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多措并举推进农机合作社建设
2019-02-19李军营
李军营
博兴县地处鲁北平原,黄河下游南岸,位于黄河三角洲经济带与环渤海经济区的腹地,总面积900.7平方公里,人口49万,辖9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448个行政村。全县有耕地面积67万亩,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117.3万亩,主要有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及棉花、林果、蔬菜等多种经济作物,是山东省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
一、博兴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兴县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农机局登记备案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50家,其中达到省“五化”标准(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1家;合作社创办形式分为大户联合型24个、农业机械数量2640台套,农机作业服务面积达到近100万亩(含农机跨区作业面积),作业收益达到5500万元。我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已覆盖全县全部12个镇、街道,已达到一镇两社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特点
自2008年第一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吕艺镇马家村利民农机合作社)成立以来,在县农机局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扶持下,农机合作社发展到50家,平均每年增加6家;从事的农机服务范围由前期单纯的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到现在的集农机产品销售、农机配件供应、农机维修、跨区作业中介服务、农机规模化和“一条龙”作业等综合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模式也由简单地散户作业到现在的耕、种、管、收“一条龙”作业模式;作业服务领域由最初的县内作业发展到跨市、跨省订单式作业。
目前,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渐形成,订单合同作业、承包租赁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农机作业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
(三)工作措施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博兴县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多元创办,规范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建设了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1.因地制宜,多渠道创建农机合作社。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根据各合作社不同的创建规模和特点分类予以指导,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本着“指导不决策、引导不干预、支持不包办”的原则,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合作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走农机共同利用、合作发展的路子。并探索适合合作社发展的道路,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减少各合作社横向竞争,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政策保障,不断创优农机合作社发展环境。借力国家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东风,充分发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各级农机化发展项目等优惠扶持政策的作用,补贴资金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合作社资金的不足,提升了合作社的建设水平。有关农机化发展项目和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由农机专业合作社主力承担,大大拓展了农机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增强了服务能力。结合各合作社的特点协调相关管理、技术专家予以指导,并通过召开全县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研讨会,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到先进地区集体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开拓眼界、查找不足、挖掘潜力。
3.制度先行,推进合作社运行管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山东省《关于加快农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坚持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管理,帮助各合作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合作社科学运作。合作社成立后,按照企业运作模式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订出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安全生产、机务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农机合作社在运作中有章可循。
4.扶强带弱,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带头作用。通过企业、个人集资入股等方式发展起来的合作社具有资金充沛、管理经验丰富、熟悉市场化作业模式等天生优势,是我们重点扶持发展的对象,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优中选优,确保这类农机合作社在机具供应、技术服务等方面既能“吃饱”,又能“吃好”,扶持发展效果明显。以本县昌农、博华、利丰等合作社为例,这类合作社农机服务社会化示范带动作用强劲,在农机化新技术、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更显示出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农机合作社已逐渐向农业产业化公司逐渐转变,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农机合作社发挥的作用显著
(一)增加了农机装备数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机具、资金、技术、人才等整合,进一步推动了大型、复式、高性能、先进机械的应用,优化了农机装备配置结构,提高了农机化的发展质量,从而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与农机配置水平低的问题。从2012年至今,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扶持下,在农机合作社的带动下,全县新增、更新换代各类农业机械1500多台套,极大地促进了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高。
(二)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经济效益。农机专业合作社具有机械数量多、性能高、配套结构优良、大规模生产能力强等优势,通过推行“订单作业”“一条龙”作业、土地托管(耕、种、管、收)等作业服务模式,能够有效地实现土地家庭经营与机械化大生产的有机对接,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了以机械化为依托的家庭农场式规模生产经营之路。
(三)促进了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增强了政府与机手的联系。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社员大多是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他们以先进的技术装备和成方连片的承包土地,为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有效载体,诸多新机具、新技术首先通过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进而逐步得以推广,逐步成为农机管理部门联系机手的桥梁和纽带。近几年该县充分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玉米联合机收、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等新技术新机具。
(四)增强了农民抗风险能力,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和订单农业的发展。由于抱团经营、作业,使他们在技术上互帮互学,利益上互助互利,信息上争相传播,畅通了市场信息渠道,改变了过去农业生产一哄而上“一窝蜂”式的模式,大家实现了作物品种的统一,即可按订单生产,也可以按市场需求整体出售,从而提高了农产品增加值,促进了农业的增产增收,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从而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存在的问题
(一)高标准合作社数量少,影响带动力小。截止到目前,该县“五化”标准农机专业合作社仅有21个,达到规模化、“一条龙”作业模式的更少,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在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实施农机化发展推进项目等方面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明显不足。
(二)主体结构、经营模式单一,服务能力较低。一是农机合作社大都由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信息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才;二是合作社大都以农业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农机作业服务居多,设备、机具老化,缺乏高科技、高性能的大机具,作业能力不足,作业质量无法保证,且农闲时期车辆闲置,不能充分利用有效资源。
(三)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多数农机合作社在依法登记、章程制定、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还不够完善。由于现有的农机合作社多数由家族式成员组成或以小投大相互兼并的方式组成,合作社成员思想意识守旧,合作社内部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系统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标准,做不到向集约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建设发展。
(四)基础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不足。因土地审批手续严格并且过程相对繁琐,合作社征地困难,部分合作社到现在仍没有自己的基础建设用地;在建设投入资金方面,因个人投入资金有限,金融部门贷款难并且利息高,仅仅依靠国家扶持政策资金远远达不到合作社发展的需求。
四、发展趋势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逐步呈现主体多元化与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五种发展模式。
(一)农机大户联合型。主要是由具有丰富农机作业、市场经营、技术维修等经验的农机专业大户强强联合,形成规模优势。或由农机专业大户发起,联合种粮大户、农机手等自愿带机或带资按股份制原则入社。如永泰、兴博等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农机站服务队改制型。在基层农机管理体制变革过程中,部分乡镇农机站、村农机作业队把用于经营的农机装备折价入股,吸收本单位职工、农机大户、农机经营者的资金入股,组建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主要为本地服务,同时也进行跨区作业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如纯化镇农机站创建的兴顺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龙头企业创办型。企业利用营销、技术、市场、资金等优势,与农机户、农户联合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企业作为成员单位发挥其经营管理优势,形成农机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维修、农机作业服务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如京博控股有限公司创建的博华农机合作社、国丰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公司创建的利丰农机合作社。
(四)股东集资入社创办型。由多个具备雄厚资金的股东合伙集资入股创办,充分利用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具有独到的发展潜力,近年来发展迅速。如昌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出资创办和股东集资入股创办的农机合作社因其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展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
(五)村集体创办型。由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村集体,以村集体挑头投资及吸收村民以资金和机具入股的模式创办,以托管土地的形式为本村群众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同时辐射周边村镇。如博昌办伏田村、吕艺镇兴和村两委成立的富田、兴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
五、建议与措施
在当前大农业发展背景下,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应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向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在资金、用地、信贷和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对农机具数量多、作业面积大、规模化程度高、发展前景好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合理奖励扶持。推动各金融机构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需求方面出台优惠信贷政策,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优先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
(二)整合惠农政策扶持合作社发展。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项目的主体,各类农机项目,要优先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涉农补贴,农机专业合作社应享有优先权,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应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列为优先对象。建议设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项补贴资金,依据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和现实水平,设定不同的补贴额度,最大程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率。
(三)拓宽农机合作社建设渠道。与农机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开展“企社共建”活动。农机企业利用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给予结对共建农机专业合作社优惠购机、按揭购机等优惠,并在机具维修保养、零配件供应、机手培训等方面的提供优质服务。
(四)大力培育模范带头合作社。通过深入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活动,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法组建、依法运作、依章办事、诚信服务。充分发挥示范社在新技术推广、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作用,把示范点建成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先行点、农机化发展机制的创新点、农机化生产管理的样板点。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重点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不断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化”建设标准,以促进合作社建设工作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