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惠金融与补贴政策对接协作的调研与思考
2019-02-19郑纪超
郑纪超 王 华
为配合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鲁担惠农贷”业务,落实推进省农业厅与省农行战略合作协议,应省农担公司和省农行要求,我们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8年5月17日至19日,赴东营和潍坊两地开展调研,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方式进行,共走访规模以上农机生产企业1家,大型农业机械经销商2家,邀请农机管理部门、农业银行、生产企业、经销商、农机合作社和购机农户等有关人员开展座谈交流2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内容
对全省购置农机具的农户贷款情况及金融需求进行调研,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及省农担政策性担保优惠条件,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在支持三农建设中的金融优势,研究制定针对农机具贷款的相关办法和产品。同时,探索研究农机部门在推进惠农贷款落地、实施和管理全过程的功能定位,更好地支持帮助惠农贷款高效安全运行。
二、调研过程
本次调研第一站是东营市广饶县,实地走访了广饶县亨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并现场组织了座谈交流。广饶县亨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创建于1998年,注册资本1千万元,法人代表牛树元,年销售额过2亿元,主要经营农用车、汽车零售、批发、配件供应及维修,旧农业机械回收、报废、拆解、交易,机动车维修等业务,经销产品包括雷沃、久保田等品牌,目前,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农业机械经销商。我们组织了东营市和广饶县农机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广饶县农业银行相关人员,亨通农机牛树元总经理和若干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农机经营户等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
调研第二站是潍坊市,组织邀请了潍坊市和部分县区农机局、潍坊市农行、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圣达农机有限公司、潍坊市鲁星农机有限公司、潍坊绿野农机专业合作社、高密市宏基农机专业合作社、山东农业智慧联盟等单位参加座谈讨论。座谈后,还对雷沃重工和昌邑市圣达农机进行了实地走访。
雷沃重工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农业装备、工程机械、车辆、核心零部件、金融为主体业务的大型产业装备制造企业,现有资产161亿元,员工1.6万人,是全国知名的大型农机生产企业,自2008年开始,雷沃重工推出了农机具融资担保业务,对购买雷沃产品的购机者提供融资租赁支持,我们重点走访了解了其融资租赁业务运作情况。
圣达农机有限公司是潍坊昌邑的一家农机经销企业,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实际控制人王勇,经过10多年的发展,企业在农用机械销售过程中,逐步向其下游延伸,目前成立了农机专用合作社、农业机械培训中心等机构,发展成为一定集农机具销售到农机服务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目前年销售额约1亿元,主要经销雷沃、约翰迪尔等品牌,雷沃重工和约翰迪尔两家公司均直接在其办公场地设置了农机具融资租赁业务办理点,我们重点走访了解了其融资租赁业务工作流程、业务材料和实施效果等情况。
三、调研结果
经过深入的座谈交流和细致的实地走访,围绕调研的主要内容,得出以下观点和认识:
(一)农机化惠农贷款需求潜力大,但挖掘释放存在较大困难。从近几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来看,每年中央购机补贴资金规模均在15亿以上,拉动全社会农机购置投入在30亿以上。农民群众每年因购置农机具的直接支出高达45亿以上,如果以金融贷款支持覆盖50%的比率计算,贷款容量每年可达22亿元,其中基本零风险的农机购置补贴过桥贷款容量可达15亿以上,存在较低风险的贷款容量可达7亿以上。如果风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将金融贷款支持覆盖率提高至80%,则可创造每年36亿以上的贷款容量。此外,我省高价值农机具存量较大,如:80马力以上拖拉机有13.7万台,自走式联合收获机有20万台,这也是一笔庞大的存量财富,如果可以合理利用,将创造百亿量级的贷款容量,同时有效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活力。在调研过程中,农机合作社、农民机手等对农机化惠农贷款普遍表示欢迎,但并未报以过高预期。在农机化惠农贷款中存在大量问题困难,严重制约了贷款需求潜力的释放,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兑付进度不确定影响过桥贷款利息核算,可能超预期增加农民利息负担和造成被动逾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零散兑付,资金逐一拨付购机农户一卡通,贷款银行回款无法实现批量集中处理,效率难以提高;农民机手征信资料不健全,信用自律意识有待强化,道德和信用风险较大;农机化生产经营影响因素复杂多变、防控困难,农业贷款市场的风险度明显高于一般贷款市场;贷款审批手续繁琐、审核周期长,可能错过生产农时,农民机手不愿长期等待;农机化生产经营农业机械产权登记和交易目前仍是空白,制约大型农业机械办理抵押、质押,严重阻碍农业机械资本化和金融资源向农业农村的流动等。
(二)农业银行有提供金融支持的良好愿望,但缺乏利润和绩效的引导刺激。参加座谈的市级、县级农业银行都对金融支持农机化、农业发展表示理解和认同,但同时对落实相关金融扶持政策和发放贷款反应不积极,存在很大顾虑和担忧,可以概括为:贷款风险大、性价比低、没竞争优势和稳定性差。
农业银行尤其是基层支行普遍认为农业贷款风险大,农民群体信用偏低,农业生产经营抗风险能力差,发放贷款极易造成呆账坏账,还对历史上发生的涉农贷款问题心有余悸,虽然有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作担保,但仍然缺乏安全感;涉农贷款相对于其他行业贷款性价比偏低,涉农贷款存在高成本、低效率、高风险、低利率的缺点,每笔贷款额度不大,但贷款审核流程、手续与其他贷款相差不大,涉农贷款审批缺少规模效益,效率难以提升、成本居高不下,银行承担高成本和高风险,却只能获取较低利润,缺乏大规模开展涉农贷款业务的动力;市场上已经存在类似的担保贷款业务,且已运作时间较长时间,齐商银行针对财政补贴的30%购机款推出的“齐动力—启程—信用农机贷”产品,以简洁高效的办理模式,已经向全省4089户农民提供了3.252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邮政储蓄、地方性信用社以及部分国有商业银行也均对该业务有一定的介入;农机360网由大田金融推出“信农贷”,以其便捷的网络优势,为前已经为1000多个生产资料渠道合作网点,累计提供3亿元融资,受益用户超过3000户。一些大型农机生产企业为促进产品销售,也推出了一些卖方融资业务。农行现在才计划切入这一市场,且目前还不能提供特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未必能获得多少竞争优势;涉农贷款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政策变动可能给涉农贷款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如本次调研的鲁担惠农贷项目,直接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密切相关,银行对政策稳定性较为关注。
(三)农机经销商存在可供整合利用的资源渠道,但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调研组出发之前,我们主观地认为农机经销商能够掌握购机者的可靠资信状况,并且鲁担惠农贷可帮助经销商增加销售量,可以受到经销商热烈欢迎。在此基础上,可要求农机经销商向鲁农担提供反担保,进一步提高贷款安全系数。但经调研发现,这一看法过于乐观,经销商并不能准确掌握购机者真实资信,广饶亨通农机公司的牛树元总经理表示:“购机户资信情况不稳定,今年信用好说不定明年就不好了,我们也没法掌握起来”;经销商并不认为提供贷款就可以刺激农机销量增加,农机销量主要取决于行情大势,贷款最多是锦上添花,如果大形势不好,销量一样上不去;大部分经销商也不愿意提供反担保,让自己卷入涉农贷款风险。从调研情况来看,经销商确实存在比较丰富客户数据信息和一定的业务渠道资源,可以拿来进行深度挖掘、整合利用,但不能当做主要业务渠道使用。推动鲁担惠农贷大规模落实推广,根本出路还是要依托电子信息化平台,高效整合生产企业、经销商、农行营业网点等传统渠道和资源,实现业务办理的大数据化。
(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可能面临“金融+”流程再造,农机部门需充分评估预防政策风险。鲁担惠农贷项目与农机购置政策实施紧密绑定,从本次调研来看,现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还存在许多痛点,不能满足鲁担惠农贷项目对运行效率和资金安全的要求,比如:农机购置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兑付周期不确定,实际操作中有快有慢,但贷款却规定了还款日期,如果补贴资金不能于还款日前兑付,将造成贷款人信用违约,违约责任应认定为谁的责任,如认定贷款人违约,购机者必然指责农机部门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再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机农户个人账户,购机户可全权处置,农业银行可以关联购机农户账户,贷款到期后可进行扣划,但如果购机农户不守信用,私自取出补贴款,将造成违约和坏账;另一方面,如不考虑信用风险,大量零散的、不定期的资金扣划也将严重降低效率、提高成本,不利于项目的高效持续实施,如果改变补贴资金必须拨付个人账户的约束条件,允许将办理贷款的购机户的补贴款拨付至某一特定账户,再由这一特定账户完成扣划,就可以有效规避信用风险,并实现批量高效处理。对此,为适应和支持惠农贷款的落实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实存在开展“金融+”流程再造的必要性,但要充分评估和预防可能由此导致的补贴政策风险。
四、对策建议
围绕如何高效优质推动“鲁担惠农贷”业务在农机化领域落地推广,更好地造福于广大农民机手,我们立足本次调研,在充分吸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科学设计贷款产品和服务。农业银行在设计农机贷款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机行业、农民机手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特殊性,准确把握农机生产经营规律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特点,科学设置贷款产品的风险控制、利润目标、办理手续、操作规程等内容要素,确保贷款产品量体裁衣,切合农机化实际,既能满足农民机手实际需要,又能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和合理利润范围。在风险控制和利润实现上,建议按风险等级设定级差贷款利率,一笔贷款低风险部分按惠农利率核算,超过部分则按照市场化利率核算,贷款银行通过收取风险溢价的方式对冲信用风险,并增加放贷利润,调动基层支行积极性;在办理手续和操作规程上,应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简化手续、精简流程、缩短审批和加速放款,提高贷款资金周转率,以方便惠农、以快捷获利;省农担业务设计应紧贴农行贷款产品实施配套担保,为农行贷款资金做好保价护航,考虑到农机贷款零碎分散、贷款对象组织化程度低和农机产业上下游联系不紧密等现实条件,建议放弃要求第三方提供反担保的要求,可通过与农行利润分账或共同设立风险储备金的方式弥补可能出现的坏账损失。
(二)积极推进农机产权登记和流转交易。大型农业机械产权不清晰、流转交易困难是妨碍金融资源进入的重要壁垒,是制约大型农业机械等固定资产活化为资本的重要瓶颈,农机部门应立足实际,积极推动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大型农业机械产权登记,将一般商品实物转换为可资本化的产权标的,方便与金融资本协同共振,充分借力金融资源助力农机化发展;同时,应加快培育二手农机交易、农机金融租赁、农机质押抵押等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高农机装备交易流转效率,同时为拍卖处理发生贷款违约的农机具提供便利渠道和平台,方便银行收回剩余价值,减少坏账损失。此外,还应积极鼓励专业评估咨询机构开展农业资产产权评估定价研究,支持开展农业资产评估咨询业务,探索适合三农的特色农业资产定价评估理论体系和方法路径。
(三)引进“BAT”打造大数据竞争优势。该项目相对于目前同类市场产品的优势在于拥有一定政策倾斜扶持,但仅有政策优势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高效率和好效益做支撑,才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客观分析,除政策优势外,该项目在风险管控、资金成本、渠道资源、业务流程等各方面尚未形成明显竞争优势,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和培育更有竞争力的独特优势,值得探索的新的优势应是大数据竞争优势。我们将该项目涉及的各方进行角色分析:贷款提供者—农业银行,风险担保者—省农担公司,渠道供应者—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贷款使用者—购机农户或合作社,以上四个角色通过确定的业务流程发生协作,但各方协作是较为松散、随意和粗放的,比如:从贷款提供者和风险担保者的协作关系来看,风险担保者可以为贷款提供者承担80%的风险,但仍有20%的风险敞口有待解决,而风险担保者的风险则无人可以承担(或者说由政府承担);从贷款提供者和贷款使用者的协作关系来看,依托农业银行现有条件很难做到高效、批量、快速、安全地向购机户供应贷款,因为农业银行占有的数据信息资料有限,只能更多地依靠传统方式进行信用评估;从渠道供应者与其他角色协作关系来看,该角色是整个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渠道供应者不可能向贷款供应者提供独家渠道服务,也不可能向风险担保者提供反担保承诺,是属于利益诉求和责任义务基本游离于链条之外的角色。另一方面,每个角色掌握的数据信息资料和资源是彼此孤立、条块分割的,任何一方均无能力进行全链条整合,建成大数据信息平台。通过以上描述,我们认为这一协作链条中缺少两个角色:风险批发者和数据整合者,风险批发者负责承担整个贷款业务风险的集中和批发转移,数据整合者负责整合其他角色数据信息资料和资源,建设大数据信息平台。最有条件和能力担负这两个重要角色的是以“BAT”为代表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对“BAT”而言,随着电子商务向农业农村的延伸拓展,他们可能也需要好的项目做为切入口,以便抢占三农领域信息数据高地,获取新的发展机遇。
(四)审慎乐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金融+”流程再造。经过十多年稳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规范的补贴操作流程,每一项流程都绑定着补贴工作责任,不能轻易调整变动。但是,现有补贴工作流程的设计并未预先考虑金融因素的影响,金融资源参与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路径还不够通畅,金融扶持与补贴惠农政策的衔接还有待优化,有必要充分考虑金融惠农这一新因素的影响,对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审慎的“互联网+”流程再造。
(五)先行先试打造金融强农惠农齐鲁样板。该项目的实施推进可选用试点逐步推进和全面迅速推进两种方式,我们认为应选择全面迅速推进方式,在精密布局、打牢基础的前提下,放开手脚、先行先试、大干快上,试点逐步推进表面上看是稳扎稳打、稳中求进,但实际上并不适应现代金融业务特点,跟不上互联网时代新形势,一是不符合“大数法则”。大数法则说明风险单位数量愈多,风险损失反而越容易预测和控制,反之亦然,因此项目推进应尽力做多风险单位数量,试点逐步推进方式严重限制了风险单位数量的增长;二是缺乏“长尾优势”。该项目适用长尾理论,大量小额、零碎、分散、孤立的贷款业务构成了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如果无法让尾巴加粗(增大贷款规模),则只能让尾巴加长(增加贷款人数量),尾巴越长越有优势;三是制约规模经济。该项目的前期基础投入是一次性投入,构成长期沉默成本,贷款业务数量越多,单位业务成本越低,越能产生规模经济。同时,贷款业务数量越多,形成的信息数据资料和资源才能越多,才能形成大数据规模优势,便于大数据竞争优势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