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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时代重任勇立改革潮头奋力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02-19山西省财政厅厅长武涛

山西财税 2019年2期
关键词:财政改革

□山西省财政厅厅长 武涛

一、把握重点,主动作为,全省财政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位列三大攻坚战之首。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意图,我们一是使用新增债券459亿元弥补发展短板、支持经济建设,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路铁路、生态保护等领域一批必须由政府承担,但当前财力又难以满足的重点支出给予了保障。二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343.4亿元,利用三年多的时间全面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每年减轻政府债务利息负担60亿元。一次性置换省属高校债务40亿元,解决了高校迫在眉睫的还贷问题。三是积极参与全省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债务化解工作。利用财政收入增长的有利时机,花大力气解决了多年想解决但无力解决的债务问题。通过分期注资的方式置换高速公路债务1317亿元,制定了铁路建设债务化解方案,明确了在建和新建铁路资本金出资政策。四是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责任书,将政府债务率、违法违规举债、债务风险事件等3项指标纳入全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指标体系,压实市县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甄别监测,摸清了隐性债务家底,研究制定了我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意见及方案,隐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省级扶贫专项资金比上年增长28.6%。将30%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10个深度贫困县,规模达14.9亿元。加大了对深度贫困县和扶贫任务重的市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整合6类56项资金148.9亿元,可由贫困县“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创新安排省级扶贫周转金5亿元,引导45个贫困县投入2.4亿元,撬动银行贷款16.2亿元,支持136户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检查。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发运用县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打通了扶贫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解决大气、土壤和水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改变农村取暖用煤补助办法,对农村采暖期采用清洁化能源和洁净燃料取暖的农户给予补助。

(二)聚焦“供改”“综改”,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突出重点定向发力。将有限财力投向转型综改重点领域。转型综改示范区和开发区税收收入增量省市分成部分,全部用于示范区、开发区建设发展,县级新兴产业、第三产业产生的税收收入增量省级分成部分,全部用于县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省本级科技投入近20亿元,增长45.5%,资金总量和增幅为近五年来最多。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省级科技奖励资金由原来的5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落实省政府出台的40条财政支持人才政策,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实现历史性突破,引进的优秀博士生由2017年的485人增加到1103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省政府出台的30条支持政策中,由财政部门牵头的就有12条,包括筹资50亿元组建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省市县三级筹资建立50亿元的接续还贷周转资金、财政分年度增加省级融资再担保资本金等,政策工具多样、含金量高。

进一步减税降费。深入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完成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任务。取消、停征或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切实减轻了实体经济税费负担。

不断创新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经济发展建设领域。省级企业技改引导资金规模翻倍,达到20亿元,扶持项目258个,带动企业投资391亿元,主要用于工业强基和绿色制造。推动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实体化运作,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以高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规范发展PPP模式,更好服务供给侧改革,我省入库项目总数居全国第13位,投资总规模2752亿元,财政承受能力报告规范率全国评选第一。在保障支付和安全的前提下,将“商业银行支持我省经济发展建设水平”作为参考因素,规范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考虑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三农等信贷支持力度以及支持山西经济发展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省级社保基金竞争性存放,发挥财政资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持续增加投入,促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民生改善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财政统筹资金90多亿元,支持我省产业振兴、生态宜居、公共服务及强农惠农、农村改革四大板块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粮改饲、规模经营、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服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担保规模稳步扩大,累计为全省3144户农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近18亿元。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建设美丽乡村144个,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458个。争取亚洲开发银行绿色低碳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贷款,支持我省6个县农村供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统筹抓好民生各项工作。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加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推进实施高校“1331”工程及“双一流”建设,支持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率先发展。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实施“136”兴医工程。出台一批提高优抚对象待遇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分别提高169元和173元。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至少提高20元。进一步加大全省“三基建设”财政投入,继续提高乡镇人员工作补贴,实施乡镇办公用房填平补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筹资2亿元支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足额安排扫黑除恶、政法综治、宣传阵地建设等专项资金,促进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四)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牢固树立“改革不能落后”的理念,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直面困难挑战和各种矛盾,狠抓工作创新和任务落实,全方位全过程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改进预算工作集中财力保基本保战略的意见》,要求全省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在农口部门试行“大专项+任务清单”制度,有效解决了农口资金项目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由2015年的279项减少到96项。改革本科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制定统一的学科分类补助标准和差异化调整系数。将财政投入与省级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数量、绩效考核相挂钩,建立起公立医院“多劳质优者多得、少劳质低者少得”的新型补助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使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从“凭经验估算”变为“按标准测算”。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工作全面提速。初步构建起具有我省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审机制,首次全面反映全省各级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大幅减少了集中采购目录并上调部分限额标准,扩大了部门分散采购范围,政府采购更加便捷高效,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全年交易额达2.8亿元。深入开展管理会计专家团队入企服务和资产评估专家入所服务活动,加强对政府会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的宣传推广,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了100%。“三公”经费做到了“只减不增”。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积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请省政府印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后续分领域改革提供了示范。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办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财力困难市县倾斜。在6个县(市)实施体制型省直管县试点,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加快健全地方税体系。水资源税试点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平稳运行,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改革效应逐步显现,我省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完善。

积极支持其他领域改革。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圆满完成省属企业资产价值重估“增值一千亿元”工作任务,推进解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和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养老保险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将市县法检两院预算全部纳入省级管理。推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积极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督促指导金融机构严控各类风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

(五)监督激励并重,加强财政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压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财政部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干部队伍等诸多方面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将党和国家的意志体现到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管理服务各个方面。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分级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全省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解决十个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分析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开展对厅属单位和派驻机构的全面巡察,对发现问题逐项督促整改,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抓住提升素质能力、树牢选任标准、激励干事创业三个关键点,加强对干部的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凭素质立身、靠能力进步”的激励机制逐步完善;继续推进财政系统“三基建设”,开展提升基础工作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工作标准不规范、基础台账不准确、制度建设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强化精准意识,提升工作标准。全省财政系统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氛围愈发浓厚。

二、中流击水,勇毅笃行,在深化改革中推进财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真正从政治高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牢记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财政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工作,紧扣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准财政工作重心和方向,以人民为中心,自觉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担当者。

(二)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坚定不移改革创新

我们发展的差距实质是改革的差距,突出的表现就是许多同志市场意识不强、创新精神不足。必须增强改革意识、拓宽改革视野、加快改革步伐,不断了解新领域、研究新事物、分析新情况。要突破思想的禁区。丢掉经验主义,克服因循守旧的倾向,大胆突破,用思想的活力增强改革的动力。要敢闯利益的雷区。改革本身就是一个破立的过程。财政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深化财政改革不可避免会触动既得利益,遇到各种阻力。近年来,我们顶住压力、克服阻力,把一项又一项财政改革推向深入,很不容易,也因此才得以走出最困难的时期。今后的改革会有更多利益的雷区,我们躲不开、绕不过,必须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义无反顾的闯过去。要走出经验的盲区。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职能边界不断拓展,对很多新工作,我们往往认识不够、准备不足,在推进落实上缺乏经验。我们只有大胆实践、勇敢探索,才能走出一个个经验的盲区,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我们要在全省即将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深入查找不足和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展现新作为。

(三)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稳中求进是近年来做好经济工作的总基调。“稳”的重点是稳住经济运行,“进”的重点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调整经济结构。具体到今年的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关键是“加力提效”,千方百计确保财政收支运行的稳定,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重点是三项任务:一是要切实把国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政策落实好,通过财政的“减法”换来企业的“加法”和微观主体活力的“乘法”。二是要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更加有效地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为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创造条件,确保经济平稳运行。三是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们要把准政策取向,紧跟中央政策的节奏和力度,上下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合力,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充分释放。

(四)必须着眼事业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是事业发展的决定因素。要严格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人才工作方略,着眼新形势下财政事业发展需要,扎实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要大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领导干部迫切需要提升“八种本领”,即“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行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去年5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增强“八种本领”提出了具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厅党组多渠道多层次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多数干部存在的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抓住省厅中层正职领导和市县两级财政局长这个关键层级,突出年轻干部这个重点,在省内外举办了6期培训班;鼓励干部加强基层历练,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体制型省直管县挂职锻炼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得到了当地群众认可,有一个村56名群众联名写信,挽留我们的干部。今年省委决定将市县财政局长和省直单位财务负责人纳入省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计划,我们要办好这两个班,并分层次对干部进行培训,促进干部能力素质换挡升级。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斗的路上充满艰辛,关心与激励是前行最大的动力。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措施,旗帜鲜明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踏实做事的干部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本着人岗相宜、依事择人的原则,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要努力发现、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财政工作的希望和未来在年轻一代。要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帮助他们在实践中成长,形成财政干部队伍合理的梯次结构。

(五)必须从严管党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深化财政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的来看,我们的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是过得硬的,但近年来,全国财政系统发生了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严重损害了财政干部的形象,“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并出现了变异现象,这就要求我们“严”字当头,强化纪律约束,持之以恒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将责任和压力分解传导到每个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确保工作职责和权力运行延伸到哪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压力就有效传导到哪里。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内控和其他监督方式的联合联动,有效约束财政权力。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方面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坚决不碰纪律红线。要充分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和常态检查,严防权力“越线”,严守纪律规矩。

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抓好支撑保障,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乘势而上,针对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扎实推进。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目前,我省政府债务水平在各省市中是比较低的,风险总体可控,但是隐性债务化解压力较大。要开好合法合规举债“前门”,合理分配各级政府债务限额,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要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严控PPP项目10%支出红线。各市县要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评估,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风险。要严控法定专项债券风险隐患,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不具有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要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过程中,既要态度坚决,又要步子稳妥,注意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在保持隐性债务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存量隐性债务暂时难以偿还的,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维持资金周转。在严格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的基础上,对必要的在建项目,允许融资平台公司在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协商继续融资,避免项目资金断裂,出现工程烂尾。

今年部分债券额度指标已提前下达,省里将在人代会通过后组织发行,并积极争取今年全省债券规模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地要抓紧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要科学合理安排专项债券投向结构,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在专项债券发行完成前,对预算已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后及时调整。

大力保障脱贫攻坚。继续增加财政扶贫资金,省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亿元,增长26.6%。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坚深度贫困,中央及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省对县财力性转移支付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精准对接资金项目和受益人口。加大扶贫资金的公开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推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研究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缺乏政策支持等问题。各市县应在10月份开展对本市及各县资金使用及整合情况的盘点评估,进行“回头看”,拾遗补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打造良好生态环境是公共财政支持的重要方向。要继续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督促加快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进程,实施好省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补贴政策。要探索通过生态补偿、股权投资、建立基金、PPP等模式,引导传统资源型行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和参与环境治理恢复,研究形成我省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办法。各市县要抓好“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等各项中央已下达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二)增强转型定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巩固”就是要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就是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就是要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就是要畅通经济循环。我们要落实好“八字”方针,以“供改”和“综改”相结合为主线,保障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点战略实施。

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增值税税率,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省里还要研究出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减征措施,各级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和我省出台的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与此同时,适度下调养老保险费率,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减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

《协定公约》是一个多边工具,可以批量高效推动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化,各国的认同度较高,但其转化为国内税法的程序比较复杂,实施进程比预期要慢。AEOI主要涉及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保密制度,突破国家银行保密制度是AEOI转化为国内税法不可逾越的障碍,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也较高,可以想见其实施进程不会太顺畅,但由于有美国前期推进FATCA的基础,其实际实施进程比预期要好许多。显然,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透明度建设仍然要持续加大力度。

加快推进转型综改。抓住国家将支持我省开展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的机遇,加大对能源革命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落实好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等财政奖励政策,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引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加快太行产业基金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等我省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突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运用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对公存款有效引导和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投放,支持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我省新修订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机制。支持企业加大技改力度,今年省级企业技改资金已增加到25亿元,市县也要设立技改引导资金,对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设立研发机构、首购首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或重大创新产品给予补贴或奖励。落实人才政策,支持实施“三晋英才”专项计划,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理顺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项目和混改项目股权转让收入在企业和政府间的分配关系,研究完善相关收入上缴财政的办法,将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提取比例再提高4个百分点,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发展。预算安排20亿元支持交控集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动解决“三供一业”和企业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去年,中央印发了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要文件,第一次明确国有金融资本的授权管理体制,第一次明确赋予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第一次明确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压实了财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通过完善机制、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提高金融资本配置效率,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确保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培训,推进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财政支持政策落地,提振民营企业投资发展信心。按照“广泛参与、谁行谁上、流程尽量短、决策尽量快”的思路,引导金融机构、国资及晋民投等资本投入,加快组建我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发挥好接续还贷周转资金作用,各市新增应急还贷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为区域内骨干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加快推进省再担保集团组建工作,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奖补机制和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采取税收优惠、财政奖励、专项补助、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开拓市场。继续落实好促进“小升规”、支持“双创”的政策意见。

(三)树牢底线思维,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要善于用改革的办法,从体制机制层面强化财政兜底保障功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7亿元,重点支持产业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继续用好财政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政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做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努力做到精准担保、普惠担保。完善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稳步推进我省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促进就业创业。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保障就业资金稳定持续投入。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在重点支持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的基础上,多方面保障促进创业。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低保、优抚对象、残疾军人等群体的补助标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在此基础上,将社会散居和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养育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将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今年要做好企业养老省级统筹工作,压实市县政府责任,建立省市县各级政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继续办好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畅通专项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加强“三基建设”。在持续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标准,适当提高村“两委”主干报酬标准,加快研究支持解决乡镇基层组织实际困难的具体措施,推动我省“三基建设”整体提升、全面进步。

(四)全力攻坚克难,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完善地方税体系。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做好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等地方税授权地方立法相关工作。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基本公共服务和医疗卫生领域实施省级和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生态、环保、科技、住房等分领域改革方案。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市县财政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保障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完善项目支出分类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结合已制定的项目支出标准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出台省级信息化系统运维费支出标准,修订省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预算支出标准,发挥好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改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方式。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改革涉及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移交等预算管理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市级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并在具备条件的县区逐步推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深入抓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等财政数据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范围,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透明度。

(五)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理财效能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好我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将市县法院、检察院项目支出纳入预算评审范围,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都要设定绩效目标。继续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健全和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大对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监控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绩效目标。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在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基础上,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削减低效无效资金,腾退重复错位支出,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机制,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继续对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从四季度开始,对9月底前部门尚未提出分配意见的项目报请省政府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出,预计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市县也要系统梳理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对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和项目,压减下年度预算规模,部门申请追加预算时优先使用部门存量资金解决。加强暂付款管理,严格暂付款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增量,清理消化存量。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要研究构建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监督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监督检查局和驻市财监处职能转型,通过内控内审、专项检查和调研评估,更好地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强化内控执行,制定完善高风险内控办法,切实发挥好内控制度“过滤网”、“保险阀”作用。

做好财政工作,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最坚决的态度不断将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武装,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落实好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健全内控机制,经常打扫庭院,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清爽环境。锲而不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加强激励关爱,在提升干部素质能力、选准用好干部上持续发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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