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理念的演变(1949~2019年):以时代观、安全观、秩序观为中心
2019-02-19孙炜
孙 炜
“中国外交政策的宏观框架一般由五年一次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勾勒”[1]。因此,对历次党代会政治报告(特别是“国际形势和对外政策”部分)、中国主要领导人文选、外交文集以及外交新闻的整理与分析,是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外交理念演进以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体现的外交思想的重要途径。在此基础上,本文借鉴前人的研究,从时代观、安全观与秩序观三个方面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外交理念的演进过程。
一、时代观:“战争与革命”“和平与发展”“安全与发展”
时代观是对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总体认识和基本判断。[2]列宁认为认识不同时代的基本特征是正确制定本国内政外交政策的重要前提。[3]因此,时代观是一个国家领导者关于所处时代的整体性判断,也是其考虑和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外交理念经历了“战争与革命”“和平与发展”“安全与发展”的演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直至改革开放以前,中共中央对国际形势的认识主要受毛泽东关于“战争与革命”论断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最主要的任务是生存与稳定。面对美国的挑衅等复杂国际形势,毛泽东选择继承列宁关于帝国主义论的判断,于1949年8月到9月间撰写了《丢掉幻想,准备战斗》等四篇评论,提出战争不可避免,“帝国主义驱使全世界的人民大众走上消灭帝国主义的伟大斗争的历史时代”[4]。进入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观察国际形势,认为国际形势对中国有利,原因在于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呈上升趋势。根据毛泽东对国际形势判断的启示,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虽然世界和平与进步还要经历复杂而曲折的历程,但是只要社会主义国家团结一致,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的理想终将实现。[5]20世纪60年代后,中国大陆的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其中之一恰恰是来自社会主义阵营,中苏关系进一步恶化,诸如珍宝岛事件、铁列克提事件等侵犯中国领土的事件频发。此外,中印边界武装冲突;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等。对此,毛泽东一改20世纪50年代对国际形势的乐观判断,明确指出“世界大战打或不打,两种可能都有”。[6]为此,中国在外交政策上曾采取“一条线”策略;军事战备上大搞三线建设。这种对战争两点论的看法以及战备工作一直持续到20世纪70年代。
文革结束后,邓小平分析国内国际形势,对战争与和平作出新的判断,逐步形成新的时代观,推动中国迈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这一判断的形成过程分为两个阶段[7]: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邓小平认为战争不可避免,但可以延缓。[8]1980年,邓小平在会见世界银行官员时进一步指出在各方努力的前提下,世界和平有望维持20年。[9]1982年党的十二大政治报告支持了邓小平的判断,指出“世界和平是有可能维护的”[10]。第二阶段则开始于80年代中期,邓小平认为战争可以避免,世界能够实现长久和平,于是提出“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的著名论断。具体而言,邓小平认为尽管战争的威胁还存在,但促进和平的力量亦取得了长远的发展;经济上他精炼地指出“东西南北”四个字,即和平与发展的问题,特别指出南北问题即经济或者说发展是核心问题。[11]为推动中国大陆经济发展,邓小平坚定地实施对外开放,中国于1986年开始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987年,“和平与发展”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12],此后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关于时代的判断均延续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观。
时代观具有稳定性与延展性。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提出的“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观,对于党和国家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判断国际形势起到了深远的影响。党中央用切实行动坚持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面对炸馆、撞机等一系列来自国外势力的挑衅,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客观分析国际形势与国内发展任务,毫不动摇地持续推进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观。实践证明和平与发展这一关于时代的判断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
此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坚持这一时代观的基础上,进行了延伸与扩展,表现为强调全球发展与共赢。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促合作”纳入其中[1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和平与发展作了进一步的延伸,在合作的同时强调共赢[14]。2011年“命运共同体”概念被纳入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的和平与发展》中。其重要意义在于,从国际社会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与升华和平与发展的主题。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可持续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并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学界认为安全是超越和平的更高阶段,以“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命运共同体,通过共同发展,保障共同安全,反之亦成立。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可持续安全与发展写入其中,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及可持续安全与发展。
党的历代领导集体从国际社会的角度,发展并丰富了时代观的内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所提出的“安全与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论是着眼于全球、造福全世界人民的时代理论。
二、秩序观:对现行国际秩序的反抗、认同与构建
国家秩序观是国家对其理想的国际社会的憧憬与信念。[15]其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知;二是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愿景与建构。[16]
新中国成立之初受国际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压迫,被迫制定了“一边倒”“一条线一大片”“三个世界划分”的外交方针与政策,国际秩序观也内含其中。党的八大报告中更是用“背道而驰”来形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伟大进程与帝国主义国家特别是美国对中国的期待。1974年,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上发言,强烈抨击了以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为基础的旧国际秩序。[17]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中强调与第三世界国家南南合作,对于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关系与秩序,则是用了“冲破”一词。上述外交用词足以明确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观持“强烈不认同”的态度。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中称当时的国际秩序为“国际经济旧秩序”或“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并认为其是“不公正、不合理的”,用词较之前有所缓和,可以认为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持“不认同”态度。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没有出现类似于“旧秩序”“不公正、不合理”的字眼,取而代之的是“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18]。相较于之前,并没有出现否定性描述,同时“更加”一词的出现说明党中央认为尽管不公正不合理现象仍然存在,但当时的国际秩序有望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表明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是“不反对也不认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治理与改革,贡献中国方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表明中国对现行秩序持“认同的态度”,同时对未来的国际秩序充满信心。通过分析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可以说明新中国成立至今,对现行国际秩序持的认可程度呈上升趋势,即由强烈不认可到认可的演变。
中国在逐步认可国际秩序的同时,也不断构建和改造现行国际秩序,使之更为公平合理。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构想主要侧重于政治层面。近代,中国在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下,与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另起炉灶”的外交政策,目的就是废除近代以来与列强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否定丧权辱国的国际旧秩序。受历史因素、意识形态、外交形势等的影响,中国很自然地选择并认可苏联的社会主义国际秩序观,在两极格局中选择与苏联为伍。20世纪50年代后期,由于苏联奉行霸权主义,中苏矛盾日益突出,中国开始形成独具特色的国际秩序观,其重要体现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至20世纪70年代,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下,中国与美、日等多国建立并发展外交关系。因此,可以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既是主权国家间交往的原则,也是当时中国理想的国际秩序观的反映。20世纪70年代,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美国陷入越战泥潭;苏联霸权主义泛滥,中苏关系濒临破裂;日本经济增速迅猛;西欧一体化运动蓬勃发展;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高涨。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两弹一星发射成功,中国国际地位上升。在这样的形势下,毛泽东提出了“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这个理论既符合当时的两极化的国际形势,也是一种新的更侧重于政治层面的国际秩序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及中国国内发展的需要,中国对国际秩序的思考与构建更倾向于经济层面,并由此横向扩展。1974年,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第六次特别会议中指出需要改变现行国际经济秩序,其原因是现行国际经济秩序是建立在控制与剥削基础之上的不平等体系[19]。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局势由紧张转向缓和,中国国内持续推行改革开放,在这样的背景下,邓小平提出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以此为基础,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明确提出中国关于国际新秩序的主张,在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其中“和平、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公正”与“合理”是针对二战以来建立的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所以改革开放以来至党的十四大,中国对于国际秩序的思考主要是针对经济层面。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础与原则,即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为原则。[20]党的十六大扩展了既往中国提出的以经济、政治为主导的国际秩序观,强调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方面考虑的国际秩序观[21]。在党的十六大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思考格局更高,内容更丰富,十七大提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即以国际社会的概念,强调世界各国是一个整体,整体内部要“和谐”,而非竞争。党的十九大强调建立和平、安全、发展、合作、共赢的国际秩序,进一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表达了中国对未来国际秩序的愿景。需要注意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构想并不是革命性的推翻或颠覆,而是在和平稳定的基础上,使国际秩序更趋向公平与正义。
如前所述,国际秩序观既包括国家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知,也包括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思考与构建。通过分析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国际秩序的认可程度逐步上升,即由强烈不认可到认可的转变,说明中国与世界各国摩擦减少,利益愈加趋同一致。在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思考与构建方面,中国表现出了两个特点:一是新国际秩序的内容呈横向扩展的趋势。如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层面,到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政治层面,再到十六大至今的经济、政治、文化、安全、生态等层面,说明中国对新国际秩序的思考日趋成熟。二是关于新国际秩序的视野不断扩展。从逐渐摆脱自身生存危机到实现自我发展,再到站在国际社会角度,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世界格局多元一体化发展,强调促进世界各国的发展,在发展中求合作,在合作中谋发展,并愿意为此搭建“一带一路”等平台。
三、安全观:从传统安全观、新安全观到总体国家安全观
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外交理念中的安全指国家外部安全,即国家未受到来自国际方面的威胁。[22]秦亚青教授在此基础上作了补充与更为具体的分类,分为核心安全利益与非核心利益。前者包括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后者包括非国家层面和非传统的安全。[23]
我国安全观的发展经历了传统安全观、新安全观再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演变,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前两者的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敌对政策,制造反华包围圈;另一部分国家对新中国不了解,采取旁观态度,仅有社会主义国家对新中国表示支持,因此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首要任务是求生存。我国第一代领导人不得不坚持以国家政治及军事安全为核心的传统安全观。在此之后,随着国内改革开放的推进,国际上苏联东欧剧变的影响,我国外部的政治、军事威胁逐步下降,与各国共同的经济合作日益密切。“9.11事件”爆发预示着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上升。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新安全观,即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强调对外合作,共同发展。
与新安全观强调对外合作不同,总体国家安全观既强调对外安全,也重视内部安全,同时统筹安全与发展,提出可持续安全与发展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与保障,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可持续安全。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2019年6月,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可使全球收入增加2.9%,全球贸易增加6.2%,3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由中国提供的10亿美元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正在为维护世界和平发展提供援助。截至2018年底,中国派出维和军事人员3.9万人,成为安理会五常中派出维和部队人数最多的国家。中国签署或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20多个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条约。[24]上述种种说明,中国的发展有助于各国发展,是维护世界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力量。
时代观是一个国家对自己所处时代作出的整体判断,是制定国家发展战略的基本依据。秩序观既是国家对现行国际秩序的认知,也是对理想国际秩序的思考与构建。安全观是对世界和国家面临威胁的认识和消除威胁的方式,是国家战略文化的表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外交理念主要由时代观、秩序观以及安全观构成,中国对时代的判断经历了“战争与革命”“和平与发展”“安全与发展”的演进。秩序观方面,中国对现行国际秩序的态度经历了反抗、认可到构建的转变,反映了中国逐步融入国际社会,并引领国际社会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趋势。新中国成立至今,国家安全观从传统安全观到新安全观走向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国家安全观的总体性与安全、发展的辩证思考,实践证明中国的发展为世界各国发展带来机遇,是维护世界安全与稳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