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动“直过民族”文明进步中的作用
——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例
2019-02-20李兵,王勇
李 兵,王 勇
(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但是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和民族历史沿袭等原因,民族与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一直难以避免,尤其是部分边疆的少数民族聚集区,其局部社会发展落后于整个中国社会的平均发展水平,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就是典型的例证。怒江州全州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2%,是一个典型的“民族直过区”,境内居住的傈僳族、怒族、独龙族、普米族等少数民族都是在20世纪五十年代按照中央政府的政策帮助,从当时的原始社会末期的社会制度体制或阶级分化不明显的社会状态下,不进行土地改革和阶级划分,直接跨越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体制,这些民族特称为“直过民族”。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西方的“普世价值观”,不是资产阶级阶层的价值观,而是凝聚了中国亿万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是广大无产阶级的共同价值目标,是广大中国公民在个人价值层面的普遍共识,更是凝聚了我国五十六个民族的共同价值基础。在践行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潮中,怒江州“直过民族”的社会也得到了跨越式进步发展,这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深入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与“直过民族”的社会进步发展的关系,寻求推动“直过民族”社会发展的动力,可以更好地服务边疆地区建设,推进边疆民族发展。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发了“直过民族”在国家层面的政治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178“直过民族”因其社会发育水平较低,基础文化素质教育水平也比较低下,部分民众的国家意识相对比较薄弱,通过大力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大地帮助“直过民族”民众强化了国家意识,增进了政治认同。
(一)富强是催生“直过民族”民众对伟大国家认同的直接动力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首要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强盛、人民安康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3]2怒江少数民族原始的“刀耕火种”“采集渔猎”“结绳记事”的物质生活生产方式曾经制约着这些“直过民族”的社会发展,同时长期的社会封闭生产也制约了人们意识的成长,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便形成了解放前的那个落后整个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发展历程的现状。从国家层面引导“直过民族”民众认识到“富强”的意义和内涵,在带领“直过民族”民众致富奔小康的过程中,让“直过民族”民众感悟到祖国的伟大富强。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全国深度贫困的“三区三州”,云南怒江州赫然在列。由于自然环境恶劣和历史贫困沿袭,“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是怒江州的现实写照,“四山夹三江”的自然地理条件限定了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的发展。《意见》下发以来,怒江州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工作来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践行促进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成效明显。在致富脱贫中,“直过民族”民众真切感受到国家对他们的重视,极大增强了他们的国家观念和国家认同。最近几年,生活在边境线上的民众大量回迁,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国家的富强,国家的观念在边境地区民众心中的认可度得到了提高。
民富则国强,民不富,国难强。同时,民富了还需要有强大的祖国作为后盾,保障人民财富不被外来掠夺,保障人民的正常权益不受侵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富强作为首要的价值追求,凸显了向心力和凝聚力,极大程度上推进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民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
(二)民主是激发“直过民族”民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的潜在推手
民主,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但是在“直过民族”民众的思想意识中,可能是一直处于边缘化的词,究其原因,无非与这些民族“直过”前的社会形态相关联,尽管从1950年党中央明确让这些少数民族直接过渡距今已有近半世纪之多,但受自然条件和教育环境的限制,最广泛的民主还是得不到全面的落实。
习近平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2]169-170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使“直过民族”民众认识了解社会主义民主,并得以最广泛的社会民主权力,摒弃旧观念上的“家长制”“族长制”,积极鼓励“直过民族”民众参与到社会主义民主之中来。没有民众参与的民主,是机械的民主,是虚假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民主,人民自己的事情交给人民自己来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直过民族”民众参与民主的过程,让他们达到内心的情感认同。
民主在有些人看来就是选举,这是极其片面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171通过在扶贫攻坚任务中的一系列政策落实上,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直过民族”民众参与到扶贫攻坚、社会建设等具体工作的决策中,让其感受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更有效地激发“直过民族”民众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识和认同,也有利于抵制境外势力通过边境宗教等活动渗透的西方的所谓民主,建立和谐稳定的边疆社会环境。
(三)文明是建立“直过民族”民众对中华文化认同的精神基础
文明作为一种价值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在要求,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演进规律,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时代呼唤,但更大程度上是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文明包括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谈及文明,似乎必然离不开文化,文化成就文明,物质文化成就物质文明,精神文化成就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又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发展。“直过民族”有其特有的民族文化,积流成河,这些特色的文化最后都汇入中华文化这条波澜壮阔的文化长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一种文明,它汇集了当代中国精神,它来自于勤劳的中国各民族大众,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价值追求的凝练,体现着中华民族的共同向往。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是与“野蛮”相对应的整个人类发展的理想前景。尽管“直过民族”是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但是文明始终是整个人类的向往,“直过民族”民众也不例外,摒弃原始生活的野蛮,走向现代生活的文明。这些“直过民族”都拥有丰富的物质文化积淀,也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是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寻找路径以多种方式将这些特有的民族文化文明传播出去,促进文化的交流与交融,达到文化的多方位认同,例如,傈僳族的“上刀山下火海”以及一些民族歌舞等已经走上了国际大舞台。通过文明的传播,彰显少数民族的勤劳善良、能歌善舞等;也通过文化的交流、文明的交融,为“直过民族”民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铺垫基础。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是文明的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文明问题上,一方面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出高度的物质文明;另一方面要不断构建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两方面同等重要。我们要将文明建设贯穿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文明”把民族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很好地融合,极大地促进了“直过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四)和谐是触发“直过民族”民众对中华民族认同的情感引线
和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种价值理念。《礼记·中庸》载: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谐是原本相对立的两个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达成的一种相对统一的状态,也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一种理想状态。
和谐的价值观彻底改变了“直过民族”民众原有的处理邻里纠纷、家庭关系、族籍矛盾的理念,也触动了“直过民族”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可以说是这些一直与自然作抗争的“刀耕火种、陡坡壁耕”的“直过民族”民众所梦寐以求的理想。“刀耕火种”是因为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但为了生存不得不与自然作抗争,因为在那个时代没有别的可以生计的办法,而今时代不同了,我们可以利用现代先进的农业技术,根据不同的地理海拔和现实环境,选择适宜于当地土壤和地理环境的经济作物进行种植,而不局限于仅仅种植用来填饱肚子的粮食;根据不同的土壤贫瘠情况,选择适合的作物肥料,不再是烧荒拾粪作为肥料;根据耕地坡度情况,将坡度较大的耕地进行改坡为梯,或者退耕还林,通过生态补偿等方式解决民众的生存及生产生活问题。
和谐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彰显。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消灭了阶级的社会,没有阶级对立就没有阶级矛盾。和谐的价值观念为“直过民族”民众解决现实问题和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从源头解决了“直过民族”民众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一切以和谐、共生、共融为主,促进了人际融洽、社会稳定、生态发展,从情感上达成对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主动抵制从境外传入的暴力、极端、恐怖思想,抵制损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言论和言行。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一次激起了“直过民族”在社会层面的跨越发展
“民族直过区”自1950年民族直过政策落实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引导下,通过广大“直过民族”民众的共同努力,“民族直过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都得到了较大的进步发展,但薄弱的基础导致发展速度和发展动力始终不足。时至全国人民要决胜全面小康之际,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所辖4个县(市)依然还是全国深度贫困县,29个乡镇中24个是深度贫困乡镇,255个行政村中有249个为贫困村(深度贫困村218个),贫困发生率为41.6%,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农村人口3.1%的贫困率的10余倍。面对如此艰难的境况,怒江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激活了“直过民族”民众的建设热情,促进了“民族直过区”跨越式发展。
(一)自由为“直过民族”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氛围保障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422自由是每个人所向往的,但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不能简单的等同于西方鼓吹的“自由主义”的自由,首要体现在政治上的自由,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自由行动、不受限制的权利。自由从来都是与责任密不可分的,社会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价值观,一定也是与民众思想境界、现实责任紧密相连的。一方面,重视每个人权益的保障,尊重并包容相互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另一方面,反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强调责任意识。
恩格斯指出:“自由就在于根据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5]492自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整个人类的价值追求。对于“直过民族”民众的自由,首当其冲的莫过于人身自由,把人们从陈旧的生产工具中解放出来,使种田、狩猎不再是唯一的谋生手段;把女性从原有的家庭分工约束中解放出来,参加更多类型的社会生产,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等;把青年从原始家庭劳作中解放出来,进行文化知识教育、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等。其次是贸易自由。在过去的很多“民族直过区”,基本没有商品和货币的概念,更少有贸易来往,人们只能以物易物,甚至仅仅是生活上的自给自足。在党和政府的多年努力引导下,“直过民族”民众逐步培养出商品和贸易概念,形成了一定范围内的农副产品交易自由。再次是政策宽松,相对自由。在民族直过区,只要是有利于“直过民族”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事项,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政策都相对倾斜,以满足“直过民族”民众的自由发展。这些都为“直过民族”的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积极的氛围,为其跨越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二)平等为“直过民族”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权利保障
平等的价值观是共产主义者的社会理想和价值追求。恩格斯曾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5]480平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本该具有的价值观。在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可能有真正平等的价值观,因为天然地存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利益相对立阶级,两大阶级的不平等决定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本质上的平等可言。
平等的价值观,在“直过民族”社会中体现的不仅包含政治上的平等、人身的平等,还应包含性别上的平等和地域上的平等。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与践行,在“民族直过区”,特别是比较落后的民族村落,宣传平等的价值观,帮助“直过民族”民众革除旧的等级观念或阶级观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平等参与,共同分享。从多方面多方位激发“直过民族”民众的脱贫致富内生动力,从经济基础上根除不平等的背后魔手。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3]2。从解决“直过民族”的“物质的生活关系”,达到解决他们的现实的平等的问题。
平等的价值观与法治的价值观是紧密联系的,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引导“直过民族”民众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观念,强调不因地理位置偏僻、不因山寨偏远而淡漠平等的法治观,从而为整个“直过民族”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现实保障。
(三)公正为“直过民族”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利益保障
公正,是整个人类有史以来一直孜孜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早在2000多年前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就指出,公正是德性之首。公正应该饱含公平和正义两重内涵,公平强调衡量尺度的统一,而正义偏重于制度法规的合理。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和批判资本主义的不公正的社会制度过程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正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的价值追求,也是无产阶级的内心诉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6]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讲话中先后50余次强调“公平正义”,足以体现对“公平正义”的重视度,“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7]13。
从现实生活角度看,对于“直过民族”民众的“公正”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基本方面。首先是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共享改革开放取得的发展成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7]41。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这些“民族直过区”为保住“青山绿水”,放弃了诸多的经济发展机会,他们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退耕还林、停耕造林,为沿海城市发展和生活提供了便利,这也是以实际行动参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国家应通过税收等手段反哺这些隐形的贡献者。其次是司法公正,“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7]148。“直过民族”民众法律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在解决社会纠纷以及内部矛盾时,更需要用“公正”来捍卫民众的权利,保障民众的现实利益。
(四)法治为“直过民族”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社会治理方式,就是用法律法规来治理社会。法治突出法律至上,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将一切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尊重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依法依规治理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从一种治国理念提升到一种价值目标,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进一步升华了社会主义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律信仰。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最后一个价值目标,是自由、平等、公正的制度靠山和实现保障。没有法治,就没有自由、平等和公正可言,法治的价值观也是自由、平等和公正的价值观的实现条件和实现路径。
法治,首先需要法的宣传和教育,在人们内心形成法的概念。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怒江州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6年,40%以上的农村群众不识字。这种现状可以看出,在这一区域进行法的宣传和教育是多么的艰难,也暴露出“直过民族”民众的法治观念相对薄弱的现实根源,用“法治”取代民族或部落遗留下的“人治”的观念,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实现法治,首先需从提升“直过民族”民众的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做起。怒江州率先全面推行14年免费教育,包括12年义务免费教育和2年学前免费教育,大幅提升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从而为实现法治的价值观铺路。同时,还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行动,让每一个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均等的法律服务,在宣传政策法规、法律常识的同时,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为“直过民族”的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法治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在“民族直过区”推行法治的价值观,依法执法、树立法律威信是关键。在扶贫攻坚的决胜战斗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带头依法执法,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广泛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各方面的监督,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让法治为“直过民族”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权益保障。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一层激励了“直过民族”在个人层面的文明进步
(一)爱国提升了“直过民族”民众的国家归属感
热爱祖国是人类共有的思想情怀。习近平指出:“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7]40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不仅有爱祖国的本质内涵,更有爱国家的本质规定。爱祖国是原生的情感认同,爱国家是更深层的政治认同。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并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所以爱国又必然与爱社会主义、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统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尽管面积不大,但是它有近450公里与缅甸接壤的边境线,分布着15个边境乡镇,边境交流频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逐步提升,大量的边境流动民众向境内回流,这些有经济因素影响,更有爱国主义激情的推动。鉴于这些特殊人群和特殊成分的不断活动,爱国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在这些“直过民族”民众中建设践行势在必行。特别是针对曾经在边境有过国内外流动经历的民族村落,爱国主义教育更是需要加强,通过思想教育与物质帮助,让他们找到国家的归属感,培养他们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爱国情怀,做国家守土戍边的忠实公民。同时,通过培养爱国的价值目标,抵御外来敌对势力通过物质利诱等手段对我国进行分裂、渗透、颠覆等活动。
很多“直过民族”在其民族的传统节日时常将境内外的同民族民众联系在一起,民族传统节日是很好的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时机,也是激发国内“直过民族”民众爱国热情的难得良机。同时,也要引导“直过民族”民众,“爱国”不仅仅是享受国家和平发展的红利,更要担负维护国家和平发展的责任,感恩中国共产党,感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直过民族”社会发展所做的努力。
(二)敬业丰富了“直过民族”民众的价值存在感
敬业是一种职业操守和人生态度,在个人层面的价值,也就是对自身从事的工作的热爱、敬重和责任。敬业,从字面理解是热爱敬重自己的职业,并为自己的职业恪尽职守、鞠躬尽瘁。敬业作为一种价值目标,更加体现了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的论断,只有脚踏实地、勤奋付出,才能有所收获,才会有更多的价值创造。
“直过民族”民众因受发展历史的影响,自身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等、靠、要”的思想还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存在,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必不可缺。怒江州结合州情民情及时在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建立了“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定期开展农作物种植、家禽养殖等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也适时开展建筑工、保安员、保洁员等劳动技能培训,通过传道、授业,达到培养爱岗敬业的先决条件。同时,怒江州还组织“州劳动模范先进事迹展”,通过对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的事迹宣传,达到教育一拨人、感染一拨人、影响一拨人、带动一拨人的目的。
敬业是一种人生态度,在我国弘扬敬业精神更有利于展现社会主义优越性。与以往旧的社会制度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全新的先进的社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国体决定了在社会中人人平等的核心价值。因为没有阶级剥削,只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各司其职,就能有所收获,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敬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真正地拥有主人翁地位,从而焕发主人翁的责任感,敬业劳动创造出的社会财富都由全体无产阶级共同分享。
(三)诚信升华了“直过民族”民众的文明境界感
诚信,即内诚于心,外信于人,是在道德体系中人与自身关系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完美结合。诚信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积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从一个道德范畴提升到核心价值范畴,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在中华民族历史上,中国人是从来不缺乏诚信的。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在市场经济红利的驱使下,诚信在人们的某些生活领域不断丧失,一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这样亮起了红灯,从而诚信不得不成为公民个人层面的必须恪守的价值准则,也成为新时代文明公民的一个价值标准。
在怒江的民族直过区,因自然的天险阻隔了民众与外界的交往交流,社会主义经济浪潮也没有太多的席卷到这些相对“封闭”的村寨,诚信的价值观在这里依然是淳朴的延续和存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在这些普通的村落从来都不是遥远的传说,这正是“直过民族”淳朴民风和中华纯真传统民俗的流传与承续。
作为升华到价值观层面的诚信,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基础,而且还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动准则,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随着对怒江州扶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直过民族”民众的诚信价值观也在不断地接受着各种新生事物和新生环境的考量,从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坚守诚信的价值观,恪守承诺、重诺守信、诚恳待人,提升精神境界,升华文明内涵。
(四)友善增进了“直过民族”民众的社会亲和感
友善,即像对朋友一样善良,是反映与己、与人的关系的价值范畴。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就是乐于助人、与人为友、互谅互让、关爱他人。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公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应涵盖与己为善、与人为善和与自然为善等,与人为善的“人”应包括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社会群体的“人”。
“直过民族”的民众绝大部分都保持着原始的淳真、善良和朴实,但是也有少数受“直过”前原始思想的影响,与家庭、家族之外的人际交往较少,导致他们与外界人员沟通存在一定障碍,甚至以为族外之人都会抢夺他们财物、掠夺他们财富等,以致于遇人都存戒备之心。如最初的驻村工作队,有些“直过民族”原始村落都不能接受,直到他们为村落集体干出实事,见到了实效,村民们得到实惠后,才解除了心里芥蒂。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135在“直过民族”民众中建设和践行友善的价值观十分必要,从培养与己为善开始,把中华文化的“善良”美德修于身,进而与人为善,融洽社会关系,最后与自然为善,解决生存与自然的关系,移除那些在艰苦环境中为了生存与自然抗争的天性,顺应自然,善待自然。
友善价值观的培养,需要匡扶正义、弘扬利他精神。近期一系列“公交车事件”就给了人们很好的正反面例证,匡扶正义就该得到表彰和光大,邪恶就该得到批判和惩治。怒江州扶贫攻坚已经到了决胜期,大量的异地搬迁扶贫已经得到落实,全新的环境、全新的人群、全新的人际关系、全新的自然关系,急切需要友善的态度应对未来的发展,友善的价值观必将为“直过民族”民众拓展出全新的人际亲和及天人和谐。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每个中国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应当在互为前提和保证、互有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中去看待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建设,把义务和权利在三个层面的主体中有机地统一起来,克服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在不同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相分离的现象。”[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中国公民的价值引领和价值目标,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不断深入,其重要作用正在不同领域逐步显现出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推社会文明进步,更有利于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位于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艰苦的自然环境和民族发展的历史原因导致了当地民众的生活普遍贫困,原有发展基础十分薄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脱贫攻坚期,怒江州的脱贫攻坚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在扶贫攻坚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整个扶贫攻坚工作,激发各族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推动怒江社会文明进步,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成效的重要体现。同时,怒江州地域环境和民族构成相对特殊,既临边又涉藏,境内外形势相对复杂,这里一直是敌视我国社会发展的各种势力蓄意渗透、图谋分化破坏的主要突破口,必须用先进的思想理论和价值观念武装群众头脑,增强民众的“四个自信”和“五个认同”,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于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和边疆民众的生活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社会发展正在呈数量级的进步,怒江人民的生活水平取得了巨大的提升,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密不可分。在相对落后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如怒江州的“直过民族”聚集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文明发展上的作用尤为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激发了“民族直过区”民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的进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推进了“民族直过区”社会政治发展进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直接引领了“直过民族”传统文化的返本开新和再度繁荣,助推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继承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显著激发了“直过民族”社会建设的跨越发展,促进“直过民族”完成了最彻底的“直接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