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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体系、市民社会分化及“主奴辩证法”
——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概念传承关系的三个向度

2019-02-20

思想与文化 2019年2期
关键词:黑格尔市民马克思

黑格尔和马克思之间的关系研究日久弥新。学界普遍的看法是以19世纪60年代中期为分水岭,此前的马克思哲学研究范式有着浓厚的黑格尔的影子,此后马克思悄然远离了黑格尔,转向对黑格尔哲学展开批判。西方学界这种声音的最典型代表是怀特(James D.White,)和保罗·扎雷博卡(Paul Zarembka)。针对这种立场和声音,肖恩·塞耶斯(Sean Sayers)专门写了一篇题为《黑格尔对马克思的重要性》的论文来回应怀特和扎雷博卡等人的这种“断裂论”的研究倾向。(1)Sean Sayers,“The Importance of Hegel for Marx:Reply to Zarembka,” Historical Materialism,Vol.8 No.1(2001):367-372.在关于马克思与黑格尔思想传承方面,塞耶斯和怀特等人的争论焦点在于:马克思在完成《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时遇到的困境是否受“黑格尔知识构架的幽灵”的缠绕,抑或说19世纪60年代马克思是否抛弃了黑格尔的思想框架从而采取了怀特所说的“浪漫主义”视角。(2)详情请见James D.White,Karl Marx and the Intellectual Origins of Dialectical Materialism,London:Palgrave Macmillan,1996。对此,塞耶斯称马克思思想当中的黑格尔因素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丢弃的,黑格尔的某些概念对马克思概念建构的影响远比扎雷博卡想象的来得深远。(3)Sean Sayers,“The Importance of Hegel for Marx:Reply to Zarembka,” Historical Materialism,Vol.8 No.1(2001):367-372,at pp.367-368.以此为契机,塞耶斯在另一篇论文《现代工业社会的劳动》中以现代工业社会为时代背景,批判了哈特和奈格里等人对马克思劳动概念的误读,并重新阐发了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及其当代启示。详情请见肖恩·塞耶斯:《现代工业社会的劳动——围绕马克思劳动概念的考察》,《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思潮》,2007年第1期。众所周知,劳动是黑格尔和马克思关系研究的核心范畴,不管是在经济政治学方面,还是哲学或社会学方面,只要涉及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关系研究,都脱离不了对这一关键术语的比较分析。因此,塞耶斯在他的论文《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创造性活动和异化》中曾表明,黑格尔的劳动观极大地启发了马克思的劳动思想的建构,但是两者之间的传承关系却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4)Sean Sayers,“Creative Activity and Alienation in Hegel and Marx,” Historical Materialism,Vol.11 No.1(2003):107-128,at p.108.如今,当我们面对各种过分强调马克思超越和批判黑格尔的声音时,不妨让我们借助塞耶斯的视角重思马克思和黑格尔在劳动概念阐释方面的“相似性”。具体说来,若我们想要对马克思的劳动概念进行全面分析,便不能一味地讨论马克思在劳动概念上是如何实现对黑格尔的批判和超越,而忽视了他与黑格尔在劳动概念上具有何种程度的知识传承。

一、需要的体系:劳动概念论证的逻辑起点

“需要”构成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劳动理论论证的逻辑起点。卢卡奇的爱徒阿·赫勒尔显然很清楚这一点,她在1976年出版的《马克思的需要理论》一书的最后一章专门以“需要的体系”为题考察了劳动概念对于黑格尔和马克思两人的经济学、历史哲学和人类学范畴建构的“隐秘的”深远意义。(5)参见阿·赫勒尔:《马克思的需要理论》,1976年柏林版,第40页。同时参见同名的《马克思的需要理论》(冯文光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页。因此,在涉及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劳动概念的传承关系研究时,需要这个关键的术语就不能不引起研究者的关注。然而,尤为可惜的是,在研究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的传承关系时,需要理论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需要(need)具有自然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两种划分。自然的需要与人的欲望、激情、冲动等需求要素有关。在此基础上,黑格尔探讨了“具体的人作为特殊的人本身就是目的”的市民社会的首要原则,即“作为各种需要的整体以及自然必然性与任性的混合体”(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97页。。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此种声明中看到了直接生产的物质需求,他表示:“人进入生产只是为了自己占有;他生产的物品是他直接的,自私自利的需要的物化。”(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3页。由此,马克思发现人的这种现实需要构成了他劳动和生产的根本动力,同时也是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根本源泉。在马克思看来,人从自身创造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从人作为人的真实的类本质存在、从真实的与他者建立的复杂社会关系中分离出来。当黑格尔和马克思在思考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现代工业的劳动概念时,首先意识到这种私人占有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人的基本需求。每个个体从事满足衣食住行的物质生产,这种简单的生产关系体现在人与物的关系上。

然而,随着人的技艺和智力的不断发展,以及生产工具的不断优化,“自我意识”一方面在扬弃自身特殊规定性的同时,还为自身设定了一套普遍的劳动交往规则;另一方面则在扩大化的交往行动中促成了整个社会部门的劳动细致化和专业化发展。这是个体由自然需要向复杂的社会需要转变的必然结果。追问至此,我们不禁要问:黑格尔探讨的自我意识仅仅是一种内在于人类思维框架的生命潜能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所设想的现代市民社会又是如何在这种需求机制下被促成的呢?或者说,这种需要的体系除了自然的需要还会是什么?答案或许从一种普遍的需要那里可以获得,这种普遍的需要在黑格尔看来就是,个体以他人为中介,并且“无条件地通过普遍性的形式的中介,而肯定自己并得到满足”(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97页。。这意味着除了自然需要的个体占有,这一普遍性的形式就是构成现代市民社会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简而言之,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构成了黑格尔与马克思论证劳动概念的逻辑起点。这种现实的需要彰显“特殊的人的本质”的内在规定。同时,自然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社会需要的实现表现出来。换言之,个人的特殊目的的实现必须经由与他人发生关系来获得其自身的普遍性形式,从而满足自身的需求。因此,黑格尔以需要为逻辑起点透析了劳动是人类交往活动的促成手段:“每个人的劳动就其内容来看是一种为一切人的需要的普遍的劳动……也就是说,劳动具有一种价值;他的劳动和财产并非对他个人来说的那样的意义,而是对一切人来说的那种意义。需要的满足是一切人相互之间的一种普遍的依赖性。”(9)张世英:《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48页。

有学者表示,对于马克思来说,对人的现实需要的关注不仅让他把握住了理解历史的真实起点,并由此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10)李佃来、陈权:《马克思需要理论的政治哲学意蕴》,《黑龙江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这话一点也不夸张,实际上,马克思对黑格尔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关系理解得十分透彻。当马克思在思考黑格尔劳动概念的演化逻辑时,他意识到劳动使得个体的自然需要以一种被扬弃的形式包含在私有化的生产关系中:“在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1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页。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对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的内在关联的理解方式与黑格尔基本上是一致的。正是在这种理解方式的帮助下,马克思才得以解开劳动二重性的难题。对马克思而言,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者,其第一需要就是通过直接生产创造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即利用物的使用价值满足自身所需)。对此,黑格尔曾明确界定了这种对物的使用的实质是“通过物的变化、消灭和消耗而使我的需要得到实现;这样,物的无我性质就显示出来,该物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1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67页。。然而,在雇佣制度下,工人同时也不得不(不管他们自身是否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参与资本家的利润生产过程。工人们通常生产出远远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那部分价值,这点也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关键。

在马克思看来,这是私人占有权和劳动分工的必然结果。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人与人的交往关系主要围绕着市场交易,以商品交换的形式进行。这样一来,物的使用价值将让渡于物的交换价值,同时个体的多样需求更多地被普遍的社会需求所掩盖。在利润的驱动下,资本主义的社会需求随着资本和利息的滚动而不断被制造出来。由此造成社会需求与自然需求之间的严重失衡,从而造成传统生产关系的解体。这就使原有的人—物的关系呈现出物—物的关系,使原有的简单生产变成了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直接目的的生产。(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485页。此情境折射出黑格尔所说的“当对象本身承认另一个所有权,这是空洞的抽象”(14)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68页。。对此,马克思总结道,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宰下,“交换价值必须用来创造更多的交换价值”。从本质上看,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54页。。

从黑格尔和马克思论证劳动概念的逻辑进路来看,作为黑格尔论证劳动概念起点的特殊的需要与马克思现实的人的需要之间存在密切联系。马克思正是受到黑格尔的需要概念的启示进而深入分析了现代市民社会的劳动境况。如马克思所言:“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它在这种一般性上——作为劳动一般——的表象也是古老的。但是,在经济学上从这种简单性上来把握的‘劳动’,和产生这个简单抽象的那些关系一样是现代的范畴。”(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第27页。

二、贫穷与富有:深入现代市民社会的劳动探讨

对黑格尔而言,人身上所有的欲望、激情等自然需要的满足是促使每个个体获得生命确证的首要条件,这种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加以保障。然而,个体对占有物的支配需求绝非凭自身的意志来实现的,这种支配权必须以普遍的交往规则为条件。劳动的社会教化功能正是实现这种普遍交往的前设,当然这一功能远超出自然需要的满足。因此,洛维特将黑格尔的劳动特殊性向普遍性的上升解读为人在创造外在世界的同时,造就了“一种杰出的精神性本质”(17)卡尔·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李秋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第358—359页。。诚然,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将市民等级划分为普遍等级和特殊等级两种。普遍的等级是以“普遍物为其本质活动的目的”,而特殊的私人等级必须通过单个人的形式表现出来,它“建立在特殊需要和以这些需要为中介的劳动上”(1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322页。。此外,在现代市民社会中,私人利益的实现只有在普遍的关系中才能实现,这是现代国家理性形成的必要条件。黑格尔进一步解释“在一个现实的大国中,随着一切存在着的现成的东西被推翻之后,人们根据抽象思想,从头开始建立国家制度,并希求仅仅给它以想象的理性东西为其基础”(19)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55页。。在此,黑格尔不仅把劳动视为主—客体相互塑造的活动,同时还把它视为促成现代国家“客观精神”的方式。换言之,劳动既是现代市民生活的本质规定,同时也是契约环境下工人的生存方式。(20)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年,第223页。接下来,黑格尔在现代市民社会的视域下阅读了斯密、李嘉图等人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并从中能够找到了市民社会中劳动对象化的路径。

受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影响,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进一步考察了劳动与财富积累之间的内在关联。首先,黑格尔深入探讨家庭财富,他认为在一个家庭中,每个成员对家庭富有一种“伦理性”的共同关怀,他们必须通过自身的劳动来增加家庭财富。同时,每个成员都享有对家庭共有物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当家庭财产发生纠纷,就必定需要订立协议对某些特定的财产关系进行调整和限制,比如夫妻共有财产的婚姻协议。由此,黑格尔表示家庭具有“法律上的人格”,它“只有在采取财富形式的所有物中才具有它的实体性人格的定在”(2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85页。。

黑格尔对获取财富目的和手段的说明,深刻地影响了马克思对劳动和财富的阐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考察了作为资产阶级社会(即黑格尔的现代市民社会)财富积累的源泉和秘密。对马克思而言,这种生产劳动无非是现实社会关系的抽象化的表现形式,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器械化和财富积累的内在动力。于是,马克思在《1863—1865年手稿》中进一步揭示商品价值增值的秘密: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形式,即具体劳动的抽象化形式。进而,马克思把这种劳动形式称为“资本家没有花任何代价的产品的劳动”。(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1页。也就是说,资本家通过占有工人阶级的劳动力来获取“财富形式的所有物”(23)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85页。。

既然财富推动了整个现代市民社会的发展,那么接下来黑格尔无疑需要考察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财富的积累如何从家庭扩大至整个市民社会?黑格尔发现,随着精神伦理的丧失,在人对物的占有欲的驱使下(即人在自身劳动条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财富形式的占有权和支配权需要普遍的理性和“理智的国家”来保驾护航。由此,市民社会在内在的必然需要和外在的偶然需要的双重机制下,出现了“荒淫和贫困的景象”(24)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199页。。在此,黑格尔已经深刻地意识到现代市民社会的阶级分化问题是人类劳动异化的结果而不是原因。而资本主义的国家和法权不过是维持这种贫困景象的必要手段。因此,黑格尔曾以怀疑主义的口吻说道:“法权的形式主义凭自己的概念是没有自己的特有内容的,它遇到的是一种杂多的持有,是占有物,它像怀疑主义那样,给这占有物打上使之能被称为所有物的同一种抽象普遍性的印记。”(2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92页。

因此,黑格尔得出现代市民社会形成的三个环节:(1)需要的体系:以个人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为媒介实现个人需要的满足;(2)需要体系的自由这一普遍物的现实性是通过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而实现的;(3)通过警察和同业公会给需要的体系和所有权留下必要的空间,并把特殊利益作为共同利益予以关怀。(26)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03页。经由这三个环节的实现,现代市民中出现了享有特殊财富的一批人,以及受到资本制约的另一批人。在黑格尔看来,进入现代市民社会后,人类劳动在实现自身抽象化的过程中,必然造成细致的劳动分工。黑格尔甚至预言,劳动抽象化(即马克思所称的生产的扩大化)及其分工的专业化必然导致整个社会机械化程度的加深,从而造成机器代替人的景象。进而,黑格尔进一步推断技能和资本的多样性和偶然性将带来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即“个人财富和技能的不平等”(27)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10—211页。。

对于黑格尔劳动贫困化的后果预设,马克思表示赞同。马克思表明:“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的基础,是一切社会贫困、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的基础。”(2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6页。马克思对剥削非正义的批判构成他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批判核心。这种剥削非正义不是别的,它指向的正是资本家对工人阶级劳动力的“掠夺”和“占有”。对马克思来说,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竞争原则背离了集体共享的需要原则。在现代劳动竞争性的激励机制下,人与人之间的现实的社会关系已经被扭曲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工人阶级对自身产品的享有权已全部被资本家的贪婪所占据。进而,马克思发现在资本逻辑的支配下,一切所谓的平等的权利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权利”。

如同黑格尔所担忧的那般,“怎样解决贫困,是推动现代社会并使它感到苦恼的一个重要问题”(29)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45页。。对于缓解贫困化的问题存在两种极端的看法,一是通过增加富有者的公共支出来维持贫穷者的生活水平;二是给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以保障整个社会的生产量。黑格尔对这两种方案均给予了批判。他认为第一种方案实际上“与市民社会的原则以及社会上个人对他独立自尊的感情相违背”,第二种方案则容易导致生产过剩。(30)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45页。尽管黑格尔看到了现代市民社会的劳动模式带来的贫与富的不对等状态,但他并没有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而马克思的解决方案更多地置放在对现代生产劳动抽象化的祛魅手法上,即斯图亚特·怀特所称的“自我实现机制所需要的核心福祉和机会的平等化”和“生产劳动的去阶级化”。这就要求劳动主体本身能够从被迫工作的情境下释放自我,获取属于自身的“自由时间、免于必要劳动的自由的平等化,以及休息与娱乐的平等化”(31)斯图亚特·怀特:《需要、劳动与马克思的正义概念》,林进平等译,载李惠斌、李义天编:《马克思与正义理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31页。。然而,“各取所需”的平等前设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多次提到的人类“各司其职,各尽所能”。

从马克思和黑格尔对现代市民社会(特别是现代劳动模式、劳动主体、对象等因素)的描述的对比分析中,我们极有可能发现两者在思想上存在某种紧密的传承关系。正如哈福德·威廉斯在《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历史终结》中提到的那样:“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历史观十分相近”(32)在《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历史终结》一文中,威廉斯罗列了两者历史观亲缘性的八个方面,在此就不一一赘述,详情请参见:Howard Williams,“The End of History in Hegel and Marx,” The European Legacy,Vol.2 No.3(1997):557—566。。总体来说,这种历史观传承的阿基米德点不是别的,正是劳动理论和市民社会化理论。

三、主奴辩证法:辩证劳动观的吸收与继承

作为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对劳动概念展开论证的极为重要的方法——主奴辩证法,它宣告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终结。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对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建构的启示作用确实是无法估量的。诚如国内一些学者所觉察到的那样,“劳动作为马克思毕生关注的一个主题,其问题起源要上溯至黑格尔;马克思对劳动问题的探讨始终在哲学话语与经济学话语之间保持着一种辨证的张力,这种方法也要上溯至黑格尔”(33)张盾、田冠浩:《黑格尔与马克思政治哲学六论》,第223页。。可以这么说,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获得最为深刻的思想遗产就是前者的辩证法精髓。甚至通过两者的文本对比,我们完全可以从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中找到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理论原型。

在黑格尔看来,奴隶与主人的关系并不是直接发生的,两者以物为媒介相互发生作用。在黑格尔看来,奴隶对主人的这种关系就是“奴隶在斗争中未能挣脱的锁链”,它决定了奴隶对物的依赖性的不自由状态。正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主人,把奴隶插进物与自己之间,由此而只把自己与物的非独立性相结合,而光是对物加以享受;但是他把对那独立性的一面托付给奴隶,让奴隶去加工物。”(3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21页。这意味着主人无需通过自身的劳动,而是凭借外在物来获得对奴隶的绝对占有,通过奴隶自身的劳动成果实现了主人自身个性特征的对象化:比如,主人的生活需求以及超出这部分需要的其他奢靡的享受的需求。

首先,马克思表示尽管工人可以在自身的劳动过程中享受他个人的生活表现,从而获得他自身的愉悦和可感受的外在力量(3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20页。,但同时,工人也陷入了一种劳动异化的境地:“异化既表现为我的生活资料属于别人,我所希望的东西是我不能得到的、别人的所有物;也表现为每个事物本身都是不同于它本身的另一个东西,我的活动是另一个东西,而最后,——这也适用于资本家,——则表现为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3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3页。马克思所描述的这种异己的力量在黑格尔那里就是自为存在自我否定的过程。黑格尔称:“自为存在,通过重新发现自己由自身所固有的意义,恰好在它似乎只在其中具有异己的意义的劳动里形成起来了。”(37)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123页。

其次,马克思在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的摘要中表示,在现代资产阶级关系中,工人阶级事实上俨然成了“物的手段和工具”,他们像奴隶一样从事劳动,他们与资本家的关系呈现出“统治与被奴役的关系”。这种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仅仅是工人阶级“本质关系的粗糙的和直率的表现”(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第37页。。

最后,正如阿伦特所说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十一条的名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一显赫命题“是从黑格尔思想体系中的许多结论中引申出来的一个”(39)汉娜·阿伦特:《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孙传钊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页。。显然,正如黑格尔从自为存在的自我否定意识中发掘了主奴辩证法的精髓一般,马克思在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的启发下,建构了一种历史的劳动辩证法。

所不同的是,马克思改变世界的策略并非要将人类解放的路径落实到一种愚昧状态的集体生活,更不像一些西方学者那般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视为一种永恒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将矛头直指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雇佣劳动制度。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阶级身处这样一种张力:工人阶级的真实需求和劳动内容被抽象的劳动形式所覆盖;另一方面,工人阶级俨然成为依附于资本的异类。(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94页。

倘若我们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来看,马克思所描述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异化劳动不过是人类整体劳动过程的一个片段。人类历史的发展不过是劳动对自身的异化状态的自我扬弃过程,马克思的这一辨证视角无疑是从黑格尔的主奴辨证法那里吸收了有益养分。由此一来,无怪乎西方学者塞耶斯、威廉斯和阿伦特等人会把劳动当作核心范畴,由此考察马克思和黑格尔在社会形态说和历史进步观方面的“知识亲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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