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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9-03-05

扬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杨 贵 娟

(扬州职业大学, 江苏 扬州 225009)

青年农民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是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力量。青年农民创业能力将影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在此背景下,本课题组以调查问卷为主要形式,选取扬州市辖的宝应县、高邮市、邗江区等地90位创业中的青年农民进行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75份。同时,又以电话访谈、实地走访为辅助调查方法,获得更为生动、直观的一手资料。

一、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必要性

为保证研究的规范性,课题组将研究对象即青年农民界定为“年龄在18~45周岁,在农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的职业农民”,这是基于全国各地在开展农民培训时,一般都将青年职业农民培训对象的年龄范围定在18~45岁。青年农民创业则是指其在农业领域的创业活动。扬州地区的农业以作物种植、水产养殖、家禽家畜饲养为主,而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职业农民群体又以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主为主体。因此,本课题的调查对象是在种植、水产养殖、家禽家畜饲养等行业的家庭农场主、企业主,他们处于创业状态,组成了农业领域创业的主要群体。以发展的视角,青年农民创业培训还应该包括后备青年农民,即尚未从事农业经营又有志于农业创业的年轻人,处于创业前状态。

现阶段我国农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需要大批较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但目前农业创业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等相对较低。从调查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来看,初中及以下者有32%,高中或中专者占42.7%,专科为20%,本科为5.3%。由此可见,创业农民的学历水平偏低,受过专业教育(本、专科)的比例仅为25.3%。为了提高青年农民的文化与专业素质、增强创业信心与创业能力,实施青年农民创业培训有其必要性。

从“农业”“创业”的维度,对青年农民的培训也很有必要。一是因为进入农业领域创业的青年人,有一部分缺乏从事农业经营的经验,从调查数据看,40%的被调查者在此之前未从事过农业生产与经营。二是作为创业者,需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与技术,是一种复合型的人才,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三是农业领域因科技进步带来深刻变化,生产方式、营销方式等不断创新,从业者必须适时更新知识与技能[1]。

调查数据也佐证了创业培训的必要性。一方面,创业青年农民有较强的学习意愿,有近9成的受访者表示,希望能提升学历层次,其中有55.2%的受访者希望提升至专科学历,28.4%的受访者则希望提升至本科学历;另一方面,创业青年农民普遍认为创业培训有助于提高收入。高达86.7%的受访者认为创业培训对于提高他们的收入有较大帮助或很大帮助,只有10.7%以及2.6%的受访者认为创业培训对于提高他们的收入帮助一般以及没有帮助。

二、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现状

(一)政府主导多部门组织培训

扬州地区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包括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妇女联合会等在内的多个部门为组织单位,分别牵头实施,而承办单位以本地大、中专院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为主,以私营机构为辅。

(二)短期培训为主

从创业培训对象所处的阶段看,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分为创业中与创业前两种类型。已处创业中的青年农民,事务繁忙,分身乏术,只能利用相对空闲时间进行短期培训。问卷调查表明,培训时间为3天以内或者一周以内的接受程度均为41.33%,多于一周的接受程度则为17.3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农村,必须培养后备力量,为农业领域培养并输送一大批创业型人才。对于有志于农业创业的青年人,扬州市政府自2016年开始委托扬州大学(本科)、扬州职业大学(专科)等本、专科院校,实施定向委托培养。

从接受培训时长及规模来看,短期培训是现阶段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主要形式,定向委托培养则可能代表了未来发展趋势。

(三)培训内容覆盖面广

培训内容多样化是由培训对象及培训需求的多样化所决定的。从大农业的角度,青年农民在农业领域所从事的创业项目较多,按照农、林、牧、渔大类来分,有关农业生产技术方面的培训内容也是比较多样化的。

从广义的角度,创业是创业者对自己所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组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2]。这一过程将会受到政策、法律、经济、市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制约。因此,青年农民创业者需要理解、掌握相关的政策、法律、经济、市场等创业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这也是创业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培训模式灵活多样

扬州地区开展青年农民创业培训遵循三项基本原则:即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技能培训与经营管理相结合、教育培训与跟踪辅导相结合。培训模式则是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在三项原则指导下,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实际情况与具体要求,采取了理论讲授、理论讲授加实践教学、跟踪指导三种培训模式。

理论讲授模式以培训老师讲授为主导,参训者被动接受,培训内容偏重于理论。对有关政策法规解读、农业科技前沿知识、农业发展形势和发展方向等较为宏观的培训内容,适宜采用该模式。

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更多专业性内容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多采取定点理论学习与专家到田间地头指导相结合的模式,因此,理论讲授加实践教学模式在青年农民创业培训中被广泛采用。

跟踪指导是在集中培训完成后,由培训师对参训学员开展后续指导服务,进一步巩固培训效果。

三、扬州地区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存在的问题

扬州地区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精心部署与领导下,在培训承办单位的大力协同下,取得了较好的培训绩效。扬州职业大学作为职业农民培训承办单位,获得了江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考核之首、江苏“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等一系列荣誉。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有待改进之处。

从培训对象的角度看,影响参训率、培训效果的三个主要因素由高到低依次为:农活忙,没时间去;培训内容针对性不高;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不足。因此,他们希望多办学习班,提高技能和素质,通过学习及时了解政策;充分利用冬闲时间培训;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应涉及农业的各行各业;希望有实际经验的老师担任培训师。

从综合的角度看,目前,扬州地区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工作中有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有:培训主体多元导致资源分散,降低培训绩效;培训对象筛选的合理性与精准度及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有待提高;培训模式与方法也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四、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对策与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绩效,根据本地实际并借鉴外地经验,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统筹培训资源

目前,青年农民创业培训主体多元,导致培训资源分散,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培训的绩效。从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情况可知,多个政府部门作为培训主体,分别从各自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着眼,从培训对象的确定、培训方案制定、师资队伍组建,到具体的培训教学工作,都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培训主体多元的好处在于培训机会增多,但其不足也很明显,主要是分散了培训的资源,如培训资金、师资力量、培训场所与设施等,降低了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率和培训绩效。

对此,应明确某一部门(例如农业农村局)为统筹协调单位,统计、汇总全市的培训资源,建立培训资源库,各部门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应向统筹协调单位报备,并可从培训资源库中获取所需的培训资源。以培训师资库为例,目前扬州地区创业培训师主要来源于中高等院校、研究院(所)、行政机关,他们大多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厚的专业水准,擅长理论分析,但大多没有创业的经历,缺乏创业的感性认识。同时,这些培训师又分属于不同部门、不同单位,如属于教育部门的普通高校与职业院校、属于劳动部门的技师学院与技工学校、属于农业部门的各级农业广播学校,以及独立运行的各类开放大学[3]。由于部门分割、各自为政,培训师资源的调配与使用远未达到最佳状态。如果明确了统筹协调单位,一是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遴选创业培训师,将一些创业成功、又擅长于分享其创业经验的人士选入培训师资库;二是对分属于各部门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训师资源也能合理地调配与使用,提高培训的绩效。

(二)提高培训对象筛选的合理性与精准度

调查发现,部分基层负责人对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青年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不高;少数基层组织在参训机会的分配中存在不均衡的现象,即有的人多次参训,有的人则很少参训。调查数据显示,自2010年至2018年,6.7%的受访者未参加过培训,29.4%的受访者参加过10次及以上培训。如何科学、合理地筛选与确定创业培训对象,是青年农民创业培训中应予以重视的一个问题。对此,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应把青年农民创业培训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改善培训组织工作。

一是提高对参训人员的要求,筛选出有学习兴趣、学习能力较强的创业青年农民或有志于创业的青年人参加培训。调查发现,目前在农业领域创业的农民年龄偏大,80后的创业农民只占13.33%;文化层次与专业水平偏低。这种状况既影响培训绩效,也不利于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因此,应采取各项行政指导、经济激励措施,鼓励更多有较高学历的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实际培训工作中,对参训学员的年龄、学历提出一定要求,将较多的参训机会留给年龄较低、学历较高的年轻人。

二是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单位)建立培训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参训人员的培训经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培训,以均衡培训机会。数据库也可为培训班级的组建、培训内容的确定等提供依据。

(三)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从培训的组织过程看,参与培训的有三方:培训对象(学员)、培训组织方、培训承办方。培训组织方负责培训对象的筛选与确定、寻找培训承办方;承办方根据组织方的要求提供培训方案,经组织方审核认可后实施培训。培训组织方类似于中介机构,将培训对象与培训承办方联系起来,真正负责培训工作主要任务的承办方在前期与培训对象之间是有距离的,大多数情况下双方未进行直接接触,只是到了后期承办方才真正面对培训对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由承办方制定的培训方案与培训对象的需求有脱节的情况,削弱了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为使培训内容更好地满足青年农民的需求,组织方应当要求承办方或协同承办方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受训者的培训需求,制定出符合其需求的培训方案。扬州职业大学是扬州市青年农民创业培训的主要承办方之一,独创“首席专家”制。每个培训项目启动前,均由一名“首席专家”牵头,带着3~4人的调研团队,进行实地走访。在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出台草案,经专家会诊、反馈修正,确定培训方案。例如,在调研中发现青年农民创业资金不足是一大难题,而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的比例并不高,原因是一般的商业性贷款利率高、贷款条件比较苛刻,导致创业者很少从银行系统融资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为鼓励农民创业,其实各地都已出台了相对优惠的农业贷款政策,但大多数创业者对此并不十分了解,也就不会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因此,在2018年江苏青年农场主培训方案中及时增加了“农贷政策解读”这一培训内容,帮助青年农民用好用足优惠政策。这样的培训内容既有针对性又有实用性,深受学员们欢迎[4]。

增强创业培训与创业环节的衔接度是增强创业培训针对性与实用性的重要措施。对于创业中的青年农民,应将一定比例的培训学时用于对学员创业过程中所涉问题或困难的研讨和对创业前途的规划等。这样的创业培训起着一定的经营诊断的作用,为创业者答疑解难,并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规模及策略等提供参考建议,将创业培训与创业实际紧密衔接。处于创业前的学员,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创业项目的评估与选择、创业政策、市场调查与营销、经营理念、财务管理、企业申办等。经过培训,有志于创业的青年农民具备了创业的基本技能,从而跨出创业的第一步。

(四)改进培训模式与方法

培训模式与培训绩效之间有较强的相关性,应根据参训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或从业经历、培训内容、培训条件等选择适当的培训模式。而在既定的培训模式下,采用适宜的培训方法有助于提升培训绩效。

当参训学员综合素质差距较大时,可以采取分层与升级培训方法。将培训内容与要求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参训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层次进入培训,低层次培训合格后可升入高层次培训,而综合素质较高的学员也可直接进入高层次培训[5]。

此外,可采取“菜单式”培训,增加培训内容的可选择性。一般是将可以提供的培训项目制成菜单,包括项目名称、培训师、培训时间与地点等内容,参训者可以按需下单。折衷的做法则将培训内容分为必选与自选,前者相当于必修课,后者则是选修课。将全部或部分培训内容的选择权交给参训者,既增强了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也有助于提高参训者的学习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