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事后素”的解读
2019-03-07邵琦
文/邵琦
提要:关于“素以为绚”“绘事后素”,汉宋学者有不同的解读。本文结合历代仕女画的妆容特点,认为有身份的女子在额鼻等部位饰以白粉——“的(旳)”,是商周至宋明的传统。从礼制上看,周朝并没有彻底废除商“尚白”之制。因此,“素以为绚”之素便是“的(旳)”;而“绘事后素”之“素”亦是白色,且是在布五色后使用。
关于“绘事后素”的解读,在宋之前,多从郑玄之说;宋以后,则郑玄与朱熹两家直说并存。或因科举的缘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多以朱熹之说为是。清代虽然考据学取得了很大成就,厘定了诸多错讹与悬疑,但是,对《论语》中的这一句,却未能有所贡献。因此,自汉魏以来,麇集在“绘事后素”之上的千年聚讼依然如故。
20世纪80年代以来,聚讼不仅见诸经学,也见诸画学,范围扩大了,问题却依旧,以致莫衷一是。
本文拟就既有文献,参以图像物证,尝试还原其语境,以期刈除臆解,揭橥本义。
一、既有之说
“绘事后素”语出《论语·八佾》: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眉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
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
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也矣。”
汉魏以来的聚讼,大抵在“绘事后素”和“素以为绚”上,更具体地说则是聚焦在一个“素”字上。
在《论语》的这段正文中,“素”字前后出现两次,因而也就有了如何解读“绘事后素”之“素”与如何解读“素以为绚”之“素”?
总体来看,汉魏以来的注疏者多将这两个“素”字视为同一个字,而在实际疏讲时,往往有着不同的所指。更多的时候则是忽视前一个“素”,或者绕开前一个“素”字的解读,直以后一“素”字代之。
如郑玄曰:“绘,画文也。凡画绘,先布众彩,然后以素分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也。”
孔安国则在“礼后乎?”下加注曰:“孔子言绘事后素,子夏闻而解,以素喻礼,故曰:礼后乎?”
皇侃在义疏中赞同郑玄、孔安国之说,并具体加以说明:“素,白也。绚,文貌也。谓用白色分间五采,使成文章也。言庄姜既有倩盼之貌,又有礼自能约束,如五采得白分间乃成文章分明也。”皇侃的这一段文字与其说是对“素以为绚”的疏解,毋宁说是对“绘事后素”的理解。因为在紧接其后的对“绘事后素”的疏解,大体就是把前面的文字重新抄了一遍:“答子夏也。绘,画也。言此上三句,是明美人先有其质,后须其礼,以自约束。如画者,先虽布众采荫映,然后必用白色分间,则画文分明。故曰:绘事后素也。”[1]
如果说郑玄人为前一个“素”字是不需要注释的,那么,皇侃就是有意绕过去了。至宋,邢昺一如皇侃,只是添加了一段引自《考工记》的文字:“画缋之事,后素功。是知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章也。”[2]
将“素”解释为“质”,则是宋人的一大发明。如陈祥道(1003-1092)《论语全解》云:
“倩盼,质也。有倩盼,然后可以文之以礼。素,质也。有素质,然后可以文之以绘。诗人近取诸身以明义,孔子远去诸物以明诗,此所以始可与言诗也。始可与言诗,则前此未可与言也。盖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圬,故音者,宫立而五音行矣;味者,甘立而五味和矣;色者,白立而五色成矣;安有无其质而有文哉。昔人有反裘而负刍者,将以爱其毛而已,然知里弊而毛无所傅,是知其文而不知其质也。有以南山之竹,不操自直,斩而用之,达于犀角,然不知舍而羽之,镞而厉之,然后为能深入,是知质而不知其文者也。知夫文质兼尚而不失先后之施者,其惟忠信学理之人而已。”[3]
放弃对原本义的追寻,专注于义理的解读,是宋儒的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如郑汝谐(1126-1205)在其《论语意原》中说:
“绚,饰也,素,质也。夫有容者,皆可为绚饰。何以?笑之倩,目之盼,有此素质者,而后可为之。此子夏所疑也。盖绘画之事,以素为先,有质而后有文,文未有能胜其质者。有事君之诚,斯可言朝见会同之礼;有事亲之诚,斯可言温清定省之礼,礼非为可后也。所以为礼者,固有其本也。忠信之人,可以学理之言,盖起与此。”[4]
又如张栻(1133-1180)在其《论语解》中亦有相类的解说:
“凡礼之生,生于质也。无其质,则礼安从施?素虽待于绚,然素所以有绚也,无其质则何绚之有。曰绘事后素者,谓质为之先,而文在后也。”[5]
相比这种不及本义,专尚义理的申论,差不多同时的朱熹的说解,不仅揭橥义理,更因兼涉事理而成为后世的范例。
朱熹(1130-1200)在其《四书章句集注》中曰:
“倩,好口辅也。盼,目黑白分也。素,粉地、画之质也。绚,采色、画之饰也。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质,而又加以华采之饰,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子夏疑其反谓以素为饰,故问之。”[6]
在“绘事后素”下又有注云:
“绘事,绘画之事也。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为先以粉地位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7]
朱熹认为“素”是粉地,且前后两个“素”均作“粉地”解。
朱熹的这一解说,很快就得到了认同。如稍晚的真德秀(1178-1235)的《论语集编》[8]就采用了朱熹的解说。蔡节的《论语集说》[9]亦用朱熹之说。至元明两朝则更是多以朱熹之说为确论。如元代胡炳文的《论语通》[10]、张存中的《论语集注通证》[11]、许谦的《读论语丛说》[12]。明代王肯堂的《论语义府》[13]、张居正的《论语别裁》[14]、胡广的《论语集注大全》(朝鲜版)[15]等。
入清的情形则比较复杂,持朱熹之说的固然有人在,如王景贤的《论语述注》[16]、黄式三的《论语后案》[17]等。相比之下,持郑玄之说得更多些,如戴望的《载氏注论语小疏》[18]、宦懋庸的《论语稽》[19]、潘维城的《论语古注集笺》[20]、钱坫的《论语后录》[21]、陈鳣的《论语古训》[22]、冯登府的《论语异文考证》[23]、董增龄的《论语雅言》[24]等。
宫乐图 佚名 绢本设色 纵48.7厘米 横69.5厘米 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图中绘体态丰肥、着华丽衣饰的十名仕女围长案而坐,乐,或谛听,或啜饮,或顾盼,气氛闲适,帝立奏乐击板的侍案上陈碗、盘等精美器具,案下伏一狷子狗。从仕女披帛的着椎髻、花冠的发式特征看应是中晚唐贵族女的生活写照。采用细劲的铁线描,准确刻画出人物的不同姿态和主从关系。敷色精微,表现出丝织品绚丽的色彩和质感。或因传摹所致,唯人物形象稍显雷同。
唐代是中国古代绘画发展史中仕女画创作的繁盛时期,产生了张萱、周防等擅长仕女画的杰出画家。本图体现了唐代仕女的创作水平,是一幅优秀的传世作品。
宋仁宗皇后像 佚名 轴绢本设色 纵172厘米 横165.3厘米 中国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据《宋史》记载,宋仁宗有两后,一是郭皇后,一是曹皇后。因为郭皇后被废,因而可确定此幅所绘应是曹皇后画像。图中仁宗皇后坐在画面的正中,两位侍女分立两旁。一个捧着长巾,一个捧着唾盂。人物安排遵从传统的“主大从小”的惯例。画面上的曹皇后头戴九龙纹钗冠,面贴珠钿,翟衣绶带及环佩。人物造型准确,神态肃穆,冠服华丽,设色优美,不愧为宋代肖像画中的优秀之作。
弈棋仕女图 佚名 屏绢本设色 纵62.3厘米 横54.2厘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藏
此图1972年出土于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187号墓,为墓中所出土的屏风画残片。屏风画出土时已破碎,经修复,重现了大体完整的十一位妇女儿童形象。画面以弈棋贵妇为中心人物,围绕弈棋又有亲近观棋、侍婢应候、儿童嬉戏等内容,是描绘贵族妇女生活的一组工笔重彩风俗画。
贵女发束高髻,额间描心形花钿,身着绯衣绿裙,披帛,手戴玉镯,作举棋未定、正在沉思状,神情被刻画得惟妙惟肖,表现出作者对生活的深入观察和较高的绘画技巧。贵妇丰满的肌体,华丽的服饰,反映出盛唐时期以丰腴、浓艳为美的风尚。画面中与之对弈的另一贵妇已残。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不同意朱熹之说的新说法,如程延祚《论语说》案:
“诗‘素以为绚’,素,犹言本色也。绚,华饰也。言此人有倩盼之美质,而惟安其质素之本色,不施华饰,犹所谓芳泽无加铅华不御职者……古注谓此章以素喻礼,与诗词不可通,然绘事以素功分辨四色,近礼之意。子夏之悟,盖由此生。朱注既误解诗辞,至训后素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亦于《考工记》本文不合。”[25]
胡夤的《明明子论语集解义疏》则在引征古注的基础上,参以《楚辞》《晋书》《齐民要术》《说文》等文献史实,指出:
“‘素以为绚’乃是指既有倩盼之美态,而又有玉质冰肌,则相得益彰,美而增艳。”[26]
因而,“素”既有“肤白”,亦有“傅面”的意思。刘宝楠撰、刘恭冕补的《论语正义》则认为:
“‘素以为绚’,当是白采用为膏沐之饰,如后世用素粉矣。绚有众饰而素则后加,故曰:‘素以为绚’。”[27]
综上所述,关于两个“素”字,麇集了诸多不同的解读。
关于“素以为绚”的“素”有:白色、质、肤白、白粉(傅面)等义项。分歧在于是美貌,还是白粉。亦即是人,还是粉?
关于“绘事后素”的“素”有:绢素、白色的义项。那就,究竟是绢,还是色?
汉字的多义特性,决定了囿于文字层面上是难以解决这一争讼的。既然,争讼源于所指的不一,那么,解决争讼的有效的途径就是落实汉字“素”作为语言符号的所指。
鉴于既有的历史,“素”的所指的落实,显然无法从语言文字的层面上究得,那么,只有从图像和实物上加以探究。
二、“素以为绚”之素
从《孟蜀宫女图》(明·唐寅)、《宋仁宗韩皇后》《唐人宫乐图》《却坐图》《韩熙载夜宴图》(五代·顾闳中)、《阆苑仙女图》(五代·阮郜)、《北齐校书图》(北齐·杨子华)、《簪花仕女图》(唐·周昉)、《捣练图》(唐·张萱)、《洛神赋图卷》(晋·顾恺之)这一系列不同时代的图像资料上,可以看到一个既是跨越了一千多年,又是承传了一千多年的传统:贵族女性以白粉妆容——白妆(粉妆)。
所谓“铅华”一词,大概就是这些图画上的样子。而“粉黛”“铅华”成为指称女性的代名词,则从另一个解读表明了在妆容中敷设白粉的重要性。
在额头、鼻梁、下巴敷设白粉,是“铅华”“粉黛(黛:是指用黛色画眉)”这些词汇的所指的落实处。虽然,仅仅依据魏晋以来的贵族女性的妆容,并不能确定这就是之前的“素以为绚”的所指;但是,作为一个持续千年的现象,无疑是值得关注的。
魏晋以前的图像,目前能见到是出土于长沙的战国时期的《人物龙凤帛画》和《人物御龙帛画》。从考古文献来看,这两幅画都是以白描为主,“设色为平涂和渲染兼用。画中人物略施彩色,龙、鹤、舆盖基本上用白描。画上有的部分用了金白粉彩。”[28]由于年代久远,画面脱落,所以,虽然依稀能变,却难以成为确断的依据。
不过,可以通过先秦的有关文献来推想当时的情形。《战国策·楚策三》张仪谓楚王曰:“彼郑、周之女,粉白黛黑立于衢闾,非知而见之者以为神。”[29]《韩非子·显学》载:“故善毛嫱、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30]又如《楚辞·大招》有曰:“粉白黛黑,施芳泽只。”[31]《山谷笔尘》记载:“古时妇女之饰,率用粉黛,粉以傅面,黛以填额。”[32]可见,白粉傅面,青黛画眉,是古代妆饰的传统。
如果说上述文献,多属文艺作品,所描述难免夸张其事,那么,保存在字书里的文字就是带有制度性的客观的文献了。
《周易·说挂》有“为的颡”句。对这一句的注释,许慎《说文解字》在“旳”字条下有这样的解释:“旳,明也。从日,勺声。《易》曰:‘为旳颡’。”
段玉裁注“旳”字曰:“旳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又注“为旳颡”曰:“说挂传文旳颡,白颠也。马部又有馰。篆云:马白额也。”段玉裁认为“的”是“旳”的俗字。
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旳,明也。易曰:为旳颡。石经作的。隶变。”[33]即“的”是“旳”隶变而来的。
总之,“旳”是“的”的本字。的,从日,明亮的意思。但是,《说文解字》对“旳”的意思的解释来自《周易·说挂》,而《周易·说挂》中的“旳颡”是指白额的马。颡:指额,那么,旳,就是白。余嘉锡在笺疏《世说新语·德行篇》“庾公乘马的卢”条时,引《伯乐相马经》云:“马白额入口至齿者,名榆雁,一名的卢。奴乘客死,主乘弃市,凶马也。”[34]
换言之,“旳”义项由“白”而为“明(鲜明、明白的意思)”,始于许慎。许慎《说文解字》将“旳”解释为“明”,是依了“旳”的形部而做出的。这也就把“旳”的白的意思遮掩了。也就是说,到东汉时,“旳”,已经由原来的“旳颡(白额的马)”的本义,转到了“明(鲜明、明白)”的意思。而在文字的运用上,也普遍使用“旳”的隶变(俗字)“的”。于是,“的的”“的历”“的砾”“的然”等用法也普遍出现。但,这都不是用了“的(旳)”的本义。
因为,在许慎确定“旳(的)”为“明”之前,“的”还有“靶心”的意思。《诗经·小雅·宾之初筵》云:“发彼有的,以祈尔爵。”这里的“的”指的是“箭靶的中心”。《荀子·劝学》也有曰:“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这里的“的”指的也是“箭靶的中心”。并由此而引申出“目的、标准”的意思。如一言中的。
上述所引,固然都与女性的妆容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在东汉刘熙的《释名·释首饰第十五》中有曰:“以丹注面,曰:的。此本天子诸侯群妾,当以次进御,其有月事者止而不御,重以口说,故注此丹于面,灼然为识,则不书其名于第录也。”[35]这表明:“的”原本是有妆容的意思:在脸上点朱丹。
以上罗列的是相关的图像和文献资料,从中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
首先,“旳”“的”是一个字。“的”是“旳”隶变而来的。
其次,“旳(的)”有“白额”“明”“靶心”的义项。
再次,是一种妆容:“注丹”。就“妆容”这一义项而言,现存的文献记载“注丹”,见于东汉,那么,在此之前是否有“敷白于额(鼻、颏)”的意思?
如果我们把这些信息还原到商周这一时状语境中,尤其是色彩制度的语境:殷人尚白,周人尚赤。“素以为绚”的解释也就的然昭然了。
《礼记·檀弓上第三》:“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骍。”《礼纬·稽命征》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珪。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衔书。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衔钩。”[36]
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这不仅是不同的色彩崇尚,也是礼制。夏离开上述文献资料的时代太远久,故而搁置不论。因此,我们检视上述资料的语境,也就在殷周之际——从色彩制度上来说,就是尚白尚赤之际。
之所以把“殷周之际”作为一下讨论的语境,原因有二,其一是《周易》的时代,当在此时;其二是《礼记·明堂位》有曰:“凡四代之服、器、宫,鲁兼用之。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之传久矣,君臣未尝相弒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天下以为有国之道,是故天下资礼乐焉。”尽管文献说,“四代兼用”,但是,依据常理,所谓前两代,大抵也只是“以为”的而已,而殷商得以保留并兼而用之,或许是可能的。换言之,就如服、器、宫,礼乐、刑法、政俗等王礼一样,在色彩礼制上,必也是兼而用之的。
有了这一语境,那么,我们就不难推论:尽管周已经代殷,建立新的朝代,但是,礼制却没有全盘改变;或者说这是一个需要相当的时间来改变和重建的过程。因此,“旳颡”才会成为《周易·挂说》的内容,在赤色未能全面贯彻的时候,白色崇尚的痕迹自然不能免去。其实,改朝换代容易,重建礼制,不仅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甚至是千年百代都无法彻底实现的。比如:史家将三代称为“青铜时代”。青铜器作为当时最珍贵的器物,之所在殷商成为礼器的代表,除了科技的原因外,在色彩上也是完全符合殷商“尚白”的色彩制度。因为青铜器在制成之时,绝不是今天出土的那样的氧化过了的“青绿”色,而是灿烂的“金白”色。周的礼器,也是青铜器,因此,即便周尚赤,但在礼器上,是不能改变青铜的“金白”为“金红”的。基于此,也就可以认为:形成于殷周之际的《周易》必然带有比较浓重的殷商因素,而“旳颡”的或许正是尚白制度的遗痕。亦可参见《春秋公羊传》载:“鲁祭周公,何以为牲?周公用白牡,鲁公用骍犅,群公不毛。”[37]在“白牡”下注:“白牡,殷牲也。周公死有王礼,谦不敢与文、武同也。不以夏黑牡者,嫌改周之文,当以夏辟嫌也。”
此外,《毛诗正义》在《振鹭》下【笺】曰:“白鸟集于西雝之泽,言所集得其处也。兴者,喻杞、宋之君有絜白之德,来助祭于周公之庙,得礼之宜也。其至止亦有此容,言威仪之善如鹭然。”【正义】曰:“此鹭鸟之色,有絜白之容,我客杞、宋之君,其来至止也,亦有絜白之容。非但其来助祭有此姿美耳,又在于彼国国人皆悦慕之,无厌倦之者。”[38]在《有客》“亦白其马”下【疏】曰:“毛以为,微子来至京师,为周人所爱,故述而歌之。言我周家,今有承先代之客。此客亦如我周,自乘所尚而白其马。其来则有萋萋然,有且且然。言能敬慎威仪,尽心力于其事也。”【正义】曰:“解言‘亦白其马’意,以殷尚白故也。《檀弓》曰:‘殷人戎事,乘翰翰白色马。’虽戎事,乘之亦以所尚,故曰:‘亦白其马’,则是一代所尚,宜以代相亦,故云‘亦,亦周也’。”[39]
周代殷商,并没有对前朝赶尽杀绝,而是以诸如杞、宋等地方作为前代继续之地。所以,杞、宋之君前来助祭时,保留了殷商的遗制。所以,《史记·殷本纪》载:“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而司马迁在【太史公曰】里转述“孔子曰:‘殷路车为善,而色尚白。’”[40]
由此可见,其一:殷人尚白,周人尚赤,固然是礼制的变革,但是,这一变革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那样的瞬间完成,同时也不是彻底的改变。至少鲁国是“四代”“兼用之”的。其二:对于延续殷商礼制的行为,不仅许可,且得到了肯定。从司马迁的记载来看,色彩制度变革的重点是“服色”。
综合图像与文献,大抵可以如此逆时针推论:从明代经宋代、唐代到魏晋的仕女图像,可见仕女的妆容有在额、鼻、颏施以白粉的“三白”传统,时间跨度在千年以上。(其间元朝和清朝不见此传统。)魏晋以前,虽有零星图像痕迹,但尚难作为确证的图像资料,但是,从中国的文明礼制文献中,可以得知:铅华、粉黛作为仕女的别称(早期用的白粉是米磨制而成的,铅白是后来才有的),表征了仕女以白粉傅面、黛笔画眉是基本的妆容。从文字源流考证,这种“三白”传统,当是“旳(的)”字的所指。从《金文编》[41]中可以得知:商周时期的文字中“白”和“日”的字形十分相似,极易混淆。但从“旳颡”的所指“白马额”,可以确定:“旳”当是“的”的别字。也就是说,“的”是指白色的额头。结合殷尚白的礼制,便可知:“的”(白粉傅面)乃是符合殷商的礼制的。虽然不能确定当时的“的”知否包含鼻和颏,但是,额施白粉作为当时有身份的女性的妆容是可以确定的。而《释名》中的“注丹”义项,显然是限定在后宫,不是女性妆容的普遍现象。其实,注丹更可能是在敷白后的额上施作。而许慎解释为“明”,也有可能和“注丹”有关。因此,“注丹”是“的”的后起义项。因此,合“的”的两个义项:在眉宇之间傅施白粉和点朱色,也就可以理解“的”引申义项:“箭靶”“靶心”“目的”等。
“素以为绚”的“绚”指“华饰”。这“华饰”便是以白色傅面。因此,“素”当作“白色”解。而“素以为绚”则是指:白色敷饰(额、鼻、颏)后脸面的亮丽华美。
诗“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也就是笑容、眉目美丽可人,脸面敷饰白粉,更加亮丽华美。
如此,“素以为绚”一句,在《论语》的语境里便顺义了。
三、“绘事后素”之“素”
确定了“素以为绚”之“素”就是“的”,也就是用白色装饰额头,那么,“绘事后素”之“素”作为“白色”解释,也就顺理成章了。
就妆容而言,在为了使白色能不受污染干涉,必是最后敷饰。这是常识。而为了能使白粉更好地附着,或会在敷饰白粉之前,先涂抹油脂等,因此,有“脂粉”一说;或还有其他妆容步骤,但是,最后敷粉,是不存异议的。当然,“绘事后素”所说的不是妆容,而是绘画。
关于“绘事后素”,几乎都以《周礼·考工记》中的记载作为基本注解:
“画缋之事,杂五色。东方谓之青,南方谓之赤,西方谓之白,北方谓之黑,天谓之玄,地谓之黄。青与白相次也,赤与黑相次也,玄与黄相次也。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五采备谓之绣。土以黄,其象方,天时变。火以圜,山以章,水以龙,鸟兽蛇。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凡画缋之事后素功。”[42]
对“素”的注解为:“素,白采也。后布之,为其易渍污也。不言绣,绣以丝也。”郑司农说以《论语》“绘事后素。”
绣与缋的区别,前者用丝,后者用色;所以,“后素功”是指(画)缋,不指绣。
这一读解本是合乎史实的,但是,在后世却有人把“绘事后素”解释为“先素后绘”。认为“素”是指绢素、质素。亦即一种观点认为“素”是绢素;一种观点认为“素”是“素地(底子)”,即先涂抹白色做成白色的底子。认为是绢素的,大抵以《说文解字》中对“素”的解释为依据:“素,白致缯也。”[43]而认为是“素地”的则是考虑到句子中的“绘”作为动词的缘故。
这两种观点在文本层面上似乎都有合理的成分,但是,事实上却都是脱离了当时语境的误读。
先来看“素地”说。
“绘事后素”是关于绘画的问题,因此,需要联系绘画本身来加以解读;尤其是需要联系绘画史的进程,还原至当时的绘画场景中,才能确解“绘事后素”的语境和语义。
当然,这里不是说历代以来的学者都不知绘画,而是说他们都以中古以来的绘画史实作为解读的史实依据,没有将上古的绘画史实作为依据。
首先,“绘”是运用各种色彩敷色,在这一意义上,“绘”和“缋”是同义的。而“缋”更多的是指衣服上的敷色,所谓“青、白、赤、黑”等。画,则更多地指向形象,所谓“火、山、水、龙、鸟兽”等。而当时,所谓“绘画”的主要用途是在服装上,这就是“黼黻”。而“黼黻”在以后成为官吏的代名词,也正是源于此。此外,礼制方位内的服装,都是依据色彩的礼制规定经过染色后缝制的。《周礼·天官冢宰》下有“染人”专司染色。此外,在《礼记·深衣》载:“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素。”[44]注曰“尊者存,以多饰为孝。缋,画文也。”“纯,谓缘之也。缘袂为其口也。”亦即服装上画饰纹样,是孝的体现;孤子(三十以下无父)才用素,而这说的只是“缘口”。
其次,从绘画材料本身来看,尤其是上古时期,所用的颜料都是用色粉加胶质调和后,用来勾画填敷。因为是色粉(细微的固体颗粒),不经胶质调和是无法使用的,我们现在没有关于上古时期关于胶质使用的充分的信息,无从知晓当时用的胶质是什么,但是,可以肯定,即便是在有现代科技的支持,在可以使用各种化学胶质的今天,要在纺织物上涂刷白色作为底子,然后再绘画图案,如此做成的衣服,依旧是不符实际穿着使用的。因为,一方面是满涂形成的涂层,经不起折揉;另一方面,在涂层上再绘画,图案的色彩与涂层之间的胶合非常困难。因为织物的经纬线之间留有的细微的空间,是使色彩得以附着的关键,一旦做成满涂的底子之后,图案的色彩只有依赖胶质本身。而这种粘合力强的胶质,大抵只有近代化学工艺才能满足。从当时的胶性介质来看,最强的是生漆。但是,生漆干燥后形成的板结,显然也是不适合的。
再次,除了织物以外,绘画的其他用途,也是在各种器物上,亦即近乎现今的“装饰工艺”,而不是现今的“绘画艺术”。而商周时期的器物,主要材料是竹木皮革和陶器,而青铜器上是不施加也无法加以绘制的。
因此,受制于绘画材料的性能,将“绘事后素”的“素”解释为“素地”:先做成白色的底子,然后再画画。这显然是不合实际情况的。
这一误读因朱熹的执持,而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至于明代对《考工记》中的“后素功”的注解都执持此说。如何乔新的《周礼集注》认为:“凡缋画之事,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以五采也。”[45]又如林兆珂[46]、郝敬[47]、徐昭庆[48]、孙明攀[49]、程明哲[50]等。
再来看“绢素”说。
首先,字书上关于“素”的解释,均指没有经过深加工(主要是漂染)的织物。这是合乎史实的。亦即文字的符号(能指)与对象(所指)是对应的。
其次,由于造纸术是东汉蔡伦发明的,所以,在商周时期,除了器物和墙壁以外,作为绘画的载体也就只有绢素。这也是合乎史实的。
因此,说“绘事后素”是在绢素上作画,也就具有了逻辑的合理性;但问题是:这种对常识的陈述,和《考工记》先述“杂五采”然后点出关键是“后素功”之说不合。从《考工记》的语气和文脉逻辑来看,当是“杂五色”之后,最后的关键是“素功”。不然,“素功”两字无法落实,成为一句赘语。反之,如果“素功”不是赘语,那么,就当从郑玄之说“凡画绘,先布众彩,然后以素分其间,以成其文”。
此外,还可以作这样的推测:当时的绘缋,可能不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而是分为多道工序的,而其中最重要也是最见功力的是最后一道工序“素功”——用白色分间出形象。用白色最后分间出形象的手法,可以从敦煌石窟中略窥一斑。
综上两方面,“素以为绚”之“素”和“绘事后素”之“素”,都当从郑玄之说,即“以素分其间,以成其文”。而且,都是后用白色。[51]
四、“绘事后素”的解读
基于此,对《论语·八佾》“绘事后素”条的解读当是:
子夏问孔子:“诗咏庄姜‘嫣然一笑颊上双涡妩媚,秋波一转更是令人心醉’[52],妆饰了白粉是如此的明丽。这怎么理解。”
孔子说:“绘画也是最后才施设白色的。”
子夏说:“这就像礼也是后来习得的?”
孔子说:“这倒是启发了我,子夏。可以开始和你讨论《诗》了。”
由此可以推想的是:孔子对子夏的发问,开始也只是顺口一答。当然这顺口的回答重点落实在“素以为绚”上。因为前面对庄姜的美貌描绘,在理解上是不存疑虑,子夏既然发问,自然是针对后一句的,所以,孔子顺口回答:绘事后素。意思就是女子脸上妆饰白粉之后显得更加明丽,就像五彩的图案,最后用白色间分后,更加明丽一样。而子夏把“后素”与“后礼”联系起来,这就触动了孔子念念不忘的“复礼”理想。所以,孔子才有那样的赞誉和感叹。因为,复礼既是他的政治理想,也是他的教育目标。
从子夏和孔子的对话语境来看,其实,子夏是已经从诗中感悟到:庄姜之美,不仅在先天的容貌,更在其后天的礼仪。尤其是经历坎坷,依然不失其礼这一层意思。只是他想从孔子那里得到确认。而孔子在听到子夏“礼后乎?”的回应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大为欣喜,高度肯定了子夏,并认为子夏真的理解诗了,并且可以和他一起讨论了——就像“不学诗,无以言”之“言”,可以借助诗句来表达了。显然,这才是当时的语境:日常、生动而不失意蕴深厚。
于是,《论语》的文学性体现出来了:子夏的敏悟,孔子的机智,以及孔子的一贯主张等,一一鲜活明晰起来了。
当然,这也表明孔子对当时的绘缋是非常了解的。因为,绘缋的图案,在当时并不像现今这样是为了满足纯粹的审美,而是礼制的呈现。换言之,以重建礼制为旨归的孔子,对现实中一切关于礼制呈现的样式都是有所关注的。
礼制,不仅是孔子时代的社会时状,更是孔子《论语》的语境。对《论语》的解读,包括其他经典的解读,都必须还原到社会时状和彼时语境中,方能避免误读,得其本义。
当然,对经典的语境还原,并不会影响对经典的义理解读。一如《诗·序》所谓:“发乎情,止乎礼。”每个人的性情或有差别,但是,都须止乎礼。这是儒家的思想,礼是一种节制,这种节制要落实在性情上,也要体现在形貌上。从这一意义看,朱熹的义理解读,仍是必要的。
注释
[1] 何晏,皇侃:《论语集解义疏》,卷二 页三二,商务印书馆。
[2] 邢昺:《论语注疏》,页三五,北京大学出版社
[3] 陈祥道:《论语全解》,卷二页五,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4] 郑汝谐:《论语意原》,卷二页十六,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5] 张栻:《论语解》,卷二页四,台湾商务印书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6] 朱熹:《新编诸子集成·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二页六二 ,中华书局,2014年版
[7] 朱熹:《新编诸子集成·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卷二页六二 ,中华书局,2014年版
[8] 真德秀:《论语集编》,卷二页三,上海图书馆藏
[9] 蔡节:《论语集说》,卷二页五,《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
[10] 胡炳文:《论语通》,卷二页七,上海图书馆藏
[11] 张存中:《论语集注通证》,卷二页六,通志堂本,上海图书馆藏
[12] 许谦:《读论语丛说》,卷上页二二,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13] 王肯堂:《论语义府》,卷三页九,齐鲁书社,《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一七三》
[14] 张居正:《论语别裁》,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15] 胡广:《论语集注大全》,卷三页九,北京大学图书馆编,《朝鲜版汉籍善本萃编》
[16] 王景贤:《论语述注》,上海图书馆藏
[17] 黄式三:《论语后案》,页五五,凤凰出版社,(远江苏古籍出版社)2008年
[18] 戴望:《载氏注论语小疏》,页72,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
[19] 宦懋庸:《论语稽·八佾稽第三》,卷三页五,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0] 潘维城:《论语古注集笺》,卷二页七,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1] 钱坫:《论语后录》,卷一页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2] 陈鳣:《论语古训》,卷二页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3] 冯登府:《论语异文考证》,卷二页二,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4] 董增龄:《论语雅言》,页六二五,《四库未收书辑刊·叁辑·九册》,北京大学出版社
[25] 程延祚:《论语说》,卷一页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6] 胡夤:《明明子论语集解义疏》,卷三页二十六,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丛书集成续编》1988年
[27] 刘宝楠撰、刘恭冕补:《论语正义》,卷三页十,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1997年
[28] 《新发现的长沙战国楚墓帛画》,《文物》,1973年第七期,湖南省博物馆
[29] 刘向:《战国策·楚策三》,页五四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
[30] 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卷十九,显学第五十,页四六二,中华书局,1998年
[31] 洪兴祖撰,白话文等点校:《楚辞补注》,页一八〇,中华书局,2015年
[32] 转引自李芽:《脂粉春秋:中国历代装饰》,页四二,中国纺织出版社,2015年
[33] 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页六七七一,中华书局,1988年
[34]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卷上之上德行篇,中华书局,2011年
[35] 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释名疏证补》,页一六四,中华书局,2008年
[36]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页二〇九,中华书局,2014年
[37] 公羊寿传,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页三五二,中华书局,2014年
[38]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页五九四,中华书局,1979年
[39]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页五九七,中华书局,1979年
[40] 司马迁:《史记》,页一四〇,中华书局,2014年
[41] 容庚:《金文编》,参见“白”页五五二,“日”页四五五,中华书局,1985年
[42] 郑玄:《周礼注疏》,页一三〇五,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43] 参见《说文解字诂林》,页一二八三二至一二八三四
[44] 阮元:《十三经注疏》,页一六六四,中华书局,1980年
[45] 何乔新:《周礼集注·考工记》,页三十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八一》,齐鲁书社,1997年
[46] 林兆珂:《考工记述注》,卷上页四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八三》,齐鲁书社,1997年
[47] 郝敬:《周礼完解》,卷十一页三十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八三》,齐鲁书社,1997年
[48] 徐昭庆:《考工记通》,卷上页四十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八三》,齐鲁书社,1997年
[49] 孙明攀:《古周礼释评》,卷六页二十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八四》,齐鲁书社,1997年
[50] 程明哲:《考工记纂注》,卷上页四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经部八四》,齐鲁书社,1997年
[51] 关于语言学上的分析,参见赵代根《<论语>“绘事后素”辩》《安徽教育学院学报》,页六四、六五,1996年,第4期
[52] 白话译文引自,王崇石:《诗经分类诠释》,页一三五,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