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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批评到文学伦理学批评:美国伦理批评的困境与出路

2019-02-20杨革新

关键词:伦理学伦理道德

杨革新

伦理批评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时期。 柏拉图“把诗人逐出理想国”的理由和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说可以看作是伦理批评的雏形。伦理批评作为批评术语在最初阶段主要体现在对伦理学与文学之间关系所进行的辩论中,但并没有实现伦理学与文学之间的融合。后来,随着文学不断发展和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在19世纪的兴起,道德评价在文学中不断赢得重要地位,进一步促进了文学与伦理学的融合,掀起了文学伦理学研究热潮。虽然“文学伦理学”这一概念的产生,受到了批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从20世纪30到70年代,西方文学理论研究的重心经历了从作家研究到文本研究、再到以读者为中心的研究的发展,文学理论研究开始关注文学本身的内在规律。在这种背景下,文学的伦理研究因其研究的重点和方法不能归入主流而走向衰落,因而传统伦理批评也逐渐被学界冷落,并打入冷宫。后来,在文学的“伦理转向”背景下,伦理批评于20世纪80年代得到复兴,并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实现了从原来的“伦理学研究”转变为“伦理批评”实践。这也意味着,文学理论从过去对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研究转到对作品进行伦理分析的层面。这对于文学研究来说,是一次质的飞越。在接下来的研究发展进程中,伦理批评也从原来的女性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文化批评中脱离出来,形成了文学研究的新领域,并带来了新的批评热潮。针对此发展情况,美国学者大卫·派克(David Parker)还特发表专文描述伦理批评在沉寂了40年后的复苏,形象地描述了伦理批评从兴盛走向衰落、再走向复兴的过程。伦理批评复兴后在区分与传统伦理批评的差别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批评家也从不同角度对伦理批评进行了重新定义,试图从方法论上进行重构和完善,但就现状来看,结果非但未如愿,反倒陷入僵局。在此背景下,笔者意欲先重新梳理伦理批评在美国的发展脉络,再反观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然后结合实际情况为伦理批评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一 、 文学伦理学研究的繁荣与衰落

从西方文学批评的发展来看,文学的伦理价值取向是在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关于伦理学与文学之间关系的争论后逐渐明朗起来的。在这一价值取向的影响下,主流文学更侧重于关注社会道德现象,甚至把文学作为一种道德载体,通过评论与思考以达到某种道德教诲的目的。中世纪以来,无论是在教会文学还是在世俗文学中,文学的伦理道德特征都十分突出。后来,古希腊文化在15—17世纪得到复兴,学界又在18世纪经历了启蒙运动,这使得文学的伦理道德性得到大力发展,并上升到了新的高度。19世纪中叶以来, 随着宗教力量的衰落, 特别是随着19世纪现实主义的不断繁荣,文学的道德功能得到加强,与此同时,对文学作品的道德批评也得到大力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文学道德批评领域的快速发展。在这一时期,大量对文学道德特性展开描述、思考及批评的著作诞生,它们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文学道德教诲价值、文学道德特点、文学情感与道德等多方面的问题。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道德教诲诗文杂集》(1802)、《作家的不幸》(1812)、《道德娱乐故事集》(1823)等著作。这些著作以道德为视角,以作品的伦理内容为核心,展开对文学的阐释和研究,主要注重文学的道德教诲功能。

正是在这种研究特点的推动下,文学伦理学研究得到蓬勃发展,并在19世纪中叶出现了不断繁荣的局面。其中最具影响的如爱默生于1838年展开了关于“文学伦理学”的演讲;查尔斯·怀特于1853年出版了由12篇探讨文学与伦理学的论文组成的论文集,在其论文中,怀特从道德、哲学和宗教这三个维度论述了文学的道德功能与教育作用,同时提出了宗教对社会整体道德教育具有的重要性及其原因所在:第一,它关注人的灵魂和标准化建设;第二,道德情感对宗教产生需要;第三,宗教信仰有利于形成积极的道德情感,继而成为道德教育的工具之一;第四,宗教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历史的教学更应该加强。[注]详细观点参见Charles White, Essays in Literature and Ethics,Boston: S. K. Whipple and Company, 1853。

19世纪后半期,西方文学伦理学研究得到了持续深入发展,其中以赛尔科克和埃克森最具代表性。前者针对现代诗歌与文化、宗教之间的关系展开了辩证关系的探讨和论述,并在《现代诗歌的伦理学与美学》中分析了诗歌艺术中所体现的伦理道德,阐述了现代诗歌艺术中伦理道德与艺术之间的冲突。[注]J. B. Selkirk, Ethics and Aesthetics of Modern Poetry,London: Smith, Elder, and Co., 1878, p. 119.后者出版了由8篇论文组成的《文学与伦理学论文集》(1889),主要以伦理学和宗教为视角,探讨了作家和文学的道德问题,并对作家和作品从宗教与道德的角度进行了评价。除此之外,希奥多·亨特主要针对古英语著作中的伦理道德展开相关描述与评论,出版了《古英语文学中的伦理教谕》(1892)。[注]Theodore W. Hunt, “Preface”, in Ethical Teachings in Old English Literature,London: Funk &Wagnalls Company, 1892, p.67.莫里斯·汤普森从伦理学的视角讨论了文学与道德、宗教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关系,出版了《文学艺术伦理学》(1893)。1894年,约翰·柯西以“文学伦理学”这一术语来命名其专著《文学伦理学》,用了洋洋洒洒23章重点探讨了宗教、哲学、政治、文化、科学等与文学之间的关系。[注]参见John A. Kersey, Ethics of Literature,Marion: E. L. Goldthwait & Co., Printers and Binders, 1894。

总体来看,西方文学伦理学研究虽然在19世纪提出了“文学伦理学”的概念,但并没有形成一个批评的专业术语,也没有学者有意识地去界定“文学伦理学”这一术语。从上述著作的内容来看,他们的出发点只是从伦理道德角度去描述和评价文学,还没有对文学展开进一步的思考和批评,也没有形成系统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体系,所以此时的文学伦理学并没有真正脱离传统道德批评。但“文学伦理学”概念的提出本身却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因为它虽然主要是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评价文学,却扩大了文学研究的范围,不仅明确划分了伦理学与文学的范围,界定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还从文学、宗教、政治等维度展开了详细的探讨与论述。尽管在20世纪初期的文学理论界掀起了各种批评和理论的新思潮,一些学者仍然在大学里开设了文学伦理学讲座,如在1906—1907年间,查尔斯·赫尔福特针对伦理学与文学之间的关系与作用在威尔士大学开办了系列讲座。当然即便如此,与当时文学研究的主流相比,从整体上看文学伦理学研究的热潮已经逐渐衰落。

20世纪文学伦理学研究的衰落有其自身的原因,也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很大的关系。如前所述,文学批评界虽然明确提出了“文学伦理学”这一名称,但其实质更多是从道德的角度来探讨文学,强调的是文学的教育功能,关注的是文学与艺术的关系以及在讨论过程中对外界的反思。自康德出版了《判断力批判》之后,文艺批评出现了新的方向,开始转为注重审美的独特心理特征,并把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看作一种可以给人精神快乐的审美活动。随后戈蒂耶、爱伦坡和王尔德等学者对康德审美思想进行了推广,从而促进了唯美主义的形成。唯美主义首先片面强调艺术的独立性和审美的超功利性,进而追求技巧形式、轻视实践内容,认为文学与道德判断不存在任何联系。这种主张对文学伦理学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文学内部自身的东西,将一切文学以外的东西,如伦理道德的研究搁置一边。

20世纪20年代,随着形式主义兴起,同时带动了语义学和新批评的诞生, 西方文学理论研究的重心开始悄然改变, 即从以作家为基础的研究逐渐转向以文本为基础的研究,从而出现了西方文学理论研究重心的第一次转移。随后,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现象学和存在主义文学理论再到六七十年代的诠释学和接受理论,西方文学研究重心完成了第二次转移,即从原来以文本为研究中心转向以读者为研究中心。总的来看,这两次转向不只是研究对象或研究重心在表面上的变化,同时也是对原有认知方法的摈弃与对原有文学观念的转变。所以,西方在实证主义和索绪尔理论的启发和影响下,文学研究从原来的以认识论为轴心明显转向了以语言理论为轴心。20世纪60年代前后,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的《语言论转向》被认为是“语言论转向成为一种自觉的标志性著作”。[注]罗蒂编:《语言论转向》,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67年版,“导论”,第3页。文学理论研究重心的转移和研究方法的转变反映出的是对传统文学研究方法的一种反叛。作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形成的一种传统的文学研究方法,对作家作品的道德功能和文学与伦理关系的研究自然被忽视。文学研究更注重文学本身的内在规律。在这种背景下,文学伦理学研究由于研究的重点和方法不能纳入当时的主流,因而走向衰落也就成为必然。

再者,现代人文主义衰落也直接导致了文学伦理学研究退出了主流。沃马科与戴维斯曾提出,现代人文主义衰落的原因主要是在“面对两次世界大战时,在人民受到剥削和压迫时,人文主义并没有在其中起到任何有价值的作用”。[注]Todd F. Davis and Kenneth Womack, “Preface: Reading Literature and the Ethics of Criticism”, in Todd F. Davis and Kenneth Womack (eds.) ,Mapping the Ethical Turn: A Reader in Ethics, Culture, and Literary Theory,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2001, p.ix.还有学者认为现代人文主义的衰落主要是人们思想观念变迁而引起的,当“传统道德观受到威胁时,人文主义并没有起到预防与阻止灾难发生的作用,人们因此对它产生了怨恨”。[注]Leona Toker, “Introduction”, in Leona Toker (ed.),Commitment in Reflection: Essays in Literature and Moral Philosophy,New York: Garland Publishing, 1994, p.xiii.另外,随着哲学领域自身的运动以及后结构主义的兴起,尤其是解构主义的勃兴,引起人们对伦理学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伦理学的主体性与相对性方面,学术界给予了高度重视。其中学者帕克提出:“解构至少以两种方式排除了文学中的道德思考:一是它认为文学意义的不可决定性,因此,伦理问题或伦理两难的终极意义最终因语言本身的不确定性而变得模糊不清;二是解构把伦理思考、伦理意图和伦理选择的内在生命只看成语言的结果而不是先于语言的存在。”[注]David Parker, “Introduction: The Turn to Ethics in the 1990s”, in Jane Adamson, Richard Freadman, and David Parker (eds.), Renegotiating Ethics in Literature, Philosophy and Histor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8.在这种观念下,文学的伦理批评很有可能将文学批评直接演变成形式上的道德审查。所以,当它不能阻止因传统道德的失衡而导致的混乱,同时也不能对各种新思潮形成防御机制、无法抵御其攻击时,它必然也会走向衰落。因此,只有让文学伦理学研究不断创新,才能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伦理转向与美国伦理批评的复兴

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文学伦理学研究于20世纪初期出现衰落。这意味着传统伦理批评已经不能融入文学批评的主流。虽然文学界和哲学界已经把伦理批评的理论研究打入冷宫, 但伦理批评的实践却还是时有进行。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哲学家、文艺理论家与批评家又开始重新反观伦理批评。随着《新文学史》(1983)“文学与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文学”专刊的出版,沉寂许久的伦理批评得到复兴,并在文学领域和人文领域掀起了一股研究浪潮,让人们重新关注文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并出现了“伦理转向”。这种转向首先是对形式主义的反驳,更重要的是,它将文学重新定位为一种认知方法, 认为“文学的内核是探究文化内部的深层次伦理”。[注]David Parker, “Introduction: The Turn to Ethics in the 1990s” , p.15.这也进一步印证了沃马科与戴维斯的观念,即此次“伦理转向”的一大特点是,“所有人都不希望让文学再次回到那个教条式的规定中”。[注]Todd F. Davis and Kenneth Womack, “Preface: Reading Literature and the Ethics of Criticism”, p.x.

因此,当代大多数伦理批评家都赞同马歇尔·格雷戈里的观点:“要想成为被学界接受的阐释范式,则必须厘清与传统道德批评的区别。”[注]Marshall Gregory, “Ethical Engagements over Time: Reading and Rereading David Copperfield and Wuthering Heights”,Narrative, 2004 (12: 3), p.284.于是,批评家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了比较。约翰·吉约里指出,“日常生活中,道德和伦理的性质相差无几,但仍存在细微差别。其中‘伦理’所涵盖的领域和范围更宽泛,是所有一切关于‘人该如何生活’的问题;而道德则更为具体,主要是人作为社会的个体,其在法律范围内和社会要求范围内应尽的权利与义务,属于一种对与错的选择”。[注]John Guillory, “The Ethical Practice of Modernity: The Example of Reading”, in Marjorie Garber, Beatrice Hanssen, Rebecca L. Walkovitz (eds.), The Turn to Ethics,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38.在《我们所交的朋友:小说伦理学》中,布斯提出,大多数人将伦理视为道德标准,实际上伦理应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可能会对个人的性格以及其他方面产生影响。但道德评价所涉及的道德范围却比较狭小,所以道德评价只是伦理的一部分”。[注]Wayne C. Booth, The Company We Deep: An Ethics of Fiction,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p.8.

在对“伦理”与“道德”进行区分之后,批评家又从其他层面重新对伦理批评进行界定。例如,布斯认为,伦理批评主要关注描述者与听众精神的交流,其主要目的是揭示他们如何相互影响。格雷戈里也持有同样观点,指出在阅读过程中读者将自己看成小说中的人物,这一行为过程显然具有伦理倾向,伦理批评的任务就是,分析小说为读者带来的精神上的影响,然后评价这种影响。沃马科与戴维斯在其著作《文学阅读与批评伦理》中也同样强调了伦理批评的特征,认为伦理批评需要“在读者与文本之间建立某种重要联系,以此考察艺术作品的伦理特征”。[注]Todd F. Davis and Kenneth Womack, “Introduction: Reading Literature and the Ethics of Criticism”,Style, 1998 (Summer, 32, 2), p.185.这也就意味着,文学中对故事的讲述实质上就是道德参与的过程,是判断对与错的过程。

从这些界定我们不难发现,此次“伦理转向”文化思潮的发生并不是对传统文学伦理批评的简单复兴,而是赋予了全新的内容,是一种在新语境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伦理批评理论。其中值得重点关注的学者有韦恩·布斯、玛莎·努斯鲍曼、希利斯·米勒、马歇尔·格雷戈里和彼得·拉宾诺维茨。这些学者所提出的观点和理论为现代批评语境带来了全新的视角,同时也形成了一道属于文学伦理批评的亮丽风景,进一步促进了该理论走向新的发展道路。例如,布斯提出的伦理批评理论借鉴了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文学观点,并创造了“共导”这一术语,提出伦理批评应针对叙事作品表现的真理进行价值判断,并关注作品与读者之间的联系及内在影响。在布斯看来,判断文学作品价值就是“共导”的结果,这是一种来自个体经验的建构,是广大读者对作家、作品的所有体验。可见,伦理批评的任务“并不是评论故事是否违背道德规范,而是判断故事本身对读者品格、情绪、观念等方面产生的深远影响”。[注]Todd F. Davis and Kenneth Womack, “Preface: Reading Literature and the Ethics of Criticism”, p.18.

努斯鲍曼的伦理批评主要参照了亚里士多德的“净化”学说,并以此作为论述的核心,然后以道德情感论为根据,提出了伦理批评的特性和价值。她提出,“伦理批评过程中的价值判断,具有复杂性和多元性的特点,这有点像以质量为标准的商品选择过程。但无论选择何种‘商品’,都有其独特的价值”。[注]Martha C. Nussbauman, Love’s Knowledge: Essays on 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57.另外,在伦理批评选择方面她还提出,文学作品在伦理选择上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主要源自作为社会的个体,人类表现在价值观念上的多样性。因为选择的过程不仅包括选择做什么,其伦理意蕴还涵盖了如何做出选择。例如当阿伽门农在面临选择因“蔑视众神而让人类毁灭”,[注]Martha C. Nussbauman, Love’s Knowledge: Essays on 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 p.63.还是选择牺牲自己的女儿时,他选择保全人类,牺牲自己的女儿。既然女儿无论怎样都无法存活,选择用她的生命挽救他人,这一选择本身就具有伦理意义。但是从道德层面来看,阿伽门农虽然挽救了整个人类,却杀害了女儿,所以他的选择属于道德过失的范畴。因此,努斯鲍曼认为,正确的伦理评价既要尊重问题的复杂性,又要善于处理各种特殊情况;不仅如此,还要兼顾在伦理选择过程中情感的作用。借助阿伽门农面临困难选择的体验,人们感受到文本的情感内涵,同时也真正能够体会到悲伤、无助等情感的本质和来源。

在解构康德等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希利斯·米勒面对阅读的伦理,提出应以文本理论为基础的观点。他认为,“阅读的内容会有伦理因素的存在”。[注]J. Hillis Miller, The Ethics of Reading: Kant, Eliot, Trollope, James, and Benjamin,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7, p.1.除此之外,“所有阅读行为都可以作为伦理评价、伦理结论的参考点”。[注]J. Hillis Miller, The Ethics of Reading: Kant, Eliot, Trollope, James, and Benjamin, p.53.米勒这一观点显然是对“阅读伦理”的阐述与论证。他认为,“伦理行为在阅读中是不自由的,会受到限制。如果按照个体自己的喜好单方面地解读文本,那么必然不属于伦理行为”。[注]J. Hillis Miller, The Ethics of Reading: Kant, Eliot, Trollope, James, and Benjamin, p.4.阅读必须有自己的伦理而不是大范围内的价值观。

马歇尔·格雷戈里试图从方法论上重新定义伦理批评,指出了传统伦理批评从一开始就饱受三大困惑的困扰:一是方法论方面的,即倾向于以一种双管齐下的方法进行论证,一靠个人体验,二靠列举伦理批评家的各种积极或消极的观点;二是知识方面的,即文学作品的内容最初是如何实现伦理引导的;三是修辞方面的,即过去的伦理批评总是用一种确定性的修辞来表达观点,而不是与人们讨论他们是如何识别和评价生活中好坏的影响的。因此,他提出了用 “召唤力” 来代替旧伦理批评所强调的“教训”,并强调新伦理批评必须重点关注作品的 “伦理召唤”。[注]Marshall Gregory,“Redefining Ethical Criticism. The Old vs. the New”,JLT 4/2 (2010), p.290.他认为每部文学作品向读者发出至少三种需要回应的召唤。首先,作品对情感发出召唤,每部作品都邀请读者对作品所表现的内容以自己独特的情感做出回应;其次,作品对信仰发出召唤,即读者是否相信作品所依赖的事实或观念;最后,作品对伦理判断发出召唤,即作为与艺术再现最基本的互动,读者必须做出一些好坏、对错、善恶的判断。新伦理批评如果关注这三种召唤力,则不会用肯定的或带有权威性的措辞来提出自己的观点,因为其提出的观点的权威性不是建立在批评家自己的喜好之上的,而是以论证和文本证据为基础的。[注]有关伦理召唤的主要观点参见Marshall Gregory,“Redefining Ethical Criticism. The Old vs. the New”, pp.273-301。

与格雷戈里一样,彼得·拉宾诺维茨赞同“无论人们如何诋毁伦理批评,我们绝不能把伦理批评和审美批评分离开来”。[注]Marshall Gregory,“Ethical Criticism: What It Is and Why It Matters”, Style 32:2 (1998), p.195.他指出新的伦理批评必须以两个紧密相连的前提为基础:一是,对任何有关伦理的讨论,要求指明要讨论的对象是谁,以及他们所处的条件。其二,阅读是一个社会活动,因而我们阐释文本时的阅读习惯本质上具有社会性。在阐释文本时,除了考查作者-文本-读者这种主要的伦理关系之外,我们还需涉及从侧面与我们伦理相连的一个特定群体,即“侧面伦理”。[注]Peter J. Rabinowitz, “On Teaching The Story of O. Lateral Ethics and the Conditions of Reading”, JLT 4/1 (2010), p.164.侧面伦理要求我们在阅读时与其他读者或潜在读者联系在一起,这必然会产生各种伦理关联,只不过它不是叙事与伦理讨论中传统意义上的中心。再者,我们阅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公开对其做出评价。一旦我们充当批评家的角色,我们就会行使某种权力从而与其他读者区分开来。尤其对于一些专业批评家而言,他们在进行评价时的确在行使某种权力或表现出某种权威。这种批评权威又会表现出另外一种伦理关系,这种关系也不是在谈论叙事和伦理时理论家所关心的话题。但就新伦理批评而言,如果我们认真对待文学、伦理学或教学,除了思考传统的读者-文本-作者之间的关系之外,我们也不能回避这些侧面因素引发的伦理问题。[注]有关侧面伦理的主要观点参见Peter J. Rabinowitz, “On Teaching The Story of O. Lateral Ethics and the Conditions of Reading”, pp.157-165。

通过梳理西方学者对伦理批评理论的重新界定,可以发现,他们对传统道德批评与伦理批评进行了区分,且不同学者所持有的观点各异。但美国伦理批评所推行的方法依然只不过是一种阅读模式以及对文本的反应模式,或多或少都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更没有把伦理批评提升到方法论的高度,因而从20世纪80年代复兴至今,美国伦理批评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强大的批评流派,反而越来越陷入困境。

三、美国伦理批评的困境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兴起

从以上分析可见,此次伦理批评在美国学界的复兴与重新界定,绝不是重回19世纪的道德批评传统,而是现代思想史上一股汹涌澎湃的洪流,除了重申文学对挖掘人类道德潜能的重要性等永恒主题外, 还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中提供新的思想和见解。其中有两点值得重点关注: 第一,如何重新表达及解释现有的认知模式和伦理与文学的关系;第二, 根据当前的文化、社会和历史条件及其要求对模型进行替换和重新设计。遗憾的是,这些伦理批评的干将们虽提出了自己的新主张和新见解,但并未从方法论上真正构建起新形势下的认知模式和批评话语体系,所以这些伦理批评学者在面对反对和质疑时,并不能有效反击,这可以从学者波斯纳与布斯和努斯鲍曼的相互论战中体现出来。[注]参见Richard A. Posner, “Against Ethical Criticism”, Philosophy and Literature 21:1(1997), pp.1-27。

布斯认为伦理批评是基于阅读文本产生的,其强调阅读文本,认为文学只是表达伦理的工具,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批评方式。另一方面,布斯又强调了读者与文本之间的关系与责任。布斯关于伦理批评的论述最终还是转向了叙事学。努斯鲍曼虽提出了以多元性评价为基础并结合感知、情感与叙事作为特点的伦理批评观,但她的关注点在于,如何将文学文本作为工具,准确阐述哲学与伦理学问题。如果我们从哲学、美学以及文学这三个维度出发,可以发现努斯鲍曼伦理批评的哲学基础还是比较粗略,我们经常很难判断她所要论证的论题到底是什么。虽然米勒以语言理论为基础的伦理批评重点阐释了阅读中的伦理必然,但从严格意义上说,他并没有真正建立属于自己观点的伦理批评理论体系,他的阅读伦理只能算作“使伦理评价成为可能的修辞性解构”,即“修辞式细读”。[注]Jonathan Loesberg,“From Victorian Consciousness to an Ethics of Reading: The Criticism of J. Hillis Miller”,Victorian Studies, 1993 (1), p.114.

格雷戈里认为阅读总是给人带来伦理影响,其产生的变化是主要的,处于中心地位。拉宾诺维茨则认为阅读必定会对人际关系产生侧面的影响。不过他们两人在概括自己观点时都有点延伸过度。新伦理批评要具有说服力和可行性,不仅应该以各种类型的文本和读者的反应为基础去证明其可能性,还应该找到其局限性。格雷戈里所提出的新伦理批评从方法论上来看有点名不符实。他所关注的是文本对读者产生的伦理后果,却没有给出任何实践意义上的证据以证明阅读文本真正改变了读者。格雷戈里认为读者能对文本发出的召唤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应,仔细想来,这点也表达得有点草率。文本所表达的观点读者也可以从别的文本中得到,也可能同意这里的、否定那里的。例如我可以同意我自己文中的观点,又可以否定别人文中出现的该观点。因此格雷戈里还需要向读者指明什么是伦理影响,或确切地说,伦理影响不是什么。毕竟,文本的内容只是一种潜在的召唤,它并不能决定文本如何去影响真实的读者。没有人能预测某个读者所读出的文学作品的意义具体是什么。因此,格雷戈里在此与后现代主义者一样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这并不是他所提倡的理性论证。

拉宾诺维茨的“侧面伦理”为系统考察读者的反应提供了一条富有成效的路径,而且这条路径是伦理批评必不可少的一环。其不可或缺性在于审美评价和伦理评价的形影不离、不可分割。就拉宾诺维茨而言,文学的学术解读是个独立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全神贯注于文学作品的审美维度是完全可能的,但其直接反应总是具有某种社会性,因而必然产生伦理影响。在分析性行为理论中我们应该考虑行为结果和行为后果的区别。文本接受这个行为的直接目的是建构文本意义,而格雷戈里所指的个人内部的变化和拉宾诺维茨所指的通过与社会环境交流产生的影响,都是文本接受过程中意义生成所产生的后果。因此在文本接受过程中(至少在直接反应阶段)把审美评价和伦理评价分开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我们必须承认有某种只从审美评价维度进行的接受存在。至此,拉宾诺维茨有关审美评价和伦理评价不可分的论断显然不攻自破。因此,伦理批评既不是后结构主义所说的绝无可能,也不是格雷戈里和拉宾诺维茨所说的不可或缺。无论是按格雷戈里的中心伦理维度还是拉宾诺维茨的侧面伦理维度,我们都应该以文本潜在的影响是否或如何真正作用于接受者为基础。新的伦理批评不仅应该考虑到文本内容的不同以及文本潜在的伦理影响,同时也应区分伦理文本影响的不同维度,最主要的是对与伦理相关的文本影响做出系统性的体验式观察。同样我们也应允许只对文本进行审美评价而不做出伦理评价的理论和方法存在。

既然伦理转向后各位批评家提出的伦理批评都存在着各自的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从方法论上建立起完善的伦理批评理论体系,才能真正走出困境。就这点而言,中国学者倡导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正好在美国伦理批评的基础上做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学者聂珍钊指出,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从伦理视角阅读、分析、阐释和评价文学的批评方法,它强调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予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做出道德评价”。[注]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 基本理论与术语》,《外国文学研究》2010年第1期,第14页。该定义的提出与界定,在方法论上的贡献具体在于:伦理的角度是批评的突破口,回归历史的伦理现场是区别于道德批评的关键一环,客观分析伦理原因是批评的过程,历史的道德评价是批评的目的和对文学教诲功能的彰显。

虽然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在美国伦理批评发展经验上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的文学伦理批评学仍具备独有的特征:第一,它创新性地突破了原来只停留在理论层面的研究,并将这种批评上升至方法论的高度。同时,还提出了极具社会价值的观点,认为文学的基本功能是“教诲”,而且认为文学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下,随着人们对伦理表达的需求而产生的,从而“从起源上为文学伦理学批评建立了理论基础”。[注]杨革新:《文学研究的伦理转向与美国伦理批评的复兴》,《外国文学研究》2013年第6期,第24页。第二,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还分别展开了关于伦理批评与道德批评的区别性分析,研究了伦理批评与伦理学理论,进一步提出了审美批评与伦理批评的区别。这样的研究不仅让人们更好地认识文学的审美价值和伦理价值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也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批评话语体系,如伦理选择、伦理身份、伦理环境、伦理禁忌等,[注]参见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选择与斯芬克斯因子》,《外国文学研究》2011年第6期。并且提供了运用这些术语进行文本批评的范例,从而使文学伦理学批评成为更容易掌握的批评方法。

任何一种批评理论和方法的建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必然经历潮起潮落、再研究、再发展的过程。发展到文学伦理学批评阶段的伦理批评,虽已建立起了作为批评方法论的基本框架,但从目前研究的现状来看,还需要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要处理好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有限性与文本阐释的无限性之间的关系,我们决不能又回到“理论自恋”与“术语自恋”的老路,认为文学伦理批评能替代其他所有的批评理论和方法。其次,要以批评的实践性为导向,进一步构建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分析不同文本的范例。文学伦理学批评提出的初衷是为了纠正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研究状况,因此,伦理批评今后的发展方向一定要以具体的文本为立足点和着眼点。再次,要以批评的多元性为基础,努力融合其他批评方法的精华以增强文学伦理学批评的阐释力。伦理批评是一种多元性批评,涉及多个批评领域,包括文化、政治等。聂珍钊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最大特点是“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可以将它与其他批评方法相结合”。[注]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文学批评方法新探索》,《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5期,第18页。最后,伦理批评的理论构建与完善还要具备跨学科的视角。正如杰弗里·加尔特·哈珀姆所言,“伦理批评应该被认为是一个矩阵,一个各种话语和学科发源、汇集,走出自身以相互交流的中心”。[注]Geoffrey Gait Harpham, Getting It Right: Language, Literature, and Ethics,Chicago, CA: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2, p.17.因此,文学伦理学批评在进一步完善理论构建的过程中,还需要把心理学、历史、宗教等多个学科领域的批评方法与文学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一个具有包容性、综合性的伦理批评理论基础。

实践证明,作为一种批评方法,以布斯为首的美国伦理批评和发展到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都彰显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阐释力。但我们应该明白,任何作品或文学现象都是一个由多个侧面交织而成的立方体,任何一种批评方法都只是对某个侧面的解读。此外,我们必须消除程式化的解读模式,即把伦理批评当作一种具有固定框架的流水化作业,然后对任何作家和作品中的伦理关系进行千篇一律的解释和分析。文学中的伦理现象非常复杂,其指涉之广、内涵之深远非程式化所能替代,必须进行综合分析与整体研究方显伦理批评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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