选将加入与招标方签订框架协议的多个供应商或承包商(即确定入围范围)并锁定固定属性部分各项价格;第二阶段在入围供应商或承包商中甄选最终框架中标供应商并锁定可变属性部分中的各单项价格。其中在第二阶段,采用“有第二阶段竞争的框架协议程序”,通过第二阶段竞争将可变属性部分明确和细化。在第二阶段竞争时,必须邀请第一阶段入围的所有供应商参加第二阶段竞争,以确保其合法权益。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叠加的两段式框架招标过程,组成两段法框架招标的整体并最终产生中标结果。确定框架中标供应商范围后(为保持适度的竞争性与规避风险,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的数量通常也是多个,但比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数量有一定幅度的减少),向其发出框架协议中标通知书,框架协议即告成立。

2.2 管理平台内容

非定型产品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包括:服务器以及分别与所述服务器通信连接的约束条件设置模块,第一阶段投标模块和第一阶段评标模块,第二阶段投标模块和第二阶段评标模块,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示意

(1)约束条件设置模块包括:固有属性设置子模块,用于设置采购产品的固有属性,确定第一阶段报价基础;可变属性设置子模块,用于设置采购产品的可变属性,确定第二阶段报价基础[9]。

(2)第一阶段投标模块包括:固有属性报价子模块,针对采购产品的固有属性提供报价,确定固定基准单价;可变属性报价子模块,针对采购产品的可变属性提供报价,确定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

(3)第一阶段评标模块包括:固定基准单价评审子模块,针对固定基准单价计算评分;变动单价评审子模块,针对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计算评分;权重因子子模块,分别为固定基准单价和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分配权重因子[15];价格综合评分子模块,计算加权后的固定基准单价和变动单价参考报价的综合评分,生成供应商评分排序表,根据评分排序选择第一阶段中标供应商。

(4)第二阶段投标模块包括:二次报价子模块,第一阶段中标的供应商针对采购产品的可变属性提供最终报价。

(5)第二阶段评标模块包括:可变属性最终报价评审子模块,针对可变属性的最终报价计算评分;第二阶段综合评分子模块,计算加权后的固定基准单价和可变属性的最终报价的综合评分,生成供应商评分排序表,根据评分排序选择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

2.3 方法与实施方式

针对非定型产品如何采取跨项目框架招标采购,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非定型产品要在需求(设计请购要求)标准化之后,进一步规格化、系列化,才能搭建系列框架,为框架招标创造条件。因此,需求的标准化是前提,即需要请购的产品要有标准化技术要求作为依据。在纷繁复杂各具特色的需求中,首先发现其共有一致性规律,这个一致性规律就是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其都具有几个相同且按时间进度先后排序的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总体设计阶段(包括工艺包设计阶段)、基础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等。随着这几个阶段按计划不断地向前推进,并深入设计过程中,所需求的非定型产品的设计参数也在不断深化,这些设计参数(尤其是影响价格的设计参数)是搭建框架的核心环节项。随着设计阶段的迈进,设计参数的内容和深度会不断增多和深入,且是单向的、不可逆的[9]。因此针对不同设计阶段已经具有的影响价格的参数即“固定属性”内容分类罗列,将同一阶段影响价格的可选项参数即“可变属性”内容也同时罗列,这样就形成了具有矩阵特点的框架结构基本雏形,并以此为基础搭建形成适合工程建设项目特点,且满足业务操作实际和项目进度需求的框架矩阵。

框架采购的精髓就是依据确定的标准,提前锁定价格,即依“质”锁“价”。但是哪些技术参数应明确为“定量”,哪些可设定为“变量”,同时又要使框架招标方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抓住技术因素影响价格确定这个核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9]。

因此在形成框架的思路上,结合设计的不同阶段(不同阶段设计条件提供的深度和详细程度不同),设立一个影响价格因素的基准设计结果与后续深入设计后影响价格的若干分结果,将那些对基准设计结果有价格影响的因素,前置于第一阶段予以明确设置和约定,其他对若干分结果有价格影响的因素予以初步暂时设置和约定。当有具体需求参数时,将那些对若干分结果有价格影响的因素,置于第二阶段予以最终设置和明确;将这些设计条件及结果和对应的影响价格因素进行分类并采取两段法招标,便可搭建为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

解决方法仍是依“质”锁“价”,但不能按照现有对非标物资简单粗放的计价方式,即按材质、规格、质量等简单的分类来确定单价和总价,而应全面界定设计条件和技术参数所附带的价格属性,改为按“数量单价”这种更加精细更加科学理性的方式计价。同时,对于非定型产品价格调整机制设置方法,结合对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及其“固定属性”与“可变属性”的定义思路,将“固定属性”部分中影响价格项的内容设置为固定价格部分,而将“可变属性”部分中影响价格项的内容归类为价格调整机制设置内容,通过设置几大模块及其配套子模块,采用适应框架招标的模型模块化处理技术,这样就相对较好地解决了价格调整机制设置问题。这也正是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的优势。由于生成最终框架协议时,通过第二阶段的投标和评标确定了可变属性的最终报价与调价机制,因此有效地解决了市场波动因素造成的影响,有利于框架协议的顺利执行,能够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针对具体某品种的框架搭建,需要结合各设计阶段每个特定品种设定好其所具有或附带影响价格的特定参数,并设置好其“固定属性”部分与“可变属性”部分的价格项内容。

2.3.1 核心模块

首先,通过约束条件设置模块将产品分解为固有属性和可变属性部分。固有属性设置子模块,用于设置采购产品的固有属性,确定第一阶段报价基础;可变属性设置子模块,用于设置采购产品的可变属性,确定第二阶段报价基础。供应商通过第一阶段投标模块分别为固有属性部分提供各项固定基准单价的报价和为可变属性部分提供各项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

其次,在第一阶段评标模块中,分别通过固定基准单价评审子模块,针对固定基准单价计算评分;通过变动单价评审子模块,针对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计算评分。此外,设置权重因子子模块,分别为固定基准单价和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分配权重因子。“固有属性”和“可变属性”部分,在一个产品采购中所占的比重和重要性是不同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基准单价和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权重因子,更真实地反映出评标过程中的关注重点。

最后,通过价格综合评分子模块,计算加权后的固定基准单价和变动单价参考报价的综合评分,生成供应商评分排序表,根据评分排序选择第一阶段中标供应商。

针所策划的跨项目级框架,也就是在尚无具体需求时的通用性框架,通过第一阶段的招标,产生较大范围的合格供应商入围。当然也包括框架招标需要的如每项单价等其他要素,例如通过确定产品的固有属性,从而确定第一阶段报价基础和各项固定基准单价,而且要求固有属性部分中的每项单价在第二阶段报价中保持不变。通过确定产品的可变属性,从而明确第一阶段的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通过固定基准单价项与变动单价的参考报价的加权评分,以锁定入围供应商范围。

当有具体需求时,进行第二阶段的投标和评标。第一阶段中标的供应商通过二次报价子模块,仅针对采购产品的可变属性提供最终报价。招标方通过可变属性最终报价评审子模块,针对可变属性的最终报价计算评分。第二阶段综合评分子模块,调用第一阶段评标模块中权重因子子模块设置的权重因子,计算加权后的固定基准单价和可变属性的最终报价的综合评分,生成供应商评分排序表,根据评分排序选择第二阶段中标供应商。

第二阶段只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范围内进行确认式框架招标。供应商需按照第一阶段确定的框架规则,进行确认式报价,包括:可变属性各单项价格,各产品总价,质量,具体产品交货期,因运输费、技术要求、原材料市场波动等调价机制确定的费用,其他框架第一阶段内未涵盖的零部件或特殊技术要求产生的费用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二阶段中确认式报价是以第一阶段的框架招标时提前明确约定的要求为基础,例如已经在可变属性中进行描述,从而可以使得两段法框架有机地结合起来配套使用。

2.3.2 配套模块

所述管理平台第一阶段投标模块进一步包括:供应商信息申报子模块,用于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投标资格审核子模块,用于招标方审核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要求。投标资格审核子模块是评比供应商履约能力的重要环节,例如审核评比相关业绩、生产资质、基本能力、生产负荷、财务运行等情况。投标资格审核子模块可以包括商务评标子模块,并且根据评比结果为每个供应商给出商务评分。然后,该商务评分可以经过加权计入最终的供应商加权价格评分,用于第一阶段的中标名单排序。售后信息反馈模块,用于物资需求部门或采购部门为某供应商或某产品提供反馈意见。对供应商的历史履约情况进行售后监管,例如针对供应商的质量、进度、服务等给出评价和反馈。供应商和产品准入子模块,用于设置某供应商的某种产品准入或禁入信息。根据售后信息反馈模块的信息,为供应商设置产品准入或禁入限制,从而有效地管理中标供应商,能够体现业绩引导订货原则。

所述管理平台还包括订单生成模块,根据第一阶段中确定的固有属性的固定基准单价以及第二阶段中确定的可变属性的最终报价所形成的框架协议价格,生成采购订单。约束条件设置模块包括:招标信息发布子模块,用于发布招标信息,所述招标信息包括采购产品的固有属性和可变属性信息。第一阶段投标模块包括典型设计条件参数参照列表,所述列表含有固有属性描述和可变属性描述,以及对应的典型设计条件参数。通过设置典型设计条件参数参照表,可以使双方更好地理解和匹配产品的固有属性和可变属性。此外,管理平台还包括中标结果发布模块,用于发布第一阶段的入围结果和第二阶段的中标结果,并公示上述结果。

3 模块化框架招标应用案例

3.1 案例介绍

如何使非标设备固有特点与框架采购方式的核心思想结合得更好,即如何将“量”、“价”、“质”之间的关系进行准确乃至于精确的锁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某工程公司探索出了一套包括塔器、容器、干燥器、反应器、换热器等在内的模块化需求集成与框架平台搭建的方法,制定了包括需求标准化、严格供应商入围标准、优化完善框架招标方案、加强主要原材料渠道控制、基本商务要素与物流等关键要素管控在内的合理可行的框架招标采购策略。

以塔器、管壳式换热器品种为例,在第一阶段框架招标时,将其划分为若干标包,再通过细分若干规格范围,使投标商能够在第一阶段提报出每种规格的基础单价,即固定属性部分基准单价,比如说按“吨单价”计,因为前面已经切分了很细的范围,则每个细分范围内的“吨单价”反映出的固有属性部分的价格则相对准确和产生竞争,因此可以在第一阶段锁定基准价格。而在第二阶段竞争性报价中,则要求投标商对固有属性部分的报价保持不变,只提供那些可变属性部分的各单项价格,并自然汇总为第二阶段的暂定总价,使得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联系自然紧密,并能够大幅提高投标商的重视程度。

具体而言,将塔器、换热器的集成需求前置于基础设计阶段以至于工艺包阶段,提前在框架协议形成过程(即框架招标阶段)中。通过对标准、规范、工程规定、技术要求等这些“质”的各种变化因素、变化条件的分析研判,排除对价格影响较小的一些干扰因素,来确定构成价格的基准条件(即定量或称不变因素)和一些主要核心变化条件(即变量或称调价因素),结合对工程设计阶段的划分及其“固定属性”与“可变属性”的定义思路,确定塔器、换热器价格调整机制设置方法,同时对价格调整机制进行明确[9]。另外将“质量单价”方式改为按“数量单价”这种更加精细更加科学理性合理的方式计价。合同双方按照双方都认可的“黄金分割点”进行约定,在物资价格发生大幅度波动后,双方可按照约定进行调价。通过该种方式的应用,则能够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原材料等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进行有效预防。

上述方式在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甲醇制烯烃(MTO)、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乙烯、合资广东炼油化工一体化中科乙烯等项目的塔器、换热器等采购中应用并取得了成功。

3.2 优势

通过塔器、换热器的两段法框架招标采购的实施,摆脱了非定型物资采购单靠某一报价做决策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对有限资源的提前锁定和优化配置;显著屏蔽或降低了设计、原材料供应渠道及涨价、资源配置、不可预见等系统性风险;将非定型产品为代表的非标设备在框架采购中的难点变为亮点,使得供应周期缩短、价格优化、采购渠道浓缩,并充分赢得采购工作的主动权。

非标设备两段法框架采购的实施,有利于招标方集中优质供应商资源,引导供应商在重视某具体项目的同时,更加重视买方整体,增大采购方整体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让买方整体受益;实现了向优秀供应商倾斜,并不断培育了主力供应商群体,使供应资源得到良性循环发展;优化了非标设备的采购工作流程,有力地提升了非标设备专业采买工作水平,做到更主动、更有水平、更有技术含量[9]。

4 结语

模块化两段法框架招投标管理平台通过设置两段程序,能够在项目前期(通过第一阶段招标)就提前锁定供应商资源,而且通过在第一阶段中尽可能地确定更多的实质性条款和条件,给工程项目留出更多宝贵时间。此外,通过在第一阶段设置一些评价标准和约定机制,使得参与第二阶段竞争供应商的整体数量可控,在第二阶段则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和干扰因素。

非定型产品模块化两段法框架招标管理平台的建立,改造了传统“一单一招”的采购业务模式,为非定型产品框架招标采购方式提供了有效的支撑平台,大幅减少了单独招标造成的大量重复性工作,降低了劳动强度,大幅提高了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显著增强对物资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促进物资需求标准化,减少了非标采购,进而促进采购批量的形成,推进了采购标准化。从采购业务管理的角度,也大大提升了非定型产品框架招标业务规范水平。同时,还提升了交易供应商的供应份额,并形成相对稳定的供需关系,大幅降低了保供风险。

本方式可以使能源化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在非定型产品框架招标采购中实现投标报价与核价评标的准确高效的处理。通过导入框架招标采购的规则和配置,实现了非定型产品框架招标采购过程的高效性、准确性、规范性。一方面增加了非标物资采购的透明性;另一方面也使得跨项目框架协议能够灵活适应设计变更导致采购需求变更的情况;同时能适应采购模式及管理规则变化后的快速配置,能实现框架招标管理和采购合同订单管理系统及周边管理系统的系统化管理,进而推动招标采购业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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