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企业存储危化品常见安全隐患
2019-02-27王定军
图·文/王定军
电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广泛使用多种类的危险化学品,但是由于使用量小,导致部分电子企业对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较一般货物存储要求更高、安全管理要求更严。部分电子企业缺乏符合标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配备的仓库保管人员专业知识匮乏,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设施也缺乏针对性。
本文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7915-201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5603-1995《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法规标准,梳理了电子企业存储危险化学品容易出现的隐患,供广大电子企业和安全监察执法人员参考。
存放氢氟酸的危化品库未设置温湿度计。根据GB 17915-201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6.1.1:库内设置温湿度计,按时观测、记录。
氢氧化钠存放在楼梯走道。根据GB 17915-201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4.1.1:应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应经过防腐蚀、防渗处理,库房的建筑应符合GB 50046-2008《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的规定。
发烟硝酸存放在潮湿的旧库房里。根据GB 17915-2013《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4.1.2:储存发烟硝酸、嗅素、高氯酸的库房应干燥通风,耐火要求应符合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液碱罐区未进行防腐处理且围堤不能有效防止围堵泄漏。根据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5.5.2安全设施5.5.2.2:(2)按照GB 50351-201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危化品库区堆放可燃杂物。根据GB 15603-1995《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10.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作业区域未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根据AQ 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5.6.2.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