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颢新考
——以新出墓志为中心*
2019-02-22于文哲
于文哲
(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山西 临汾 041004)
崔颢是盛唐时期的著名诗人,他创作的诗歌作品流传千余年,特别是那首脍炙人口的《黄鹤楼》,被赞誉为唐人七律的压卷之作。然而,这样一位盛唐诗坛的代表性诗人却一生坎壈,名位不显,加之留存作品数量较少,相关的历史记载寥若晨星,以致我们今天对他所知甚少,许多方面近乎空白;虽然以傅璇琮先生的《唐代诗人丛考·崔颢考》、谭优学先生的《唐诗人行年考·崔颢年表》为代表的相关研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有关崔颢家世、科举、生平、仕履的疑点和困惑仍多,许多空白点仍有待填补。可喜的是,近年来几方相关墓志的出土,为我们深入了解崔颢提供了可能。2004年公布的《唐故居士钱府君夫人舒氏墓志铭并序》与《大唐故太子洗马荥阳郑府君墓志铭并序》两方墓志,为我们了解崔颢的郡望与仕履情况提供了新材料,对于推进崔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到2013年,又一方有关崔颢的墓志被公布出来。新出《唐故豫章郡兵曹参军崔公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崔贲墓志》)虽不像前两方墓志那样,是由崔颢本人撰写的,但该墓志的志主却是与崔颢关系更为密切的长兄崔贲,因此提供了有关崔颢的更为直接的研究资料,对我们了解崔颢的家世、生平、仕履等诸多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关于《唐故居士钱府君夫人舒氏墓志铭并序》与《大唐故太子洗马荥阳郑府君墓志铭并序》,胡可先、魏娜已发表《唐代诗人事迹新证》一文,①参见胡可先、魏娜《唐代诗人事迹新证》,《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第27-35页;后收入胡可先《出土文献与唐代诗学研究》(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526-529页。用不到两千字的简短篇幅,对这两方新出墓志对于崔颢研究的意义做了简要说明。而最早公布《崔贲墓志》的《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一书的编者在“前言”中曾推测:“墓志中记载‘公之季弟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颢,追远哀丧,庀徒戒事,刻篆遗美,征词同僚’。其中此崔颢极可能是《黄鹤楼》作者之崔颢,还望有心者深入考证。”[1]然而自2013年至今,笔者只见到杨庆兴《洛阳新见徐浩撰并书墓志》一篇相关论文②参见杨庆兴《洛阳新见徐浩撰并书墓志》,《中国书法》,2015年第5期,第186-193页。,从书法的角度探讨书丹者徐浩的书法艺术,此外,再无其他与该墓志相关的研究面世。故笔者不揣浅陋,在此据墓志拓片尝试释读,进而对崔颢的郡望与籍贯、生年、仕宦经历等问题展开讨论,以期引起学界的关注和深入研究。
一、《唐崔贲墓志》录文
《崔贲墓志》于2013年最早发布于毛阳光、余扶危主编的《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一书中,2015年赵文成、赵君平主编的《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一书也收录了该墓志的影印拓片。据二书介绍,该墓志的出土时间、地点不详(据传出土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加首题共20行,满行20字,楷书,长、宽均35厘米,墓志盖佚失。现据《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的录文并参考二书提供的影印拓片移录志文如下:
唐故豫章郡兵曹参军崔公墓志铭并序
太子司议郎徐浩撰并书
公讳贲,字光楚,博陵人也。其先盖太岳之胤,今为大族。大父素,皇朝沧[州]清池县尉,考融,越州鄮县丞。洎公历嘉州参军、豫章郡兵曹参军,三叶德辉,不以位贵,一门儒术,偕与道翔。公因心孝友,果行忠信,薄名利以先物,寡言语以周身。初隐居求志,高尚其事,将抗节于大臣,不屈腰于小吏,亲族敦劝,勉而强起。年过四十,同尘筮仕。每深居一室,未曾出门。手不释卷,口无溢言。至于临事公平,率由仁恕,不受馈遗,故家无馀赀,绝去嫌疑,俾官有清政。禀命不淑,以天宝九载正月廿五日遘疾,终于河南惠训里第,春秋六十七。夫人兰陵萧氏,先公终于豫章,未安卜兆,不时同穴。越五月丙申,权葬我公于河南金谷乡之原,礼也。嗣子漪等儡然在疚,毁几于灭。公之季弟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颢,追远哀丧,庀徒戒事,刻篆遗美,征词同僚,铭曰:
系太岳,居博陵,族既大,善足征,家素业,门德兴。惟我公,与道昇,縻天一,拜官二,命不淑,才无位。鸰在原,龟相地,从权吉,于后利,铭玄堂,撰幽志。①参见毛阳光、余扶危主编《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365页;赵文成、赵君平主编《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续编》(第三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年,第775页。
二、关于崔颢的郡望与籍贯
新出三方有关崔颢的墓志,特别是《崔贲墓志》,其价值首先表现在对崔颢宗族郡望的记述上。传世文献有关崔颢家世的史料几乎付诸阙如。《旧唐书》虽将崔颢与王昌龄、孟浩然同入《文苑传》,显示出对这几位盛唐著名诗人的重视,但具体到崔颢,简短的52个字堪称惜墨如金。“开元、天宝间,文士知名者,汴州崔颢,京兆王昌龄、高适,襄阳孟浩然,皆名位不振。”[2]卷190下,5049“汴州崔颢”自此成为后世所知有关崔颢家世的唯一信息,如《新唐书·艺文志》:“《崔颢诗》一卷,汴州人。”[3]卷60,1609《唐才子传》卷一《崔颢传》:“颢,汴州人。”[4]197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汴州”(今河南省开封市)究竟是崔颢的宗族郡望还是其祖籍?抑或只是其出生地?因为我们知道,对于郡望、籍贯和出生地的分别,在唐人的记述中一向颇为含混。这一问题直到《唐故居士钱府君夫人舒氏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舒氏墓志》)的出土,才终于有了新的进展。
《舒氏墓志》2004年10月出土于河南偃师市首阳山镇,拓片及释文最早公布于周剑曙、赵振华、王竹林《偃师新出唐代墓志跋五题》一文,志主为太常博士钱嘉会之母舒氏,葬于开元二十四年正月。墓志正文有“博陵崔颢,文章之特,托以为铭”之语,文末题署“左威卫胄曹参军广平程休撰序,许州扶沟县尉博陵崔颢撰铭”[5],系两人合作完成:司封郎中、礼部郎中程休撰写序文,而由时任许州扶沟县尉的崔颢撰写铭文。“在唐代,由两位作者合作撰写墓志,分撰志文、铭文的情况并不多见,现已发现的合撰墓志仅十余篇。”[6]由名人合撰墓志,既是提高志主声誉的需要,同时也与志文、铭文的文体差异有关:志文以散文叙事,重在记述志主的生平事迹;铭文以韵文抒情,重在表达后人的赞美与哀悼之情。崔颢在当时是以诗歌闻名的,而铭文一般多采用四言诗体的形式,故志主家属邀请当时享有盛誉的“文章之特”崔颢来撰写铭文。此篇铭文较简短,共十句,为一篇楚辞体与诗经体结合的骚体铭文。从句式上看,前八句采用了四兮四式的骚体基本句式,最后两句分别为三兮二式和四兮六式的骚体句式。虽然采用了骚体句式,但全篇风格却更近于《诗经》雅颂体,多引用、化用《诗经》大小“雅”及三“颂”中的典故或成句,如“天不慭遗兮降此鞫凶”,分别化用了《小雅·十月之交》六章的“不慭遗一老”与《小雅·节南山》五章的“昊天不傭,降此鞠凶”;“绵绵瓜瓞兮载迁载居”则分别化用了《大雅·绵》中的成句和《鄘风·载驰》中的“载驰载驱”,等等。由于铭文的颂美功能和程式化特点的局限,从文学角度来看,此篇铭文的文学价值并不算高。另据宋代赵明诚《金石录》卷六:“第一千一百八十二《唐扶沟令马光淑颂》,崔颢撰,八分书,姓名残缺。……开元二十九年立。”[7]这里记录了崔颢撰写的一篇颂文,颂美对象是许州扶沟县令马光淑。只可惜《金石录》没有录文,崔颢的这篇文章今天已无法见到。将《金石录》所载与《舒氏墓志》相印证,可以断定,崔颢至少在开元二十三年(735)至二十九年(741)之间曾居于许州扶沟县(今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任职扶沟县尉。显然,《舒氏墓志》文中的“博陵崔颢”与新旧《唐书》“汴州崔颢”的记载发生矛盾。对于唐人文献中此类问题的解决,具有宗族谱系和史传性质的墓志文献显然更具权威性。《舒氏墓志》的出土,就此明确了崔颢的家族郡望是“博陵”而非“汴州”。胡可先先生认为:“崔氏郡望最著者为清河、博陵,崔颢自题郡望为博陵,也是唐人重郡望的习惯。”[8]博陵崔氏为唐代著名的世家大族,是北朝以来所谓的“山东五姓”之一,在唐代社会中象征着高贵的门第、优雅的门风以及优越的家族文化,自题“博陵崔颢”,也显示出崔颢所具有的家族自豪感。
相较《舒氏墓志》所蕴含信息的有限,最新出土的《崔贲墓志》则提供了有关崔颢郡望、家世的更加全面、完整的信息。该墓志不但确证了崔颢的郡望“博陵”,称崔颢之长兄崔贲为“博陵人”,而且对崔氏的族源进行了追溯,“其先盖太岳之胤”,将崔氏的族源追溯到了殷周之际的姜太公。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崔氏出自姜姓,齐丁公伋嫡子季子让国叔乙,食采于崔,遂为崔氏。”[3]卷七十二,2729所谓“今为大族”,是指博陵崔氏在唐代的显赫地位。据《宰相世系表》,“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郑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3]卷七十二,2817。在这十房中,前六房属清河崔氏,后四房属博陵崔氏,只是我们不知道崔颢家族这一支究竟属于“博陵四房”中的哪一房。据毛汉光先生对唐代士族籍贯迁徙问题的考察,博陵崔氏各房先后在北魏末、北周、初唐,最迟至中唐德宗、宪宗时期,完成了由原籍博陵迁往新贯的过程。“这些新贯,主要集中在京兆府、河南府以及磁州一带地方。”[9]《崔贲墓志》中“权葬我公于河南金谷乡之原”的“权葬”,说明直到天宝九载(750),崔颢一族虽早已迁出旧贯博陵,家族成员如崔贲已定居洛阳,但仍未将东都洛阳当做本族的新贯。正史中称崔颢为“汴州人”,而且从崔颢本人《晚入汴水》一诗“客愁能几日,乡路渐无多”的诗句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崔颢是以汴州而非洛阳作为自己家乡的,崔颢一族显然是以汴州取代了博陵作为家族的新贯。
实际上,唐代的汴州是一个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地方。“在唐代,随着科举导向下文学家族向东都方向的迁徙,洛汴相文化区域甚至成了全国范围的文化重镇。……以洛阳为顶点,以汴州、相州为支点的三角形地区成为连接关中、山东、江南的政治、文化中心区。”[10]随着科举导向的地方士族的中央化,作为博陵崔氏一支的崔颢家族,也从旧贯博陵逐渐迁到当时政治文化中心区的汴州,以汴州作为新贯。《崔贲墓志》言崔贲“终于河南惠训里第”。惠训坊是东都洛阳的一个重要里坊,北邻洛河,与洛阳皇城仅一水之隔。《河南志》“京城门坊街隅古迹”载:“定鼎门街东第三街,凡八坊:从南第一坊曰尚贤坊……次北劝善坊,次北惠训坊。”[11]可知,随着科举导向下地方士族中央化的大趋势,崔颢家族的部分成员开始在中央政权任职与升迁,家族的其他成员也随之从汴州逐渐迁往两京地区。
三、关于崔颢的生年
关于崔颢的生卒年,《旧唐书》仅载“天宝十三年卒”,《新唐书》未载生卒年。现在由《崔贲墓志》所载崔贲的生卒年,为我们考察崔颢的生年提供了一些线索。关于崔颢的生年,闻一多先生最早在《唐诗大系》中,判断其生年为“704(?)”[12],即假定崔颢进士及第之年(开元十一年,723年)正当二十岁,从而推断其生于公元704年(武后长安四年)。在没有其他相关记载的情况下,闻一多先生的这个推论长期以来被普遍接受,包括上世纪著名的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游国恩主编的《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以及现行的几种高校文学史、作品选教材(如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第二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作品选注》第二卷(中华书局,2007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袁世硕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等,都采用这一说法,均以崔颢生于704年,卒于754年。对于这一广泛流行的观点,傅璇琮先生曾质疑说:“问题在于704年之说本身是并无材料依据的。崔颢的早年生活情况亦不可详考,现在所能知道的他的事迹系年,最早即是开元十一年(723)登进士第。《唐诗大系》定其生年为704年,可能即以崔颢二十岁登进士第而推算出来的。但崔颢登第时年岁若干,却并无文献记载,而唐人登进士第的年岁,有较年轻的,也有三、四十岁的,很难说崔颢就是年少科第。”[13]傅先生的质疑显然是很有道理的。据赖瑞和先生的相关研究,唐人进士登科的年龄,一般在三十岁上下:“唐人开始习字读书的年龄,一般在十岁左右,比今人稍晚,甚至有迟至将近二十岁才开始入学的……二十多岁考中明经和进士者很少,都属特别早熟杰出者。”[14]如果崔颢确实属于这类“特别早熟杰出者”,在传世文献中应该会有类似“弱冠举进士及第”之类记载的。
现在验之以《崔贲墓志》,更能看出这一质疑的合理性。据《崔贲墓志》,崔贲卒于天宝九载,即公元750年,亡年67岁,则其生年当在公元684年,中宗嗣圣元年。如果崔颢生年为704年说成立,则崔贲、崔颢兄弟二人年龄相差竟达20岁之多,很难说与实际情况相符。据《旧唐书·文苑传》,崔颢卒于天宝十三年,即公元754年,后于其长兄四年,其生年与其长兄相差当亦不至过大。值得注意的是,《新唐书》将崔颢、王昌龄二人附于孟浩然之后,作为一组人物并列于《文艺传》,显然是有所考虑的。除了诗名、仕宦情况相近外,从及第时间上看,崔颢开元十一年及第,王昌龄开元十五年及第,孟浩然开元十六年入京应举,三人应举进士的时间接近;同样,三人的年龄也应当相对接近:孟浩然生于公元689年,王昌龄的生年有690年、694年、698年等几种不同说法,崔颢的生年亦当与王、孟相近,而不会相差过大。对于这一问题,谭优学先生认为:“闻一多《唐诗大系》拟颢生于长安四年(704),然夷考其生平,殊多不合。兹推前十稔,定颢生于今年(笔者按:694年),则大体无窒碍矣。”[15]73即将崔颢的生年,从704年推前至694年。从《崔贲墓志》提供的线索看,谭优学先生将崔颢生年定在公元694年,即武周长寿三年、延载元年,而崔贲的生年为公元684年,则崔贲、崔颢兄弟二人的年龄差为10岁,而非20岁。这一判断虽然也缺少文献依据,然而较之闻一多先生的推论,应该更接近于事实真相。
四、关于崔颢的仕宦经历
从《崔贲墓志》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崔颢祖父崔素、父亲崔融以及其长兄崔贲的仕宦经历。从其祖父崔素所任的沧州清池县尉,其父崔融所任的越州鄮县丞,其兄崔贲所任的嘉州参军、豫章郡兵曹参军来看,多为县尉、县丞、州参军之类的下层官吏。据《元和郡县图志·河北道三》,河北道沧州管县清池县为“紧县”,属上县;又据《旧唐书·职官志》,县尉一职,上县县尉为从第九品上阶,可知崔素的官阶为从九品上。据《元和郡县图志·江南道二》:“开元二十六年,采访使齐澣奏分越州之鄮县置明州”[16],明州管县四,其中鄮县为“上县”;又据《旧唐书·职官志》,上县县丞为从第八品上阶,可知崔融的官阶为从八品上。据《元和郡县图志·剑南道》,剑南道嘉州为“中州”,又据《旧唐书·职官志》,中州参军事为正第九品上阶;据《旧唐书·地理志三》:“洪州上都督府,隋豫章郡。武德五年,平林士弘,置洪州总管府……天宝元年,改为豫章郡。”[2]卷二十,1604-1605又据《旧唐书·职官三》:“大都督府……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功、士二曹各一员,余曹各二员,并正七品下也。”[2]卷二十四,1916可知崔贲先后历官正九品上、正七品下。在唐代官僚体系“九品三十阶”中,三人都处在第七、八、九三个最底层的品级。从崔颢先辈的仕履经历看,“博陵崔氏”的显贵郡望,并没有给这一家族带来有利的仕宦机会。实际上,从武则天当政时期开始,科举逐步代替门阀已是大势所趋,传统的世家大族如果不能在科举中取得成绩,则其传统的门第优势将不复存在。从《崔贲墓志》的记载来看,虽然崔贲娶妻兰陵萧氏,为唐代的“四大侨姓”之一,且墓志标榜崔贲的家风是“三叶德辉,不以位贵,一门儒术,偕与道翔”,称赞崔贲具有“孝友”“忠信”“仁恕”等儒家传统的高尚品行,但在官僚体制转向科举取士的时代,我们还是能从中感受到传统世家大族的没落气息,听到其发出的“命不淑,才无位”的感叹。
与其先辈相比,崔颢在仕宦方面显然更为成功,而这与其进士及第的经历大有关系。据《登科记考补正》,开元十一年(723)进士科共录取包括崔颢在内的三十一人,“状元源少良,试题为《黄龙颂》”[17]。进士及第后,据《唐摭言》卷六载崔颢《荐樊衡书》(《全唐文》卷三百三十),从其中“窃见县人樊衡”的语气推测,崔颢曾短期任职相州。傅璇琮先生认为:“此篇荐书当于开元十三年冬所上,时崔颢在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唯不知任何职。”[4]198此后数年崔颢的仕履情况不明。谭优学先生推测说:“颢既无职,悠游两都,王门曳裾,诗酒自适,久而厌之,乃南之吴越……复有江夏荆鄂之游。”[15]86这一段漫游的岁月,应该对崔颢诗歌艺术境界的提高大有帮助,正如谭优学先生所说:“诗人本中州之秀,才华横溢,表表名家,今复得山水之助,拓其诗域,渐洗齐梁脂粉,益增盛唐气象。……积之深,蓄之厚,发而为文,恢宏壮丽,每放异彩,斯盖自然之理矣。”[15]86漫游生活结束后,为了寻找新的出路,崔颢开始了一段外府的游幕生活。傅璇琮先生根据《新唐书·杜佑传》载,杜佑之父“希望爱重文学,门下所引如崔颢等皆名重当时”[3]卷一百六十六,5085认为:“杜希望之为代州都督,约在开元二十一年至二十四年之间……则崔颢之在杜希望门下,为其所引用,盖在希望为代州都督任内。”[4]202
《舒氏墓志》出土后,我们从中得知,崔颢在开元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之间曾担任许州扶沟县尉。据《元和郡县图志·河南道四》,河南道许州管县扶沟县为“望县”,属上县,上县县尉为从第九品上阶。可知直到开元二十九年,在进士及第十八年之后,以文学名重当时的崔颢,却仍然困顿于最底层的九品县尉一职,这恐怕与其个性的放荡不羁大有关系。扶沟县县尉的生活结束后,崔颢于天宝初年再次返回河东幕府任职。在此期间,崔颢作《结定襄郡狱效陶体》一诗,其中有“我在河东时,使往定襄里”之句。对此诗,傅璇琮先生考证说:“河东节度之名既始于开元十八年(730),而《结定襄郡狱效陶体》又见于《国秀集》,则此诗之作当在开元十八年至天宝三载间。此一时期内崔颢当在河东军幕任职。”[4]200而谭优学先生的考证又进一步明确了此诗的作年:“天宝元年二月,忻州始改名定襄郡,刺史改称太守。则此诗之作,固不得早于是年以前。……但此诗已入《国秀集》,是又不得迟至天宝三载。”[15]83在此期间,崔颢有机会经历边塞和军旅生活,诗风也因此“一变常体,风骨凛然”(殷璠《河岳英灵集》)。《国秀集》收崔颢诗七首,署其官职为“太仆寺丞”。据《国秀集》编者芮挺章自序,所收诗“自开元以来,维天宝三载,谴谪芜秽,登纳菁英,可被管弦者都为一集”[18]。天宝三载,即公元744年,可知崔颢在天宝三载任职太仆寺丞。据《旧唐书·职官志三》:“太仆寺……丞四人,从六品上。……丞掌判寺事。”[2]卷四十四,1907而据新出《崔贲墓志》及下文所引崔颢本人撰写的《大唐故太子洗马荥阳郑府君墓志铭并序》,至天宝九载,崔颢的官职仍是“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朝散郎、试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试”和“摄”都是无实职的加官标志,“试太子司议郎”与“摄监察御史”均为幕府文职僚属经常领有的宪衔,说明崔颢至天宝九载很可能仍任职于河东幕府,而未能入朝任职。因此,这里的“太仆寺丞”很可能省略了“试”字,“试太仆寺丞”只是一种无实职的幕府宪衔。这两方新出墓志提供的材料印证了傅璇琮先生“颢之任太仆寺丞,恐亦挂名而已”[4]198的推断。
据《崔贲墓志》,至天宝九载正月,崔颢时任“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据《旧唐书·职官志三》:“东宫官属……司议郎四人,正六品上。……司议郎掌启奏记注宫内祥瑞,宫长除拜薨卒,每年终送史馆。”[2]卷四十四,1906-1907又据《旧唐书·职官志三》:“御史台……监察御史十员,正八品上。……监察掌分察巡按郡县、屯田、铸钱、岭南选补、知太府、司农出纳,监决囚徒。监察祀则阅牲牢,省器服,不敬则劾祭官。尚书省有会议,亦间其过缪。凡百官宴会、习射,亦如之。”[2]卷四十四,1863表面上看,此时的崔颢为正六品上阶的太子司议郎,同时“摄监察御史”。而从下文崔颢本人撰写的《大唐故太子洗马荥阳郑府君墓志铭并序》的题署来看,天宝九载十一月,崔颢的官职为“朝散郎、试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则《崔贲墓志》中的“太子司议郎”显然省略了“试”字,崔颢在天宝九载正月的官职实际应为“试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试”和“摄”都是无实职的加官标志,太子司议郎为正六品上阶,监察御史为正八品上阶,说明崔颢此时仍供职于幕府,仅仅挂有“试太子司议郎”和“摄监察御史”的宪衔而无实职。
对于崔颢在天宝九载的仕履情况,200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为我们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新材料,该书收入了由崔颢本人撰写的《大唐故太子洗马荥阳郑府君墓志铭并序》一文的影印拓片。据该书作者说明,此方墓志出土于河南偃师市首阳镇,志主为太子洗马郑齐望,天宝九年十一月葬,题署“朝散郎、试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崔颢撰”[19]213。这是迄今保存下来的崔颢撰写的仅有的两篇文章之一①另一篇即《荐樊衡书》,《全唐文》收入的题为崔颢撰的《荐齐秀才书》,据岑仲勉先生《跋〈唐摭言〉》的考证,实为令狐楚作(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而新出《舒氏墓志》中的铭文介于诗、文之间,并非一篇完整的文章。从文学角度看,这篇墓志虽为崔颢应郑齐望之子请托而作,但与一般应酬性文字不同,显然是一篇精心之作。全文文辞洗练,构思精巧,在叙述志主的仕途经历时,以“其在成都”引起连续七组四字句的排比句式,文气奔腾,一泻而下,全无传统墓志铺叙官阶履历的乏味与板滞;特别是文中饱含深情的回忆与感叹,体现了崔颢对逝去的文章知己的痛惜之情:
初,公自在众职,倾心接士,京都词人,多为食客。尝决遣庶务,谈笑晏如。当是时,太夫人在堂,公有兄弟七人,并居台省,每长筵拜庆,印绶辉映,宾客参贺,车马盈门。廿余年,光华不绝。及公殒没,平生交友,失声流涕。呜呼!历考自古,以至于今,人谁不没?没贵不朽,盛德之门,必将有后,后之继者,嗣子其兴乎!是以于邦司直,乃执南宪,才名焜燿,式事圣朝,于国尽忠,于家克孝,号泣道路,以从灵舆。故自京达于洛师,邦君县君,千里吊祭,瞻言罔极,既哀且荣![19]213
除了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这篇墓志也有助于了解崔颢在天宝九载的仕履情况。天宝九载十一月,崔颢的官职是“朝散郎、试太子司议郎、摄监察御史”。“朝散郎”为从七品上阶的文散官官称,表明崔颢此时是从七品上阶的品级身份,同时挂有“试太子司议郎”和“摄监察御史”的宪衔。
天宝十三载(754),崔颢终于司勋员外郎任上。据《旧唐书·职官志二》:“司勋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上……郎中、员外郎之职,掌邦国官人之勋级……凡有功效之人,合授勋官者,皆委之覆定,然后奏拟。”[2]卷四十三,1822崔颢之名见于《唐尚书省郎官石柱题名考》“司勋员外郎”[20]卷八,394,可知崔颢的这个职务确是实职而非宪衔。与太仆寺丞、太子司议郎这类虚衔相比,司勋员外郎为实职,其品级虽然不高,但吏部为六部之首,司勋又属吏部的四司之一,司勋员外郎具体职掌各级官吏勋级的评定,为尚书省中拥有实权、地位显要的郎官。在安史之乱的前一年,崔颢卒于司勋员外郎任上。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新出有关崔颢的三方墓志,特别是《崔贲墓志》,为我们提供了与崔颢相关的更为确切的研究资料,有助于深入认识崔颢的家世、生平、仕履等诸多问题,对于推进崔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出土墓志材料的不断出现,有关崔颢研究的诸多疑难问题,特别是有关《黄鹤楼》一诗的写作时间、写作背景等问题也终将获得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