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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鞭影》作者萧良有生卒年考辨

2019-02-22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湖广汉阳乡试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0)

萧良有,字以占,号汉冲,荆楚汉阳人(今湖北省武汉市人)①关于萧良有籍贯,相关的文献材料记载不一。一作荆楚汉阳人,见《康熙汉阳府志》卷七(冯辉主编,湖北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又作吉安庐陵人,见《同治庐陵县志》卷二O,《光绪吉安府志》卷二一,《光绪江西通志》卷二六,《民国吉安县志》卷三三。,生活在明嘉靖至万历年间,是明代著名的教育家和文学家。他一生重视教育,曾两次担任乡试主考官,仕至国子监祭酒。萧良有识才重才,提拔俊贤多达数百人。晚年退休后执教乡里,其编撰的蒙学教材《龙文鞭影》在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齐名。据史料记载,萧良有自幼聪颖,14岁时便“以《易》举于乡”[1]62,庚辰会试第一,夺得会元的桂冠。廷试时凭借对“本”与“权”,“刚”与“柔”独特的理解,深得万历皇帝赏识,居张懋休榜一甲二名。同年,其弟萧良誉也中进士,兄弟二人名声大振,被称为“汉阳双凤”。萧良有为人正派,秉公任直,在其担任乡试主考官期间严肃考纪,杜绝干谒,因此“六馆士廪廪向风”[2]427,萧良有在史局任职长达15年,深得朝廷大臣赏识,“自阁部卿寺以至台省,凡关国家大计,靡不咨访于公”[2]427。《吉安县志》《万历汉阳府志》《光绪江西通志》都立有萧良有的传记,但均未明确记载萧良有的生卒年。目前,学界关于萧良有生卒年尚无定论,学者依据自己所持的材料各持己见,莫衷一是。

总体而言,历来学者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认为萧良有生卒年均不详,持此论者有李文郑、李天白等人。李文郑在其所著的《巧联妙对话古今》中认为萧良有1595年左右在世[3]。李天白沿用了李文郑的观点,在其所著的《江西会元、解元名录》中也认为萧良有1595年前后在世[4]。2.认为萧良有只知生年,不知卒年。王鸿鹏编著《中国历代榜眼》[5]、刘勇先著《汉江拾贝》[6]、邹宝库辑录《辽阳历史文化丛书·辽阳碑志选编》[7]认为萧良有生于1549年,卒年不详。王鸿鹏、刘勇先等人虽然明确提出了萧良有的生年,但是并没有说明其原因,缺乏具体论证过程。3.认为萧良有有明确生卒年。瞿冕良编著的《中国古籍版刻辞典》[8],台湾地区“中央图书馆”编辑的《明人传记资料索引》[9]认为萧良有1550-1602年在世。杨洋的《<四字经>在中日两国的流传与变迁》一文经过考证认为萧良有生于1551年,卒于1599年[10]。从李文郑、李天白、王鸿鹏等人观点来看足以见得,目前关于萧良有的生卒年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论。导致萧良有生卒年问题存在争论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两点:一是由于相关文献资料记载不一致,部分珍贵资料难得一见;二是部分学者缺乏深入的考证和研究,对材料进行了错误解读。本文拟就以上三种观点逐一进行论辩,旨在消除异议,考订出萧良有正确的生卒年。

一、萧良有生年考辨

与萧良有生年相关的材料有以下几条,其一是清人褚人获撰《坚瓠集》:

万历庚辰会元汉阳萧汉冲(良有)年十五发科榜眼及第,仕至祭酒,性蚤慧,七八龄岁时入官舫谒一贵官,出句命对曰:“官舫夜光明两轮玉烛”。萧良有对曰:“皇都春富贵万里金城”。贵官适有他遣,语去使曰:“尔去即来,廿四弗来廿五来,廿无弗来廿六来”,汉冲误疑出对,即曰:“静极而动,一爻不动二爻动,二爻不动三爻动”,贵客颇欣赏。[11]

其二是冯辉主编的《康熙汉阳府志·人物志》:

嘉靖甲子,连江吴司马文华为督学,试楚士,拔良有及京山李维桢、蕲水朱期至列异等,语人曰:“三少皆奇才,可为国家庆。”三人果于是科同中式,而良有年犹十五也。[2]427

上面两则材料为我们考证萧良有的生年提供了重要的依据,通过比对可知道《坚瓠集》所载“萧良有十五岁发科”指的就是《康熙汉阳府志》里所记载嘉靖甲子年(1564年)萧良有被连江吴司马文华提拔选用之事。假定这两条材料记载准确,那么再往前推15年就可以得出萧良有出生于1549年,王鸿鹏、刘勇先等人或许就是根据这两条材料得出的结论。

另一则关于萧良有生年的重要材料是明代王兆云辑《皇明词林人物考》:

公名良有,字以占,楚之汉阳人。嘉靖甲子以《易》举于乡,年十四,犹然丱角童也。庚辰以《春秋》冠礼闱多士,一时传其制义,以为不愧唐、瞿诸先辈云。[1]62

根据王兆云《皇明词林人物考》所载,我们可以知道萧良有嘉靖甲子年(1564)参加乡试时14岁,这与《康熙汉阳府志》《坚瓠集》的记载整整相差一岁。若按照此条记载往上推14年,那么萧良有出生年应该是1550年。这个结论与《明人资料索引》《中国古籍版刻辞典》所载的萧良有生年是相符合的。

以上的两条结论都是依据实岁进行推算的,但也有学者提出古人年龄一般都记虚岁,如杨洋在《<四字经>在中日两国的流传与变迁》一文中以“嘉靖甲子以《易》举于乡,年十四,犹然丱角童也”[1]62这条材料为依据,认为萧良有生年应该是从嘉靖甲子年(1564)往上推13年,得出萧良有生于1551年。《康熙汉阳府志·选举志》在乡举栏“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有萧良有的名字,故萧良有于嘉靖甲子参加乡试一事是确认无误的。以上三条结论出现出入的原因在于使用实岁计算年龄还是使用虚岁计算年龄。虽然古人通常按虚岁记年龄,但也不排除以周岁记年龄的可能性。王鸿鹏、刘勇先、杨洋等人在缺乏其他必要材料的支撑下,就某单一材料,武断地使用实岁或虚岁推算萧良有生年的做法是不严谨的。清人褚人获撰《坚瓠集》、冯辉编《康熙汉阳府志》和王兆云辑《皇明词林人物考》所载嘉靖甲子年萧良有乡试中举之所以会有一岁的出入,很显然是由于这三则材料采用“实岁”和“虚岁”两种不同计算年龄的方法。综合考虑以上三则资料,笔者认为清人褚人获《坚瓠集》和冯辉编《康熙汉阳府志》所载的“(萧良有)十五岁发科榜眼及第”“良有年犹十五岁”中的“十五”指的是虚岁,而王兆云《皇明词林人物考》载嘉靖甲子年萧良有“以《易》举于乡,年十四”中的“十四”指的是实岁, 由此推出萧良有出生于1550年。当且只有这样理解时,这三则材料的记载内容才是一致的,也是最为可信的。

据明过庭训纂《本朝分省人物考》所载:“萧良有,号汉冲,汉阳人,弱冠举湖广乡试。”[12]269这条材料也可以作为我们上面得出结论重要佐证。只要考证出萧良有弱冠之年是湖广乡试之年就可以证明上面我们推出的结论——萧良有出生于1550年是正确的。我们以萧良有出生于1550年计算,那1570年萧良有就到了弱冠之年。故萧良有弱冠之年参加的应该是隆庆四年(1570)庚午科湖广乡试。隆庆四年是否为湖广乡试之年,我们可以根据明朝的科举制度推算出来。

明洪武三年(1370)五月,明太祖发布诏令:

自洪武三年八月为始,特设科举,以取怀才抱德之贤,务在明经行修,博古通今,文质得中,名实相称。其中选者,朕将亲策于廷,观其学识,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果有才学出众者,待以显擢。使中外文武,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毋得与官。[13]

明代科举承宋、元旧制,规定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八月份举行。洪武四年,为了选拔更多人才为朝廷所用,明太祖命令各处乡试连试三年,后则“三年一举,著为定例”[14]。洪武十七年(1384)三月颁行《科举成式》规定“每逢子、午、卯、酉之年,即为乡试之年”[15]。隆庆四年为庚午年,符合《科举成式》规定,故隆庆四年是乡试年。龚延明主编天一阁藏的《明代科举录选刊·湖广乡试录》并没有选录隆庆年间的湖广乡试录。因此我们无法查验萧良有是否参与当年的乡试,但可以根据其嘉靖三十九年(1560)举行湖广乡试的信息,往上推三年和六年可得知上两次乡试分别是在隆庆元年(1563)和隆庆四年(1570)。但是由于特殊情况,如战乱、水火灾害可能会导致乡试停考或改期。据《明太宗实录》记载,建文四年(1402)是壬午年,按制是乡试之年,但是由于当年爆发了靖康之难,兵革仓促,应天和浙江等省的乡试都未能及时举行。所以永乐元年(1403)礼部奏准以今年秋八月令应天府及浙江等布政司皆补试,其北京郡县学校近废于兵者,宜暂停止,俟永乐三年仍就乡试。笔者查阅了《明万历汉阳府志校注·选举志》,见到“隆庆四年庚午年有尹应元、尹良任中举 ”[16]的记载,汉阳属于湖广布政使司,故隆庆四年湖广乡试是如期举行的,这正好印证我们之前的推论,由此可以确认萧良有生于1550年是毋庸置疑的。

二、萧良有卒年考辨

经常被用做考证萧良有卒年的材料是明过庭训所纂的《本朝分省人物考》:

萧良有,号汉冲,汉阳人,弱冠举湖广乡试。庚辰会试一名,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编修,丁忧。甲申复除原职。丁亥升修撰。戊子主考浙江,升右春坊右中允,管国子监司业事。壬辰升洗马,充日讲官,主考乡试顺天。乙未升国子监祭酒,本年准回籍。己亥致仕卒。[12]269

此条材料中的“(萧良有)己亥致仕卒”有两种解读:一是萧良有乙亥年(1599)辞官还乡,并于乙亥年就去世了;二是萧良有乙亥年致仕,卒在乙亥年之后,具体年份不可知。杨洋在《<四字经>在中日两国的流传与变迁》一文中就采用第一种解读,认为萧良有是乙亥年致仕并于乙亥年逝世,得出萧良有卒于公元1599年。古人立传记事,并不是每事必举,往往是在例举一个时间连记数事。这些事件往往是多年所经历的。以褚人获《坚瓠集》记载“(良有)十五发科榜眼及第”[11]70为例,只例“十五”,“十五”是指萧良有是15岁乡试中举,但是中榜眼及第则在庚辰年(1580),此时萧良有已30岁了。根据《康熙汉阳府志》记载:

给事中叶继美劾良有侵六部权,旁及乡人良有常吏道立等,不报。具疏辨,奉温旨,遂再章乞归养,乃得报。驰驿暂还,而削继美籍,公论尚哗然不平。良有居家八年而卒,天下皆以其未竟用为惜也。[2]242

可知萧良有晚年被给事叶继美弹劾越职言事,厌倦官场斗争的萧良有在得知被弹劾之后,两次请归养老,在归乡八年后逝世。根据王兆云《本朝分省人物考》所载“(良有)乙未年升国子监,本年准回籍”[1]62可知萧良有于乙未年(1595)就获准回原籍,但萧良有具体于哪一年归乡并无相关材料记载。若萧良有最早于乙未本年(1595)归乡,八年后卒,其卒年应为1603年。1603年远在乙亥年(1599)后,故杨洋把“乙亥年致仕卒”解读成萧良有于乙亥年致仕并于乙亥年逝世存在史法的错误,其结论萧良有卒于1599年是站不住脚的。

另一则与萧良有卒年有关的材料是龙膺的《祭萧以占太史以孚参知文》:

维万历三十年某月,年兄萧次公以孚疾终天寝。逾十月讣至,不肖弟龙膺为位而苦。顾方在草土,无能成词致吊。居无何,长公以占,讣亦继至。为位而哭,哀悼曷已![17]

龙膺于万历三十年(1602)十月接到了萧良有弟萧良誉去世的讣告,据此可知萧良有之弟萧良誉卒于万历三十年十月之前。龙膺于此不久之后又接到萧良有去世讣告,进而得知萧良有是在其弟去世不久之后就去世了。然而龙膺在祭文里只是说到“居无何”而没有提到具体相隔时间。但可以根据后文所说的“越明年,甫坛始克,筮期遣殿,乃束帛加爵,致祭于大司成以占、大参知以孚两丈之灵,而告之以为文”[14]143,可知龙膺在接到讣告后便着手置办祭坛并于第二年才完成,祭坛完成之后才对萧良有、萧良誉进行祭拜。因此可以断定龙膺收到萧良有的讣告必定是在万历三十一年(1603)之前。若龙膺在祭文中记载的时间属实,那萧良有卒于万历三十年便是正确的。这一结论与《康熙汉阳府志》所载“良有居家八年而卒,天下皆以其未竟用为惜也”[2]242也大致相符。龙膺与萧良有、萧良誉兄弟乃为至交,情感笃厚。龙膺更是视萧良有为知己,以兄弟相称。三人同在朝为官,相互搀扶。龙膺为人爽直,办事公允明敏。因上书历陈时政并谏选宫女,得罪长安权要遭到贬谪。萧良有为之“申救甚力”,给予了龙膺很多帮助。龙膺在其《与萧以占太史》记载了此事:

第膺之负知己,而被最以谪也。仰罪于长安贵人,然不即至屏黜,而犹挂名仕籍,则仗余庇耳。且闻相君首公申救甚力,世欲皆杀吾,独怜才仅仅见于此。[17]232

龙膺与萧良有友谊深厚,不至于在祭文里把好友卒年写错。萧良有长龙膺十岁,万历三十年二月龙膺父亲去世,不惑之年的龙膺于五月赶到故乡湖广武陵(今属湖南常德)为过世的父亲守制。就在这时候龙膺也得知萧良有、萧良誉二人患病的消息,这在龙膺《答萧汉冲太史》一文中有记载:

不肖抱痛四奔,以五月抵庐舍,呕心毁骨,暑病交侵。伏枕月余,时方强起,闻二丈亦以哀毁成疾,茹荼万苦。两地同之,然律以显扬,二丈实已无忝。[17]242

万历三十年五月,龙膺急忙赶到家中为父亲守制时,自己暑病交侵。养病伏枕月余,听闻萧良有与萧良誉二人也病倒了,伤心不已。在萧良有兄弟二人病重的这几个月,龙膺曾多次致信萧良有兄弟探问病情,与萧良有保持较为密切书信往来。由此确定龙膺在祭文里所记载时间是真实可信的。萧良有晚年致仕回到故乡荆楚汉阳养老,汉阳距湖广武陵(今常德市)四百多公里,按照明代书信来往平均速度计算,自汉阳发往湖广武陵的讣告一个月即可送达。龙膺在十月之后不久接到关于萧良有逝世的讣告,前一个月便是九月。再结合上面推出讣告最晚于万历三十年年末送达的结论,可以把萧良有逝世时间精确到万历三十年九月至十二月之间。

三、余论

笔者在翻阅萧良有文献资料发现一条重要线索,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叶向高撰《国子监祭酒赠礼部侍郎萧汉冲萧公墓志铭》中有萧良有生卒年月的明确记载。这本书难得一见,故其所载萧良有生卒年少为人知。笔者认为墓志铭可以作为考证萧良有生卒年的有力材料,徐师曾在《文本明辨序说》云:

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古之人有德善功烈可名于世,殁则后人为之铸器以铭,而俾传于无穷;……至汉,杜子夏始勒文埋墓侧,遂有墓志。后人因之。盖于葬时述其人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寿年、卒葬年月,与其子孙之大略,勒石加盖,埋于坟前三尺之地,以为异时陵谷变迁之防,而谓之志铭,其用意深远。[18]

墓志铭可以自己撰写也可以请他人代写,墓志记载了墓主人世系、名字、生卒年、生平事迹等信息,墓铭则是以韵文的形式对墓主人一生做出评价。墓志铭随同墓主人一同下葬,目的是为了以后陵谷变迁时候能够确认墓主人身份,因此墓志铭是确认墓主人身份信息最为可信的一手材料。叶向高(1559—1627),福建福清人,历任南京国子监司业、左中允,与萧良有同在朝为官。据叶向高所撰《国子监祭酒赠礼部侍郎萧汉冲萧公墓志铭》所载:

及泰安公殁,大恭公继之。公不胜憔悴,竟用不起,年止五十二。天下皆以公不竟用为惜也。……公以发名者甚多,为文章规摹台阁而以澡雅出之。要归于元气,卒如其人,云生于嘉靖庚戌十月七日,卒万历壬寅十一月廿二五日。①见:叶向高撰,陈红主编《苍霞草全集》卷十一,第565页(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藏)。

我们可以得知萧良有生于嘉靖庚戌年十月七日,即公元1550年10月7日,卒于万历壬寅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即公元1602年11月25日,享年52岁。《萧良有墓志铭》所记载的萧良有的生卒年与笔者之前生卒年的推断完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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