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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鲁迅小说中词语的超常搭配
——以《呐喊》为例

2019-03-05

关键词:呐喊阿Q变异

陈 静

(金陵科技学院人文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38)

鲁迅作为我国现代小说之父,其文学地位的树立不仅在于其作品内容“表现的深切”[1],而且在于作品“格式的特别”[1]。正如孙福熙所言:“他用字造句都尽力创造。”[2]鲁迅小说的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语言实验的性质,他在小说写作中采用了许多语言变异的手段,词语的超常搭配便是其语言创新的手法之一。词语的超常搭配指的是言语交际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即“词语与词语之间的搭配,符合语法规则,但又超出了词语之间的语义内容和逻辑范畴的常规”[3]。超常搭配有着独特的语用功能,冯广艺认为:“变异美是超常搭配的灵魂。正因为超常搭配具有这种特征,超常搭配才能在表达上体现出很大的修辞功用。”[4]

本文以鲁迅代表性小说集《呐喊》为例,探析鲁迅小说中词语超常搭配的语用功能和语用价值。

一、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的形式

(一)词形改换

词形改换主要包括词素改换和词语拆分。

词素改换是指通过改变词语中某一搭配项来实现一种陌生化表达。例如,“要做这一篇速朽的文章”和“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中,将正常搭配项“不朽”与“十分”中的某一词素替换为其反义或近义的词素,使其变为“速朽的文章”和“九分得意”这样的超常搭配,从而产生一种荒诞的效果。

词语拆分指的是将一些固定的短语词进行拆分。例如:

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故乡》)

其时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阿Q正传》)

这两例中,作者将短语词“自以为功”和成语“肃然起敬”拆解为两部分,变文言为白话,产生一种诙谐的表达效果,并且分别用副词“很”和“有些”来修饰谓语,写出了杨二嫂自以为是并趁机夹带别人家东西的丑陋行径,以及几个未庄人因阿Q说自己是赵太爷本家而转变对他的态度,颇具讽刺意味。

(二)词类变用

1.形容词用作动词。

我同时便机械的拧转身子,用力往外只一挤,觉得背后便已满满的,大约那弹性的胖绅士早在我的空处胖开了他的右半身了。我后无回路,自然挤而又挤,终于出了大门。(《社戏》)

上例中第一个“胖”为常规搭配,形容词作定语,第二个“胖”则用作动词,与“开”构成述补结构,被挤得缩小了的胖绅士此刻因为我的挪走而恢复了原来的身形,“弹性”地胖了回来,右半身占据了原来我站的位置。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形象地勾勒出胖绅士憨态可掬的模样,诙谐幽默,同时形象地描绘出四周拥挤不堪的场景。

2.副词用作形容词。

他到了大堂,上面还坐着照例的光头老头子;阿Q也照例的下了跪。(《阿Q正传》)

经过统计,在《呐喊》中“照例”一词共出现14处,其中13处为方式副词,表示按照惯例。而在此句中,后一个“照例”为常规副词用法,前一个“照例”则突破了语言惯例,用作定语修饰光头老头子。此句极言阿Q经历此种场面之多,也反映出阿Q一种厌烦的情绪,他“照例”下跪表现出无可奈何又似乎是天经地义般的顺从。

3.形容词用作名词。

于是合上眼,想赶快睡去,会他的宝儿,苦苦的呼吸通过了静和大和空虚,自己听得明白。(《明天》)

虽然未庄只有钱赵两姓是大屋,此外十之九都是浅闺,但闺中究竟是闺中,所以也算得一件神异。(《阿Q正传》)

这两例中,第一例是写《明天》里的单四嫂子在孩子宝儿病逝时内心的煎熬,作者用连词“和”连接三个形容词,将其用作名词性宾语。这呼吸在房间里游走,穿透了思念的空间,把孩子突然不在了的母亲所感受到的夜的寂静凄苦、房间的空空荡荡和心灵所承受的巨大的虚无之痛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那种孤独与无助令人叹惜。第二例中“一件”与“神异”搭配,“神异”本为形容词,但在此句中用作名词,指一件神奇的事。

(三)词彩转变

词语色彩的转变主要表现在感情色彩的转变上。

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狂人日记》)

“呜呜咽咽”这个词原本是用来形容伤心悲泣的声音,具有悲伤的感情色彩,在这里却用来形容吃人者一边哭一边暗地里偷笑的情形,加上前面“欢天喜地”奠定的感情基调,“呜呜咽咽”的感情色彩也由悲转喜,写出了吃人者佯装为被吃者哭泣的虚伪。

(四)辞格运用

鲁迅小说中的词语超常搭配常常与修辞格的运用密切相关,这是为了达到语言超常运用中的动态语义平衡。鲁迅小说超常搭配中运用最多的辞格是拟人和通感。

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孔乙己》)

这时候,又仿佛在他头上的是一种高尚的光容的癞头疮,并非平常的癞头疮了。(《阿Q正传》)

这两例中,前者用拟人的方式赋予没有生命的空气以人的情感,渲染出众人嘲笑孔乙己窃书被打时店里洋溢着的欢乐气氛;后者“癞头疮”被冠以形容人的“高尚”“光容”,仿佛是主人公给自己贴上的标签一样,写出了阿Q精神胜利法的可笑。

运用通感的超常搭配如:

于是合上眼,想赶快睡去,会他的宝儿,苦苦的呼吸通过了静和大和空虚,自己听得明白。(《明天》)

此例中,“苦苦的呼吸”将声觉与味觉的感官打通,让读者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聆听单四嫂子呼吸的气息声,体会她思念死去儿子的痛苦心情,产生一种通感的效应。

而这(铁)镜却诡秘的照透了陈士成的全身,就在他身上映出铁的月亮的影。(《白光》)

此句中铁镜冰冷坚硬的触觉感受传递到月亮的视觉感受上,使月亮成为铁的月亮,颠覆了“柔美的月亮”这一惯常搭配。

夸张也是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中常出现的辞格。

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故乡》)

阿Q不开口,想往后退了;赵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阿Q正传》)

上述两例中的“飞”和“跳”都不是人物真实的动作,而是用夸张的手法传递出人物当时激动的心情和飞快的动作,孩子轻盈的身姿跃然纸上,赵太爷对阿Q自称为其本家的愤怒之情也被刻画得生动传神。

除了拟人之外,拟物的超常搭配也被屡屡使用。

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故乡》)

小脚是长在伊(杨二嫂)身上的,作者却用了一个用于没有生命的物体的动词“装”与之搭配,体现出了作者对伊行为鄙夷的情感态度。

二、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的变异模式与语义特征

(一)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的变异模式

词语超常搭配的变异模式有两类,“一类是搭配项的语义转移而形成的变异,另一类是不改变搭配项的语义,但组合起来的整体语义很特别,从而形成变异”[5]。鲁迅小说中这两种类型的超常搭配经常出现:或是前项语义转移,后项不变,如“铁的月亮”,前项“铁”的语义由材质转指坚硬、冰冷;或是后项语义转移,前项不变,如“快活的空气”,后项“空气”的语义发生了转移,转指“气氛”;或是前后项语义都未发生改变,但两者搭配产生了整体语义的变异,如“呜呜咽咽的笑声”,在小说的语境中其实是指吃人者暗自发出“欢乐的哭声”。

(二)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的语义特征

综观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的模式可以看出,其语义特征表现为局部悖反而整体和谐。这是由于不仅超常搭配的前项与后项的语义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且上下文也给超常搭配的语义理解提供了语境。虽然与正常搭配相比,这些组合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语义悖反,但通过搭配项之间以及搭配项与语境之间的相互协调,最终达到一种整体上的和谐。例如:

他赢而又赢,铜钱变成角洋,角洋变成大洋,大洋又成了叠。他兴高采烈得非常:“天门两块!”他不知道谁和谁为什么打起架来了。骂声打声脚步声,昏头昏脑的一大阵,他才爬起来,赌摊不见了,人们也不见了,身上有几处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几拳几脚似的,几个人诧异的对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进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钱不见了。赶赛会的赌摊多不是本村人,还到那里去寻根柢呢?(《阿Q正传》)

此例中“很”“似乎”与“有些痛”搭配形成一种语义矛盾,究竟是非常痛还是好像有一点痛呢?但结合上文语境,我们可以想象当时混乱不堪的场面,原本阿Q在赌摊上赌兴正浓,十分难得的“赢而又赢”,谁料忽然有人打架使这一切化为乌有。鲁迅在这段文字里用了许多模糊语言渲染阿Q的茫然,诸如“不知道谁和谁”“为什么”“昏头昏脑”“……不见了”“似乎”“似乎……似的”,等等。阿Q还沉浸在赢钱的喜悦里,却被这突如其来的混乱弄得不知所措。“很似乎有些痛”表现出阿Q的懵,一直到“走进土谷祠,定一定神”,才缓过神来,才发现他赢的钱确实没有了。联系上下文语境,这一超常搭配的语义矛盾便可以被顺利化解,达到语段、语义整体的和谐。

三、鲁迅小说词语超常搭配的语用价值

(一)丰富作品的语言艺术形式

超常搭配作为一种语言变异手段,其语用价值首先在于它丰富了作品的语言艺术形式。文似看山不喜平,文学作品语言的运用讲究多样性。正常搭配组合的优点是中规中矩、合乎逻辑、语义显豁,缺点是平稳有余而变化不足。超常搭配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创造出充满艺术性的语言表达形式,大大丰富了文学语言的样式,例如:

只是没有人来叫他做短工,却使阿Q肚子饿:这委实是一件非常“妈妈的”的事情。(《阿Q正传》)

试想如果把与“事情”搭配的定语“妈妈的”换成常规搭配:讨厌的事情、可恨的事情,势必会降低因没有做工而饿肚子这件事情的棘手程度。鲁迅在这里运用绍兴方言中常用的詈词“妈妈的”,生动而传神地描绘出阿Q内心的焦急与无奈,非常符合人物的身份特征,堪称经典搭配。

(二)增强修辞效果

词语超常搭配的语用价值还在于增强修辞效果,满足文学作品抒发情感的需要。诚如陈望道所言:“修辞原是传情达意的手段。主要为着意和情,修辞不过是调整语辞使传情达意能够实现的一种努力。”[6]例如: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故乡》)

“永别”一般用于人与人之间的生离死别,而在此例中用于与老屋永别,赋予老屋以人的情感,表达出主人公对老屋的深厚眷恋。同时,“永别了熟识的老屋”与后面的“远离了熟识的故乡”也构成了结构上的反复和语义上的增强,人与物的依依惜别之情跃然纸上。

(三)提高作者语言的个性标识度

鲁迅小说中词语超常搭配的运用也提高了作者语言的个性标识度。鲁迅的小说素以冷峻著称,个性鲜明,独树一帜,词语超常搭配无疑是造就这一语言个性的重要手段,例如:

他偷看房里面,灯火如此辉煌,下巴骨如此嘲笑,异乎寻常的怕人,便再不敢向那边看。(《白光》)

此例中,主人公陈士成此刻已有些恍惚,他感觉在这间房里下巴骨似乎也在嘲笑他,灯火映照下,他内心深处感到十分恐惧。小说在此制造出一种荒诞与恐怖的气氛,表现出人物的可悲与可怜。

再如,《阿Q正传》中,阿Q调戏小尼姑,听到小尼姑哭着骂他断子绝孙时,阿Q不但不生气,而且“‘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同时,“‘哈哈哈!’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鲁迅创造性地由“十分”仿造出“九分”,避免了重复用词,表达出看客们与阿Q一样轻视弱小者,揭露与批判了愚弱国民的劣根性,启发读者思考。

四、结语

在语言的实际运用中,语言形式常常不同程度地偏离语言规则,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为了更有效地进行言语交际,增强表达效果。在这一点上,文学语言更具代表性。鲁迅小说语言总体上具有一种反常规的变异性特征,这种变异包括词语的非常规搭配、词语的改换与活用、运用模糊语言制造语义矛盾等。这些陌生化的语言表达方式引领着读者进入更高一级的审美体验,并去体会字里行间词汇叠加产生的深层语义,使读者如临其境,产生一种新奇独特的审美愉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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