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媒体环境下对媒介监督与媒介审判的分析
——以“赵宇案”和“药家鑫案”为例

2019-02-20

视听 2019年9期
关键词:邹某赵宇审判

□ 李 筱

一、有关媒介监督与媒介审判定义的界定

(一)媒介监督的定义

媒体监督,是指大众媒体如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对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刑事案件等进行报道、揭露以及评论,并对整个事件解决过程以及最后的结果进行跟进、监督的过程。由于媒体在对社会事件的报道中影响力较大,传播范围较广泛,所以对司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对司法的公正性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也被提上了重要的日程,呼吁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的声音愈来愈响,加强媒体对司法的有效监督成为了当下非常紧迫的任务。

(二)媒介审判的定义

媒介审判起源于20世纪中叶的美国,是一个舶来词,又称“媒体审判”和“新闻审判”,在国内学界还未形成统一的定义。多数学者认为,媒介审判即是新闻媒介越过司法程序对刑事案件的正常审判过程,直接对刑事案件进行一个“审判预设”。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不少媒体为了抢新闻、争热点,利用其报道和评论对司法审判过程进行干预和影响。新闻传播法学家魏永征教授对媒介审判做出过较完善的定义,他认为媒介审判即是新闻媒介越过了司法程序,先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定性、定罪和定刑等结论,媒介审判是对司法权力和公民权利的两大越权。新媒体时代,互联网的技术赋权给予受众和网民话语权,人人手持麦克风,可以对公共事件进行评论,平台将网友舆论聚拢,形成公共意见。新媒体环境下,相较于传统媒体,网友的舆论对司法审判和媒体报道的导向均能产生影响。

二、从“赵宇案”和“药家鑫案”看媒介监督和媒介审判

(一)“赵宇案”反映出新闻媒介对司法起到了监督作用

2018年12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一所公寓内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事件起因是当晚一男一女李某和邹某饮酒后共同回到邹某住的公寓,李某意欲在邹某家留宿,但邹某不同意,便将李某挡在门外,李某趁酒劲踹开门对邹某实施暴力,住在楼上的赵宇听到楼下邹某的喊声后下楼制止李某的暴力行为。其间,李某揍了赵宇两拳,当过兵的赵宇随即将其推倒在地并反手打了李某两拳,准备拿起凳子砸向李某时被邹某拦下,随后赵宇被其妻子劝离现场。事后,李某经法医鉴定,腹部横结肠断裂,伤情属重伤二级。当晚邹某因太恐慌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先是以防卫过当不起诉,但要追究赵宇一定的民事责任,直到最后以正当防卫发布了通告。两会期间,“赵宇案”和“昆山反杀案”被作为正当防卫的案例,得到了高度重视。

“赵宇案”发生后,赵宇在微博上详述了自己的经历,以求网络舆论支持,网络上迅速形成了对“赵宇案”的良性呼应。随后,主流媒体纷纷对此进行报道和评论。例如人民日报、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就“赵宇案”先后在其官网和公众号中发表了多篇报道;新京报对赵宇案也是十分关注,于2019年2月21日警方公布不起诉赵宇后的第一时间内,就在自己的评论板块发表了文章《赵宇不被起诉,这次正当防卫认定比昆山“反杀案”容易》;新加坡联合早报对“赵宇案”发表了一篇题为《如何鼓励见义勇为?》的文章;中国青年报也发表了一篇题为《不起诉赵宇让见义勇为者更有底气》的社评。文章内容都是本着推动司法在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这一方面的完善进行的论说。在媒体与司法的一系列博弈之下,检方最后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事后,人民日报也发表了文章对赵宇事件的全程进行了回顾,这起事件过后,媒体基本为大家还原了相对客观的事件现场,虽然在后期有部分媒体或自媒体为吸引流量而进行部分煽情性报道,但主要报道基本符合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据悉,不少律师纷纷在媒体上为“赵宇案”发声,“赵宇案”中,媒体与司法机关共同进行良性互动推动了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共同进行内容制作而推广出来的内容对于各级机关和受众而言,既是一个有效的、可供参考的先例,也是针对广大受众的大型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主流媒体对“赵宇案”事件发生的全程高度重视,及时发言,进行媒体监督,将报道内容与司法工作相结合,进行了法律知识的科普和客观的描述。2011年的“药家鑫案件”,对媒体、社会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新媒体的发展,技术的赋权给予了网民话语权,任何一起事件都不单单是媒体在掌握话语权,受众舆论的监督对媒体和司法也产生了制衡的作用。媒体在对犯罪案件的报道中相较过去更加理性和全面化。在对“赵宇案”的报道中,报道角度更加全面化,联合新媒体、互联网,进行全方位的内容制作,对司法的审判更多的起到的是监督的作用而非干预。“赵宇案”在司法审判中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媒体更多的是起到了传播、监督、普及的作用。

(二)“药家鑫案”中媒体对司法的过度干预影响了审判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各大媒体对“药家鑫案”皆进行了跟踪报道。陕西电视台《第一新闻》对药家鑫采访时,一句“怕撞到农村的人特别难缠”迅速将药家鑫推上了舆论讨伐的风口浪尖之上,媒体大肆渲染一句话来点燃舆论获取点击量,而不是客观地还原整个采访的过程,本身就是新闻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媒体对受害人张妙的家庭背景也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张妙家境贫寒,全家靠申请法律援助维持生活,其丈夫在接受采访时更是哭着讲述自己的痛苦:“我可怜的媳妇,还有我可怜的孩子啊!”媒体带有自我倾向性地将采访重点放在了受害者一家人身上,明显失之偏颇,这也是引起对于“药家鑫案”片面化了解的原因。药家鑫父亲在微博发布的一系列道歉的内容,也在当时被网友谩骂抵制。

在“药家鑫案”中,媒体对于事实的主观性报道、煽情化描述,本着道德而非法律为出发点引领舆论、干预司法审判,已然对司法审判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产生了影响。媒介审判是媒体对司法公正性的过度干预,而并非有效的监督和改良。

三、媒介监督与媒介审判的异同

(一)出发点相同

媒介监督和媒介审判都是从对司法工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督的角度出发,对案件发生到审判结束进行跟进报道。无论是“药家鑫案”还是“赵宇案”,媒体都是本着向受众提供事实的原则进行报道,只是媒体按照道德准则进行报道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观性倾向直接引领了网络舆论,致使对药家鑫的“杀声不断”。实际上,同情弱者、制裁强者一向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风气,随着社会转型期的不断深化,“仇富”和“仇官”心理不断地被升级。媒体对药家鑫的客观描述有误,从而加深了他的量刑。在司法领域之中,媒体对于司法权力在行使过程中所存在的不当,或者是对案件整个过程进行相关的报道,可以对案件的良性推动起到一定作用。但当媒介越过司法审判的正规程序,进行了预设的判断,利用其公开报道的影响力干预了司法,提前对涉案人员的罪行进行了定性以及定罪等,便将媒介监督转化成了媒介审判。

(二)落脚点不同

媒介监督和媒介审判虽然出发点是大致相同的,但其在落脚点上却大相径庭。媒介监督的落脚点是对司法程序的良性监督,而非恶性干预;媒介审判是对媒体监督权力的滥用,是新闻监督的错位,它与媒体人一直秉承并追求的新闻自由完全不同。首先,二者在性质上不同。媒介审判是一种过度甚至错位的媒介监督,是一种错误的越权行为,媒介本身是没有资格对司法进行审判的,但是由于媒介在报道过程中对自身以及事件本身的错误定位,导致了媒体越过司法;而媒介监督是媒体本身就拥有的一项权力。其次,两者含义不同。媒介审判仅仅停留在媒介对司法的监督过程中;而媒介监督无处不在,无所不及,涵盖社会的各个方面。最后,二者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同。媒介监督是对司法程序和司法权力的有效监督,其有利于促进司法的改革并保证司法的公正性;而媒介审判则影响了司法的执行过程,继而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四、如何更好地在新媒体环境下避免媒介审判

(一)完善网络司法

对于互联网的安全管制,我国已经颁布了《网络安全法》,它是中国第一部关于管制互联网安全和抵制网络风险的法律,在当下网络迅速发展的大潮之中,为互联网在健康的道路上正确地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但是在信息迭代发展的语境下,有关部门仍然需要开展更多的工作,继续完善互联网舆论监管的方针政策,对于某些网络大V 等意见领袖的微博以及其他社交平台应当严加监控,对不良自媒体进行及时查封。对于谣言防控也应当进一步完善,净化网络风气,防止意见极化、谣言扩散以及网络暴力。

(二)提高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

媒介审判来源于媒介对事件的错误引导以及对司法审判的过度干预。新闻媒介在进行监督时,应当以客观事实为报道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为受众还原事件现场,而不是一味迎合受众的情绪需要和道德准则,去发布煽情性文章或者介入过多主观性倾向的文章。在重大司法刑事案件中,媒体应当做事件的报道者、法律知识的普及者、受众情绪的安抚者,而不是点燃非理性情绪的火柴。

(三)提高个人媒介素养以及法律素养

技术的发展对个人、组织都进行了赋权,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可以随时、随地、随心发布信息,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对信息进行任意的抓取。每个用户站在互联网的传播节点中都可以进行节点式传播。这样的权利让渡后,网友更应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正确地使用媒介,利用媒介完善自身,充实生活,而不是做受利益驱动的“水军”,不做谣言的散布者,不做网络暴力的旁观者,不甘于成为技术的附庸。网民也应当适当学习法律知识,不做法盲,面对重大刑事案件时不被情绪所裹挟。

五、结语

对于司法机关、媒体和互联网受众而言,“药家鑫案”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案例。“赵宇案”带来的是一场媒体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先例和一场对网民的法律知识普及。新媒体环境下,无论是媒体还是个人都在技术的发展下被赋权。权利越多,责任越大。要避免媒介审判,必须要有一定的司法独立、正确的媒体舆论导向,以及理性的网络舆论空间。作为媒体人要作为社会的瞭望台和监视器,而不是极端情绪的点燃者。要通过实现媒介监督来保证司法的客观与公正,而非通过媒介审判来过度干涉司法审判。

猜你喜欢

邹某赵宇审判
伴你闯荡是爱,放你独处也是爱
伴你闯荡是爱,放你独处也是爱
“有心”的室友
他冒充警察骗财骗色
“五个到位”推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试点工作
你了解大气压吗
裕仁天皇如何逃过审判
动 静(短篇小说)
阻止交警执法中推车行为的定性
消失中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