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悖论解析及其对我国市场条件下道德转型的启迪
2019-03-01薛兰兰刘伟
薛兰兰 刘伟
摘要: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中分别引申出了“经济人”和“道德人”两种概念,“经济人”是一种利己主义,“道德人”是一种利他主义。这种“利己”和“利他”之间存在着矛盾,被称为“斯密悖论”。而对斯密悖论中的“利己”“利他”进行调和有助于解决我国市场转型中出现的道德困境。
关键词:经济人;道德人;斯密悖论
英国著名学者亚当斯密的两本著作《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奠定了他在伦理学界和经济学界的地位。人们普遍认为《道德情操论》中塑造了一个具有同情心并以利他为己任的“道德人”形象,《国富论》中塑造了一个完全利己的“经济人”形象。而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形象构成了斯密悖论,学术界一直围绕着斯密悖论争论至今。
一、斯密悖论解析:“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关系
(一)斯密悖论的缘起
《道德情操论》中倡导人应有同情心,人在同情心的驱使之下有利他性,被称为“道德人”。“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的幸福而感到高兴以外,一无所得。”这种“道德人”就是同情弱者、对苦难悲悯,对待别人就像对待自己一样,还要有正义、谨慎、律己等道德品质。
《国富论》中描绘社会中的人是一种“经济人”的形象,恰恰与“道德人”含义相反,经济人概念强调人是自利的,人们的行为仅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并且如果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自私自利,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会不知不觉的增进整个社会的利益。“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 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 而是出自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在许多人看来,亚当斯密这种“利他行为”和“利己行为”存在矛盾,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为“斯密悖论”。
(二)市场条件下人性的二重性
人在社会中,首先是一个“社会人”。“人既是自然的存在物又是社会的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人首先具有生存和生命延续的自然本能和生理需要。作为社会的存在物,人又必须具有社会交往和社会实践的需要和欲望。”在市场条件下,每个社会个体为了满足自身生存需求和发展需求,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经济活动。在经济活动中,每个人既是一个个体,也是一个社会人。既要使自己的经济利益最大化,也要遵循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不触碰他人的利益。在经济交往中,一旦有人打破道德规则,便会造成社会主体之间的矛盾。恰恰在实际的经济交往中,常常有人为了得到自身利益,去损害他人利益。这无疑是一种道德选择:在利益和道德之间选择,在利己和利他之间做出选择。
(三)斯密悖论的多解
“斯密悖论”有很多质疑。其中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从根本上质疑“经济人”和“道德人”存在矛盾。另一种是认为“经济人”和“道德人”可辩证统一,是可以调和的,不存在所谓的完全相悖。第一种质疑认为在《国富论》中,“经济人”假设不仅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仅是利己。亚当斯密强调的是在经济活动中,每个人要尽可能的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强调关心自身的利益,而并没有强调去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如果仅把“经济人”看作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便太狭隘了。由这种观点看来,斯密悖论并不存在。第二种质疑认为“经济人”和“道德人”可以调和,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即要在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去展开经济活动,在不触犯他人的基础上去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也可以说,当人们在进行经济活动中,即要有益于他人和社会也要有益于自己。在经济活动中,谋求利益和道德的同一。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困境的成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滑坡已经引起了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曾经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变成了唯利是图,精打细算,社会公共道德的缺失,传统的道德观念不复存在,新的道德观念尚未建立。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损害他人的利益,市场中的欺骗顾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频出。
(一)道德转型落后于经济社会转型
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转变。但道德建设却远远滞后于经济转型。不同的经济体制下会呈现不同的道德形态。在自然经济时期,人们都是自给自足,社会关系更多的是以家族为单位,是一种家庭本位社会。整个社会道德形态是“以孝为核心”,正如“百善孝为先”。这种人伦道德形态促成了许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出现了许多“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等警示名言。计划经济体制由于是统一分配、统一部署,群众的集体观念集体意识比较浓厚。
但是在如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多元开放式的道德形态。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的瓦解,市场经济形成,传统的伦理道德精神失范,傳统道德观念正在经历深刻的变化。道德属于上层建筑,应该跟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但是事实告诉我们,我国经济在不断的增长但道德却出现了滑坡。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初建,新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地产生,以前陈旧的道德体系已经无法对如今市场下的利益关系进行指导,使道德转型没有跟得上经济转型,并且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而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绝对化的“经济人”
在斯密悖论中,“经济人”的概念与“道德人”是相对应的。普遍认为,“经济人”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为驱动力,即最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社会上的每个人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其经济行为必定是要使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由利益关系来做出自己的经济行为。经济人这种偏重于个人利益的行为造成了社会上许多人只顾自己行为,不管他人的正当利益。
(三)道德失范与建设制度供给不足
目前我国在一个体制改革时期,各方各面都需要建立新的制度,但是建立新制度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新旧制度交叉时间内,会出现新旧制度的交替并存和新的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状况。市场经济方面的道德建设也是如此。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现象普遍出现,更有甚者触犯法律。比如卖家欺瞒顾客、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屡屡出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困境必须加快建设道德制度的建设,才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道德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三、斯密悖论对推进我国社会道德转型的启迪
(一)加快推进道德转型
道德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道德转型要随着经济建设的变化而变化。这虽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快道德转型。首先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领导作用,使社会主体有主心骨;其次,发挥正能量的宣扬作用,对社会上一些在经济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贡献者进行宣传,制造一个能凝聚人心、激发人们甘于奉献的文化氛围。
(二)“经济人”与“道德人”的融合
“经济人”与“道德人”的争论还在持续,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下来看,“经济人”的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上的人已经不满足于只追求个人的利益最大化了。思想上开始发生转变,人们开始对伦理道德进行反思,开始追求个人价值的提升以及精神生活的需求。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经济人”与“道德人”的融合是必要的,作为社会上的成员,人们都具有社会属性,人类情感和道德观念必须包括其中。“经济人” 和“ 道德人”的相互依存关系在伦理上是互斥并互补的。只有当两者融合,使人的功利性和道德感统一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健康更平稳的发展,只有把握了这一观点,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加健康平稳的发展。总之,只有市场上的个人即从“自利”又从“利他”的角度出发,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
(三)加强道德与法律的合力作用
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中一直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二者缺一不可。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道德却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们都是约束矫正人们行为的工具。“法起源于或者说应该起源于民德,民德渐渐演化为法律,立法为了自强,必须与民德相一致。” 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律建立在道德基础之上,道德是法律重要的组成部分。
只有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发展成一种重要的力量去推动社会健康的发展。 “法律所负有的特殊任务之一,就是把支离破碎的道德环境,重新组合成一个结构严密的社会统一体。”可是法律和道德有着明显的界限,道德不会被法律取而代之。因为道德更多的使人们的思想境界更加崇高,這一点是法律无法替代的。“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系统能够深入到人的生活、信念等深层结构,而法律只能望而却步。”所以,法律和道德犹如唇齿,缺一不可。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庇护”,法律更好的实施也需要道德来做补充。作为一种法定的约束力量,法律如果想更好的实施就必须使人们用心去接受,转化成内心的信念。总而言之,要想推进我国的社会道德转型,首先要解决法律制度不健全、不完备的问题;其次,要注重道德建设问题。只有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加快推进我国社会道德转型。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商务印书馆,1998.
[2]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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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罗杰.科特威尔.法律社会学导论[M].潘大松,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
[5](英).约翰.密尔.论自由[M].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1959.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2016年度项目“道德悖论的理论与解悖实践研究”(项目编号:HB16ZX014)。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