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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调查研究

2019-02-19孟卧杰吴杏华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硕士生科研活动公安院校

孟卧杰,吴杏华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南京 21001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教育改革战略目标。“纲要”同时规定,要“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既是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培养人才的有机组成部分。科研创新能力是高级人才的必备能力之一。因此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升高级人才的培养质量,是我国当前研究生教育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和主要的目标,更是创新型人才能力的重要体现。

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0年1月审议通过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以来,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在一些公安院校开展起来,公安专业研究生教育发展史掀开新的一页,高层次公安专门人才培养的序幕也由此拉开。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目的性明确,专业特色更鲜明。然而,事物的特殊性与一般性总是相辅相成的。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也应当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或者说把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的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组织管理应该纳入高校人才培养的轨道之中,是高校当前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1];公安院校的警务硕士生培养过程中,仍然应当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为要求,同时还要以“适应时代发展”“社会满意”和“满足人民需要”为标准,不仅要使其具备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而且还要使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因此公安院校在警务硕士生人才培养和培育过程中,也必须坚持教学和科研相结合,引导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努力培养警务硕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基于此,我们对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的现状做了一些尝试性的探讨,并获得了一些较有说服力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形成这篇调查报告。

一、调查对象与内容

科研能力是研究生的核心素质,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体现[2]。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是其专业或者学业知识深度和广度的综合表现,可以反映其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素质;是其独立发现问题、建构科研课题、设计实验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实施实验研究,并及时收集整理实验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并得出正确结论的能力。

(一)调查的对象

课题组建构本课题的初衷在于了解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的现状及其科研能力的实际情况,故调查对象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刑警学院、四川警察学院、云南警察学院和江苏警官学院等有警务硕士生点的地方公安院校的警务硕士生为主,设定的问题也比较趋向于这个群体。为了对比,邀请了一部分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法律系、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同学接受了问卷调查。

(二)调查的内容

本次实证调查研究了警务硕士生对科研活动的了解程度、参与科研活动的动机,以及通过了解他们对科研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来考察和评估警务硕士生的科研能力处于何种水平并试图分析其原因。为了解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总体情况,在设计问卷时,确定的调查方向和调查内容包括:内容上主要了解警务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间接触、参与科研活动的总体情况,包括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参与的动机、参与目的与目标、参与经历和收获,以及总体感受等方面。

1.了解公安院校引导和扶助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机制建设现状。毋庸置疑,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机制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根本,课程创新与探究性教学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基础,良好的科研资源环境和学术环境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保障。改善科研训练内容和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可能是一个硕士生是否能够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任务的必要前提,也应当是其能否有效完成专业知识储备任务的内在保障;警务硕士生在参与科研活动过程中是否主动积极获取并合理地利用资源,往往是硕士生同学是否能够完成必要的系统化思维训练的必要条件,也是其能否是否能够完成必要的知识储备。

基于这一理解,课题组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各个公安院校引导和扶助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机制建设,公安院校在加强硕士生导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举措,以及是否为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确立配套机制,有没有创建警务硕士生培养的多样化培养模式等。

2.着重了解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动机、愿望和目标。本次实证调查研究着重于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动机、愿望和目标等三个方面进行调查。即了解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接触和参与科研活动的动机是出于纯粹的科研精神,还是有其他功利性的目的;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过程中,能不能有意识地规划未来或者期望通过科研活动提升自我;是否能够主动参与科研活动,警务硕士生在科研活动结束后是否懂得主动总结和归纳其收获;是否有兴趣主动开展下一次科研活动。

我们认为,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能是参差不齐的,但要成为一个合格的硕士生,应当具有起码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3.重点考察警务硕士生对科研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效果。在科研活动进行过程中,警务硕士生参与和从事科研任务是否认真负责,能否积极主动完成导师交给的、旨在提高学生科研水平的额外任务等情况,是课题组调研的又一个重点。同时,调查警务硕士生对科研基本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在科研训练过程中的投入度和认真度、科研目的和科研动机等。课题组希望求证参与科研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在读警务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状况、警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和培育路径、研究生科研隐性知识获取的途径、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课程改革创新尝试,以及警务硕士生教学模式改革的情况。

4.尝试了解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发展的客观障碍。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的发展除了受到其主观认知、兴趣爱好和努力程度影响之外,可能还会受到其它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也是课题组关注和调查的方面。本次实证调查研究探究警务硕士生在了解并参与科研活动中存在的困难:一是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是否有制度作为保障;二是公安院校是否有认识到需要为警务硕士生提出学术要求、是否已经为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提供平台和机会;三是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参与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面临着怎样的客观障碍和困难,或者说影响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哪些,以及这些困难能否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二、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的科研激励机制和科研能力现状

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集中体现在科研创新活动中,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的一般理念和思路也都是从创新经验传授到创新能力训练,最后到独立的创新实践[3]24。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发现科学问题的能力、获取和利用各种科研文献的能力、科学实践能力以及研究论文的写作能力[4]77。同样地,警务硕士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遵循人才培养的一般规律,其内涵同样包括发现和建构理论问题的能力、获取和利用既有研究成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结合警务运行与公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撰写研究论文的书面表达能力。这些能力的获得首先需要学校提供平台和机制,其次需要警务硕士生主动汲取经验、主动参与和接受训练,并接受必要的指导,才能获取。

(一)关于公安院校对警务硕士生的科研激励机制

根据实证调查研究显示:受访的警务硕士生表示,在科研活动中遇到的困难不少,有高达67.98%的人表示很难有机会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47.63%的人则感觉缺少足够的科研资金支持;另外,有43.28%的硕士生感觉没有足够的时间保障,37.94%的硕士生感觉缺少相应的技术支撑;还有20.36%的受访者表示“未能及时与指导老师配合”,实际上反映出导师可能没有时间和机会给予充分而有效的指导。

上述数据比较直观地显示出,公安院校对警务硕士生的科研激励机制尚待建立和完善;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也因此存在诸多困难,无法独立解决,以至于许多警务硕士生在科研项目申报面前就望而却步;即便是一些警务硕士生在立项之后,在他们进行科研活动的过程中能够提供的资源有限,资料、资金、学术或技术方面缺乏明确而持续的支持,很少的人能够从容面对诸多困难,并且坚持到最后。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很多人都在立项之后丧失原本的热情,困难摆在眼前却无所适从,仅仅通过最后阶段的勉强敷衍,让这个项目草草收场。

(二)关于警务硕士生对科研活动的理解和认识

认知度,代表人们对事物的了解程度,是主体逐渐形成的对某项工作的认识;认同感,则是指人们对事物有用或有价值的判断和评估。

1.警务硕士生对参与科研活动的作用和意义缺乏正确认识。调查显示,77.4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科研训练的内容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希望“通过科研项目得到锻炼,提高专业水平”;57.71%的警务硕士生同学因为“自己对这方面很感兴趣,想更深地做些研究”,甚至有18.97%的警务硕士生同学参与科研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成为科研人员,为未来做准备”。这表明我们的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动机还是比较纯正的,态度也是比较端正的。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他们理解科研活动的意义,也不能表明他们充分认识提升科研能力的重要意义。

实证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受访警务硕士生在谈及“科研立项在哪些方面的影响较大”时,42.89%的人认为“对找工作有积极影响”,67.59%的人表示可以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49.41%的人认为有助于自己的“人际交往”,46.25%的人认为可以提升“合作能力”,33.4%的人则表示可以促进自己“性格转变”。

可见,更多的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注重的是“机会的增加”,而没有重视一些长远的改变,比如对自身性格的改变。这也反映了警务硕士生对科研活动的定性更多地局限于学业层面,很难认识到、品尝到科研活动对自身发展的影响。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在具备专业知识的同时,更需要耐心、交际能力、创新思维等,而这些比较主观的因素往往被忽略,从而导致警务硕士生对自己参与科研活动的意义认识不足。引导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的初衷往往是为了培养警务硕士生的专业与钻研精神,为了培养以后的精英型专业人员做准备。从调查数据看,警务硕士生参与者没有形成这样的意识,参与科研活动的思维模式存在弊端。

综上所述,警务硕士生对科研活动往往认识比较模糊,能够做到有意识提搞到锻炼思维能力的层面已经很难得,再指望警务硕士生们能够从学术研究和理论建树的层面思考就更难了。在今后的培养活动中需要采取措施帮助警务硕士生扩大眼界,增强对科研的认识。从调查情况来看,把“成为专业的研究人员,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和“自己的履历和一次锻炼”作为科研活动目的的警务硕士生比较少见。毋庸置疑,在读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是研究生教育的培养重点,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集中体现在科研创新活动中[3]24。高校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决定了我们国家未来的科研创新水平,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有利于延伸科研价值链,进而逐步培养研究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科研创新思维[5]。因此公安院校应深入贯彻教学和科研二者相结合的理念,引导学生开展实战演练,实现科研教学相统一,提供更多科研创新的机会。

2.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多数比较被动。科研能力,是属于各学科领域研究者共同具备的一种能力,主要指从事具体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包括创新能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接受本次调查的警务硕士中有54.74%的人承认“从未参与过”科研活动。这说明警务硕士生科研活动的缺失,反映出公安院校对于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项目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说覆盖面严重不足。而在参与科研活动的人中,还有相当一部分硕士生是通过他人的邀请,被动地了解或者参与科研活动。

本次实证调查也发现,警务硕士生对于科研活动的参与程度差别很大,有31.03%的警务硕士生表示“从没有投过稿,不清楚投稿方式”,这直接反映出警务硕士生更多地忙于手头工作,或者仅限于解决实务问题而忽视了理论概括和提炼;还有,仅有13.64%的硕士生选择“通过投稿系统投稿”,也进一步说明硕士生们要么不写论文,要么不一定接触过投稿系统。前述一些警务硕士生的科研动机、参与目的具有功利性的因素,一部分硕士生对科研活动存在着畏惧和抵触心理,其实其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的增量与本科生相比都没有提升。

此外,调查结果进一步显示,主动了解科研活动的警务硕士中,仅仅有53.75%的学生“通过参与学术讲座”了解。大数据时代,“移动优先”成为国家战略①的时代条件下,使用互联网频率很高的青年学生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都在提升,然而,真正主动去了解科研活动的警务硕士生并不多,仅有“通过社交网站”了解科研活动的受访者仅占41.11%,通过“学校官网”去了解科研信息的则更低只有36.17%,当然,这个可能还有公安院校本身学术氛围相对较为冷清有关。

综上所述,如今的警务硕士生面对科研活动的态度,呈现出了较强的被动性,能够主动了解并参与其中的警务硕士生很少。一方面是由于在目前公安院校现有的注重实战的体制下,可能难以培养学生的学术思维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则反映出公安院校对于警务硕士生科研活动的引导力度有待结构性提升,公安院校对学术氛围的营造和学术科研平台的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三)关于警务硕士生从事科研活动的能力

有人把科研能力划分为科研素养、科研敏感性、交流表达能力等几个层面。科研素养就是基本功和见识;科研敏感性或者敏锐性就是发现问题建构课题的意识和能力。

1.警务硕士生从事科研活动的基本功比较欠缺。根据实证调查研究显示,对于基本的常识堪忧,37.35%的警务硕士生并“不了解”参考文献的格式,约74%的人甚至不清楚CNKI是什么,约31.03%的人不清楚如何投稿。这三个数据可以直观地反映,很多警务硕士生对一些必备的常识性科研基本技能并不了解,参与或者投入科研活动的硕士生也不多。一方面暴露和反映出公安院校警务硕士生科研训练的缺位。当然是否是由于学校没有对警务硕士生进行专门训练的机制,学生缺少相应的科研活动的培训与锻炼,导致目前警务硕士生的科研水平不高,还有待进一步证实。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警务硕士生本身对待科研态度不够积极,不重视提升从事科研活动基本素养。

2.警务硕士生从事科研活动的见闻见识水平和思考研究力亟待提升。关于警务硕士生从事科研活动过程中的搜索引擎的使用问题,统计结果显示,当问及“如果让你搜索关于大学生网络兼职方面的文献,你会选择的途径是?”,“中国知网”以76.88%位居前列,其次为“谷歌”“必应”“百度”。我们认为,一般来说,从专业的网站中搜寻到的资料多是经过筛选的,准确性、真实性都有一定的保障。这种结果说明较多警务硕士生尽管知识储备有限,却懂得充分利用权威数据库。但是从我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并结合近几年来爆出的“学位论文”抄袭实例来看,有些警务硕士生对数据库资料成一种依赖性,因为他们可能省略掉对较权威平台上的资料进行辨别的过程,造成怠于思考的情况。这显然不利于他们研究能力的提高。

此外,根据调查研究显示,仅有19.37%的受访者“能准确标注各类期刊、专著等的脚注、尾注”。从上述数据看出,警务硕士生具备的搜集资料、标识内容等技能不容乐观。对于网络上纷繁芜杂的庞大数据资料,需要能够准确而高效的找到有效信息并加以综述,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警务硕士生在总结概括、归纳思想等方面也是力不从心,这种需求与能力的不对等性表明警务硕士生的科研活动能力不够。

3.警务硕士生交流的能力有待提高。根据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能总结出一篇文献中作者的基本观点”的警务硕士研究生占到42.29%,“论文写作中,能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与“能向他人明确表达自己的意图而不引起他人误解”的受访者比例相当,而只有3.75%的受访者“能理解外文文献并准确翻译出来”。

此外,对于科研活动来说,团队的结构和合作能力的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团队成员如果太缺乏科研基础知识,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进度。调查结果显示,警务硕士生选择组员的时候更加看重的是人际交往能力而不是也无法甄别其研究能力和科研经验;此外就是学习成绩因素。

总之,警务硕士生在课题成员的选择和项目团队的组建反映出部分警务硕士生对于科研活动的态度,和其他全日制硕士生一样,仍然具有一定的功利性,这可能导致警务硕士生从事科研活动训练不足,基本技能难以提升。

(四)关于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发展的客观障碍

法治公安建设、智慧公安建设以及公安部的智库建设能否取得成绩,是否达成预期目标,很大程度上受到警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影响。警务研究生在从事科研活动的过程当中要特别注意研究方法的提升,使用先进的方法才可能催生高端的项目。

1.警务硕士科研能力培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和完善。实证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警务硕士生参与科研活动,特别是自主开展科研活动时遇到的最大困难,高达67.98%的受访者认为是“资料掌握不全面”;此外,“成员分工不合理、成员合作不密切”,占44.47%。这些数据一方面反映出警务硕士生自身能力储备不足,如基本功的训练、资料的搜集、整理与运用;另一方面反映出我们可能忽视了对学生研究能力的塑造,忽视了对科研活动参与者的指导与扶助,未能引导和帮助参与科研的警务硕士生进入到应有的最佳状态。

学界有研究成果表明,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过程中,院际培养、校际培养、国际培养直接显著正向影响科研能力,三者组成的研究生协同培养体系中,院际培养即专业培养对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影响最大,然后依次是校际培养、国际培养[6]。因为警务硕士生多为实战部门业务骨干,众所周知的原因,公安一线民警更加注重实战,对理论知识可能并不感兴趣,也没有获得应有的鼓励和支持。

2.警务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需要浓厚的学术氛围。科研能力有很多评价指标,包括科学的思维方法、严密的科研设计和进行科学研究、实验操作或者创造性劳动的技能等;影响在读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的因素,可能包括:阅读时间和阅读信息的学科跨度、参加学术会议和与他人交流、实验室和科研室的研究活动、信息利用的效率和层次等[4]77。显然,这些能力的培养需要浓厚的学术氛围和系统的培养机制才能完成。

根据实证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将近43.28%的学生因为竟然是“时间不足”的原因而不参加科研活动,20.36%的学生则把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消减的原因归因于“与导师沟通不畅”。由此可见,相对于一般高校而言,公安院校目前尚未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对于科研活动的重视度尚待大幅度提升。应从资料提供、导师辅导、课程安排、场地等等方面做好运筹安排工作,以利于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

3.警务硕士科研能力的培养还需要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根据实证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科研活动的政策鼓励并不充分,资金支持也不充足。比如有47.63%的警务硕士生把“资金不足”作为从事科研活动的客观障碍。事实上一个科研活动的完成,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警务硕士生往往没有足够的经费去支持科研活动,经费欠缺问题可能会导致课题怠滞。我们的政策需要加大支持力度,从而激励警务硕士生多多参与。只有为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相应物质保障,才会有更多的年轻人愿意开展科研活动。

综上所述,科研能力是指从事具体科学研究工作的创新能力、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需要科学的思维方法、严密的科研设计,以及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研究、实验操作和创造性劳动的技能。警务硕士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客观障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身缺乏系统的因素导致科研活动进展不顺利;二是学校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者硬件设备提供不足;三是学生与导师之间存在沟通障碍或者导师不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等。

三、结语

研究生科研素养和科研活动对于个人成才以及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其自身缺乏毅力与动力,难以投入时间和精力,容易对科研创新产生厌倦,阻碍了其科研价值链的延伸;另一方面,传统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不能与时俱进,以及简单的“去学术化”等问题,导致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无法有效提升。

公安院校增设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是适应当前的公安教育发展需要而产生的,警察职业的时代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呼唤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公安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然而警务硕士研究生培养面临着培养模式与实践脱节、毕业标准单一等问题,需要从培养目标制定、招生制度改革、培养方案优化、课程教学重构、学位论文考核、师资队伍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毕业质量评价等环节出发对警务硕士研究生教育流程进行改造,坚持专业应用和理论提升双重导向[7]。警务硕士虽然不同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但是,要实现警察职业队伍的专业化以及学历层次、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的有效提升,就必须在科研创新能力上有必要的提升,才能真正有效提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公安机关对公安专业人才的需求。公安院校需要解决研究生教学如何能够促进研究生的深层次学习,如何能够生产与社会发展相关的知识,如何能够生产培养学生社会变革能力的知识的问题[8]。

[注释]:

①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移动互联网时代,几乎人们的每一个生活细节都充满了手机的影子,“终端随人走、信息围人转”的传播特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明显。正因为如此,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就把“课堂”设在了媒体融合发展的第一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坚持移动优先策略,让主流媒体借助移动传播,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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