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外溢”:上海合作组织的安全合作与扩散
2019-02-20薛理泰
冯 峥,薛理泰
(1.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710049;2.斯坦福大学国际安全和合作中心,加州帕罗奥多94305)
一、研究背景
2018年6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青岛举行。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了题为《弘扬“上海精神” 构建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讲话肯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7年来所取得的成就:“构建起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建设性伙伴关系。这是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开创了区域合作新模式,为地区和平与发展作出了新贡献。”[1]上合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6日,是一个以维护中亚地区安全与稳定为主要目标的多边合作组织。上合组织走过了17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从成立时的6个成员国到如今8个成员国、4个观察员国和6个对话伙伴国,地域涵盖中亚、南亚、西亚、东南亚;经济和人口规模分别占全球的20%和40%,成为这一地区最重要的多边合作组织,并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冷战结束后,以军事威胁为标志的传统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然而以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为主要表现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却愈发严重。从1990年到2001年,极端分子在中国国内发动了200多次恐怖行动,导致600多人死亡,主要受害者包括普通民众和国家维权机关工作人员,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2009年发生的乌鲁木齐“7·5事件”、2013年的天安门金水桥冲撞事件以及2014年的昆明火车站暴恐案,都昭示着暴力活动愈演愈烈的势头,并已发展到令人怵惕的地步。在中国的西北部及中亚地区,宗教极端主义正从激进主义向恐怖主义过渡。随着中国西部边疆安全形势的恶化以及中亚地区的动荡不安,上合组织的重要性凸显于世。
由于“安全困境”的普遍存在,安全合作始终被看作是国际合作中的最高层次和最困难的领域。美国政治学者罗伯特·基欧汉(Keohane)[2]51-52提出了关于国家间合作之所以能够产生的原因:当行为体根据其他行为体的偏好而调整自身的政策时,合作便产生了。因此,合作可以被看作是一种交换过程,每个国家相应做出政策调整,以降低对其他国家的负面影响。海伦·米尔纳(Milner)也强调:“国家间合作是一种特定类型的交换,它涉及一国根据别国政策的调整而相应地调整政策或预期,从而使双方都获益。”[3]6国际合作研究领域的学者普遍认为,安全领域的多边合作相对于其他领域来说更为困难,因为安全合作要求各国在涉乎生存的问题上就别国的政策做出调整。研究欧盟合作机制的著名学者帕特里克·摩根(Morgen)[4]认为,尽管欧盟国家之间的合作已经如此深入,但是安全合作还没能被视为在欧洲很有希望的事业。
于是,新功能主义学派提出了著名的“外溢效应”理论,即经济领域的合作可以逐步扩散到政治和安全领域。经济合作之所以容易进行,是经济要素天然的流动性所导致的。资本、劳动力、商品等经济要素的跨国流动为各国之间的功能性合作提供了基础。然而,在安全方面,这种天然的合作倾向却不存在。在摩根看来,“人们只能通过对战争与威胁的反思,不得已而进行合作,以最大程度地避免灾难”[4]385,不仅仅是那些无力自保的小国,中等国家甚至大国都对安全合作充满了戒心。正是由于这一点,在经济上实现了高度一体化的欧洲诸国,在安全上却仍然各自为政。
上合组织的成功实践成为这一理论的一个特例。上海合作组织从成立之初就基于安全领域的合作,在安全合作的基础上逐渐扩散到经济、能源和文化等其他领域,这个过程可以称为“逆向外溢”,因为它与传统的外溢方向相反。那么,如何解释上合组织首先在地区安全合作领域取得进展和成效并实现逆向“外溢”的现象呢?本文认为原因有四个:明确目标与有限预期、大小国家利益协调、有限参与者和制度化、危机管理能力。已有研究一般从历史和政策的角度来分析上合组织的发展成就与面临的挑战,本文试图将多边主义理论与上合组织的实践结合起来,对其安全领域合作的成效给予解释。
二、明确目标与有限预期
目标明确有利于多边合作的进行,对于安全领域的多边合作也不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欧洲的煤钢共同体[注]1951年,法、德、意、荷、比、卢六国根据法国外长舒曼提出的欧洲煤钢联营计划而成立。成功地将昔日战争中的对手联合成利益共同体,这归功于各方制定了明确的合作目标。目标明确有利于多边合作的进行:首先,目标明确使合作的领域和问题相对确定,各国更容易判断自己在该问题上的成本和收益,并调整自己在该问题上的预期。当一个国家决定要参加多边合作时,往往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和现实性,因此所参与的合作也是具有实质效力的。其次,目标明确能够消除各参与方的隐忧,即担心合作会带来过度的主权让渡,以及潜在的未知损失。明确的目标最大程度减少了各方对不确定性的担忧,往往更容易获得接受。第三,成员国对多边合作成果的有限预期也使合作更容易达成。如果每一个成员国对于合作带来结果的预期相对有限,不对合作的收益赋予不切实际的期待,那么有效的合作就更容易进行。
自上合组织成立以来,西方对其目标与影响的争论就未曾平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美国学者艾利森(Allison)[5]将上合组织视为中俄联手对抗西方(尤其是美国在中亚的军事存在)的地缘政治工具,并将其称为“新华约组织”,或是亚洲的“北约”。与此针锋相对,政治学家史蒂芬·阿瑞斯(Aris)[6]分析指出,上合组织并非一个反西方的地区组织,而是一个为了聚焦内部问题、解决地区非传统安全挑战的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7年来的事实已经昭示,中国创建、参与及主导上海合作组织的目的是明确的,即稳定周边、巩固边陲,绝非将上合组织作为对抗西方的地缘工具。具体而言,中国希望通过上海合作组织维持中亚地区,尤其是中国新疆自治区的安全与稳定。中国政府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对新疆进行有效控制,然而随着苏联的解体以及中央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包括城市化、汉族移民、改革开放引起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造成了20世纪90年代新疆独立运动的兴起以及新疆自治区的动荡。政治学者凯文·谢弗斯(Sheives)指出:“中国在中亚主要的利益考虑包括地区稳定、能源安全和维持中美关系三个方面,但是上合组织在长期和短期中最核心和最关键的目标就是实现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尤其是新疆地区的安全与稳定。”[7]因此,在上海合作组织的历史上,无论是在五国协商解决边境军事安全阶段,还是在六国联手打击“三股势力”时期,有效的安全合作一直被视为“这个合作机制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凝聚力所在”[8]。可以说,维护地区稳定是上合组织在地区合作中的最主要目的。
上合组织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体现出其目标的明确性。其中,《“上海五国”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针对边境地区的军事合作制订了非常具体的条款。如关于军事演习:“双方在边境线各自一侧一百公里地理区域内不进行超过下列人数的实兵演习:在中俄边界东段——四万人;在中俄边界西段和中国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边界单独或联合演习——四千人或作战坦克五十辆。”[9]13《“上海五国”阿拉木图联合声明》中提出:“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民主排斥和宗教极端主义都是不能接受的。各方将采取措施,打击国际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偷运武器、贩卖毒品和麻醉品以及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从事损害五国中任何一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活动。”[9]472003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举行了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此后开展了11次“和平使命”联合反恐演习,演习每两年举行一次,已经成为定制。2018年8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在俄罗斯切巴尔库尔举行了“和平使命—2018”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中国人民解放军2/3以上的联合军演都是与上合成员国及观察国进行的,因此,中国与上合组织在安全上的联系比其他任何一个亚太多边组织都要紧密。
目标明确和有限预期是上海合作组织能够从一开始就进行成功的安全合作的原因之一。首先,各成员国在地理上是接壤的或者临近的,而维持中亚地区安全则是各国的共同诉求。因此,政治和安全是将各成员国连接在一起的纽带,这决定了上合组织一开始就进行安全合作是相对容易的。其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彼此之间差异较大,虽有文化和地区认同,但在政府和社会性质上绝非同质,此外还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各成员国对上合组织的预期也是有限的,主要希望通过多边合作来实现地区安全。由于具有明确的目标与回报,各成员国在上合组织的合作框架下更容易实现自身的诉求。
三、大小国家利益协调
上合组织能够首先在安全领域实现合作,第二个原因在于协调了大小国家之间的不同利益诉求。根据国际合作理论,小国在多边合作中往往重视绝对收益,大国则更重视相对收益。大国会更密切地注意谁是竞争对手,与竞争对手进行合作较为困难。因此,如果一个多边合作组织能够同时为大国提供利益协调的可能,并且能够给小国带来一些绝对收益,这种合作往往更容易进行。在大国的多边合作中,大国的利益如果无法得到协调,就可能会面临失败。联合国安理会制度是强有力的例证,因为它给予五大常任理事国以“否决权”,又在联合国大会中实现了国家无论大小皆有一票的权利。欧盟的多边合作也是如此,如政治学者杰弗里·加雷特(Garrett)所指出的:“那些管理着内部市场的经济规则和政治制度反映了欧共体中最强大的国家——法国和德国的偏好。有理由认为,促进欧洲共同一体化——诸如经济和货币联盟、政治联盟及共同体扩张的努力也同样受到了这些国家的影响。”[4]448
一方面,在上海合作组织中,最大的两个成员国是中国和俄罗斯,因此中俄两国之间的利益能否得到协调,成为这个组织能否发挥效力的核心所在。上合组织的其他成员国都是与中俄接壤或近邻的国家,各个成员国在地理位置上密不可分。上合组织能否协调两大国利益,以及能否为中亚各国提供公共物品、增加中亚各成员国的绝对收益,成为了多边合作能否成功的关键。事实证明,上合组织较好地协调了中俄利益。一是由于中国与俄罗斯都面临着境内分裂势力的危险(中国政府主要面临来自新疆分裂势力的挑战,俄罗斯政府主要面临来自车臣分裂势力的挑战),两国具有在地区安全事务上进行合作的情感基础。二是美国在中亚的存在为上合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外部动力。“9·11”事件之后,美国加大了在中亚地区的干涉力度,中亚各国都为美军的干涉大开便利之门,上合组织的四个成员国(除哈萨克斯坦以外)接受了大量美军的存在,并立即收到了来自美国的经济援助。美国在中亚的军事存在也使中俄两国有了合作的现实基础。
另一方面,上合组织为中亚各国提供了地区公共产品——区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繁荣,增加了中俄以外成员国的绝对收益。首先,中亚各国都面临着宗教极端主义的危险。对于中亚五国来说,上海合作组织为它们提供了安全的保障以及打击“三股势力”方面的多边合作。中亚地区宗教极端主义目前处于定型阶段,其中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的宗教极端主义较为严重,随时可能向地区恐怖主义阶段过渡。其次,中亚各国还受到“颜色革命”的重大影响。2003年发生在格鲁吉亚的“玫瑰革命”、2004年乌克兰的“橙色革命”、2005年发生在吉尔吉斯斯坦的“黄色革命”,都对中亚各国的国内政治产生了影响。国内的反对派纷纷活跃起来,引发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第三,中亚毒品贸易日渐活跃,该地区已成为阿富汗毒品流向世界各地的中转枢纽和贩运通道之一。毒品贸易与极端恐怖势力的结合日益紧密,对中亚国家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中亚国家需要与中俄合作,共同打击毒品贸易。第四,中亚各国长期经济增长缓慢,民众生活相对贫困,而少数人却短时期暴富,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比如吉尔吉斯斯坦的官场腐败盛行,垄断行业都掌握在原总统阿卡耶夫家族及其亲信手中,而民众消费水平与生活质量低下,造成了严重的统治危机。因此,中亚各国期待一个繁荣的地区经济,希望在中国的带动下摆脱贫困、实现发展。
总之,上合组织之所以能够在安全合作上取得进展,一方面因为它较好地协调了中俄两个大国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为中亚各国提供了安全与繁荣这样的地区公共物品,增加了这些成员国的绝对收益感。上合组织也因此成为了中亚各国与中俄两大国进行合作、增加收益的平台。中亚各国更愿意在多边框架下与中国合作,而非在双边外交中单独面对一个崛起的中国。中国在上合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不仅为平衡俄罗斯的影响提供了机会,也缓解了苏联解体后这些新独立国家对中国的恐惧心理。在上合组织的框架下,中国增加了对中亚各国的项目投资与经济援助。可以说,多边合作让中亚国家更放心地与中俄两个大国进行合作。
四、有限参与者和制度化
参与者数量的问题和制度化的程度问题是国际合作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参与者数量越多,协调各方利益的成本就越大。摩根指出:“在多边主义合作中,伴随着交易和信息成本的增加,不履行义务以及确认和控制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并且惩罚违约者的可行性降低。”[4]403肯尼思·奥伊(Oye)也认为:“合作的前景随着成员国数量的增加而减少。”[10]18加雷特亦得出同样结论:“成员国数量少的地区性合作行动比全球性的合作行动更有可能成功。”[4]420有限的参与者数量有利于制度化程度的提高,而制度化程度经常是一个组织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多边组织的制度化机制一般体现为大国之间常规的首脑会议、不断完善的组织章程、能够为各方所接受的决策程序,等等。因此,能否通过一种制度维持常规性的对话与商讨,往往决定了多边合作能否成功。只有八个成员国的上合组织在这一点上具有优势:它达到相同制度化程度所要花费的成本大大低于全球性的国际组织以及拥有众多成员国的多边组织。
上合组织的制度化进程包括法律原则的出台、制度精神的深化、人员机构的常设化以及组织活动的多样化四个方面。首先,上合组织出台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一系列声明、宣言及协定。2002年6月7日,“上海五国”及乌兹别克斯坦六国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写明了组织的基本宗旨与任务、成员国所共同坚持的原则、合作的基本方向、组织框架内的机构;规定了国家元首会议是组织的最高机构,也规定了组织的经费来源,成员国的资格、决议程序、执行决议等各个重要方面的内容。此后,六国又陆续签署了一系列具体的协定,如《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2002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2003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协定》(2007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2014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2017年)等等。这些具体的协定都为组织的制度化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石。
其次,“上海精神”成为上合组织的精神理念。“上海精神”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其实质是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和对外开放。“上海精神”的渊源来自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在“原则”一条明确提出成员国所坚持的原则:相互尊重国家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国家边界不可破坏,互不侵犯,不干涉内政,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习近平在讲话中也提及“上海精神”:“‘上海精神’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上海合作组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要继续在‘上海精神’指引下,同舟共济,精诚合作,齐心协力构建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1]这一精神试图超越意识形态的对立、摒弃冷战思维,将各国的发展和利益需求作为合作的基础。
第三,上合组织还实现了机构和人员的常设化。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的两大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分别在中国首都北京和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正式启动。在2004年6月的塔什干峰会期间,上合组织的地区反恐机构正式挂牌。常设机构建立后第一年,六个成员国就“为支持常设机构的运转缴纳了350万美元,其中,中俄各认24%,哈萨克斯坦为21%,乌兹别克斯坦15%,吉尔吉斯斯坦10%,塔吉克斯坦6%”[11]。按照上合组织的规定,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自2004年至2018年,上合组织的五任秘书长依次为来自中国的张德广(2004—2006)、来自哈萨克斯坦的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2007—2009)、来自吉尔吉斯斯坦的穆拉特别克·伊马纳利耶夫(2010—2012)、来自俄罗斯的德米特里·梅津采夫(2013—2015)以及来自塔吉克斯坦的阿利莫夫·拉希德(2016—2018)。历任秘书长的顺利交接也体现出了上合组织制度化程度的提高。
第四,上合组织实现了组织活动的多样化,包括各国各级领导间的会晤、专家论坛和反恐演习等。从“上海五国”时期开始,国家元首会晤即成为上海合作机制最基本、最核心的形式。自成立起,上合组织就开始举行理事会会议。按照规定,“理事会会议视需要举行,由理事会轮值主席召集,每年不少于3次,每次会议不超过3天。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和组织形式,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10天通过外交渠道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9]180。各成员国的政府总理、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安全执法部门领导人、最高检察长、海关总长、边防部队领导人等多层的会晤协调已形成规模,并在一些重要的部门间已经建立了定期会晤的正式机制。各成员国的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组织活动,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多层次互动机制。组织活动的多样化推动了成员国之间的人员交流,尤其是高级别政府部门官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使上合组织更好地发挥在地区合作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制度化程度的提高能够显著增加上合组织的有效性。自2001年成立以来,上合组织的制度化程度不断加深,包括法律、理念、机构和活动四个方面的制度化。上合组织成立17年来,在制度化的道路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这为该组织在多边安全领域合作中发挥效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危机管理能力
冷战结束后,大国之间爆发大规模战争的可能性降低了。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跨国流动更加频繁,经济、宗教和民族等非传统安全因素开始上升为国际危机的主要来源。地区大国冲突引发的地区危机、中小国家因内部冲突而引发的地区动荡,以及恐怖主义分子制造的国际暴力事件成为国际危机管理的主要目标。在各国不断重视这类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过程中,多边组织已经成为国际危机管理的重要载体。比如,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的多边经济组织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了应对地区性危机,东盟、非盟等地区性多边组织在危机中的能力与作用日渐显著。一个较为成熟的多边组织一般具有较强的国际危机管理能力。
由于上合组织在反对“三股势力”方面的特殊性,因此需要拥有自己的一套危机处理原则。2002年1月,六国外长就阿富汗局势、国际反恐斗争、打击本地区“三股势力”及发挥上合组织作用等迫切问题交换了意见,并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应急机制原则》。该原则就上合组织的危机管理机制进行了规定,比如在各方认为必要时,可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外长非例行会议。4月,上合组织紧急救灾部门负责人会议在圣彼得堡举行。各方讨论了本组织在紧急救灾领域开展多边合作的具体步骤和进行紧急人道援助的立场。2004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期间,地区反恐机构正式挂牌。反恐行动是进行跨国危机管理的一个典型案例,上合组织建立了各国相互协作的特工部门,并为协调打击国际极端组织“伊扎布特”的行动成立常设专家工作小组。上合组织反恐机构执行主席朱曼别科夫表示,“在很短的时间内,上合组织制定了共同行动的基本标准法,使哈、中、吉、俄、塔、乌等国的所有特工部门及维权机关能够更准确地、有计划地及卓有成效地进行合作反恐活动。同时还在进行目标明确的信息材料准备工作,以便于分析总结所有直接威胁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的恐怖团伙的共同目标、活动趋势、形势和方法”[12]。2009年3月,上合组织还就与阿富汗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行动出台了行动计划。在计划中,上合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开展部门间情报交流,实施联合行动,相互提供涉恐人员名单;相互协助缉捕和移送恐怖分子、查明并切断恐怖组织的融资来源和渠道等”[13]。成立17年以来,上合组织在地区反恐怖机构、大型国际机构安保信息交换及采取联合措施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13—2017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有关机构共制止600多起具有恐怖主义性质的活动,摧毁500多个武装分子培训基地,抓获2 000多名国际恐怖组织成员,缴获1 000多件自制爆炸装置、50多吨爆炸物、1万多支枪支及100多万发子弹。上合组织的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制定了大型安保预案,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上被证明是极为有效的工作机构。此外,上合组织还积极建立反恐资料库,筹办相关领域研讨会,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在危机管理领域的能力。
客观地说,虽然上合组织建立了危机管理机制,但对于危机管理的实践仍在不断探索之中,西方一些学者对上合组织持怀疑态度,认为它只扮演了多国“讨论会”的角色也部分来源于此。上合组织成立仅17年,可以预期的是,随着非传统安全的威胁不断增加,上合组织在危机管理领域也将不断积累经验,因此它在地方安全合作中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六、结论
安全领域的多边合作必须突破“安全困境”,否则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新功能主义提出了“外溢效应”,即经济领域的合作可以逐步扩散到政治和安全领域。然而,上海合作组织却是从安全领域的合作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实现了逆向的“外溢”。如何解释上合组织能够首先在安全领域实现合作,并逐步扩展到其它合作领域的现象?本文提出了四个解释变量。首先,上合组织将主要目标设置为地区安全和稳定这一有限目标。其次,对中亚各国来说,中俄这两个世界性大国让他们感到既担忧又充满机遇,他们希望能够与中俄两个大国改善关系,以实现地区繁荣。中俄在上合组织的框架下提供公共物品,减轻了中亚各国的担忧,也为其带来了切实的收益。第三,上合组织的参与成员数目较少,这使其组织制度化的成本较低。第四,上合组织建立起了初步的危机管理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全合作的深化。必须指出的是,虽然上合组织在安全领域的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制度化程度还不充足、应对地区安全危机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上合组织因此仍然面临挑战。
与欧盟、联合国等多边组织相比,上合组织既印证了部分传统的国际合作理论,又对后者有所突破。上合组织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从安全领域起步,逐步逆向“外溢”到新议题的合作中。比如中、俄、哈三国开始在能源领域进行合作,中亚国家在开展保护咸海环境方面进行合作,各成员国在不断增长的经济贸易领域里进行合作。2003—2007年,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增长了3.4倍,远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增幅。同期,中国与其他成员国公路运输口岸增加至25个,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崭新局面。”[14]目前,中国石油进口的2/3来自中东,剩下的大部分来自俄罗斯,从中亚地区进口的石油量不及1%。而中亚各国则蕴含丰富的石油储量,并能为石油进口提供可靠的运输管道。从长期来看,中亚各国有可能成为中国能源进口的一大来源,因此上合组织成员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空间还非常广阔。有理由相信,经济合作将成为推动上合组织不断发展的活跃因素,也是上合组织对其成员国特别是中亚国家保持持久凝聚力的重要源泉。
上海合作组织是中国主导的第一个多边合作组织,为中国外交提供了一个探索和发挥的平台。一方面,它展示了中国走向世界、在多边框架下实现国家利益的决心;另一方面,它使中国可以有效地抵挡来自西北方向的威胁,从而将战略重心转向其他方向。有西方观察家称:“在中国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尽管中国未来的外交政策走向尚不明朗,但是上海合作组织可以作为一个有用的参考:这是一个高度务实和利益驱动的组织,而非意识形态的产物。”[15]由此可见,上合组织不仅对于各成员国来说是一次成功的地区合作实践,还为国际合作理论提供了一个鲜活而具挑战性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