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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助一辅”平台的研究生资助育人实践路径探析
——以“广东工业大学”为例

2019-02-27

长江丛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助教资助研究生

广东工业大学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校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扶贫的关键内容之一,应紧跟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精准扶贫”思想为基本遵循,不断改革创新,积极开展符合当代大学生特点、以“精准资助”为核心的新时期大学生资助工作[1]。

资助育人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一项重要工作,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将资助与教育相融合。[2]结合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实际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在研究生中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是新形势下实现资助育人的重要途径。依托“三助一辅”岗位,探索研究生资助育人模式,实现“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三助一辅”是指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助教岗位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和实验工作实际需要设岗,主要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教学工作。助管岗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协助开展研究生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规模设置,协助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和全面能力培养要求。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制度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增强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2016年制定了《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5号),为研究生“三助一辅”平台的搭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目前该校39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机关部处共有345名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其中助教63名,助管254名、学生辅导员28名。助研由导师、科研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聘请,据不完全统计90%以上在校研究生担任助研工作。

(二)为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提供配套经费

2017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和学生辅导员”酬金经费达240余万。工作经费(含培训指导费、工作证制作费、活动经费等)达5万余元。从导师或科研团队项目经费中支出的助研酬金达5000余万元。

(三)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机构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奖勤助贷等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导师和科研团队负责助研工作。

(四)配备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实施人员

学校负责助研工作的有校内导师990名,校外导师585名,负责其他具体工作人员共43名,为实施“三助一辅”实践育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研究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作为“助研”岗位的聘任方,为实践育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指导团队。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各学院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共21名“三助一辅”专门管理人员,以及22个机关部处、教辅单位相关负责老师22名。

二、全面科学实施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作为资助工作负责单位,应加强对“三助一辅”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按照“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做好管理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资源配置工作,在保证培养功能的充分发挥的基础上,发挥“三助一辅”岗位的资助育人功能。从“三助一辅”岗

图1 研究生“三助一辅”

图2 岗位设置

位设置、人员聘用、指导和培训、分类管理和考核、酬金发放等各环节,建立“三助一辅”资助育人新模式,实现“三助一辅”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有效发挥其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和落实导师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助研作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落实教学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挥助教对研究生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有效作用;强化用人部门主体责任,重视通过助管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能力锻炼;强化和落实各学院的主体责任,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同的优势,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初步成效

(一)坚持“三助一辅”岗位的培养功能

随着研究生人数的急剧增加,出现了许多以前不会出现的问题,研究生育人工作日趋重要。“三助一辅”在研究生能力培养、学校人力资源补充和助学助困渠道等方面的多重作用,坚持“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做好管理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资源配置工作,优先保证培养功能的充分发挥,达到资助育人的效果。

(二)建立管理制度,提高岗位津贴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研究生教育理念和学科特点,统一制定助研、助教、助管和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规定基本的津贴标准,指导和规范院(系)、机关部处用人部门做好“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

(三)实施分类指导培养体系

按照发挥“三助一辅”培养功能的要求,分类建立指导与培训体系。如“助研”岗位导师和科研项目团队要按照因材施教原则,合理安排不同研究生的助研工作内容并加强科学方法指导和研究能力培养。教学单位要建立助教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岗前培训制度,明确任课教师对助教研究生的指导责任和指导要求。设立助管岗位的单位或部门要同时承担对助管研究生的指导职责,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助管研究生进行指导。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要将担任学生辅导员的研究生纳入辅导员培训体系,根据研究生以学生身份兼职开展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指导和培训。对于教师承担的“三助一辅”指导工作,应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并可计入教学工作量。

(四)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

建立开放、公开的聘用制度,分类进行岗位管理和考核。根据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各自特点,按照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岗位管理和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任课教师在岗位考核中的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明确“三助一辅”管理工作服务培养、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的定位要求。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将“三助一辅”研究生单纯作为科研、教学、管理的支撑或补充,单纯作为人资资源补充等倾向,未能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相关管理还存在不够科学规范,限制了“三助一辅”资助育人作用的充分发挥。需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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