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研究
2019-02-21朱海明袁迎春
朱海明,袁迎春
(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2.山东颐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0)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起步阶段
我国对合作社的研究和实践开始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一时期有关合作社的思想在社会上得到了启蒙和传播。1918年由北大倡导合作思想的胡钧教授及其学生们共同组织创办的“北大消费公社”开了我国合作社历史的先河,同时对合作社发展的理论也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如梁漱溟的《中国合作运动之路向》、《乡村理论建设》以及薛仙舟所写的《中国合作化方案》,为当时的合作社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到1936年在国统区的合作社已颇具规模,达到了37318个。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兴盛阶段
新中国建立伊始,我国就开始对工、农、商业进行了全面的合作化改造,在城市和农村成立了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产合作社等一系列合作社,使当时的工农业和手工业得到了可喜的发展,也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受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和苏联的经济体制影响在全国推行 “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这严重脱离了当时的农村经济基础,违背了经济的发展规律,使合作化偏离了既定的发展轨道陷入了停滞甚至是倒退状态,相当程度上动摇了当时农业生产的基础和体系,使之逐步走向了没落。
(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复兴阶段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经济体系开始放开,在宽松的环境下人民群众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中人们意识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是增长收入的终点模式而仅仅是起点模式,大家在寻找新形势下适合农村、农业的发展模式,由此合作社模式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以全新的面貌走上复兴之路。1982年,安徽省天长县界牌镇17户农民联合创办了改革后我国第一个新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水产研究会,进入21世纪后新型合作社模式得到了全社会的共识,政府从国家层面强力推进,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各学者、专家也从理论层面阐述了在农村发展新型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如何发展的问题,农户在政府的指引和自身利益引导下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到2017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接近200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
二、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一)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
1、组织形式多元化
一方面,组建主体多元化,已由基层组织、工商资本、村“两委”、农村大户等多种主体创办。另一方面,组建方式多元化,有劳动资本合作型、技术合作型、土地经营结合型等方式,社员以固定资产、资金、技术等形式入股。另外,有些服务型合作社还与其他类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横向或纵向联合,实行区域类联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和延伸了经营服务的范围。
2、业务链条延伸化
一些合作社创建初期经营模式单一,各种生产与服务规模小、品种少、服务范围窄。但随着经验与资本的积累,规模逐渐壮大,服务内容也不断拓展,逐步向多种模式同时运行的综合型合作社转变。目前综合型合作社已经开展了物资供应、技术咨询、生产销售、资本融合等生产全要素服务。如开展土地托管或代耕代种业务,利用植保类机械在作业淡季开展喷药、施肥等服务;另外有的合作社还发展了资金互助业务,与金融部门合作,开展联保担保,解决合作社成员资金短缺难题。
3、经营全方位化
随着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其社会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精进,大量的先进技术设备也应用到了生产服务上,从实体经营逐步转化到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从原来的一事一解决到现在的事前、事中、事后产业链的延伸和衔接,同时为用户开展“订单式服务”。比如利用无人机向果树喷药、监控病虫害,后期的果实采摘、储存等方面为果农提供专业服务,使整个管理成本降低40%以上,延长了整个经营周期,提高了整体效益。
4、运行日益市场化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自身优势、技术特点和市场需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向市场要订单,向市场要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中锤炼自己,不断打造自身品牌,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很好地提高了合作社的运营能力和效益水平。
5、效益的深层次化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效益,首先表现在经济上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优化了本地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其次其效益表现在外部效应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管理领域,经济效益转化为社会效益,实现了农村务工人员的就业,解决了农村空心化和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问题,同时由于其系统化的发展促进了社会服务体系发展,实现了从实业生产延伸到养老居家服务等领域。
(二)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1、立足优势产业,培植特色,不断树立品牌战略
在充分发展本区域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基础上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一乡一产业,一村一品牌”战略开展工作,加快区域谋划,实现产业升级。坚持从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建立各产业标准示范合作社,充分发挥示范合作社的辐射和带领作用,不断打造产业品牌,形成区域联盟,提升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
2、逐步健全运行机制,合作社走向规范健康发展之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股金设置、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等运行机制,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薪酬体系,构筑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和架构,使合作社发展走向规范化、规模化。
3、以合作社为粘合剂和载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了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实体经济延伸到服务领域适应了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弥补了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单一、手段落后、功能不强、水平不高等缺陷,有效破解了农民信息难寻、门路难找、技术难懂等问题,成为农业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环节衔接起来形成网络化的格局。使原来相对独立的农产品生产、储运、加工流通的各环节串联起来成为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从而使各环节融合更加紧密,避免了各环节的各自为战,实现信息的相对对称,降低了整体风险,增强了竞争力。同时以合作社为抓手,逐步推进和完善农村服务体系,使之市场化、社会化。
4、合作社的发展模式达成共识,增加了农民收入,部分社会问题得以化解
农业的发展、新农村的建设、农民整体幸福感的增强和振兴乡村,需要一个突破口及发展的路径,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一个较为理想的选择。大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及路径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引导,使合作社的发展走上了康庄大道。我国要想完成一个由农业大国转变为农业强国的华丽蜕变,首先就得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使农民得到实惠,惠及民生,在合作社发展中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的原则,贯彻分享理念。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各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成员从合作社中受益,实现共同富裕,建立美丽乡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收入偏低,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聚集,农村变得日益“空心化”,农业发展乏力。服务型合作社的兴起,解决了农村部分劳动力就地就业的问题,留住了不少外出的劳动力,为农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解决了不少社会问题,如留守老人养老、留守妇女、儿童等问题。
三、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行政色彩太浓,缺位、越位、错位现象并存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在政府部门的强力推手下以农技站,植保站等为依托建立的,不可避免地存在政府干预的问题。有些干预甚至是以领导的个人喜好或政绩工程而产生的,这极大地妨碍了合作社的正常发展。同时因为利益又存在“多龙治水”的现象,同一件事情多个部门管理,有了利益大家一起上,没了利益就一推了之谁也不管。 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部分合作社重建不重管理,每年的财政投入不能满足合作社的发展所需,对中央的一些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在合作社的建设上存在重数量,轻建设的问题,有些合作社的建立甚至只是为了套取补贴资金而成立的 “空心社”、“僵尸社”。同时由于宣传和引导不够,使部分社员认识不到位,理解出现偏颇,思维还停留在上世纪60年代,认为专业合作社就是上世纪的翻版,对成立合作社不热心甚至认为进了合作社就是混日子。
(二)农村合作社的类型结构欠均衡,体量偏小,区域带动力较弱
农村合作社的类型分布过于集中,以基础的种植、养殖类为主,服务型、综合性合作社偏少,服务型合作社占比在10%左右,主要集中在农机、植保、土地托管等方面,信息服务、水利等服务类型还是空白。由于自身规模太小,造成区域覆盖范围过小,提供的服务项目偏少,无法形成规模效应,也降低了自身的竞争力和发展的续动力。大量的合作社其业务范围仅限于本乡镇,甚至有的只局限于本村、本组的十几户、几十户,提供的服务面积多在数百亩,其实力和带动能力不足,发挥的作用和影响有限,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农村发展的需要。
(三)合作层次较低,内容单一,同质化严重,风险意识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
近几年来,虽然合作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发展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内涵发展不够,一些新技术、新设备购置应用少,服务层次不高,质量偏低。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和联盟,与大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合作不紧密,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联系也较少,各种市场化信息把握不准,没有形成紧密的市场联结关系和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大部分合作社服务还存在服务内容相近、模式单一的问题,大多从事生产环节的低层次服务,只涉及生产管理环节,而参与加工、销售等产后服务的较少,如有70%的农机合作社仅在夏收和秋收时节提供收割、耕种作业等服务,待作业季结束后,社员就外出打工,整个合作社处于季节性的松散状态。合作社提供的服务经济附加值低而造成收益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可能造成在同一区域或领域形成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为争抢市场经常打价格战。
(四)内部组织制度欠缺,治理结构有待规范
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以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和架构,规章制度欠缺,有些虽然建立了制度,设立了章程,但流于形式,没有严格按规程操作运作,组织管理松散。有的合作社“一股独大”,仅仅是理事长一个人说了算,其他成员缺少话语权,民主管理有待加强。不少合作社财务核算管理欠规范,不按要求规范建账,甚至少数没有开展财务核算工作,在财务收支、经营决策方面不透明,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社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损害了社员利益,成为阻碍合作社发展的根源。
(五)人才缺失,党建弱化造成内生动力缺失,持续发展乏力
人才缺乏是合作社发展的共性问题,已成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人才队伍建设不够、素质低、老龄化等问题相当普遍,有技术、懂财务、能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少。由于专业人才缺乏,大多数社员对如何办好合作社仍是雾里看花,纯粹依靠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没有很好地与市场接轨,发展步履维艰。不少合作社对党的建设工作不重视,整个党组织陷于瘫痪状态,党的领导力缺失,散了人心,社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与合作社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这些都使得合作社的管理成本上升,盈利能力差,内部发展动力不够,使得合作社的发展后继乏力。
(六)资金筹措难度大,渠道单一
目前不少合作社虽然注册资金数额较大,但相当一部分是社员以机械、仓库等实物作价入股,以现金方式入股的不多,形成合作社账面资产数额庞大,而实际可营运的资金很少,经济基础薄弱。在扩大规模需要较多资金时,合作社多以利润滚动式投入,或以社员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贷款,资金链不稳定,无法持续投入资金。金融机构针对服务型合作社设计的信贷品种少,融资渠道不畅通,目前除开展大型农机具贷款业务外,其他产权抵押贷款刚刚起步,还没有全面推开,同时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意识不强,账务处理不规范、不透明等原因也成为其获取贷款的制约因素。
(七)利益分配机制尚待完备
在合作社中,缺乏成熟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大部分社员对参与社务的自主性和深度不够,不清楚自己在社里的“权、责、利”,导致了部分社员无法独立地直接参与到合作社的利益分配中来,也就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少合作社里的核心成员则利用与其它社员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在利益分配时巧取豪夺、多吃多占,或暗渡陈仓侵占社里的资金和资产来中饱私囊,造成了利益的分配不公,使合作社的发展变成了空中楼阁。
(八)注重经济效益不注意社会效应,发展中环保意识不强
在生产运行中过分注重经济效应,为了利益可以置很多社会责任于不顾。农业产品大多是食品,有些合作社在生产中以次充好,不按规定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保护环境如过度使用杀虫剂、化肥,焚烧秸秆等对环境造成不小的破坏,而且不少是不可逆的。
四、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政府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要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多样化发展,政府应从如下方面着手:
一是加紧制定行业规范制度和标准。中央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业规范制度和行业标准实施细则,以使合作社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蓝本,使之有章可循,少走弯路。
二是理顺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干预。在合作社的建立、建设中政府要做到“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政府入戏不抢戏”,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构建和谐的政社关系。同时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设智慧化乡村,引导农村生产全要素架构的分配和搭建,对接和融合城市产业链。
三是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加大财政投入。政府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负,将各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简化征税程序,为合作社提供及时、精准的税务咨询。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做到专款专用,做好农村合作社小额贷款支持和财政贴息工作。
(二)合理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布局,调整结构,搞好产业区域协调
根据农业产业布局和发展现状,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编制好本区域内合作社发展规划,规范引导合作社有序发展。
以强化合作社主体功能为抓手,将农村合作社的基本功能做强做好,立足农业作物生产,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围绕农业种养殖产业建立产业链两端衍生机制,做好农产品供给侧改革和新旧动能的转换,对产业链进行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农业二、三产业,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产业融合。
以提升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为引领,加强内部和市场建设,拓展功能,加粗拉长产业链条,向规模化和多元化延伸,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市场需求,使合作社更具生命力。
以扩大合作社的覆盖面和带动面为目标,不断促进合作社数量增加、规模扩张,围绕现代特色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和资源条件,让合作社由实业型转向“实业+服务”型。引导和培育有实力的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设立分社、发展联合会、组建合作联盟等多种方式,实现跨区域覆盖。
(三)强化内部管理建设,实现现代化经营,健全内部分配制度
合作社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要求,按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建章立制、理顺产权关系,做好本社的顶层治理结构设计。有条件的要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大会,三会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制衡形成处理社务的核心框架。在日常管理上,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决策,健全内控体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少数人专权把持社务搞“一言堂”。在经营管理上,着力推进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专业化建设,制定科学的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管理和经营合作社,优化内部分配制度,建立共生共荣、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维护好公平和正义这一合作社存续的基础。
(四)多措并举解决合作社筹资难题
资金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顽疾,如何突破这个瓶颈需要从政府、金融机构、合作社三方着手,首先政府要充当合作社的护航人和引路人,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和合作社之间的关系,建立合作社发展资金,引导民间金融资本参与合作社经营,指导合作社积极申请、利用财政支农资金。其次金融企业要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实施定向定点精准扶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对企业既有债务的处理。最后合作社要在内部开源挖潜,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利用债务展期等方式来避免资金链的断裂。同时合作社要树立财务风险意识,设立债务预警机制。同时合作社可以股金的方式建立信用合作担保基金,与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合作建立业务链,以基金作为合作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三方面要一起形成合力,共同为合作社资金的筹措开路搭桥。
(五)树立环保和入保意识,为合作社发展建立长远模式
秉持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将发展与环境共生共荣,建设美丽乡村。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发展绿色农业,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生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将食品安全提高到战略的高度,合作社应当响应党的号召,顺应时代的潮流做绿色守护者,要充分认识到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句话的涵义,为子孙留一片净土,为今后发展做储备。
农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加入保险是合作社的最后一道屏障。农业保险需要保险公司和合作社的双方合作,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以农村经营和服务为主体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其产品要有针对性,又要保费合适,实现保险公司和农户的双赢。同时合作社也要积极入保,做到有备无患。
(六)积极开展人才培育培训,实施创新创业双驱动机制
人才是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和保障,要将引进人才和培养人才两手并抓。要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和交流,不但要定期请专家走进田间地头来传经送宝,同时也要将社员送出去取经,加强对社员的职业培训使之转变为新时代下的职业农民,完成一个新的蜕变。在加强社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还得加强社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使之又红又专堪当大梁。
积极构建社企、社校交流合作平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项目方面的研发和培育合作;积极推动合作社农业科研推广项目申报,为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切实提高合作社创新发展能力。同时创新的成果要继续用于创业,用创业的效益支持继续创新,这样形成一个创新、创业相互促进的双驱动模式。
(七)放眼看世界,统筹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以开放的目光和思维来看待国内和国外市场,将资源配置国际化,实现国内和国外资源的互补。加强与“一路一带”、“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和合作,利用委托出口或自主出口等方法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将我国的传统优势农产品送出国门,将国外的先进技术、优良产品带进来与我国传统农业相结合,建立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
(八)用党的发展理论指导社务,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改革,实现振兴乡村战略
我们要用党的发展理论来指导合作社的发展,要将支部建立在社上,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社员的领头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的为社里服务。要发挥支部的堡垒和明灯作用,帮助社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凝聚人心,群力群策发展社务,共谋福利。
深化和推进农村产业改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厚植土壤,农村产业改革要打破原有产业之间的条块沟壑,使各产业之间加速融合,同时要突破现有的户籍流转及土地流转的限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把住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保留收益分配权,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权,农民变股东,从而盘活农村这盘棋,农民全员参与其中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
五、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展望
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将产业推向更高、更精、更专,在服务大众的同时开展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客户全程参与到产业链中与合作社互动进行全景化的展现,同时合作社走向专业化发展道路;另一种就是实业型与服务型相结合,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融入到整个产业链中,实现纵向一体化发展,各产业融为一体。
编辑:崔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