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朝食”
2019-02-21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贵州 兴义562400)
《左传·成公二年》有云:
癸酉,师陈于鞍。邴夏御齐侯,逢丑父为右。晋解张御郄克,郑丘缓为右。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不介马而驰之。
其中的“朝食”,历来有两种看法:一种是释其为早饭,如王力[1]、王守谦等均其为“吃早饭”[2]。另一种是释 “朝”为会,“朝食”即为会食,如萧泰芳(1999)指出,“朝”当释为“会聚”之义。[3]对于这两种说法,杨伯峻有评曰:“‘朝’为‘朝暮’之‘朝’,章炳麟读据齐世家作‘会食’,因读会‘朝会’之‘朝’,恐与传意不合。”[4]
杨伯峻之评是准确的。但遗憾的是,杨文没有给出充分的论据。事实上,时至今日,各家无论持哪种观点,均缺少有力的论据。笔者拟从搭配组合角度入手,尝试为“吃早饭”之说提供确证,以弥补前人之不足。
据孙玉文(2002)考察,“朝”的原始词义为早晨①,滋生词义有两个,一是早晨拜见尊长,二是早晨涨的潮水,引申为潮水。[5]就第一个滋生词义来看,这个意义的“朝”用做动词,通常有如下3种分布情况(ABC均为与“朝”共现的论元,三者均为名词或代词):
1.A(及 B)朝 C,如:
(1)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 (《左传·文公元年》)
(2)公及诸侯朝王。 (《左传·成公十三年》)
(3)老聃曰:“诸侯朝天子,见日而行。 ”(《礼记·曾子问》)
2.A 来朝(B),如:
(4)秋,杞桓公来朝劳公,且问晋故。(《左传·成公十八年》)
(5)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子来朝。 (《左传·定公十五年》)
3.A 朝于(B),如:
(6)夏,晋人徵朝于郑。(《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7)是故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 (《韩非子·显学》)
三种类型中,“朝”总是处于地位低、实力弱的A与地位高实力强的B之间,表示前者拜见后者,方向性极强。但是笔者也注意到,A、B之间尊卑强弱之方向,有时也会相反,如:
(8)齐侯朝于晋,将授玉。 (《左传·成公三年》)
(9)故曰:“杞伯姬来朝其子。 参讥也。 ”(《谷梁传·僖公五年》)
(10)曰灵公朝诸大夫而暴弹之,观其辟丸也。(《谷梁传·宣公二年》)
上3例中,前例齐侯与晋侯从周王朝来看,两者同为诸侯,地位应相似,此时“朝”的朝拜义不再,只能为会或会见,《谷梁传·僖公五年》亦有云“诸侯相见曰朝”;后2例“朝”之前的杞伯姬、灵公相对于“朝”后“其子”“诸大夫”均处于弱势地位。此时“朝”更不应为朝见或朝拜,也只能是会或会见。“朝”的会或会见义在方所名词出现时也偶有见到,如:
(11)庚午,(周子及群臣)盟而入,馆于伯子同氏。辛巳,朝于武宫,逐不臣者七人。(《左传·成公十八年》)
(12)夏,齐侯、郑伯朝于纪,欲以袭之,纪人知之。 (《左传·桓公五年》)
(13)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礼记·王制》)
3例“朝”均有相会义。但是笔者仍然注意到以下三点:一是由“朝”在早晨朝拜尊长义发展而来的会或会见义中,发生改变的仅仅是AB尊卑贵贱方向上的颠倒,所以(8)到(12)例“朝”的早晨色彩似未消失——各种会见似以在早晨居多②,(8)例授玉仪式、(10)例集合诸大夫、(11)例在武宫拥立新君、(12)例齐郑去纪见天王之使仍叔之子、(13)例耆老学习饮酒乡射似不会发生在下午;二是由朝拜尊长所带来的敬意色彩仍在,(8)(11)(12)例中事件本身即有严肃恭敬性,(9)正因“朝”有敬意,以“朝其子”与后小句用“讥”形成对照,(10)“朝大夫“之严肃恭敬与“暴弹之,观其辟丸”形成对照,(13)例学射学酒包含有对师对识的敬意;三是与第一滋生义用法相同,相会或会面义的“朝”仍然用于两个名词或代词性结构中间。事实上,先秦文献中“朝”作为动词时,无论何解,后接动词的仅有“朝见”2次,如下:
(14)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于子常。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左传·定公三年》)
(14)明日,晏子朝见,公告之如占瞢之言也。(《晏子春秋·内篇》)
上2例可知,由于“见”是“朝”本身自有的义素,也就是说,当我们删除后面的“见”,而“朝”自身及句意不会发生改变。当然此两例“朝见”,我们亦可以理解为在早上相见的“朝+见”。如此理解,则先秦文献中,“朝”作为动词,未见一句后接动词的用例。③
准此,笔者以为要为“朝”的第一个滋生词义补充一个引申义,即在早晨与某人相会见。总之,考察先秦文献表明,“朝”作为动词,有在早晨拜见和在早晨相会之义,除去可以与“见”这个表示其自身所含义素之动词搭配使用外,其余均用于两个及以上的名词或代词结构之间。
以此结论观照“朝食”,就“朝”来看,由于“朝”并非纯粹之“会”,而是带有正式恭敬色彩的在早晨相会;就“食”来看,先秦文献中动词“朝”即便可与自身的义素“见”搭配,那么除“见”外,其他均与NP类结构搭配,未见与其他自身义素外的任何动词相组合。因此,“朝食”决非“会食”,而只能是“吃早饭”。事实上,“朝”作为早晨时,可以与动词连用,《十三经》中共见7例,如:
(15)雉之朝雊,尚求其雌。 (《诗经·小雅·小弁》)
(16)斮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尚书·泰誓下》)
(17)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尚书·牧誓》)
3 例中“雊”“涉”“至”均非“朝”之义素内容,这表明“朝”作早晨时,其可不受义素限制地与任意动词连用。这也证明了“朝食”之“朝”作为早晨的合理性。④
至于《史记·齐太公世家》中“驰之,破晋军会食”,正如司马迁以“再伤,不敢言疾”来说“矢贯余手及肘”一样,是对“余姑翦灭此而朝食”的r换一种说法。诚如齐侯所言,果真翦灭敌再吃早饭,即全军上下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吃饭,具备了会合起来吃饭的特质⑤,且从汉代起,已有表述会合起来吃饭的“会食”,如:
(18)回车朅来兮,绝道不周,会食幽都。呼吸沆瀣餐朝霞兮,噍咀芝英兮叽琼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19)令其裨将传飧,曰:“今日破赵会食! ”(《史记·淮阴侯列传》)
因此,司马迁用当时所习用的“会食”来代替“朝食”并无不妥。“会”与动词结合的能力要远远大于解为早晨与某人相会义的“朝”与动词结合的能力,且“会食(餐)”不仅在汉有见9次,而且在汉以降直到清代均有见到,有词汇化的趋势,成为表达会合吃饭或共同吃饭的主要词汇。与之相对,“朝食”在两汉及以降均是表示吃早饭,如:
(20)平公曰:“吾食客门左千人,门右千人;朝食不足,夕收市赋;暮食不足,朝收市赋。吾可谓不好士乎?”(《韩诗外传》)
(21)跗阳脉浮而涩、浮则为虚,涩则伤脾、脾伤则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名曰胃反。(《金匮要略》)
(22)朝食千头龙,暮食千头牛。(《韩愈集·双鸟诗》)
有鉴于上述,笔者认为“余姑翦灭此而朝食”之“朝”为早晨,证据确凿,不当为会合。至于萧文所说齐军的指挥者无论如何也不会作出如此的安排,笔者以为齐军指挥者的这种安排恰恰反映了齐侯对敌的轻视。同时也正是这种过分的轻视,导致齐军“败绩”。
注释:
①庞光华以“朝”本义为早上拜迎太阳。参见庞光华:《词义探源二则》,《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②据孙玉文(2002)考察,《十三经》中仅见1例用于早晨以外的时间进行朝拜,如《礼记·文王世子》:“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节。则内竖以告文王。”鉴于此例中除早上进行朝拜外,尚有“日中”“莫”两个时间段进行朝拜,故笔者以为此例“朝”可视为“朝”之朝拜义脱离早晨这个时间范围的萌芽。类推一下,由早上朝拜发展而来的相会、会面义,应该也有脱离早晨这个时间范围的趋势。参见孙玉文:《论“朝”的变声构词》,《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2(4)。
③在先秦,动词“朝”之后虽不可接动词,但其前可以有动词,如《左传·文公十七年》:“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
④我们亦可把“朝食”理解为名词性的“早饭”,那么由“早饭”到“吃早饭”,当是“朝食”活用为动词之故。
⑤由于发话人齐侯具备会合众将士的能力,故此句 “会食”之“会”仍为动词。
编辑: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