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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历史生成及其当代诠释
——基于马克思经典文本的解读

2019-02-19王让新

社科纵横 2019年3期
关键词:公共性马克思国家

张 晓 王让新

(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 成都 611731)

“公共性”是指人与人之间共在共生、共建共享的一种社会属性。在当代,公共性已经成为一个广泛使用的词语,它既扬弃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对立,又强调在交往实践中促进人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马克思经典文本中,尽管没有对公共性思想进行明确的界定,但从马克思所研究的问题和所处的立场来看,公共性就像一缕游丝串起马克思在不同时期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关注。

一、从《博士论文》到《犹太人问题》: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萌芽

这一时期,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经历了由抽象到具体的历史转向。不论是对必然规定的反叛、对普遍政治权利的诉求,还是对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的平等公共权利呼吁,皆成为马克思思考理想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其公共性思想的初步探索。

(一)《博士论文》论证了“人的自由”与“自由意志”实现的可能

对人类发展和自由的关怀是青年马克思的价值追求,是马克思公共性情怀的早期体现。1839—1840 年期间,马克思致力于研究古希腊哲学,并在1841 年写出了以《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别》(简称《博士论文》)为题的博士论文。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片面强调必然性的德谟克利特的原子直线运动观点产生怀疑,而对诉诸偶然性存在的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观点表露出明显的偏好。在古希腊,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的哲学和政治研究是基于宇宙论和目的论展开的思考,他们坚持存在的必然。这种必然性反映在希腊现实生活中,就意味着希腊的自然人必须生活在作为政治实体的城邦共同体之中,并且只有在城邦共同体之中,自然人才被赋予公民身份。德谟克利特严格地遵循希腊传统哲学路向。在马克思看来,德谟克利特必然性的自然哲学观点否定了人脱离城邦的可能性,而伊壁鸠鲁的观点打破了德谟克利特的必然规定。马克思把伊壁鸠鲁偶然性的原子偏斜观点引申到人类社会领域,论证了“偶然”的“偏斜”为人的自由和自我意识的实现提供可能。由此,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向往和论证,成为人类追求自由解放的哲学基础。

(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批判了“国家”的虚幻与抽象

在1842 年马克思投身于新闻出版工作之前,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一员,其思想深受黑格尔“理性国家”概念的影响。在他看来,哲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合乎人性的国家,而国家是人类自由意志的表达。[1]马克思第一次较为明确的提出有关国家作为公共的政治主体是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思想。此时的马克思尚未意识到黑格尔理性国家思想的局限性,仍以理性国家思想表达自己对理想社会的期望,认为国家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应将实现个人的自由作为目的,为个人自由的实现创造条件,同时,个人的自由也只能在国家集体中实现。

然而,在经历《莱茵报》时期普鲁士的新书报检查令侵犯公民出版自由及思想自由权、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案的辩论、奥格斯堡“总汇报”在共产主义问题上对《莱茵报》的污蔑等事件后,[2](P1-2)马克思逐渐意识到黑格尔理性国家思想与社会现实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在黑格尔的观点中,理性的化身是国家精神的本质,人民无条件服从于“理性国家”和基于“理性国家”建立的法律,“理性国家”和法律也应当保护全体人民的自由权利。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普鲁士德国并没有按照国家的本质去实现人的自由,反而是站在了无产阶级的对立面去剥夺他们的利益和自由,国家的本质从本应的民众自由权利的维护者变成了实际的侵略者,这使马克思意识到“现代国家本身置现实的人于不顾,或者只凭虚构的方式满足整个的人”[3](P9),政治国家从本质上还是一个与人的现实生活对立的“特殊国家”而不是“普遍的国家”,是一种抽象的幻想。因此,马克思认识到如果仅仅站在抽象的、理性的角度去批判现实,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更无法实现人的自由,要改变世界,必须找到一个具体的、现实的武器。

(三)《论犹太人问题》剖析了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

1816 年普鲁士政府发布命令,犹太人不能担任公职,更无法享有与基督教徒平等的公民权利。1840 年,威廉四世宣布普鲁士国家是“基督教国家”,激化了基督教与犹太人的矛盾。马克思和鲍威尔关于犹太人公民资格问题的争论由此产生。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首次说明“消灭私有制”是人类解放区别于政治解放的依据。他指出,政治解放是在政教分离意义上的“现代资产阶级革命”,不仅意味着国家宪法赋予民众享有宗教自由的宗教解放,更意味着国家权力和民众从单一的宗教中解放出来的政治解放。强调政治解放只有摆脱将国家寄托于片面的、部分的、一般的宗教限制才能实现,也只有如此,人才能成为自由的人,国家方能成为自由的国家。此时的马克思清晰地认识到“天国生活”与“尘世生活”的区别,即国家根本没有消除私有制所带来的差别,反而以此为前提作为政治国家正当性与普遍性的理由。因而,犹太人的问题实际反映的是国家的狭隘与虚假。对犹太人宗教问题的探讨指引着马克思开始思考人的本质以及解放问题,“对宗教的批判最终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的学说,从而也归结为与此相同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奴役、被侮辱、被蔑视和被遗弃的东西的一切关系。”[4]

这个阶段,马克思对公共性的探讨尚属萌芽,尽管此时他还没有提出“共产主义”这一彰显公共性的未来图景,但已在该时期的著作中批判一切不符合公共性原则的抽象理论,表达出对公共精神、公共理性和公共权利的追求。

二、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到《共产党宣言》: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形成

这一时期,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形成经历了由理论到现实的历史转向。马克思从人与社会的关系出发,揭示了“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进一步呼吁决定公共生产关系的生产力真实复归。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论述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是哲学的奥秘[3](P139),对于“人是什么”的问题,马克思更加关注人真实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简称《提纲》)中基于具体的、公共的和历史的社会关系,对“抽象的个人”进行充分的探讨。他认为人的本质不是由支配他自身的天然本性来决定的,而是由其对象化活动中所创造和展现的特性决定的,即“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P160)第一次从唯物史观的角度阐释人的社会属性,使他同费尔巴哈的人学思想彻底划分界限。“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说明人处于一切公共性关系之中,而在既定的物质生活中,人的本质能否回归到人的自身之中则取决于社会关系是否具备促进自我超越、自我完善的条件和基础。而要找准这样的条件和基础,则需要通过剖析现实世界中的基本矛盾,在“解释世界”的基础上找到“改变世界”的钥匙和主体。这也正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初心”所在,即找到为无产阶级解放、为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而服务的方式。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呼吁了公共生产力的复归

在明确人的本质属性之后,马克思进一步探讨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简称《形态》)中将“现实的人”设定为唯物史观的起点。马克思认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共同的生活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决定这种生产方式或社会关系的共同的活动方式就是‘生产力’”。[3](P196)私有制社会中,“生产力好像具有‘物’的形式,并且对于个人本身来说他们已经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3](P202)此时,人与生产力是相对立的,生产力成为一种剥夺人自身的力量。因而马克思指出,私有制背景下的生产力已经“不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这些破坏的力量由社会中的大部分人来承受,因此则必然与“其余一切阶级发生最为激烈的对立”。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人的复归呢?马克思在文中做了详细的剖析与规划,就是要以“共产主义革命”的形式反对旧有的革命性质。这种“共产主义革命”不同于以往的革命形式,它不是无关痛痒的重新分配劳动的革命,而是要“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3](P412-413)总的来说,《形态》中有关“共产主义革命”的表述说明马克思已经找到消灭“私有制”的武器,标志着马克思对公共性的思考从侧面论述转向正面剖析。

(三)《共产党宣言》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愿景

1848 年写作《共产党宣言》时,马克思从历史必然的角度出发来看待以私有制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产生与灭亡。“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以及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便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其本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不可避免的。”[3](P422)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公共的权力不再掌握在部分人手里,全部的生产资料归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所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不复存在,阶级差距也将逐渐消失,公共的权力获得解放。“代替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的自由发展的前提。”[5](P95)“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对人的生存状态反复论证而形成了理想实体,标志着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正式形成。马克思通过“自由人的联合体”想要表达的并不是一个确定的事实,而是一种改变现存状况的信心与期冀。只要这个社会还有压迫,只要人们在其中人感到被剥削和异化,那么现实的人就应当联合起来,铲除一切发展障碍。这种对人的自由和解放的关注,成为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价值指向。

三、从《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发展

这一阶段,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发展经历了由公共性具体制度和体制的设计到实证研究的历史转向。他以商品研究为着力点,对资本运行规律进行了深度探讨,针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进行了系统批判。

(一)《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考察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内部矛盾

1857 年,世界范围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预示无产阶级新革命高潮即将到来。马克思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从生产力与人的发展关系的历史逻辑出发,把除原始社会以外的整个人类历史划分为“三大形式”:人的依赖社会、物的依赖社会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在人的依赖社会中,人的生产能力仅局限于特定的范围之内;在物的依赖社会中,人们在物质交换的基础上建立普遍的联系;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具有普遍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他们拥有共同的社会财富、更多的自由时间和自由发展机遇。物的依赖社会阶段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创造条件。“三大形式”的划分,不仅是清晰的展现了人类社会形式将如何过渡以及为什么要过渡的问题,更强调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必将取代物的依赖阶段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认为,资本本身已经包含了“超越它自身的条件”,即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本方式生产内部,已存在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从而产生出能够摧毁现代市民社会的、隐蔽在无产阶级里的现实力量,而这种现实力量必须将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转化为一切人的物质生产条件,否则一切的革命形式都只是不触及矛盾核心的“堂吉诃德式”的幻想。此外,马克思又论述人的“物化”理论,即人的活动及价值以货币等“物”的形式表现,批判性地指明人对“物”的依赖实质上是人对“社会关系”的依赖,因此要消除人对“物”的依赖,必须首先消除物化背后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二)《法兰西内战》分析了巴黎公社公共性的政治模式

1871 年3 月,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在巴黎建立——巴黎公社。马克思始终关注着法国工人建立的巴黎公社的革命进程,他不仅给予巴黎公社以肯定和赞扬,而且搜集和研究了很多与公社活动相关的资料。尽管公社政权仅存不足80天,但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充分分析了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并进行了总结。“公社,即是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他们通过联合形成自己的力量去抗争和代替压迫他们的力量”[5](P58),“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6](P96),这是公社的经验与实质所在。此外,马克思还深入地阐述了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政权性质是公共性政权的本质,认为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人民主体地位是公共政治体制的基石。他指出,这一政权所建立的政府及其所形式的公共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国家的最高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并保障着人民主权在公共权力在其归属上的人民性、指向上的公共性和行使过程中的公开性,真正体现了政权的公共性。可见,公社与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中理想的政治模式是一致的,是公共性政权形式的一种初步探索。

(三)《资本论》揭示了彻底的“公共性”的实现方式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运转逻辑与社会发展更替规律的基础上,得出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与“自由人的联合体”才是公共性的社会理想模式的结论,并分析了这一理想社会的具体特征。他提出“设想有这样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的劳动力来使用。”[2](P269)在这个联合体中,生产资料为公共所有,社会产品也是归公共的社会劳动者所有,个人劳动是真正自由的社会劳动。此外,马克思对公共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必将取代资本主义个人所有制的历史必然作出论证,指出“资本生产由于自身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建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共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7]而这种重建的个人所有制,实则是公共的个人所有制。此时,人完全是社会化的人,也必然是“公共人”。

四、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当代诠释

公共性的价值取向贯穿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思考始终。他在现实世界中看到了人受物支配的“异化”状态,在阶级对立中找到通向公共性的社会理想模式的路径与方法,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前瞻的公共性思想。党的十九大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倡导共生共在、共建共享的时代价值,正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当代诠释。

(一)“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凸显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时代立场

立场是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时所处的立足点与出发点,决定了实践的性质与方向。“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鲜明体现了当代中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公共性立场,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一根本原则在发展理论上的创造性运用,回答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和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区别于其他民族、国家社会建设的显著标志。在马克思之前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皆从人的主体性或实践性的片面出发思考人的本质问题,忽略了人是主体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体,因而都没有解决人在世界中的地位问题。马克思的公共性思想是实践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当这种世界观把实践看作“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并要求从主体性和实践性两个方面去理解事物和现实时,便真正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8]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社会分化导致的个人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断,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价值便成为化解个人价值冲突的总体价值或价值中轴,这一公共利益最大限度的调和和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即是把握了发展的主体和发展的目标,也彰显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是如何在当代现实的、具体的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共建共享”理念彰显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时代内涵

“共建共享”既是通向“公共性”的途径与方法、又彰显了“公共性”的价值导向,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制度安排,体现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鲜明特征与本质要求。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理应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享有者。共建、共享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性品质在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它建立在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需要变化的深刻认识之上,具有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的内涵。物质层面,它要求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建立更加公平、普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打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精神层面,它引导人们关注国家、社会整体发展进程与治理现状,实践自身的主体权利,成为具有公共理性、公共精神的“公共人”。生成并践行这种公共精神,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要求;也只有每一个具有公共精神的社会成员进行多元化参与,才能真正形成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合力。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契合了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时代要求

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平等性的基础之上,强调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强调一切要依靠世界人民、一切为了世界人民、让世界人民共享世界发展成果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一种以人类社会为整体的公共主义,其内涵超越某种特定狭隘的种族、民族或国家共同体的范围,呼吁建立起以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联系为基础的“共同体主义”或“公共主义”。这种“公共主义”强调世界的“普惠价值”的实现,它不同于“普世价值”的以“一般意义”取代“普遍意义”的以单一排斥多元,而是在肯定多元的基础上寻求多元的统一。这与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所强调的“犹太人的政治解放,不是他改变自身信仰的问题,而是应当抛弃国家把基督教作为一般的政治前提,由此推出政治解放只有摆脱将国家寄托在片面的、部分的一般的宗教限制才能实现”是一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抛弃了以部分国家、民族的私利作为前提的“普世价值”,试图把整个世界的利益融为一体,合奏共生共在的命运交响曲,以实现人的解放与世界的共同发展,其构建必然将推动着人类社会走向公共性的更高级形式。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既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思想,又把一国的发展与当今世界各个国家、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发展结合起来,是马克思公共性思想的当代实践。

综上,马克思分别从抽象规定的对立面、私有制的反面、私有制的矛盾根源出发,尝试破解人类发展之谜,认为人类将在对现实的、无压迫的、无阶级的公共性追求中,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实现自我解放,最终走向公共性的最高形式——“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一代又一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通过马克思公共性思想与具体实践的结合,向着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真正共同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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