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族群、制度与地域:从墓志看元代北方基层社会结构之变迁
2019-02-20王丹
王 丹
(武汉大学 古籍整理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目前对元代历史的研究多聚焦于崛起的蒙古贵族、汉人世侯、南方世族这些上层精英层面,研究往往从王朝更迭、制度构建、武装势力、宗教治理来展开,但是大量的出土碑刻将我们的研究引向了对基层社会的关注。从碑刻中可见12—14世纪的北方基层社会结构之变迁。本文以《辽金元石刻丛编》中所辑录的金元碑刻为中心,解读碑碣中呈现的北方地方家族在不同时期维护家族利益的不同方式,以勾勒辽金元交替时期以及蒙元统治时期北方地方社会结构的变迁图景,并探讨其背后的民族史、制度史、社会史意义。
一、类型与方式
(一)逐渐没落的科举世家
《辽金元石刻丛编》中辑录有武威大族段氏金代的3方墓志:《段季良墓表》《段矩碑》《段铎墓表》和元代的2方碑碣:《段义墓碣》《段氏祖茔碑》。这5块墓志生动地呈现了这个家族的荣衰史。
段氏祖上为武威望族,在宋末金初没落。其家族富有田产,以耕读传家,金初未得仕进。段氏祖孙三代的墓志均是在金泰和二年(1202年)四月完成,当是在段铎去世时一并追记其父段矩、其祖段季良的生平行状所作。《段季良墓表》陈述了段氏从汉至宋的世系:
大金故武威段公墓表:段氏之兴,其来远矣。世居武威,在汉则北地都卫卬,在魏则晋兴太守纷,至于有唐,尤为显焕,身居将相,公望岩岩,则文昌其人也;笏击奸邪,英烈言言,则秀实其人也;其余特书史籍乃置周行者,亦不缕数。降及前宋,则我司理参军出焉。参军讳应规,乡于绛之稷山,门族蕃大。连甍接闬,相望屹然,邑人号司理庄以别之,余后埋光种德,疆畎相承,不替其绪者累叶矣。[1]215
从墓表世系来看段氏在宋末衰落,金初至段季良一代仍未有仕进:
四世孙季良,字公善,乃故赠中奉大夫武威郡侯矩之父也,故华州防御使铎之祖也。有人劝其仕进者,笑而不答,私谓所亲曰:丈夫居世岂能以太仓一粒为人所役哉,姑山之阳,汾水之曲,世有善田数顷,许足以馨祭祀,奉甘旨,备岁时伏腊之礼,给子孙诗书之费……兄季亨尤为尽礼,季亨之子整与宾贡之书,升于太学之时……[1]215
段氏在段季良这一辈虽然无仕进,但是宗族亲睦、诗礼传家。
到了金中期,段季良——段矩——段铎一脉方才渐因科举晋身。据《段矩碑》:
大金故赠中奉大夫护军武威郡侯段公碑:……公讳矩,字子法,稷山之巨氏也。少颖悟异于常儿,甫七岁入小学……敦好本业,以田园自喜。[1]216
段矩如同他的父亲段季良一样,也未有功名,但是他的儿子们致力于科考。
三子:长曰钧,字仲平,有声场屋,中年告终。次曰镛,字和仲,以弟荫诺仕,终于凤翔府蛰厔县商酒都监。季曰铎,官至中奉大夫华州防御使……[1]217
段氏因为段矩三子段铎正隆三年(1158年)高中进士,使得家族兄弟子侄蒙受恩荫,家族中兴。
段氏家族虽然在季良、段矩几代未有功名,但是他们多通过接济乡里、宗族祭祀来聚拢宗族,以诗书教授子孙,以孝悌维系家族。据《段铎墓表》:
大金故中奉大夫前克华州防御使段公墓表:“公讳铎,字文仲。少孤,事太夫人以孝谨闻。师事长兄钧,专心嗜学,行吟坐讼,声满邻舍,方其得意,则虽暴雨漂移,亦不之觉也。积数年间,经籍子史无不该贯……与兄钧同游场屋……登正隆三年进士第五人。”[1]212
段铎在得中进士后,“膺门荫之赏,不问诸子,首及兄镛”[1]212。段钧之子汝舟放弃恩荫机会,谦让于堂弟汝翼成为一时佳话:“汝舟以叔荫当补,因让季弟汝翼士论韪之”[1]217。
在季良之时,由于宗族中有人意欲分异,被他严词拒绝“诺者再三至,不得已泣而告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布尚可缝,同气连枝,何惧如是?中外资产任君等所取,一无所争。吾主张门阀,陪树德善,积有年矣。天是知之,其肯贫我?”[1]215其注重宗族团结可见一斑。
正是在科举起家、团结宗族、勤奉祭祀、孝悌传家的一系列努力之下,段氏在衰落几代之后暂时兴起,进入武威的中下层政权机构,但是随着战争在北方的深入,科举的停废,段氏家族逐渐淡出视野。由两块元代的碑碣:《段义墓碣》(1)《段义墓碣》见《辽金元石刻丛编》之一,第581页,仅有数十字交代时间、墓主:“至正十三年孟春榖旦泰安州知州段公讳义之墓。”按:泰州在元代属于河南江北路行省。《段氏祖茔碑》碑文直接被略去,有编者按语:“右碑篆额未拓文二十二行,字径一寸二分,文辞浅陋无可称述。”和《段氏祖茔碑》[1]672可见。墓志文字极简,对墓主行迹寥寥几笔匆匆带过。可知儒学传家,热衷科举的段氏到了蒙古统治时期逐渐没落,家族事迹已无甚可书,比不上金代时对段氏祖孙三代的反复碑颂。
(二)成为新贵的传统诗书之家
蒙元初期,虽然科举制度废停,传统家族赖以维护权利的支撑被切断,但是蒙元采取了新的人才选拔制度。此时,一些传统的诗书之家,在蒙元时期直接没落,如武威段氏家族,而另外一些儒学传家的家族子弟以武功或者吏进再度进入统治阶层。下以宋翼、傅杰、徐玉碑为例。
宋翼的曾祖父宋侒平居于乡里,祖父宋天祚因避金末战乱,被盗贼所获,盗见其是好学的读书人而放走了他。见《宋翼碑》载:
元故朝散大夫佥太常礼仪院事宋公墓碑:公讳翼,字云举。宋氏自唐以来世望广平,远祖守元为潞州司马,子孙有留居泽之高平、高良里者,是为公之先世。曾大父侒有隐德于乡。大父天祚,字履祥,金季随亲避兵河南,为盗所获,将杀而食之。有一盗见所携书箧,匿之□所,夜纵之走,且吾怜汝年幼好学,不忍使汝死……[1]602-603
宋翼的父亲宋景祁在元初授徒教学,因朝中官员对其评价很好而被荐官:
(宋履祥)三子:孟希祖,不仕。季景庠,卒官镇平主簿。中子景祁,字文卿,号耻轩。公之考也。历官德州教授,入为国史院编修官,出宰晋城乡宁南漳三邑……初寓平原,以经学授徒,家居七季,朝论高之,因授馆职……[1]603
到了宋翼,以“茂异”除大都路儒学正,累迁至国史院编修:
(宋景祁)子二人:长鳞,字士龙。高平县学教谕,次既公,性沉静荐学,稍长,博识强记,平居寡言罕哂,砥行清介,甫冠以‘茂异’(2)“茂异”据《元典章·吏部三·选取教官》:“所谓超出时辈者,既茂异之称。”见陈高华、张帆等点校:《元典章》,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306页。除大都路儒学正进中山教授迁怀庆……[1]603
宋翼的父亲和宋翼一样都不是以科考方式进入权力阶层,或以儒进或以辟举。宋翼的儿子或以恩荫做官,或科举仕进,或为国子生:
延祐二季以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召进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子男三人:长泉昌荫叙为太史院校书,既历同知陵州事东安县尹。次绍昌,至正壬午登进士第,初筮崇福司照磨,谢病不起。逾十季,今国史院编修官。季同昌,国子生……[1]604
宋翼家族由于战乱成为流民,曾祖、祖父都是平居乡里的普通读书人,至于宋景祁、宋翼父子开始因为才能被举荐为官,到了其子宋绍昌之时,迎来延祐开科,宋氏家族开启了科举之路,子弟或蒙恩荫,或致力于举业,皆有所获。金代没落的宋氏家族,以儒学传家,屡次改变其晋身策略,在代际更迭、科举反复的金元时期,整个家族逐渐崛起。这个家族的沉浮也见证了金、元人才选拔制度的变作痕迹。
在《丛编》所载金元碑刻中,还有不少如同宋景祁、宋翼父子一样非科举途径晋身的普通家族。如刻于至正二年(1342年)的《傅杰碑》,傅杰少年读诗书,总不得应试之法,但是因为文名较盛,被推举为官:
大元敕赐故礼部尚书赠中奉大夫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河东郡公傅公神道碑铭:公讳杰……曾祖恩,祖宁,父晋,代有隐德。父以左丞贵。公幼嗜读书,晓畅大义,稍长,应门不得,卒业,更习章程以应时用。久之,郡邑盛称其有听断之才,因推择治刑名,持法广平,涖事敏恪。积年劳,除河中府、绛州两提控案牍(3)提控案牍,官名。元朝始置,为各衙署首领官,掌文书案牍之事。……[1]524-525
再如至元三十年(1293年)《徐玉墓碑》所载,徐玉祖上皆无仕宦,务农为生,由于蒙元初建,急需吏治之才,他受推举而为官,他的儿子也做了平阳路转运司官员[1]341。
这些普通家族早期或致力于诗书或以农耕为生,到了蒙元统治时期因为儒进、吏能而被举荐为官,成为地方崛起的新兴势力。
(三)积极配合的前朝官宦家族
闻名后世的平遥梁氏在金末蒙、金、宋混战中逐渐崛起,成为大族。见《梁瑛碑》载:
故征行都元帅五路万户梁公神道碑铭:公之先,家于平遥,其世盖□然,自公始大著。[1]416
梁瑛为梁秉钧第三子,因为追随蒙军北战南征,北进勇武击退金人、南下奇谋攻破宋兵,一路军功显赫,累迁至于都元帅,其父因此被追封。在梁秉钧的三子梁瑛显赫之前,其长子梁瑜在金朝时因为科考“负魁”成为“本邑令”。据《梁秉钧碑》:
评事梁公之碑:公讳秉钧,字仲平,古陶丽台人也。自幼治书,天性宽厚,其行纯粹,善与人交。乡曲之间甚有德誉,因疾终于家。生子七人:长曰瑜、次曰玟、三曰瑛、四曰珪、五曰珎、六曰琼、七曰琮。瑜其性行亦纯厚,其负魁,然二十四载为本邑令。三子瑛……多勇略,其操履迥出于庸流,方在壮年,会世离乱,耻于淹屈,慨然有远大志。戊寅之冬,会大朝太师国王总百万之师,开拓疆土,自北而来,至于并汾之间偶然得公……相从征伐,所至无处不畏威……[1]253
梁氏从梁瑛起,子弟多从蒙古军南北征战。梁瑛的弟弟琼从按察那延征战,梁瑜的儿子栋“从王征伐”。梁瑛长子翼从父征伐。众人皆获职官。梁氏家族由此兴盛一时,但是随着蒙古政权的稳固,逐渐重视汉文化,梁氏家族子弟也开始修习儒业。比如梁瑛次子羽“见习儒业”[1]254,三子天翔“以文阶起”(4)《梁天翔碑》载梁天翔:“读书通大义……言家素武弁,独以文阶起。”[1]425。
《梁秉钧碑》刻于元世祖壬寅九月(1266年),《梁瑛碑》刻于延祐元年重九(1314年),《梁天翔碑》刻于延祐二年七月(1315年)。梁氏家族从梁瑜之时在金朝以科举出仕,金末又参与蒙古军队,追击金兵和宋兵,到了延祐开科之时,这个家族子弟学业开始文武兼修,家族晋身方式也在变化:科举——武功——文阶。通过不断调试策略,这个家族在金末至于元代成为山西大家势族。
如果说梁氏家族是由金代基层官员转投蒙古统治家族势力得到提升,那么也有像袁湘、刘义这样在金、元两朝都享有极高政治地位的家族。
于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所刻的《袁湘碑》:
大元故延安路兵马总管袁公神道碑铭:……其家太原石之临泉,不知始何世何人。所可谱者则在金,有隐德农亩者,讳亨,生迪,业儒,博极群书,尚气节不食、然诺。生企京,有父风,生铎,风仪峻修,克世其家学,实生今延安路总管,公讳湘,字润夫,金之蹙,国王公佐持节葭芦,当吾元劲兵之冲殚力竭谋,惴不自支,一日集将佐使推辟所知可与计事者,或言公贤为书,致之三,往返始来,用其策以守则完,以战则捷。众论多之。[1]325
袁湘曾经在金为官,颇受元好问赏识。今据其墓志铭所载元兵进军葭芦时,袁湘本据守于此,在被反复致书招降之后归顺了蒙古,屡出奇谋立功,“朝廷赏纳立功授延安路兵马总管”。[1]326袁湘先出仕金朝、后出仕元朝,其子孙皆有官爵。其家族在金、元两代崛起为太原大族。到了明代甚至被从祀孔庙,但是到万历年间因耻其变节,革其祀:“明正德五年提学陈公论其功从祀孔庙,万历年提学吕公以湘先仕金后降元革其祀。”[1]328
再如《刘义碑》:
大元武略将军辽州知州刘公神道碑:公讳义,其先滏阳临水人,大父政尝为□卫亲军,有田于辽山之羊角里,因而家焉,父恩身长七尺,资雅重,仁慈正直,乡人莫不敬服.金源氏失驭,晋阳公郭文振开□与辽之囤山□,闻其勇武,招之麾下,以战多累迁同知元帅府事……蔡州破,公率其部曲欵附。天朝丞相胡公、中书杨公,交章上荐拜辽州军民长,官配银符……[1]368
由墓志所知刘义之父刘恩为金朝官员,后归顺元军。“(刘恩)请老,公袭父爵,克辽州军民长官,吏民畏爱,人以为有先人之风。”[1]369刘义承袭其父亲官爵,其儿子克忠也以荫封。
梁、袁、刘三个家族代表着在世变之时,地方官宦家族的一种应对方式,他们调整策略,蒙元征伐初期,以武功晋身,蒙元统治稳定时期,有多种入仕途径,他们或参加科举或恩荫袭爵,使得其家族势力在离乱之世,得以保全。
(四)世乱而起的平民势力
除了以上诗书之家和前朝官员之家发生变动之外,在金元混战时期,一批豪侠游逸之徒,聚众起义,割据地方,在元兵袭来之时,由于兵力悬殊,考量实务,而选择携众归顺,后续或配合元兵剿灭各地武装,累积军功,或出任地方官,尽显吏能。在乱世的危机中他们获得了在施行科举考试的宋、辽、金时期几无可能的命运转机。
这些拔地而起的武装势力,大多出身平民。繁峙《王氏世德碑》即讲述的是平民出身的大元昭武将军王兆的发迹史:
……上世昭穆远不可考,始见于谱□□□□□金初年自繁峙□□□□□□□□□□也,及卒,遂葬于此。后□因之泽娶同□生子:贵、满、聚、雄、甫皆能孝悌力田以丰殖其家,□□子定好施予,喜客,远官贤士或过其门□□□□□□□□□□□遗贫急辄欣然资助,□是得乡曲之誉。四子曰明、曰兆、曰昇、曰斌。明早夭。兆少补军吏非所好,弃去。□□郡豪侠游,排难解纷□避强,御众服其义,里人争讼往往就质曲直,县长吏□□□相结纳。兴定丁丑大兵围雁门,游骑及县境金人弃城奔溃,城中遗民共推公与县人刘会同领县事,谋走南山,栅险自保。公度不可行,乃与会等数十人持牛酒□日径至主帅麾下,通姓名□且献攻取之策,主帅伟公言□,以便宜擢授左监军会军事判官,尽还先□俘繁峙生口,一县赖以全……迁昭武将军,坚州左副元帅……昭武四子曰喜、曰玘、曰瓘、曰琼。玘当权坚州军民次官,瓘早逝……孤仲实以孝行闻州上,其名联被旌表……昭武之后犹附葬于祖茔,三房子侄合千余指,皆循循纯谨遵奉家训。[1]409-411
王兆家族在金时迁入繁峙县,远祖上平平无可考,近世也非大家势族。王兆少年时期跟随诸郡豪侠游走,结纳县吏,聚众乡里,形成地方小型武装势力。在元兵攻入,金兵弃守时,选择归顺元兵,并为之献计,由此发迹,后封为昭武将军。由墓志知王兆仅有一子为官,余者并未有袭爵记载,有一孙子以孝行被州里表彰。
地方氏族获得权利可以维护家族势力,但是一旦时局巨变,依然流离失所,骨肉分离。王氏家族昔日躬耕陇亩,后因时奋起,富甲一方,他们采取一些手段来巩固自己的势力:
联姻引戚莫非乡士大姓,每岁上塚,老幼毕集,牲酒丰洁,礼意殷厚,以享以宴,熙熙然有太平淳朴之遗俗,闻者欣叹,予尝窃有所感:近□兵缘迁,郡邑首被其害,当时势家贵族握据权位,其力足以扞患难,庇宗族。一旦猝遇扰攘,骨肉流离至□无遗类。□王氏僶俛田里之间,而其后嗣承时奋兴,奕世蕃衍,渐被文明之化,贞妇孝子、良民吏表出诸其门□非隐德所致,能如是耶?[1]410
还有《张安宁墓表》。此为元好问所撰:“元好问实为之辞,曰:始予自汴梁,客大名,闻之乡之人,知侯之名,固欲亟见之……维侯起田亩间,跨弓刀以角逐于分崩离析之际,出入行阵,攻坚击强,莫有敢敌者,其于文墨特略能记姓名而已……”[1]250张安宁也是发迹于战争的普通民众,仅粗识文墨。
《吴信碑》(5)《吴信碑》碑文之后附《荣河县志》:古迹吴元帅冢:名信,元人,在城东北四十里薛稽庄冢前。载镇西元帅吴信也是聚集地方武装,后归附蒙元:
大元故镇西元帅□□吴信碑:公讳信,土居绵城丁村……经乱谱异……长值金乱,兵饥荐臻,群盗蜂起,灾相侵夺,民无所安……公慨然悯□义集武勇,众推公为总领,人悦而听命……繇是一方之人赖之以安。迨乎,壬午皇朝重兵南下,州郡不支,公私念天命有在,力不可抗,潜图效顺以纾民□……契乔帅者来招谕,遂相率诣太师国王军门请降,□公为镇西元帅。[1]308-309
蒙元初期,虽然科举停考(6)从忽必烈开国至元元年(1264年)到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年)正式恢复科举,元代停开科举有半世纪之久。,但是新的选拔制度逐渐形成,地方家族通向统治阶级的道路变得多样。这些家族以武功、吏进、科举、亲近蒙古贵族、上层官员等方式获得晋身之途,以缔结婚姻、宗族祭祀、参加科举、接济乡里、修建宗祠等方式巩固既得利益。其中,以军功、吏能而崛起的一批人成为地方新贵,打破了由传统儒学、经术出仕获取家族利益的方式。出土的墓志大多来源于这一类型的家族,这些家族地位的变迁也是蒙元初期北方社会结构出现的最大变动所在。
二、北方基层社会结构变迁的原因
(一)战争与方位
首先,北方的地理位置使它长期处在宋、辽、金、元战争的漩涡中,对这些少数民族政权来说北方是进入中原腹地的前站。九原府的张安宁、繁峙县的王兆、汉中的袁湘皆是因家乡遭遇战火而投身行伍。另,《宋翼碑》记载了一段其父宋天祚在金末至元的艰辛逃亡史:“金季随亲避兵河南,为盗所获……一盗……夜纵之走……入山昼伏夜窜,饥食草木实以活,过泽州寓僧寺,复遇兵入城大掠,苍黄廋佛殿,之复辟,一帅得之,乃若素相识者,愕然曰:汝奚为至此,遣兵士卫为出郭,迨莫知谓谁何?迨时平,年已迈壮,遂处山薮,耕学自适。”[1]603北方各地所遭兵祸可见一斑。其次,北方离女真、契丹、蒙古本族大本营较近,能够在短时间提供资源补给,华北成为必争之地。彼时的北方沦为各种力量竞争与博弈的战场:蒙、汉、辽、金各族群之间;各族群与国家之间;代表唐宋变革之政治、文化以及经济成果的南制和以唐、宋、金、蒙古和西域旧制混合而成的北制之间;新朝政权与被统治地区普通民众之间等。各族群、制度、政权在冲突与对抗中也同时展开了互动与融合,而这种竞争与合作形塑了北方特殊的社会形貌。最后,由于战争,大量农民流离失所,这也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二)政权更迭与族群混居
由于战争的频繁、王朝政权的更替以及多族群长期混居的历史,使得北方民众的民族意识相对淡薄。比如金世宗评燕人(即北地汉人)和南方汉人:“燕人自古忠直者鲜,辽兵至则从辽,宋人至则从宋,本朝至则从本朝,其俗诡随,有自来矣,虽屡经迁变,未经残破者,凡以此者也。南人劲挺,敢直言谏者多,前有一人见杀,后复一人谏之。”[2]金世宗以地域为限,一概而论的批评北人立场多变动。再如以上载录之墓志中所说梁瑛、宋翼、袁湘之家族,皆早期仕金抗元,复为元攻宋。当然这也并不能苛责普通百姓,时人《陷燕录》评宋人失去燕人之心有三个原因:“何谓失燕人之心者三?一、换官,二、授田,三、盐法。换官,失士人之心,授田,失百姓心,盐法,失士人百姓心。”[3]可知战争与苛政之苦,使得北地之人趋向于现实主义。
(三)经济发展与人口迁移
蒙古军队一路侵金灭宋,从1211年蒙金战争开始到1279年南宋灭亡,元朝统一全国的战争持续了多半个多世纪。战争逐步加深了南北人口分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金统治时期,北方经济已较江南滞后。蒙古平金,征战20余年,北方经济遭受巨大摧残。至蒙元平宋,已改用招抚政策,江南经济并未受到大的干扰,因此南方经济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发展,拉开了与北方的距离。萧启庆教授认为“经济、人口的逆退及南北不平衡的扩大都是金元统治的后果。在社会方面,金、元统治不仅造成中古、近世质素并陈的现象,也扩大了南、北区域社会的差异”[4]。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北方士族大量向南方迁徙,这为北方社会结构的重组提供了契机。
(四)人才选拔制度
从忽必烈1271年定国号为元,到延祐元年(1314年)复立科举,中间长达四十多年未行科举。“学而优则仕”(7)语出《论语·子张》:“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而科举为传统士人出仕的主要通道。无论是以天下为己任,还是为了干禄之利,很多读书人穷其一生往返场屋之间。自隋唐始已经有八百多年历史的科举,至此戛然而止,对传统社会的影响可想而知。由于蒙古在进入辽金统治的北方之前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职官选用制度;汉人科举之内容对非汉民族来说有失公平;加之,宋、辽、金之惨败,致使蒙古统治者对其官员铨选制度失去信任;科举因此废停。姚燧在《送李氏茂卿序》中说:“大凡今仕惟三途,一由宿卫,一由儒,一由吏。由宿卫者,言出于中禁,中书奉行制敕而已,十之一。由儒者,则校官及品者,提举、教授出中书,未及者,则正、錄而已下出行省、宣慰,十分之半。由吏者,省、台、院、中外庶司、郡县,十九有半焉……”[5]这段记载展现了元初人才选拔机制的概况。宿卫制、儒进、吏进这三种方式是在科举制度复立以前入仕的基本途径,其中以吏进为主,儒进人数最少。以墓志中所载之普通家族为例,其族初以武功发迹,其后子弟多以吏进、恩荫、辟举的方式进入基层统治机构,少有因儒学而入仕的。比如《梁天翔碑》:“公生而卓异,未冠能树立,读书通大义,弧矢之艺妙绝……言家素武弁,独以文阶起。”[1]425言梁氏皆以武功为官,只有他一人从文。元朝廷相对于游艺于诗赋、经义者更喜欢实用吏治人才。这种不同以往的人才选拔方式,造成了社会构成的变革。
(五)北方多小地主和自耕农
据李治安先生考察:“由于金猛安谋克户南徙和屯田军计赐田等影响,元代北方耕‘百亩之田’的自耕农及中小地主居多。”[6]通过对墓志的考察发现那些新崛起的新贵势力并非传统意义上由州县势力互相吞并、成为压倒性势力而归顺蒙元的所谓“传统汉人世侯”,他们多为底层流民和百姓。例如繁峙的王兆、九原的张安宁、绵城的吴信他们或家无恒产,或农耕为生,当战乱破坏了生存环境之后,他们或“谋走南山,栅险自保”[1]409,或直接参军“跨弓刀以角逐于分崩离析之际”[1]250,或“慨然悯?义集武勇,众推公为总领,人悦而听命”[1]308,在金人溃败,元兵攻入之时,即率众归降,保护一方百姓之安危。北方这种小地主、自耕农为主的生产模式,使得基层百姓在战乱之时为寻求自保之机,比较容易聚集零散武装势力。
三、基于社会史的考察
(一)民族融合与族群互动
蒙古以武力实现统一,结束了唐以来的南北分裂局面。各族群也在主动或被动中实现了在疆域上、文化上、经济上的融合。比如蒙古统治在初期就得到北地汉人的认可,多位汉人墓志中对成吉思汗和忽必烈的称谓是“国王”。北地汉人对屡次更迭的异族属性王朝政权似乎亦有其自处之道。南宋灭亡后,元实现了南北统一,到元灭亡,还有士大夫为其拒不仕明,甚至殉难。《辽金元石刻丛编》中还载录了一位金人的墓志铭,其文辞表达与汉人无异。延祐科举时,各族士人皆积极参与,可以参见元儒文集中记载科考之盛况:“天子有意乎礼乐之事,则人皆慕义而向化矣。延祐诏举进士三百人,会试春官五十人。或朔方、于阗、康居诸土之士,咸囊橐笔、联裳造庭而待于有司,于时可谓盛矣。”[7]元代之科举虽然有不少限制,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少“根脚”、族群、地域所致之隔阂。
族群间的鸿沟在地理上、经济上、文化上因统一王朝的建立被缩减。但是“在意识形态、族群政治参与……以及阶级鸿沟方面,因为蒙汉文化异质性过高以及蒙古政权的征服性格等因素导致统合较不成功”[8]。也就是说这种民族融合是相对的,是建立在蒙元政权对其本族利益和地位进行确认与巩固的基础上。我们看到北方在蒙古初期崛起家族中除了如梁瑛、袁湘这种少数累世显赫者之外,其余在蒙古中期就逐渐衰落。因为蒙古对官员任命采取“因事设官,官不必备”,且“随事委派”,若无差遣,就无实权。战事停止,那些由战争而被启用的汉人也无差可派了。那些有职权的,也多在中下层机构任职。特别是在忽必烈时期李坛叛乱以后,统治者就开始收紧对汉人的优惠政策,着手整改统治机构,归附者们丧失了很多权利。在蒙古统治之下,汉民族与汉文化失去本身独尊之地位,它需要与其他各族群之文明竞争。汉人努力恢复儒家文化的地位、确立民族自信以及获取在政治上的话语权。一直备受重用的西域人等色目人也是为了本民族之生存与利益不断对抗汉人之反击,博取蒙古人之信任。在蒙古统一政权下,各民族在竞争中共存。总之,在多种语言、文化、制度的碰撞磨合中,“多元”成了北方地区默认状态。
(二)国家制度与基层社会
1.国家制度的整合与影响。墓志中所载录的基层精英家族在蒙古初期到中期在不断调适晋身策略,这种调适一直伴随强大蒙古帝国之形成过程。不仅这些地方家族在尝试新的发展方式,而且蒙古统治者也在调整统治制度。随着军事势力延伸,蒙古逐步进入宋辽金统治的华北、东北地区,进而在金、宋灭亡后控制南方地区,以往以蒙古、西域制度为主要内涵的统治方式在治理汉地时面临困难,蒙古统治者需要即成的治理策略和吏治人才来管理新的复合政权,因此不断进行制度探索,在这个过程中有两次大的制度调整:一次是在初入华北时期,对蒙古部落式职官制度进行改革,形成一种蒙、金、汉制度混合而成的复杂人才选拔制度:贵族以宿卫方式进入统治核心;儒生可以通过吏进、儒进的方式入仕,充任中下级官吏;也有如前代通过世袭、举荐为吏者。在地方基层,主要通过武功、吏进、儒进的方式吸收北地汉人直接参与吏治,才出现了墓志中所载以武功、吏能、儒进、亲近蒙古贵族、上层官员等多元入仕途径。这种复合多元的仕进通道较以往科举取士时期以经义、诗赋为标准更为开放。
第二次制度整合发生在元建立统一政权之后,逐步实现交通、贸易、经济、文化融合这一进程。此时,随着蒙古势力的南下,地域阻隔被打通,元统治者不再单纯的是蒙古部落的可汗,还是中国的天子。西域人、蒙古人以及汉族士人之间就南地的治理问题进行了长久的拉锯。由于西域人与蒙古人同属北亚文化圈,有着共同的文化认同,西域人在元代始终受倚重。汉士希望将汉文化的优越感转化为政治制度。蒙古人既希望借用西域人的财政能力来接续军用物资消耗,又希望依靠汉士城市治理经验来维护占领的疆土。因此汉与非汉之间,代表着唐宋变革经济成果和文化水平的南制与代表多族群混合制度的北制之间不断进行着博弈。在这个漫长艰难的过程中,虽然蒙古本位的北制占据着主要地位,但是南制也逐步对其产生了影响,在文化上的主要表现就是延祐元年(1314年)科举制的正式恢复。从延祐元年(1314年)到1368年元退出大都中间五十余年,共开科十六次。在顺帝元统元年(1333年)到至正二年(1342年)间由于蒙古和诸色目人贵族的反对还中断过两次,后又在汉族士人的争取下恢复。这其间可以看见南制北制的博弈与渗透,汉人与蒙古、色目人之间的斡旋与坚守。我们在梁瑛、袁湘家族墓志中也可看到在元延祐开科以后,本来由武功晋身的他们,会培养一位子弟修习儒业,参加科考,其余则走恩荫、举荐、吏进等道路。这些改变体现了国家制度对基层社会的直接影响。
“由于元朝是蒙古世界帝国的一部分,忽必烈及其继承者不能仅以中原‘皇帝’自居,立法施政亦须自蒙古‘大汗’的观点着眼。”[9]蒙元通过吸收其他族群的文明成果,来治理征服而来的新领土。在不断进行制度整合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统一而又多元的制度。“王朝帝国并非只是铁板一块的政治机器,而更多是富有弹性的文化构造。那些地处边缘的人与事,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不同程度地参与那个真实或想象的中心。”(8)萧凤霞:《对专号的一些意见》,转引自邱源媛《华南与内亚的对话———兼论明清区域社会史发展新动向》,《中国史研究动态》2018年第5期。不管是作为统治集团的蒙古人、还有西域人,或是被征服之女真人、契丹人、汉人在统一王朝的形成过程中,或对抗竞争、或融合渗透,都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其中。不管是南制还是北制,经过博弈和整合之后,都构成了庞大帝国运转机制的一部分。
2.基层治理对国家制度的反作用。“金元以降,作为王朝政治中心,华北最为明显的地域特征是国家的强大投影,政治事件与国家制度对其基层社会的渗透直接而深入,相应的基层社会对国家的感应也甚为敏锐,反应迅速。国家与地方、作用与反作用在此处呈现出较之他地更为紧密而黏着的互动关系……”[10]蒙元之进驻北方给予了一批北地之人机会,他们被授予新朝职权,因此获得了自身及家族利益;而另一些家族却在此时而衰落。国家生成社会,国家意识侵入社会,国家制度的确立对基层社会形成了强势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也不总是自上而下的,也可能是地方与国家、族群与族群之间互相折射与应激,国家制度影响基层社会,基层社会的变动反过来促使国家制度的调整。我们可以看到,在元初科考停滞,虽然蒙元有一套自己的人才选拔制度,但是这种制度的根本是蒙古本位的、贵族性的,汉族士人的晋升通道十分狭窄。这引发了士人大面积的愤懑与抗拒,后来科举复立也正是由于这种自下而上的影响,由基层士人而至于统治核心,进而再以国家制度的形式带来自上而下的影响。
除此之外,帝国之运行依赖于基层社会的治理,基层的边缘化和高度自治削弱了国家权利的影响力。我们可以看到墓志中所载那些拥有官职、获得了家族利益的地方精英阶层在地方基层治理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些人在地方享有财富、威望以及权利。他们是帝国最基层的实际精神、行政领袖。比如:王兆初时为乡里“排难解纷□避强”[1]409,“御众服其义,里人争讼往往就质曲直”[1]409,不仅能调解民事纷争还与“县长吏□□□相结纳”[1]409。段季良“世有善田数顷,许足以馨祭祀,奉甘旨,备岁时伏腊之礼,给子孙诗书之费”[1]215,其富有良田,勤于祭祀,教育子孙,且十分注意团结宗族,族中有纷争,意欲分治家产,苦心劝解,以致哀恸流涕。张安宁对乡里之人“单贫者业之,散亡者合之,疾病者扶之,婚嫁者成之,丧葬者举之”[1]250。这几位在其后发迹,家族子弟亦有部分出任地方官员,成为地方基层领袖。虽然他们大多出任底层官员,子弟中还有很多并无官职,但是由于家族富庶,又受到良好教育,多成为地方精英。马克思·韦伯以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的治理史乃是皇权试图将其统辖势力不断扩展到城外地区的历史。但是除了在赋税上的妥协外,帝国政府向城外扩展的努力只有短暂的成功,基于其自身的统辖力有限,不可能长期成功。这是由统辖的涣散性所决定的,这种涣散性表现为现职的官吏很少,这决定于国家的财政情况,它反过来又决定财政的收入。事实上,正式的皇权统辖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此城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统辖权威的有效性便大大的减弱,乃至消失。”[11]109-110而“帝制中国时代,国家的行政管理实际只到县一级”[11]110。蒙元征服了辽金宋,蒙古人口基数无法覆盖广袤的疆域,帝国的治理必须假手于异族。当蒙元行政区域逐渐由蒙古本部扩张到中原之后,面对异于蒙古草原的汉族文化、汉族城市以及汉族人民,蒙古西域旧制无法应对,于是就进行制度的重塑,吸取“汉法”以治汉地,以汉人治汉地。北方基层的治理就依赖这些北地汉人。他们通过缔结婚姻、参加科举方式巩固家族利益,以宗族祭祀、举办族学来收拢宗族,积极从事赈济乡里、修建宗祠、兴修水利等公共事业,致力于维护乡里秩序。这些地方精英的家庭策略、地方主义策略使得他们在地方社会稳定中举足轻重,这也使得国家力量在地方社会上有所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