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洗涤用品相关标准现状综述
2019-03-09刘倩倩孙文丹
刘倩倩,孙文丹,张 娟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洗涤用品行业是一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洗涤用品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新产品、新种类、质量化、细分化、个性化产品层出不穷。据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我国合成洗涤剂的总输出量为1299.14万t,总消费量为1185.25万t,与2011年相比较,是其总输出量的1.5倍之多,这表明我国已经进入世界洗涤用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之列。
随着我国洗涤用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何提高洗涤用品的产品质量,开发出新型绿色化产品成为国内外日化企业的重点关注问题。而只有了解和掌握了国内外洗涤用品法规和标准,才能不断地提高洗涤用品的技术研发,以标准和法规作为技术支撑才能促进市场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1 洗涤用品的定义和分类
GB/T 26396-2011《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洗涤用品的定义为:为了达到洗涤和清洁的作用而含有肥皂/和表面活性剂的制备产品。它为了满足家庭、社会公共机构或工业使用的目的而上市销售,可以是任何一种形态(液体、粉末、糊状、条状、块状等)。而根据国际表面活性剂委员会(CID)对洗涤用品的定义,洗涤用品是指专门拟定的配方配制的化学产品,包括必要组分和辅助组分,其中必要组分主要是表面活性剂,辅助组分是助剂、泡沫促进剂、填料及配料等。总而言之,洗涤用品是指用于洗涤餐具和衣物、硬表面清洁的具有去污能力的产品。目前,洗涤用品主要有肥皂和合成洗涤剂两大类。
肥皂是脂肪酸金属盐的总称,主要通过脂肪酸和碱类起皂化或中和反应制得。由于能够溶于水、去污能力强且性价比高,因此肥皂成为传统的洗涤用品。
肥皂的划分方式不同,分类也不同。根据硬度不同,肥皂可分为硬皂(主要是钠皂)和软皂(主要是钾皂)。根据使用领域不同,肥皂可分为家庭用皂和工业用皂。按照品种和特性,肥皂还可以分为洗衣皂、香皂、透明皂、复合皂、药皂和液体皂等。
合成洗涤剂是随着科学的进步、人民生活的多种需求和洗衣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产品,是指由合成表面活性剂和辅助组分混合而成的具有洗涤功能的复配制品[1]。
根据产品外观,合成洗涤剂可以分为固体和液体洗涤剂。常见的固体洗涤剂是合成洗衣粉,其产量也最大。合成洗衣粉的状态有细粉状、颗粒状和空心颗粒状等。液体洗涤剂由于其易溶解、对环境污染小等特点,近些年发展较快,产品种类越来越多。目前产量较大且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合成洗涤剂是洗衣液和餐具洗涤剂。
根据产品用途,合成洗涤剂还可以分可以为民用和工业用洗涤剂。民用洗涤剂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所用的洗涤剂,如洗发用、洗衣用、餐具果蔬用、厨房用洗涤剂等;工业用洗涤剂则是指工业生产中所用的洗涤剂,如管道、机械表面用洗涤剂等。
2 国内外洗涤用品相关标准
2.1 国内洗涤用品标准
目前,我国洗涤用品标准主要是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2)和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5)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标准覆盖相对全面,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等,涉及内容有洗涤用品的环保、安全和标签要求等。
目前,截至2017年底,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66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包括28项产品标准,30项试验方法标准。各类别标准的数量分布情况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的监管重点在终端产品,主要是以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为主。管理类标准目前仅有GB/T 26396-2011《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QB/T 2952-2008《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QB/T 2952-2008《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3项,在指导性技术文件方面是空白的。从整体来看,我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标准体系,但是从标准发展方向来看,并不能满足洗涤用品行业的快速发展。管理标准和法规的缺乏,导致不能有效地对企业进行监管。标准覆盖面相对片面,在一些工业领域的标准还比较欠缺。
表1 洗涤用品行业国内现行标准情况
2.2 国外洗涤用品标准
2.2.1 美国
美国洗涤用品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两大类基础性标准和测试方法标准。美国起草洗涤用品标准的主要机构是美国清洗协会(ACI)、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以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目前,美国在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领域制定发布了约100项标准,这些质量标准主要由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制定实施的。
美国没有制定与产品性能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而是由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管理。安全性是在企业内部安全数据与安全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控制产品所使用的化学成分和规范产品标签,让消费者意识到该产品对人体健康的可能影响来管理的[2]。通过《有毒物质控制法》(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对化学成分进行控制,该法详细描述了化学品目录和注册制度。此外,通过《联邦危险品法》(Federal Hazardous Substance Act)对餐具洗涤剂的产品安全和标签进行监管。
2.2.2 欧盟
欧盟本领域的标准化技术机构为CEN/TC276“表面活性剂”,法国、德国、西班牙等28个欧洲国家统一执行该组织发布的标准[3]。目前,CEN基本是以ISO等同采用的方式,将ISO标准转化成该组织的标准。该组织制定发布了约40项检验方法或基础通用类标准。此外,欧洲各国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
与美国一样,欧盟也没有制定强制性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是通过企业内部组织安全测试和一些法规来控制产品所用化学成分,并对产品标签进行规范。其中,《欧洲现存化学物质通报目录》(European Inventory of Notified Existing Chemical Substance)中的条款包含化学品详细目录和新化学品注册制度,该法规主要是对化学成分进行控制。另外,基于化学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危害,欧盟制定了《危险品导则(Dangerous Substance Directive),该法规对化学品危害进行了详细分类。2017年6月23号欧盟发布实施了《手洗餐具用洗涤剂环保标志标准》 (COMMISSION DECISION (EU) 2017/1214)。该标准的主要包括:1》水生生物的毒性;2)生物降解能力;3)棕榈油,棕榈仁油及其衍生物;4)禁止使用的物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5)包装的基本要求;6)适用性;7)用户信息;8)欧盟生态标志上包含的内容;9)评估和验证的基本要求;10)洗涤剂的参考用量共10项内容。其中,洗涤剂的生态标准包括表面活性、防腐剂、着色剂、香料、其他酶。
2.2.3 日本
日本在该领域的标准体系比较完善,很早地制定了一系列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如洗衣用合成洗涤剂、厨房用合成洗涤剂、洗衣皂、香皂等洗涤用品标准。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JISC)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和审议该行业标准。 与欧美相同,日本也是通过化学品管理法规以及限制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法规对产品安全进行管理。日本依据《化学物质控制法》(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Law)对化学成分进行控制,并在《含有害物质的家庭产品管理法》(Law for the control of house hold products containing harmful substances)中规定了有害物质的含量上限,以防止有害物质危害人体健康。此外,日本还制定了少量的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如JIS K3371-1994 《厨房用合成洗涤剂》,在第十一届太平洋亚洲肥皂和合成洗涤剂大会上,日本工业协会宣布此标准目前在更新修订过程中。
3 结语
由上述可知,我国是通过制定一系列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安全标准和环境标准对洗涤剂产品进行管理。日本只有少量的产品质量标准,欧盟、美国均未制定产品标准,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更侧重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确保洗涤用品的安全性,日本要求的更为严格,不仅有产品质量标准,更有一些法规条文来达到管理的统一性。我国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但缺少法规章程来进行管理和规范。
随着我国洗涤用品市场越来越繁荣,行业越来越走向绿色化、功能化,加快我国洗涤用品安全法规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应将可能危害人体、环境等化学物质纳入强制标准或法规中去,积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切实确保标准的执行。另外,依据行业发展及我国国情,应及时更新各项洗涤用品标准,将国外先进标准法规纳入采标范围,掌握最新洗涤用品绿色安全质量控制的主动权,制定出更加科学可行的法规标准,并引导生产企业从原料到生产的每个环节注重产品质量安全,从而保证我国洗涤用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