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企党建与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融合
2019-02-20黄炜
□ 黄炜
在本文中,国企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即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即国有企业),以及国家参股企业。
国企党建对完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国家出资企业的政治使命和社会责任表明,党组织对国企的领导是必须的。经合组织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国家特性的。我们要为建设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中国方案。
党建工作有助于解决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监督效率困境。国家出资企业尤其国有企业中,董事和监事实质上是真正股东(全体人民)的代理人,因此党组织以及工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的保证。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工会、团组织等从另一个角度进一步落实了国有资本出资人到位的安排,这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内部监督可能会被内部人控制或被利益小团体削弱,国企党组织应成为一道补充防线。法人治理机制存在不少制度漏洞和监管缺陷,例如监事会监督不力,西方发达国家频发的企业高管腐败和财务丑闻便是例证。国企党组织与法人治理体系相辅相成,能弥补上述不足。
上海国企党建与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融合思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企法人治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加强国有企业党建也是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因此党建工作必须有利于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应当摒弃追求党组织在国企中的绝对权力、经营主导者的思想,转而侧重从政治角度参与,努力把党组织打造成国企经营目标的保障力量。
上海国企开展党建工作须注重面向上海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针对性,不能仅仅关注国企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例如关于融合思路/策略的研究,国企党建工作如何适应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既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又保障“三会一层”独立行使职权,这是一个需要创新的研究。
国企党组织应努力维护广大职工对企业改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注重精神激励,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通过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法人治理体系,把国家出资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为了更好地与我国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融合,促进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发展,国企党建工作必须有成效,也需要创新工作形式。通过国企党建工作有效融合董监高和广大职工中的党员同志;国企党组织活动也是融合国企法人治理体系的途径,包括团结、引领、协调董监高和广大职工中的非党员同志。
亦可借鉴西方国家政党基层建设的良好经验、国内外企业工会悠久成熟的运作规范和建设经验(包括教训),以及从家族企业管理体系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融合中寻找借鉴。
搞好国企党建工作,并以此对法人治理体系和广大职工形成向心力,进而水到渠成,使国企党组织成为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结合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探索国企党建与上海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融合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程序、方式、方法,为该领域的相关问题提供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与方案。
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这是落实党组织在国家出资企业中法定地位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需要夯实相关的法律基础。例如修订《公司法》或《国有资产法》,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法》作出新的解释,或者由国务院国资委制定补充的法规,或者由地方人大或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根据国家出资企业的股权结构(股权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点,分类明确国企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
融合和平衡国企党组织与国企法人治理体系的权力
国企党建工作如何适应我国国企现代企业制度,既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又保障“三会一层”独立行使职权,这是一项需要创新的工作。
既要加强国企党组织的领导,又要完善法人治理,有效的路径是国企党组织在国企中主要发挥政治、思想领导和监督作用,而不是经营指挥作用。但是,这种监督与监事会的监督应该分工协作。前者应聚焦政治、思想监督,兼顾纪律监督;后者聚焦经营、纪律监督。一般而言,国企党组织的监督比监事会的监督更深入、全面,因为前者是一个更庞大、更强大的体系,与被监督对象以及整个企业的关系也更广泛而深入。
处理好国企党组织与“三会一层”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不能把国企党组织的参与决策搞成代替决策(代替“三会一层”,过于强势)或陪衬决策(过于弱势),要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术业有专攻。国企党组织参与决策,应侧重于政治角度的参与。规范国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可参照董事会的管理制度,尤其独董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国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责任。国企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在方针、政策、原则方面引导决策;董事会依法独立研究,作出决策。
对国有企业,亦可深入探索“四会一层”(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现代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国企党委会先议的做法没有明显缺陷,但对国企党组织对重大问题作前置决策的安排仍需进一步优化。
市场化选拔国有资产经营者,能有效选拔人才并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但又如何确保党管干部原则发挥作用呢?需要国企党组织与董事会配合选拔,对经理层岗位上的若干候选人,国企党组织进行前置筛选,为董事会提供筛选后的候选人,董事会独立确定最终聘用对象。对董事、监事人选,国企党组织应积极向国资监管部门提供建议。
保证党对干部人力资源工作的管理权(有别于上述的选聘工作),可以尝试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公司党委的组织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该合并部门兼受总经理和党委领导。
国企党建对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促进作用
国企党建工作可与完善法人治理工作有效结合,也能有效沟通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中央政策。国企党组织是国企的组成部分,它进一步实现了国有出资者到位,因为党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企业内外的党组织又是一个有机整体,有利于加强监督,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
国企党建工作有助于摆脱我国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监督效率困境。国家出资企业尤其国有企业中,董事和监事实质上是真正股东(全体人民)的代理人,因此党组织以及工会等组织的监督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国家出资企业的董监高成员往往都是党员,在党组织的政治领导下,上述成员不管作为个人股东还是代理人(人民或直接投资者的代理人),他们将更加与党组织、与国家保持相同的目标,即经营发展好企业。
国企党建工作包含了有效的内部监管措施,特别是监督企业领导。为了加强这种监督效果,需要通过党建工作使企业党组织体系更紧密、运作更有效,尤其在大型国企中,要使党组织成为法人治理体系的有效补充。
党组织的监督是全方位的,不仅监督董事、监事,也监督经理人员。例如,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可以为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供有益的支撑——在一个大型企业中,董事会和监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很难面面俱到。
与时俱进、有效的党建工作,能优化调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关系。例如,规范董事会的决策,增强企业重要决策对股东的透明度,加强董事、监事对股东的责任感以及经理对董事会的责任感。
国企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也需要外部因素的支持,例如国企的上级国资监管部门的支持,使党组织能对董事长、董事甚至总经理拥有间接罢免权和候选人推荐权。发挥内部监管效用是提升外部监管效用的基础,在这样的基础上,国资监管机构方能对国企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国企的市场化程度得以增强,进而有利于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坚强支持,也使职工监事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保障职工监事依法行权。国企党组织在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在国企改革创新过程中,起到多方利益相关者协调员的作用。国企党组织以大局观维护和平衡企业、员工、国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正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目标的一部分(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社会营销观念等)。
国企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是有利于我国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和人力资源,或者说是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
上海国企中党政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问题
随着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具备交叉任职素质的人才不足,需要为双向进入做好双向培养工作:一方面,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双向交流、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平台——不仅培养党务工作者,也培养经理人员;另一方面,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经营、管理、决策能力,把党务工作者纳入国企人才和管理者的培养体系,以及在非国有经济领域大力发展优秀人才入党——成效之一是为职业经理人市场提供更多具有党员身份的优秀经理人。
一个现实问题是:把国企党组织参与国企重大决策简化为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以进入董监高的党组织成员个人发挥作用代替党组织集体作用。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加强国企党建工作,需要健全党组织集体决议。
“一肩挑”的管理者如何兼顾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党的政策的落实?具体到领导者个人身上,例如总经理,他们首先应该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固守传统的行政指挥模式(尤其非市场化招聘的经理应注意此点);同时,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和政策(不管是内部提拔还是市场招聘的经理都应如此)。
董事受托于股东,有被解约的压力,在党委会议事中可能偏向股东权益,而不是更多地关心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诉求。因此,董事身份的党委成员(或者说进入公司党委会的董事)多了,党委会就可能被这些董事党委成员控制。行政领导的情况也类似,当前,管理人员与职工之间没有严格界限,前者也有保住岗位的压力,因而可能偏向支持董事会、总经理。
公司党委成员大量进入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也有减弱制衡(党委成员的身份发生了变化,相比以前可能会倾向于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偏袒他们的利益诉求)的不足,且“一肩挑”者可能重业务、轻党务。
所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不是万能钥匙。国企党组织一定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而不一定非要追求票选决策权力。
搞清楚上述问题和关系后,方能打消社会上的种种疑虑,上海的干部群众方能充满信心和动力搞好国企党建,推动上海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国企党建工作以及国企党建如何与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融合,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国企党建实践者提出创新思路和措施,勇于尝试,不能一味等待上级的指令和办法。做好这项工作,并总结出可推广的经验,为中央制定国企党建工作的制度规范乃至为此修订《公司法》和《党章》做好基础工作。
非公有资本在我国的比例越来越高,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国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强。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应该有效领导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动。而目前深入研究我国国企党建与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融合,未来也可把这些研究成果、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与其企业制度融合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