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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第一道防火墙”

2019-02-27苏悦柏河北省文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 2019年6期
关键词:调解员医患纠纷

苏悦柏/河北省文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依法、公正、便捷、高效、负责”,是河北省文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特点。自2014年8月成立以来,文安县医调委秉承“依法受理、规范运作、强化服务、注重效果”的理念,及时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凸显了“为政府分忧、为医院解愁、为患者维权”的良好效果。自成立以来,医调委共接待医患双方来电来访咨询950人次,受理医疗纠纷96 件,已调解成功79 件,调解成功的纠纷协议履行率和回访满意率均达100%。

调解员到医院调查案情

坚持“四项调解原则”,提高医调委公信力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调解原则。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医学、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医疗纠纷调解员参照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做好调解工作。

二是坚持居中调解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第三方中立地位,既保证患方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获得合理赔偿,又保证医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不予赔偿,切实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医调委遇到医患双方对引起医疗纠纷的诊疗活动及损害后果存在重大分歧时,启动专家咨询服务,专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专家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有义务就当事人所提出的与咨询有关的问题向医调委进行解释或说明。

三是坚持回避原则。为使调解客观公正,坚持咨询专家和医疗纠纷调解员回避原则,与医疗纠纷当事人或代理人为近亲属的,与医疗纠纷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与医疗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不得主持调解。

四是坚持清廉自律原则。制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廉洁自律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不愿腐的自律机制、不能腐的监督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以清廉调解提升调解公信力。

健全“六大调解机制”,保障医调委旺盛生命力

一是建立保障机制。完善硬件保障,落实办公用房5 间,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设立接待受理室(保险办公室)、法律专家室(医疗专家室)、调解室、档案室和会议室等。落实经费保障,医调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以案定补”,对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给予调解员补贴。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关于全面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做到规则、制度等“五上墙”;统一调解文书,规范接待、受理、调解、回访等程序,完善考核、测评等制度。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医调委现有专职调解员4 名,兼职调解员3 名,达到了“两懂三会”要求,即懂法律、懂医学知识、会做思想疏通工作、会计算赔偿数额、会制作调解文书。

调解员耐心细致调解纠纷

二是健全排查对接机制。与县信访部门对接通气,通过县信访部门接待的医疗纠纷信访投诉,及时掌握患者反映的医疗纠纷线索。与卫生行政部门对接,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引导至医调委第三方调解中来。与各医疗机构对接,对重大疑难医疗纠纷及时介入,有效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升级为“医闹”、缠访和积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医调委成员单位对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调委成员单位、医疗机构等层面建立信息员、建议员“两员”工作制度。

三是建立与第三方理赔协作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县医调委加强与保险承保公司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快速理赔机制。通过做好理赔服务与调解工作的有机衔接,使保险公司的服务承诺得到高质量的履行,为及时兑现赔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立由40 名高等职称的医学专家、司法鉴定人、法学专家和保险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帮助县医调委“把脉问诊”,依法规范调解工作。目前,县医调委已启用专家库专家会诊50 余人次,向医院提供专业技术指导33 次,培训医护人员6700 人次。

五是健全宣传机制。每月利用广播、板报、橱窗、报纸、网络、标语、演讲、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作出的不懈努力与无私奉献,宣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客观宣传医学常识,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增进社会各界对医学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加强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借助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方法、程序以及调解协议的效力,引导纠纷当事人尽可能地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目前已向全县发放宣传册4 万余份,服务指南3.5 万余份。同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案例的宣传,每调解一起纠纷,医调委都把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和医学知识,向医患双方进行宣讲,从而加强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

六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县医调委积极主动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卫计局、乡镇协作配合,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共同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调处。

医调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

狠抓“四个调解环节”,增强医调委执行力

一是抓程序规范。制定完善医调委岗位职责,建立纠纷请示、工作例会、专家合议、案件讨论总结等制度。针对接待、受理、调解、结案、回访、归档每一个环节,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的文书格式,严格落实每一流程的工作要求。

二是抓科学鉴定和分析评判。为保证调解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坚持以司法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合议意见为基础,以征询法院法官意见为参考,形成对医疗损害过错事实、责任认定、赔偿额度的调解意见,使调解成功的每件纠纷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明确、赔偿适度,避免少数患方、医闹方“狮子大开口”,也使老实、不闹的患者获得公平的赔偿。医调委还建立了调后案件研讨制度,对每一起调解完的纠纷进行专题研讨、剖析总结,一方面使每起纠纷的调解经得起历史检验,另一方面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抓调解“快、准、稳”。建立信息员制度,确保医疗纠纷发生后医调委能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介入,做好调前沟通,减缓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同时,协调县公安局、卫健部门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确保纠纷不激化,第一时间化解。

四是抓服务便民利民。为方便困难群众,医调委主动上门沟通、上门调解。自成立以来,已上门调解30 余件。如患者何某某需要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其术后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对此,医调委主动联系县卫计局、民政局、残联,上门为其提供鉴定表格,送去鉴定费用,为其争取困难救助、办理残疾人证件,并发动爱心组织送去日常生活用品。调解员实心实意的帮助、真情无私的服务,让何某某非常感动,对医院的怨气也大大减少,最终顺利地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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