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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捐献了自己的眼角膜

2019-02-27安徽省泾县司法局

人民调解 2019年6期
关键词:宣城市泾县司法局

安徽省泾县司法局

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听到“咚!”的一声,曹明(化名)就会陷入到深深的恐惧之中。“她就那样躺在地上,我不敢去看她的状况,怕她死了。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感受到浑身都在发抖。”直到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曹明三年有期徒刑的那一刻,曹明才感觉心里踏实了一些。由于身患尿毒症,需要每月到医院透析两到三次,2013年3月,曹明被泾县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4月2日,泾县司法局办理了曹明的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接受矫正 虔心悔过

一接到司法局通知,曹明就赶紧去司法所报到,“我犯了罪,国家没让我蹲监狱,我感激不尽,我一定好好配合矫正,虔心悔过!”看到曹明这样的态度,司法所工作人员很欣慰,当天由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和社区干部组成矫正小组并举行了入矫宣告仪式。曹明表示定会严格遵守按时报告、社区服务、请假外出、居住地变更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司法所矫正教育。

梦溪司法所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开展教育训诫。图/泾县司法局

听到司法所定制的初期矫正方案需要家人的配合,曹明一下子蔫了,满脸苦涩:“我没有家了。”原来,曹明曾经有过一段婚姻,但是这段姻缘早已消散殆尽了。与前妻有一个儿子,但因为离异与儿子的关系很淡,加上这次交通肇事,儿子更是对他失望透顶,直接留下一千块钱就断了和他的联系。而这些年曹明和父母之间也一直矛盾不断,父子、母子亲情也在一次次争吵中越来越淡薄,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小县城,双方也是多年没有联系了。唯一关系还不错的就是早几年在上海打工时认识的一位四川籍女生小梁,两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但这次事情之后,曹明觉得自己没脸再和人家相处。

考虑到这种情况,司法所相应修改了曹明的社矫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知道亲情对社矫工作的重要性,但也明白如果贸然地将曹明的父母、儿子拉到他面前,只会令曹明感觉到难堪,而不会感觉到亲情的温暖。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用来自社会的关爱抚平曹明内心的惶恐,填补其亲情的空白。

曹明填写捐献遗体志愿书。图/泾县司法局

对于曹明来说,这些还不是最大的困扰,最大的问题是巨额的透析费用。没有家人的支持,没有稳定收入来源,没有生活保障,曹明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为此,司法所决定先解决曹明的基本生活问题。司法所将曹明身患重病、因病致贫且“孤家寡人”的情况上报泾县司法局,司法局随即与曹明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及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按照政策帮曹明申请办理低保,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曹明的生活压力。

矫正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车祸给曹明造成的心理阴影仍然很大。为使曹明从思想负担中走出来,矫正工作人员安排社工对曹明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引导曹明积极参加社区服务,通过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回报社会 捐献遗体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引导帮助下,曹明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定期做思想汇报和健康状况汇报,并积极参加社区服务。但凡是力所能及的,但凡是时间允许的,他都主动要求参加。曹明所做的一切,司法所工作人员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基于此情况,经泾县司法局研究决定,先后于2013年9月、2014年3月、2014年9月给予曹明三次表扬。在此期间,由于透析花费数额巨大,司法所两次组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对曹明发起爱心募捐,宣城市司法局和泾县司法局也先后在春节期间给曹明送上了帮扶金,极大地缓解了曹明的经济压力,弥补了他内心缺失的关爱。

可喜的是,在一次对曹明上门走访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曹明家中多了一个人。曹明向工作人员介绍,那位正忙前忙后的女生就是他之前提到过的女朋友小梁。小梁在得知曹明的事情、了解到他的顾虑之后,和他进行了一场真挚的谈话,表明自己不会因此而离开他。小梁的不离不弃就像是冬夜里的一束烛火,给予了曹明强大的精神支持。工作人员在曹明的眼中看到了一种这段时间以来从未有过的光彩。他们知道,这种光彩叫作希望,曹明找到了自己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下去的依托和希望。

曹明的转变是显而易见的,以往他参加社区服务那种负重前行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回报社会时如沐春风的快乐。2014年,曹某通过电视节目了解到捐献遗体在治病救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便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10月,曹明联系到安徽省红十字会正式签订了眼角膜捐献志愿书。

获得减刑 成功解矫

综合考虑曹明矫正期间的种种表现,司法所建议曹明书面提出减刑申请。2015年1月,经泾县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曹明减刑建议并报宣城市司法局审核同意。2015年4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减刑建议书之后,依照法律裁定减去曹明有期徒刑4 个月。这也是宣城市自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例社区服刑人员获得减刑案例。

在收到法院的减刑裁定书后,曹明感觉自己的生活更有了动力,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15年12月1日,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妻子小梁的见证下,曹明在《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会好好地生活,继续做公益,绝不辜负这个社会!”这是他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承诺,也是对给予他温暖的社会的承诺,更是对他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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