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理论的内涵和特征研究
2019-02-25向芳
向芳
摘 要:文章在阐述产教深度融合的背景与意义的基础上,对产教深度融合的核心内涵进行界定,分析产教深度融合的统筹融合、联动发展、供需对接、协同创新等特征,之后梳理国外产教融合的经典案例,以期为我国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产教深度融合 核心内涵 职业教育
一、背景
全球产业格局面临新一轮的深刻变革,制造业从边缘地位重回中心位置[1],诸多世界制造强国围绕“再工业化战略”,颁布一系列新的职业技能教育政策。例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均发布职业教育发展计划。又如,德国为应对“工业4.0”时代,在职业教育中侧重培养学生的数字化环境职业适应能力、知识迁移能力等,致力于培养实际工作过程的设计者、监管者和评估者。[2]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把“产教融合、特色办学”作为基本原则。2015年,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提出[3],产业链全面转型升级,国家对具有综合素养的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2017年,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的重点改革方向出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同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明“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4]
目前,职业教育的人才输出与市场需求处于不匹配状态,高端技术人才尤其匮乏。相关数据显示,就业总人数中技能型劳动者所占比例低于20%,高端技术人才占比不到5%。因此,要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的战略目标,亟需提高我国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以支撑我国制造业快速强健发展。[5]
二、产教深度融合的内涵与特征
(一)内涵
“产教融合”概念出现较早,诸多学者均有研究。杨善江认为产教融合是“教育系统(院校)与产业系统(行业或企业)融合的有机整体,参与主体依托各自的优势资源相互配合的一种经济教育活动方式”;曹丹认为产教融合是“行业企业和高等职业院校为了各自的发展需要水乳交融地合为一体,是一个双向发力双向整合的过程”[6];陈志杰认为产教融合“是一种产业和教育、企业和学校、生产和教学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7];陈年友认为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合作”。
对于“产教深度融合”概念的界定,顾绘强调“深度融合意味着参与主体的融合是紧密的、深入的、实质的、彻底的”[8]。杨运鑫提出产教深度融合是“跨越教育与职业、学校与企业、学习与工作的界限,实现全过程、深度融合式发展,达到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课堂与生产场所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学历学习与终身学习对接”。[9]
“产教深度融合”在“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基础上发展而来,是二者的升华与飞跃。校企合作是学校为提升高职教育质量,采取与企业联合的模式,旨在培养契合企业需求的人才,是二元合作。产教融合是行业、企业与高校出于自身发展需求,三方发力、三向整合,最终实现行业企业与高校融合发展为一个人才供需三元共同体的结果[10]。产教深度融合则是二者的深化,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合作程度更加紧密化,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化,合作目的不再局限于满足企业需求和行业需求,而是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与区域经济转型升級契合。
基于以上三个概念的分析和综合现有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产教深度融合是指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教育机构多方参与,多方持续投入,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将产教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服务贯穿于教育教学改革全过程,形成多方共建共管共享共同推进的格局,最终实现全过程深度融合渗透式发展,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从而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要素的全方位融合,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二)特征
1.统筹融合
产教深度融合重在融合,这种融合不是浅表的、形式化的,而是深度的、有丰富内涵的,并且这种融合是具有统筹规划性、有目的、有方向性的。政府在其中应发挥先导和统筹作用,针对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优化和整合各方资源布局。而行业协会则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需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建议。企业与高职教育机构作为融合的重要主体,是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融合的统筹载体。由于参与方多元化,利益分散化,需要政府进行统筹规划督导,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梯次有序的统筹型产教深度融合网络。
2.联动发展
产教深度融合,融合的主体是“产”和“教”,诸多学者对此进行详细解读,综合来看,指的是产业和教育、行业企业和学校、生产和教学的统一体。产业业态布局的不断更新、技术的更迭,产业的转型升级都会对职业教育的人才输出提出新要求,决定着职业教育的走向;职业教育也在进行知识技术的创新,会反作用于产业的发展,影响着产业变革的进程和效率,二者是联动发展的关系。行业会随着产业转型升级进行先进设备技术的更新,对从业人员的核心素养提出新要求;而学校作为人才的输出端,不仅应跟进行业企业配置,更应发挥技术研发作用,解决行业企业技术难题,二者也是联动发展关系。职业教育中,生产指导教学,教学促进生产,二者亦是联动发展关系。
3.供需对接
产教深度融合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人才培养的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的矛盾。为适应新一轮经济发展和科技产业变革,亟需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需求链的职教体系,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调整机制。只有强化行业企业的主体地位,深刻认识产教深度融合的联动发展特性,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规范运作的产教深度融合组织,强化市场需求对人才输出的市场调节机制,才能真正实现需求侧与供给侧、人才链与创新链的全方位对接。
4.协同创新
产教深度融合旨在构建一个文化、知识、技术协同创新的共同体,建设面向社会的开放共享、市场化、专业化的产教深度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为国家、行业、城市不断积累知识、技术和技能。高等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中小创业型企业创新创业系统的建立,不仅增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效应,促进院校和企业共同进行核心技术研发,而且注重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企业核心技术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
三、国外案例
(一)德国“双元制”模式
德国“双元制”模式的典型特征是职业教育具有双元教育主体、双元受教育者身份和双元学习场所。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学校主要传授职业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企业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实践培训,学校和企业两个教育主体都对学生负有教育责任,是双元教育主体;学生在学校是学生身份,在企业是学徒身份,具备双元受教育者身份;此外,学校和企业都是职业教育必不可少的学习场所,是双元学习场所。
为保证“双元制”模式的有效实施,德国的各级政府、行会商会、雇主雇员组织都参与产教融合运行体系。德国联邦政府通过颁布《联邦职业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构建管理制度系统,确保各组织间的密切配合。企业和学校不仅受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法律制度的框架约束,还会接受行业协会的协调,行会商会在职业教育中主要起着协调指导作用。[11]
(二)新加坡“教学工厂”模式
在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的基础上,新加坡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推出独具特色的“教学工厂”模式——“教学工厂”是企业与学校合作在学校建立的模拟真实生产环境的实训中心,通过引进先进的实训设备,实施企业的生产项目,遵循实用性和超前性的原则,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教学工厂”模式提供技能训练的真实生产氛围,学生通过生产过程学习实践知识及技能,缩减入职适应期。同时,行业企业和学校参与人才培养的全方面和全过程,参照行业需求确定职业教育的内容,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行业企业的需求。
(三)澳大利亚“培训包”模式
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自成体系,享誉盛名的是其“培训包”模式。政府、行业协会、教育部门三方共同制定全国通用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AQF),在此框架下,根据行业标准和认证课程需要,行业技能委员会(ISC)制定相关专业的培训包。“培训包”的制定由行业组织参与,并针对企业一线岗位的知识技术要求,符合生产实际,能够有效缩短学习者的实践磨合期。
四、启示
(一)明晰融合主体的权责
产教深度融合的主体包括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只有各方突破自身原有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进一步明确权利和责任,才能各司其职,逐步实现深度统筹融合。首先,政府应该发挥先导和统筹作用,立足于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着眼于产教系统共同发力,通过出台产教深度融合法律法规、经济调控政策、营造全民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等,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其次,应强化行业协调指导作用,在国家层面,参与全国职业教育宏观管理政策的决策、全国职业资格框架的搭建和职业能力标准的制定;在学校层面,应参与专业设置的调整和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教育教学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等。更重要的是,行业是协调各方关系的润滑剂,不仅提供信息监督与建议,更协调校企合作的具体对接。再次,企业作为产教深度融合的主要对象,应着眼于自身的人力资源需求、创新发展需要,主动与学校开展技术培训、人力资源、职业认证、创新研发等方面的长期深度合作。最后,职业院校应打破传统办学理念,主动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深化“引企入教”“在校办厂”改革,通过联手企业创新教育教学活动,引领企业甚至行业发展。
(二)构建深度融合的机制
机制是管理权限划分的组织制度框架下的一种运行安排,构建深度融合的机制是产教融合的根本制度保障[12]。构建政行企校“合作合资合股”建设模式,建立多方持续投入机制,成立产教深度融合管委会、董事会或理事会,组建由高职院校、合作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组成的产教协调委员会,创新利益相关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健全第三方质量评价机制,由第三方开展产教深度融合效能评价,作为绩效考核、试点开展、投入引导、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形成奖惩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各方参与积极性;同时,改革用人机制,建立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制度。坚持多方参与,形成政行企校多方共建格局,最终实现政行企校的教育教学优势资源、产教各要素的高度整合和集中汇聚。
(三)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载体
产教深度融合需要借助载体,载体既是融合的媒介,又是多方发力的共同着力点,创新载体形式,丰富载体内涵,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之一。第一,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办学;通過服务购买、管理委托等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校企探索混合所有制、股份合作制;第二,以地区支柱和优势专业为纽带,建设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产业发展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第三,鼓励企业、研发中心、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组织与院校合作,构建功能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教联盟组织;第四,支持职业学校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共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产学研服务平台和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创新平台,打造高水平产教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孵化园区;第五,重点针对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尖技术产业,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合体等方式,围绕优势专业集群建设开放共享、产学研一体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发挥载体的促进融合作用,开展改革试点,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深度融合典型。
(四)发挥协同育人的作用
依托产教深度融合的载体,充分发挥政企行校全过程协同育人的作用。在学科专业建设层面,紧密围绕地方经济产业转型,根据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在人才培养层面,完善市场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动态调整机制,对接最新职业标准、岗位标准和行业规范,校企同步更新实训设施设备,构建专业(群)实践教学体系,突出职业素质特别是工匠精神培养;在师资队伍层面,突出“产业性”特点,与企业互聘互兼人员,培育“教练型”教学名师;在技术研发层面,紧紧围绕地方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应用型研究和技术服务;在软环境层面,侧重专业技能训练和综合素养培养的有机融通,发挥企业文化育人功能。
(五)实现协同创新的效应
通过产教深度融合,构建创新联合体,实现政校行企之间人才、知识、技术、创新等要素的聚集共享和深度融合。首先,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校企共同组建应用技术研发团队,开展“四技”服务;其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平台,建立分层次、分类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扶持系统,成功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再次,鼓励向社会开放共享,成为面向区域或行业的教育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最后,形成社会需求旺盛、专业特色明显、创新创业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体。
五、结语
产教深度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本质要求,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核心与关键。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资金、设备、土地、技术、人才资源等多种形式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将校企协同育人的理念落实于教育教学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切实增强高职院校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最终提升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格,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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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茂波,王运转,朱梦玫.德国职业教育契合“工业4.0”发展的策略及启示[J].现代教育管理,2016(10):92-97.
[3]高婷.“中国制造 2025”背景下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8(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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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杨运鑫.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创新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2014(4):39-43.
[10]张云,郭炳宇.拥抱行业:跨入深度产教融合 2.0 时代[J].中国高等教育,2017(22):46-48.
编辑 王亭亭 校对 朱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