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视角下欠发达地区产教融合的集成化策略
2019-02-21王丽华
王丽华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四川 广安 638000)
产教融合和现代学徒制是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目前大多成果仅对这两大问题进行了单独研究,且多适合发达地区。若将二者结合,从现代学徒制视角探讨欠发达地区产教融合,对当下产教融合的研究是一种丰富和完善,有助于对产教融合进行多方位的审视和剖析。这首先需要对两大核心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并梳理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其次需要分析欠发达地区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环境条件,最后提出欠发达地区深化产教融合的策略。
一、产教融合与现代学徒制的概念界定
(一)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鲜明特色。近十年来,国家多次出台政策文件,提出职业教育要深化产教融合的要求和措施。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的深度转型和升级,产教深度融合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践指向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1]。经过近四十年的改革和探索,产教融合正逐渐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鲜明特色。
对于产教融合,政府有关文件并未做出统一的概念界定。相当多的论文在研究产教融合时不明确交代产教融合的内涵和外延,而代之以简单的叙述性解释[2]。目前学界对产教融合的界定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在产教定义基础上延伸出对产教融合的定义,同时基本上都将视角锁定在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的互动关系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陈年友对产教融合内涵的解读:“产教关系是职业教育与除教育之外的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与产业(行业企业)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的深度合作。”[3]二是认为产教融合是一种“组织形式”或“统一整体”。具有代表性的是杨善江的界定:“笼统来讲,产教融合是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相互融合而形成的有机整体。……各参与主体相互配合的一种经济教育活动方式。”[1]王继元认为上述定义“没有抓住产教融合的核心本质,导致‘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概念雷同”。他认为以下的定义可能比较规整:“所谓产教融合是指高校与产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中紧密合作、彼此观照、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一种发展战略。”[2]
基于上述产教融合概念和内涵的界定,结合产教融合发展趋势和本研究的现实需要,本文认为产教融合作为一种发展战略和方向,不能仅停留于宏观层面的理念倡导,更为紧迫的是将产教融合战略通过具体策略、路径和形式等加以实践。同时,虽然产教融合的初衷和融合的着力点在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但随着产教融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深入,产教融合的内涵已逐渐漫出人才培养而延展至包括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文化传承创新等产业的整个价值链,是两类具有高度互补性资源之间的全要素、全方位的集成整合和一体化合作。因此,本文认为产教融合应当是“职业教育系统与产业系统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文化传承创新等领域进行的全要素、全方位、多层次的一体化合作和深度融合”。
(二)现代学徒制
目前国内对现代学徒制并无统一而权威的定义。具有代表性的定义主要有三类:一是认为现代学徒制是结合了传统学徒制和现代学校教育的优势、企业工作本位职业培训与学校本位学历教育紧密结合的一种现代职业教育制度[4-5]。二是认为现代学徒制是建立在传统学徒制度基础上创新发展的企业与学校合作实施的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6]。三是基于制度视角,认为现代学徒制是企业本位、基于工作进行学习的职业教育制度,是对于学徒学习秩序的安排,以维护参与主体的利益[7]。综上,现代学徒制是由传统学徒制演化升级而来、企业与学校双主体育人、学徒与学生双重身份融于一体、企业生产要素与职业院校教学要素融合集成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或模式。
与传统学徒制、传统职业院校教育相比,现代学徒制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1.“五双”人才培养体系。即“学校本位”和“企业本位”相结合的“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学生与学徒于一体的“双身份”现代学徒、学校课程与企业课程有效衔接的“双体系”校企课程结构、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协同的“双导师”专兼职师资队伍、“学业标准”与“学徒标准”相结合的“双标准”考核评价体系。其中,学徒双重身份的明确和合法化是关键。
2.双重优势有机结合。即传统学徒制的实景现场学习优势与学校教育制度的“系统、高效”优势有机结合,有助于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操作、教学环境与工作情景的有效结合,架起了企业和学校联合培养人才的通道,是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6]。
3.学校参与和企业本位。与传统学徒制中的企业单主体地位不同,现代学徒制中加入了学校教育因素,这是根本区别于传统学徒制的地方。因此,学校的参与成为现代学徒制的重要特征。另一方面,现代学徒制是企业本位的职业教育制度[7]。因此,企业的主导地位是现代学徒制与传统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本质区别。
二、现代学徒制与产教融合的内在逻辑关系
产教融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方向,与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制度或模式的现代学徒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概言之,二者都是双主体育人,但产教融合的双主体并未明确主导者,而现代学徒制则是以企业为主导;产教融合的内容范围大于现代学徒制,涉及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合作项目较多,而现代学徒制主要在于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合作层次多样,深度不一,现代学徒制则是校企深度合作。可以说,现代学徒制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种实践模式,归属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大范畴之内,属于双方深层次的合作[7]。因此,产教融合与现代学徒制具有以下内在逻辑关系:
首先,产教融合和现代学徒制具有相向而行的价值追求。现代学徒制和产教融合追求的都是产业与教育发展的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和协同推进,二者的出发点都是解决行业、企业的应用型人才缺乏与当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的矛盾。
其次,产教融合是现代学徒制的目标方向和施行条件。产教融合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产业与教育的融合与共同增长,而现代学徒制就是在学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过程中实现产教双方的互利共赢甚至是利益的共生共享。现代学徒制的顺利推行也要有良好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某种意义上而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际上是现代学徒制得以实施的前提条件。
再次,现代学徒制是产教融合的典型形式。现代学徒制深刻体现了产教融合的内涵要求和价值诉求。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一种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或培养模式,是校企合作不断拓展深化的新形式,是推动校企深度融合的新举措。
最后,产教融合与现代学徒制存在双向互动和良性循环的内在诉求。现代学徒制以产教融合为价值方向和实施基础,产教融合以现代学徒制为典型形式和路径,双方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从积极的方向而言,双方要在相互促进中实现共同成长的良性循环,这一内在诉求是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赋予二者的重要责任。
三、欠发达地区现代学徒制实施的环境条件制约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深入,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但是,现代学徒制在我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还有诸多关键难题亟待探索解决,欠发达地区现代学徒制的推行更是面临诸多条件限制,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社会认知、政策制度、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等四个方面。
第一,利益相关方对现代学徒制的认知偏差。在我国,职业教育并未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进而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利益相关方即地方政府、企业、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对现代学徒制的认知存在一定误区,致使现代学徒制认可度和接纳度低。地方政府部门未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的重要性,对现代学徒制也未给予应有的政策和制度支持;社会上对“现代学徒制”缺乏全面而正确的了解,甚至将其误解为低等教育,家长和学生不认可进而不选择现代学徒制;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热情不高;学校缺乏变革精神和措施来应对和适应现代学徒制实施带来的变化;教师及企业师傅对于在现代学徒制缺乏应有的了解,不清楚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和工作职责。
第二,缺乏配套的制度设计和法律法规。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需要系统的配套制度和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要素,以协调有关利益方的关系、解决企业参与和经费投入等关键问题。然而,现代学徒制的探索与实践在我国还处于基础阶段,与国外相比,在国家战略层面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制度管理体系、配套的扶持政策与制度,技术支撑框架等深层次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5]。一是缺乏对现代学徒制的顶层设计,现代学徒制中学生的“双重身份”等重要的法律关系没有澄清。二是缺乏具体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尤其是对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对学徒到企业学习获得合理报酬也缺乏明确的政策激励和支持。三是企业和职业院校内部缺乏配套的制度改革,包括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招生制度、学分制度、管理制度、评价制度等改革。上述制度和法律法规的缺失在欠发达地区更为突出,是制约现代学徒制实施的重要因素。
第三,企业的学徒培养能力与参与意愿偏弱。现代学徒制需要企业具备较高的学徒培养能力,即企业用于学徒培养的工位数、可用于岗位学习的生产设备、企业师傅的数量与质量、企业原有培训体系与培训文化等,同时也需要企业在薪资、福利、发展前景等方面对学徒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因此,现代学徒制更适合在规模大、岗位需求稳定的企业实施。欠发达地区企业大多都是民营小企业,地方龙头企业缺乏,小规模企业对人才需求量小且岗位需求不稳定,同时企业能作为师傅型的技术工人也不多。企业本身运行困难重重,加上认知不足,参与学徒制的意愿不强。因此,如何破解本土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参与意愿低等困境,是欠发达地区推行现代学徒制要克服的一大难题。
第四,校企合作缺乏深度。校企合作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基础[8]。因此,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要求校企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虽然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改革致力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但其产教融合大多是浅层次,形式合作多于实质合作,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这对于现代学徒制的推行是极大的约制。
四、现代学徒制视角下欠发达地区深化产教融合的策略
欠发达地区产教融合的困境可以通过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得以突破。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依据国内的探索与实践情况,要保证欠发达地区现代学徒制有效实施,深化产教融合,需要改变思路,走集成化的发展之路,以整体解决欠发达地区环境条件和资源短缺的约制。其中,社会认同的集成化是首要,政策制度的集成化是关键,价值功能的集成化是主要内容,培养主体的集成化是核心,运行平台的集成化是重要载体。
(一)社会认同集成化
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继承和发扬师徒文化,改变人们对现代学徒制的认知偏颇,提高人们对现代学徒制的社会认同,营造现代学徒制实施的良好文化和社会环境。第一,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贬低认知。改变重脑力轻体力、重知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宣扬职业教育在个人成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改变公众视职业教育为低等教育的认知误区,使职业教育被社会更广泛的接受和认可。第二,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的普及教育与宣传推广工作,提升其社会形象和对公众的影响力,尤其要让企业充分认识现代学徒制的重要作用,使现代学徒制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得到社会广泛的知晓与认同,促进文化建设与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第三,不仅要加强现代学徒制本身的社会认同宣传,而且要着眼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和大环境的改善,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出发,实施劳动体验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职业教育内部晋升通道的构建、社区学院的建立以服务人们终身学习需求。
(二)政策制度集成化
政策法规强力推动及资金支持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基础。我国现代学徒制推行艰难,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动力不足,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校企合作的层次较低,发展现代学徒制的基础较差。从制度需求角度分析,以利益为驱动,满足企业的利益需求,才是促进现代学徒制在我国发展的根本,也是制度设计需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从制度供给角度分析,制度的形成有两种形式:内生型和外生型。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当下的政治经济环境中,现代学徒制的制度设计,必须是外生型,即必须是由政府主持的整体设计。因此,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形成需要政府引导和支持、统筹规划和设计,并强化企业参与意识,完善学校参与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力量。国家从制度架构层面理顺和明确企业、学校和学生三方在技能人才培养流程中的责权利关系,以从根本上调动校企双方合作育人的积极性。在国家总体规划框架和省级政策体系下,遵循市政府-区市县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制定框架,由市政府主导,区市县政府、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系统制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的有关制度,重点出台招生改革、激励政策、明确学徒合法身份、建立技术支撑框架体系等配套制度,制订现代学徒制从“试点”到全面实施的计划,实现制度的协同、系统、衔接和配套,建立一套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
(三)价值功能集成化
现代学徒制虽然以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为主要功能,但是它完全可以同步承载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技术开发与服务、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等产业的整个价值链,以实现产教之间的全要素、全方位的集成整合和一体化合作。首先,通过现代学徒制实现技术技能人才技能、素养的全面发展,增强技能人才的适切性。其次,现代学徒制可以集聚校企双方的比较优势,在教师和师傅、学生和学徒、技术研发与成果应用等资源的集聚下,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合作共赢,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实现技能积累与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最后,现代学徒制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重要载体和途径。校企双方通过学徒制项目,将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催生出新的文化形式、内容和载体,促进我国文化内涵的充实与形式的创新。
(四)培养主体集成化
现代学徒制的校企双主体,不能仅局限于本地单个院校或企业,完全可以整合区域内乃至于全国的职业院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本区域当前和未来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学徒制培养,既能破解欠发达地区大型企业少、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低以及技术落后的条件限制,又能实现现代学徒制的规模化效应以及适当分担学徒制培养的成本。可以根据区域产业布局、产业功能区设置及岗位人才需求类型或者层级,按照不同职业院校的专业优势和资源,实行合理分工、协同分类培养的机制。如工业机器人的现代学徒制可以由区域内最有优势的院校牵头,借助发达地区先进职业院校力量,选择2-3家区域内同类型的企业或发达地区的大型企业,联合开展多岗位、阶梯化的人才培养。以此类推,其他职业院校也可以开展自身具有比较优势的学徒制专业培养,或者实行中、高端人才的分级培养,避免学徒制的重复和人才梯队的错位。
(五)运行平台集成化
现代学徒制的运行需要多样化的产教融合平台。遵循“职教集团-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校企协同育人联盟-协同创新联盟-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思路,构建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多元化协同办学体制机制;针对区域重大产业布局,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在校企协同创新联盟框架下,依托重点专业群,校企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开展新技术研发、应用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推进校企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依托校企共建的集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艺传承、社会服务、公共实训服务为一体的社会服务体系,实现校企共建共享社会服务体系。让现代学徒制在上述集成化平台上运行,沟通行业、企业与学校的供需对接,推动欠发达地区产教深度融合。
五、结语
产教融合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战略和改革主线,应突破仅局限于人才培养的狭窄视野而拓展至产教融合的全过程领域,在推动宏观框架制度体系合理设计的同时,也应落脚于微观层面的实践运行,现代学徒制所具有的多重优势决定其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途径。欠发达地区实施现代学徒制面临的环境资源限制困局,需要打破常规固有思维定势,走集成化的发展之路,通过全面提升社会认同以凝聚共识、搭建多元平台体系以提供运行载体、制定多层级多领域制度体系以理顺利益关系、引入域内外培养主体以优势互补、承载产教融合全过程多功能以现实效用最大化,方能整体解围从而实现产教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