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结构功能视角的网络反腐研究
2019-03-05吕红梅
谷 颖,吕红梅
(1.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基建处,江苏扬州225000; 2.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江苏扬州 225000)
“互联网+反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时代创举,是反腐的新载体和新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以发帖、转载、评论等方式公布、了解和监督,进而有效预防、遏制腐败行为。梳理近年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出,网络反腐是网络政治参与和媒体治理行为[1],学者们对网络反腐内涵的界定主要有两层,网络反腐不仅是指网民在互联网上以发帖、转载、评论等方式提供腐败行为的线索或证据使腐败行径暴露于公众,并引起纪检监察机关关注、介入、回应、调查,还涵盖了公众利用各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举报网站、监察平台、投诉平台、手机App客户端等“互联网+反腐”途径直接进行举报的形式。网络反腐的本质是信息时代的正义运动,是有效的舆论监督,其主体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个体,也可以是单位,可以是网民,也可以是国家机关[2]。
本文对网络反腐的释义源于《中共党建辞典》中 “网络反腐”的定义:基于网络反腐的主体视角,网络反腐是指纪检机关和民众通过互联网曝光、追查、揭露、惩治并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活动[1]。基于网络反腐的过程视角,网络反腐不仅仅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听取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还含有纪检机关接受、处理并反馈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实质为“官民互动”的双向过程。
一、网络反腐的功能结构分析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即一个体系。某个有助于体系整合、适应的社会现象,即为其正功能的发挥,某个削弱体系的整合、适应的社会现象,即为其负功能的产生。任何社会现象都产生并存在于一定社会结构中,这些结构会从环境、条件等各个因素影响社会现象释放正负功能,即“结构制约性”。[3]
就网络反腐而言,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会受到社会结构中已有的因素影响,促进其功能实现,从而有利于反腐系统的正向修复,使现有反腐系统更好地在廉洁政治生态构建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网络反腐与传统的线下反腐在方式方法、程序效果等方面的不兼容的可能,致使功能异化,从而产生负功能。[4]基于上述思路,本文将进一步分析网络反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负功能,以及促使这些正负功能发挥的结构因素。
1.网络反腐的正功能
(1)提升公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和能力。“互联网+”时代,网络的飞速发展为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我国数亿的网民可通过网络自由及时、充分地发表意见,除此之外,随着我国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发展,广大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表现意识与行为不断增强。[5]如今,反腐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网络反腐也渐成气候,并且这种新型反腐方式呈现出公众参与度不断上升、影响速度不断加快、反腐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趋势。十八大后,许多滥用职权的官员因受到网络举报而接连落马,许多违纪违法现象被披露曝光,广大公民会持续关注已经揭发的腐败问题,并通过转帖、顶帖,以及在评论中的质问等途径,给相关调查部门以强大的舆论压力,不断地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对该事件予以重视和彻查,这些都说明网络反腐在很大程度上落实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6]
(2)加强社会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尽管随着时间推移,我国的公共行政管理体系已经逐渐完善,但仍然存在监管责任不清,缺乏规划和协调,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工作存在重叠和空白并存、以及社会监督的优势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而对公共权力的社会监督是保障公共权力合法合理运作的重要基础[7]。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庞大的网民,这无疑为网络监督公共权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提供强有力补充。网络反腐和网络监督使得公共权力的运行更加透明,促使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有效提高了公共行政监督的效率[8]。
(3)提高发现和遏制腐败行为的效率。传统的媒体虽然能够通过曝光、跟踪报道等对腐败行为进行遏制,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媒体曝光的腐败行为毕竟有限,震慑、遏制作用都会受到限制。而网络反腐则恰好弥补了这些不足,能够有效提高发现腐败现象和遏制腐败行为的效率[9]。一方面,网络拥有庞大的参与群体,每位网民都可以在网络上将所见所闻的腐败行为及时地与网友们交流互动,就好比无数双明亮的眼睛在时刻监督着,大大提高了腐败行为的发现效率。另一方面,由于民众对腐败问题的痛恨,广大网民会持续关注已经揭发的腐败问题,并通过转帖、顶帖,以及在评论中的质问等途径,给相关调查部门以强大的舆论压力,不断地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对该事件予以重视和彻查。因此,网络反腐也能够有效提高遏制腐败行为的效率。
(4)实现价值引导和促进廉洁自律。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营造痛恨腐败行为的社会氛围,大力宣扬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构建清廉文化。而互联网则是拓展党风廉政宣传领域和阵地的最佳选择。网络反腐在揭露腐败现象的同时,更应“以廉化人”, 用廉文化、廉理念、廉思想释放廉能量,引领全体社会成员崇廉拒腐。[10]
另一方面,在整个网络反腐过程中,网友们对腐败行为痛恨、举报、督促,形成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使得涉事者即便够不上法律制裁,也会遭到舆论的谴责,让广大干部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难以逃脱公众的视线,必须时刻审视自己的言行,增强自我约束的能力。这种时刻存在的网络监督必定会促进廉洁自律氛围的形成和巩固。
2.影响网络反腐正功能发挥的结构因素
(1)传统的反腐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反腐工作的实践发展。传统反腐方式的实施主要依靠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人大以及司法部门等权力主体,由于这些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往往或多或少要受到同级党委或政府的制约,其监督的独立性受到一定限制,这就可能影响到这些机构职能的发挥,致使反腐的实效打折扣,甚至有些腐败案件难以坚决查办。[11]而传统的内部反腐模式,普遍存在“上级监督‘无力道’,下级监督‘多奉承’,同级监督‘老好人’”的现象,造成部门内部监管机制失灵,内部控制成本过高。
传统反腐流程行政程序较多,耗费时间较长,经历举报、审批、调查、审核等一系列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造成信息传递的失真、折损程度较高,反腐工作甚至会受到一些部门的干扰而导致信息发生异化,致使社会公众等参与反腐的效果和积极性受到影响[12]。在传统的反腐制度设计中,监督权和处理权都在被监督者手中,而腐败者的社会地位或利益链条可能导致腐败者利用手中权力便利做利己疏通,化解涉腐举报,并威胁举报人安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反腐败的开展。在某种意义上,网络反腐的应运而生很大程度弥补了传统反腐制度的不足。
(2)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网络监督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传统的群众监督方式中,渠道单一,方式简单,主要遵循“上门—登记—谈话—反映情况—受理—调查—公布结果”等程序,由于拦访、截访的存在,政府部门基本处于优势地位。[13]而“互联网+”的应运而生,使得涉腐信息或者通过举报平台实现点对点的沟通和反映,在短时间内吸引网民浏览、跟帖、转发等,产生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了有效的群众监督,进而推动相关部门对事件回应和彻查,避免了传统信访程序的烦琐,节省了上传下达的时间,具有及时快捷性。所以,政府部门必须重视网络监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中的重要作用,必须以积极姿态回应网民对腐败行径的举报和关切。在理念上,要强调从传统观念向开放、透明的观念转变,在角色上,要强化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充分增强网民与政府部门的互动、网络舆论与现实之间的互动。[14]
(3)网络的技术结构特征能够满足民众参与反腐实践的需要。与传统反腐形势相比,网络反腐具有开放便捷、传播快速、影响面大、更能保护监督者等优势。网络的开放性为广大民众提供了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网络的虚拟性保证了举报人的低风险性,这也是网络反腐成为公民参与反腐败重要方式的原因之一。在信息内容方面,网络呈现立体直观、生动形象,吸引眼球,易于短时间内形成围观效应、集聚效应,同时能够避免举报信息被涉腐相关人员恶意再处理。网络有助于实现反腐的全过程(预防、遏制、惩戒)和全方位(事前、事中和事后)。
3.网络反腐的负功能
(1)可能成为诽谤、报复他人的工具。开放、隐蔽、匿名是网络的特点,但这些特点也带来了网络上虚假信息的泛滥,少数网民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把网络反腐演化为“情绪反腐”,加之多数网民辨别网络信息真假能力较弱,部分网民甚至在不经意间成了谣言传播者。甚至有人利用网络舆论对当地党委、政府造成压力,影响、干预公检法正常的司法活动,影响司法公正,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2)可能增加政府查处腐败的难度。为不让腐败嫌疑人产生警觉,有关部门、机构调查腐败线索、侦办腐败案件在一定阶段一般都是秘密进行,而网络反腐的信息开放性,存在着打草惊蛇的可能,涉腐人员因此会提前销毁、隐匿证据或者做好串供、出逃等相关准备。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反腐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反腐工作的效率,同时也会造成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3)可能侵犯个人隐私。为了获得轰动效应,或者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多数网民往往只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尽其所能曝光当事人的行径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由于没有法定的调查取证权,普通民众常常通过“人肉搜索”等方式曝光自己掌握的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来反腐。部分网民擅自曝光或披露他人行为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他人也拥有隐私权,尤其是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的相关信息资料公布和传播,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会为其家人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和人身伤害,这种行为已转变成触犯法律的严重行为。如果这种行为普遍化,必将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困扰。
二、促进网络反腐正功能有效发挥的对策建议
1.加快网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网进程
就网络监督而言,广大网友可以针对腐败现象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检举曝光,但由于我国现有网络方面的法律仍有待健全,所以若其中涉及侵犯隐私权、造谣诽谤等,这些监督行为往往得不到严厉惩处和规范引导,进而造成网络反腐混乱、恶化社会风气。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加快网络监督的立法进程,紧跟网络发展的步伐,确保网络监督中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有法可依,使得我国网络反腐始终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2.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提高公民素质修养
尽管网络反腐卓见成效,但由于我国广大网民素质修养的参差不齐,许多不文明的现象如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等时有发生,错误地引导网络舆论,这使得网络反腐的网络文化环境建设迫在眉睫。一方面,借助喜闻乐见的标语、漫画、视频等形式宣传积极的网络文化,使得大众在积极健康的文化氛围中耳濡目染,牢牢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渐提高网络素养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做到不盲目跟风、转发不真实的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在网络上开展网民榜样评选、网络净化等活动,动员广大网民向榜样学习,对身边的不良现象进行举报,弘扬网络正能量,驱逐负能量。
3.加强网络反腐隐私保护,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网络反腐之所以参与民众如此之多,影响如此之大,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络反腐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可以减少民众举报腐败行为之后受到打击报复的风险。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这一优势正逐渐瓦解,由于缺乏对举报人的隐私保护,还是发生了一些报复现象,打击了网民积极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和勇气。因此建立举报人保护机制,通过设置举报人隐私信息查询权限,有效杜绝非检察机关人员获取,解决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另外,健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制度,为广大民众行使监督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为网络反腐的道路排除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