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及其渊源研究
2019-02-21朱成全李东杨
朱成全,李东杨
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中国发展的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要义是公平正义。因此,分配正义作为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而劳动分配正义作为分配正义的一部分,是关乎民生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因此,系统、全面研究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对于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提出一系列关于劳动分配正义的思想,旨在在共建共享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实现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制度,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注]习近平:《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4月29日。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要倡导勤劳俭朴、努力奋进的社会风气,让所有人的劳动成果得到尊重。要着力解决贫困、失业、收入差距拉大等问题,照顾好弱势人群的关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6页。综观国内学术界,有对马克思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研究的相关文献,[注]参见姜涌:《马克思的劳动分配正义研究》,《东岳论丛》2012年第5期。有对习近平劳动思想研究的相关文献,[注]参见李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思想探析》,《思想教育研究》2018年第1期。也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思想研究的相关文献,[注]参见邹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正义理论研究》,电子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并且在党中央文件中也有习近平对劳动分配正义的相关论述。[注]参见习近平:《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但是,并没有对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进行系统、全面研究的文献,截至2017年12月,通过“中国知网”搜索“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两个短语,相关信息数为0。由此可见,目前的学术研究缺乏对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进行系统、全面研究的文献,这正是本文的研究价值之所在。本文研究目的就在于系统、全面研究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本文从归纳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到探寻其理论渊源,再到分析其继承和发展之处,这体现了习近平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是一个具有整体内在逻辑关联的系统体系。
一、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分配正义,是“社会或国家在分配上给每个人以其应有。它只涉及如何在人们中间分配财富、机会和资源”。[注]段忠桥:《何为分配正义?——与姚大志教授商榷》,《哲学研究》2014年第7期。劳动正义,“是用正义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来审视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劳动——在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哲学思辨的结果”。[注]何云峰:《劳动哲学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82页。分配正义是正义的组成部分。劳动分配正义,就是用分配正义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来审视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劳动——在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哲学思辨的结果。也就是社会或国家在分配劳动财富、机会和资源上“给每个人以其应有”。从目前中国发展阶段来看,劳动分配正义的外延主要涉及:关注劳动者幸福、劳动权平等、劳动机会平等、劳动能力平等、全球审思视角。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本身是一个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的系统体系。以增进劳动者幸福为劳动分配宗旨,从国内和国际角度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从国内角度看,首先,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法治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用法治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平等。其次,在法治保障劳动权平等的基础上,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就业分配制度和政策,促进劳动机会平等,让劳动者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再次,在实现劳动者劳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才激励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促进劳动者能力平等。从国际角度看,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全球治理劳动分配正义制度和政策,是从全球视角对劳动分配正义进行审思,旨在解决全球发展失衡问题,维护国际劳动分配正义。
1.以积极增进劳动者幸福为劳动分配宗旨
劳动者幸福意指劳动者能够享受到应得的发展成果,它是劳动者对于发展成果的主观感觉与客观享受,幸福程度很难用指标来量化,它以劳动者的心理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劳动是得到尊重的源泉、是幸福的源泉。”[注]何云峰:《关于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氛围的制度思考》,《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因此,尊重劳动促进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和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劳动者幸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亚里士多德所言的创设幸福机制的中国表达。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指引下,中国的发展理念必将从以物为本转变为以人为本,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和劳动者幸福。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23页。其意就是要重视提高劳动者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使发展真正落实到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上,切实满足劳动者利益诉求。因此,一个国家的政府不仅要致力于创造GDP,也要致力于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最终目的是提高劳动者幸福指数。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期与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在积极化解与应对矛盾的关键时期,以积极增进劳动者幸福为劳动分配宗旨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关劳动者根本利益,同时影响国家经济社会稳定与改革发展大局,集中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关注劳动者幸福的内在要求。
2.人权法治劳动分配正义思想
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用法治保障人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也是全体劳动者的共同诉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把保障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将劳动者的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用法治有效保障劳动者基本人权。习近平在2015年新年贺词中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注]习近平:《2015年新年贺词》,《人民日报》2015年1月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注]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促进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权益,要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积极保障妇女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注]习近平:《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8日。劳动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和切实保证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它作为劳动者基本人权之一,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身基本权利。因此,需要政府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下,在分配中用法治保障劳动者尤其是弱势劳动群体的劳动权。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法治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集中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权平等的内在要求。
3.就业劳动分配正义思想
劳动是参与劳动分配的前提,而劳动机会的获得是参与劳动的前提,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若是没有劳动机会就谈不上劳动更难以参与劳动分配。就业是消除贫困、参与劳动分配的关键因素,让弱势劳动群体进入劳动力市场是有效消除贫困的最佳方案。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46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党和政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出台积极就业制度和政策,不断完善劳动者就业体制机制、就业权益维护机制和就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更充分就业,也为劳动者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以人民为中心的就业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为实现劳动者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集中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机会平等的内在要求。
4.人才激励劳动分配正义思想
目前,在经济新常态下,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化速度加快,国际竞争日益加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才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一个国家和地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其中人才激励问题成为重中之重。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19页。这就要求党和政府实施有效的人才激励分配制度和政策,旨在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和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习近平在谈及关于“人才九条”措施的几点说明时提到,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较高待遇和报酬,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注]习近平:《知之深 爱之切》,河北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2页。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强化分配激励,让科技人员和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通过科技创新创造价值,实现财富和事业双丰收。”[注]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3月6日。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紧紧围绕强化公益属性的目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除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外,原则上取消行政级别,允许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完善有利于激励人才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促进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合理流动。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注]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4月14日。因此,在以市场化为导向驱动的收入分配格局下,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激励分配机制,以人民为中心建立灵活的人才激励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包括完善国有企业、科研领域、机关事业单位及网信领域的人才激励分配制度和政策,促进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与其贡献最大程度相匹配。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才激励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为人才创新驱动提供了有力保障,是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集中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能力平等的内在要求。
5.全球治理劳动分配正义思想
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加快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扩大了全球范围内的贫富差距。全球治理这个概念首先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习近平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时,明确提出要构建独具特色的“全球治理”理论体系。习近平明确宣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注]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第7页。国际治理再分配政策调整要遵循包容增长理念,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公平正义,关心不同劳动群体尤其是弱势劳动群体并加大对其帮扶力度。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二次峰会的讲话中指出:“二十国集团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本着杭州峰会确定的包容增长理念,处理好公平和效率、资本和劳动、技术和就业的矛盾。要继续把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解决产业升级、知识和技能错配带来的挑战,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二十国集团应该更加重视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分配机制上交流合作。”[注]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二次峰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年7月8日。习近平在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的主旨演讲中指出:“继续增强经济发展包容性,让民众共享发展成果。我们要结合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做大开放普惠的市场,做强利益共享的链条;把包容共享理念融入发展战略,努力健全讲求效率、注重公平的体制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增强劳动者适应产业变革的能力。”[注]习近平:《在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的主旨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11月11日。以人民为中心的全球治理劳动分配正义制度和政策旨在解决劳动分配不平等和全球发展失衡问题,维护国际劳动分配正义,促进世界和平稳定发展,集中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全球审思视角的内在要求。
二、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渊源
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渊源于西方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了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撰写的《21世纪资本论》,这本书从分配领域研究两极分化问题,并用数据准确地证明了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目前的两极分化程度已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而且有继续恶化的趋势。托马斯·皮凯蒂对两极分化的研究所使用的方法及得出的结论值得借鉴和深思。[注]参见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5月18日。在《21世纪资本论》第九章“劳动收入的不平等”中,托马斯·皮凯蒂对劳动收入不平等的动态过程、资本所有权分布的演变进行了分析。[注]参见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巴曙松,陈剑等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311—343页。这将习近平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与西方劳动分配正义思想间接地联系在一起。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也渊源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注]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3日。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研究史上,毛泽东主张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邓小平认为按劳分配就是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但由于劳动者职业、体力、智力、技能、努力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分配原则应该体现这种差异。江泽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是必然选择,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然之举。胡锦涛再次强调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合理性。他从生产方式与分配方式的相互关系原理出发,指出影响分配正义的重要因素是生产方式,分析了先进生产方式对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性,并主张进一步健全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更渊源于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社会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注]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1月19日。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其实就是马克思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马克思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始终贯穿于马克思的一系列经典著作之中,这一思想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一书中被首次提出,到《资本论》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的飞跃,再到《哥达纲领批判》走向了成熟。傅立叶、汤普逊等学者期望通过改变劳动分配方式实现分配正义,马克思对这种劳动分配正义思想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为中心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主要隐含在对资本主义制度剥削(马克思意义的)的谴责,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弊病批判之中,还有对“按需分配”原则正义性的主张。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具体表现为三种劳动分配正义观:
1.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正义性
马克思的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中包含着这样的观点,即资本主义制度是不正义的。第一,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种无偿占有行为就是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在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中,他多次用“盗窃”[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50卷),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1页。和“掠夺”[注]参见《资本论》(3卷),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88页。这样的词语来形容这种剥削行为,而盗窃和抢劫行为本身就是不正义的行为,基于盗窃和掠夺的体系(资本主义制度的生产方式)也是不正义的。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的剥削行为是不正义的,归根结底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谴责。第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谓的劳动者平等权利和公平分配是不正义的。这种所谓的平等权利和公平分配承认资本家对生产资料占有的合理性,并承认这种不平等占有带来的贫富差距。其实,这种所谓的平等权利和公平分配是资本家为了掩盖分配不公的事实在意识形态上对劳动者进行统治的重要工具,而由它带来的贫富差距也是不平等的。[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50卷),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0页。这种所谓的平等权利和公平分配也使资本家继续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继续出卖劳动力,最终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谓的平等权利和公平分配是不正义的,归根结底也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谴责。综上所述,劳动分配不正义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正义性,只有改变这种制度才会从根本上实现劳动分配正义。
2.按劳分配弊病的非正义性
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不正义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我们按惯例将这个阶段称为“社会主义”)弊病的论述,即由不平等的个人天赋(它是作为一种“天然特权”而出现的)所导致的享有消费品方面的不平等也是不正义的。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是在做了各项社会扣除后劳动者的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的分配原则。[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8页。按劳分配超越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分配方式,它解决了劳动者剩余价值被剥削的问题,实现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的对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认为这种进步仍有缺陷。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虽然消灭了资本主义的剥削,但是它被限定在资本家规定的框架下。在这种框架下,阶级差异虽然不存在,但是它默认了劳动者的个体差异性,即不同的劳动者由于具有不同的天赋和能力,而这种天然特权是平等的权利。[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9页。不仅如此,一些劳动者拥有较多的家庭成员及其他不同情况,因而拥有不同的合理权益。[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9页。从马克思对两种天然特权内容的论述可以看出,这两种天然特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两种不平等的权利,即按劳分配存在两个弊病,一个是它默认了劳动者的个体差异性,另一个是它默认了劳动者的家庭负担差异性。劳动者的个体差异性和家庭负担差异性是造成两种弊病的先天性偶然因素,这两种弊病是不正义的,因此由这两种弊病所导致的贫富差距也是不正义的。
3.按需分配的正义性
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仅仅将人视为一个劳动者而忽视了人应是“全面的人”。人不仅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进而提出了社会主义更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阶段的分配原则,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认为这是最正义的分配原则。虽然,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平等分配首先表现为“不平等”的分配,即在按劳分配下,做了各项社会扣除后,以税收的方式将强势劳动群体的一部分劳动成果分配给弱势劳动群体,这其实是对弱势劳动群体的一种补偿。这种分配方式表面上是不平等的,但实质上却是正义的。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终极指向: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可以看出,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全球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和共同诉求,即实现每一个劳动者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幸福生活。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关注劳动者幸福、劳动权平等、劳动机会平等、劳动能力平等、全球审思视角的内在要求,是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理论渊源。
三、结论
习近平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源于西方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源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更源于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在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正义性、按劳分配弊病的非正义性、按需分配的正义性思想上是对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继承。同时,以增进劳动者幸福为劳动分配宗旨,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分配制度和政策,旨在促进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让劳动者享有更多的获得感,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马克思劳动分配正义思想的实践性发展。第一,人权法治劳动分配正义思想和就业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是对马克思“资本主义制度非正义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人权法治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权平等的内在要求,就业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机会平等的内在要求。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制度非正义性”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权平等、劳动机会平等的内在要求。第二,人才激励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是对马克思“按劳分配弊病非正义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人才激励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能力平等的内在要求。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缺陷非正义性”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劳动能力平等的内在要求。第三,以增进劳动者幸福为劳动分配宗旨思想和全球治理劳动分配正义思想是对马克思“按需分配正义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以增进劳动者幸福为劳动分配宗旨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关注劳动者幸福的内在要求,全球治理劳动分配正义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全球审思视角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按需分配正义性”思想体现了劳动分配正义对关注劳动者幸福、全球审思视角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