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集体安全的尝试:中印关系与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研究(1954—1962)*
2019-02-19高嘉懿
高 嘉 懿
集体安全是国际社会设想的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可能出现的侵略来保护每一个成员国安全的一种保障体系,谋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想国际关系。两次世界大战后分别建立的国际联盟和联合国被视为集体安全体系的典型代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的洛迦诺公约和苏联提出的欧洲集体安全,则可视为区域集体安全的尝试性构建,是对国际联盟的补充,且具有针对性(为化解或抵制德国的敌意和侵略可能性)。但不论全球性还是地区性的集体安全体系,理论上都应包含没有结盟关系乃至互相敌对的国家[注]Inis L.Claude, Power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2, p.110; Inis L.Claude, Swords Into Plowshares: The Problems and Progres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71, p.255; Arnold Wolfers, 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Baltimore: The John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62, pp.182-183.。因而,在美苏冷战对抗的背景下,美欧建立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实是一种排他性的集体防御机制,成员仅包括结盟国家,针对的是来自联盟外部的安全威胁[注]关于集体安全与集体防御的区别可参见Geoffrey Lee Williams and Barkley Jared Jones, “Collective Security or Collective Defense?” In: NATO and the Transatlantic Alliance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Twenty-year Crisis,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1, pp.87-96; 郭学堂:《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集体安全体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80—81页;钱皓:《从“集体安全”到“集体防御”——〈北大西洋公约〉“第5条款”的历史解读》,《国际观察》2002年第3期;等等。。为对抗北约和应对欧洲防务集团问题,苏联于1954年初的柏林会议上提议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但遭到西方国家的拒绝。苏联遂于1954年底至1955年5月与东欧七国协商并建立了华沙条约组织,最终成为一个对抗性的欧洲集体防御组织。几乎同时,美国也在亚洲打造针对中国的集体防御圈,试图遏制亚洲共产主义的蔓延。在此背景下,尚未获得联合国(国际集体安全体系)成员国合法席位的新中国,为避免美国营造东南亚集体防务组织,于日内瓦会议期间提出建立亚洲集体安全体系的构想。
由于这个设想未能实践,因而很少得到学界关注[注]目前仅牛军提到日内瓦会议后期,中国为抵御一个针对己方的亚洲集体防务体系,与印度、缅甸进行合作,试图尽快解决印度支那停战问题,并与亚洲各国订立集体安全公约。参见牛军:《论1954年中国对印度支那停战政策的缘起与演变》,《冷战国际史研究》第2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2016年,第27—62页。。不过,与此议题相关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构想的集体安全理念和原则)以及万隆会议(集体安全理念的推广和实践尝试)则得到大量研究,并认为这是中国对国际法理论的思索与实践,是对《联合国宪章》的补充和发展。可以说,中国虽未能构建区域集体安全,但为维护东南亚集体和平作出了积极努力,首要的任务就是贯彻日内瓦协议,维持印度支那停战状态。在维护地区集体和平的过程中,中国得到了印度的支持与合作。作为亚洲的另一个重要大国,印度在呼吁印度支那停火之际也提出了建立扩大的区域集体安全的设想[注]D.R.SarDesai, India Foreign Policy in Cambodia, Laos, and Vietnam 1947-1964,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8, pp.28-51; Ramesh Thakur, Peacekeeping in Vietnam, Canada, India, Poland,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Alberta: The University of Alberta Press, 1984, pp.37-39; etc.,还承担了维护印支和平的重要职责——担任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国。然而,中印两国构建亚洲集体安全的尝试与维护地区集体和平的努力并未能阻挡印度支那的战火再起。这不禁让人反思,冷战背景下,中国设想的亚洲集体安全最终无法建立的结构性困境是什么?本文试图梳理中国提出亚洲集体安全的背景、尝试以及面临的困境,从中印关系变化对印度支那地区维和问题造成影响的视角来分析亚洲集体安全未能实践乃至集体和平丧失的原因。
一、集体安全的提出:中印合作与印支停战
1953年朝鲜停战后,国际局势发生关键性转变。中国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调整到国内事务上,主要关注两项任务:一是开展经济建设,二是重提台湾问题。这两项任务与人民的福祉和民族的统一息息相关。因此,对于周边仍存的紧张局势,中国支持以和平共处的理念出发,妥善处理与周边国家的遗留问题,促成地区和平。
印度作为中国的邻国之一,也是亚洲地区的一个主要大国,中印关系的良好发展对于缓和地区局势有着重要的作用。尽管1950年中印就建立了外交关系,但因为西藏问题和遗留的边界分歧以及中国正投入朝鲜战争而无暇西顾,双方并未立即发展关系。但印度在朝鲜战争过程中的积极协调、对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的支持,使得中国越来越认识到与印度发展友好关系的重要性。从1953年12月底开始,中印两国就西藏问题进行谈判,最终于1954年4月29日签署《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确立了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原则。在此背景下,中国希望与印度展开合作,促进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共同反对美国的干涉行动。
印度作为朝鲜战争的一个重要调停者,在朝鲜停战后,又将目光转向调解印度支那冲突上。事实上,印度很早就关注该地区的民族解放问题。1946年印支战争爆发后不久,印度国大党主席尼赫鲁发表公开声明,谴责法国使用武力手段破坏印度支那人民的自由,警告这样做会损害法国在亚洲的威望,并希望法国采取和平手段、放弃帝国主义、支持印支人民自由与进步的发展[注]Burma and Indo-China, 7 January 1947,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1,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1984, pp.559-560.。1947年3月23日,印度举办亚洲国家会议,专门邀请越南民主共和国参会,共商亚洲民族解放运动以及促进各国交流与合作等问题[注]Message to Ho Chi Minh, 10 October 1946,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1, pp.519-520.。不过,对于越南的抗法斗争,印度仅提供了道义支持,没有给予实际的物资援助[注]D.R.SarDesai, India Foreign Policy in Cambodia, Laos, and Vietnam 1947-1964, pp.12-14.。其原因除了不想得罪法国外,与印度支那并非印度战略核心区也有关系。但印度认为自身与印支地区还是有一定关联的,曾担任过印度驻华、驻越外交使节的考尔指出:柬埔寨深受印度文化的影响,老挝主要是受印度佛教的影响,而越南则更多地受到中国儒家和道家文化的影响[注]T.N.Kaul, India, China and Indochina: Reflections of a “Liberated” Diplomat, New Delhi: Allied Publishers Private limited, 1980, p.2.。为该地区恢复和平作出努力,显然有助于提升印度在东南亚的威望,并与中国竞争影响力。1952年尼赫鲁对即将赴华访问的印度文化代表团说:“不要忘了,在东南亚的基本竞争是在印度和中国之间。这种竞争沿着亚洲的脊脉而生。”[注]Frank Moraes, Witness to an Era: India 1920 to the present day, London: Weidenfeld and Nicolson, 1973, pp.220-221.
因此,当尼赫鲁得知将召开日内瓦会议后,很快于1954年2月22日在印度国会上呼吁印度支那停火,后又几次在国会及科伦坡会议上提出关于印度支那的六点建议:建立和平与协商的气氛;立即停止战火;印度支那完全独立,法国和美国应将主权移交给印度支那;法国立即撤军;大国不干涉印度支那;联合国监督协议的实施[注]《印度总理尼赫鲁在印度国会人民院发表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声明》,《人民日报》1954年4月27日;Six-Point Proposal on Indo-China, 28 April 1954,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5, 1999, p.425.。
印度的建议引起了中国的注意。中国想得到印度的支持来推动亚洲和平,抵制美国对东南亚地区的潜在军事干涉。1954年2月27日,周恩来与印度驻华大使赖嘉文会谈时表示,中国人民是支持日内瓦会议的,因为可以推进国际和平,首先是朝鲜和越南的和平。印度支那停火问题的关键在于美国,但它一直在增加对越南的军事干涉,这是不利于和平的。周恩来赞赏印度的和平工作:“印度的努力对亚洲和平是有利的,何况是在东南亚呢!它可以推动舆论。”[注]《外交部致袁大使:告总理与赖嘉文谈话摘要》(1954年3月1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6-00118-01。4月19日,周恩来离京赴日内瓦前夕还应约会见赖嘉文,提出了亚洲国家和人民的自救问题,强调“只要亚洲的国家团结起来,保卫和平,美国的阴谋就不能得逞”[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1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年,第17页。。
中国希望亚洲国家能够联合起来,共同保障地区和平,抵制域外大国的干涉。尼赫鲁也有类似意愿,他派遣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梅农赴日内瓦参与协商。在5月24日和25日与周恩来的会面中,梅农提及尼赫鲁的亚洲“集体和平”设想,表示印度愿意参加大国之间同意了的任何集体和平的措施[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1集,第336页。。他说:“关于监察的问题,我想和‘集体和平’和不干涉的问题联系起来谈。‘集体和平’措施与不干涉,对中国或美国来说,是同样适用的。印度的立场是不应从国外任何地方向印度支那输入军队和弹药,正因为如此,我们主张由四大国和其他有关各国(甚至可以包括泰国)来保证”,“印度不会参加任何‘战争的保证’,因为我们相信集体和平,我们希望四大国联合保证”[注]印度提出的“四大国联合保证”是指由中、苏、美、英等四个未直接参战的大国对今后达成的停战协议进行联合保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1集,第343—344页。。
印度的建议是构建普遍的集体安全,让美国也加入印支停战后的地区维和保障,虽与中国想法不完全一致,但印度可以给予舆论和道义支持,因此中国重视与印方进行沟通和解释。6月10日,周恩来向梅农指出:“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问题上是需要印度的努力的,我们欢迎印度政府派梅农先生在会外作非正式的接触。而美国却企图把问题说成非常困难,使印度退却。美国企图制造一种印象,说我们反对印度,事实上全非如此。”13日,周恩来正式回复梅农关于中国对印度建议的态度,力求两国意见能够靠拢。周恩来指出,在国际保证问题上,“虽然实际上是四大国,然而仍应由与会国来保证。否则,某些与会国就不承担义务了。梅农先生上次也说,越南民主共和国和高、寮等都应该承担义务,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独立,互不侵犯,也就是说彼此承担义务。法国也同样应该作某些承诺,受这些承诺的约束。但是,我们同意梅农先生所说的,实际上四大国要负更大的责任,它们都不是参战国”。关于中立国监察委员会问题,周恩来同意接受梅农提出的一致协议原则不是绝对原则的建议即“有时需要一致协议,有时用多数通过”,希望“印度要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起应有的作用”。此外,周恩来回应了尼赫鲁提出的东南亚“集体和平”倡议。他说:“科伦坡会议的基本精神我们是同意的。东南亚的和平必须建立起来,这主要是东南亚人民的事,应该由东南亚的人民来实现,而邻邦则应该促成而不应阻碍,应该协助而不应干涉”,“我们愿意与东南亚各国保持和建立像我们与印度那样的友好关系,只要东南亚各国同样地对待我们。我们不愿看到它们敌视我们。如果它们还有困难,不论是由于内部或外部的原因,我们愿意等待”,“总括一句,在东南亚应该建立起安全的环境,使我们彼此和平相处,而不让美国有任何干涉的借口”。[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1集,第349、351—352页。
此时,日内瓦会议正陷入僵局。6月12日,法国拉尼埃政府倒台。美国试图加紧与英法的联合行动,在东南亚建立集体防御组织。中国对此保持警惕,为进一步扩大集体和平、促成亚洲内部团结,中共中央要求周恩来趁6月下旬休会之际,接受尼赫鲁的邀请访印,目的之一就是建立一个亚洲集体安全体系。周恩来在6月22日致毛泽东、刘少奇并中共中央的电报中指出:“此次访问印度的目的,在为缔结某种形式的亚洲和平公约做准备工作,以打击美国进行组织东南亚侵略集团的阴谋,并从而推动印度支那和平的恢复。”[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386—387页。
6月25日,周恩来在与尼赫鲁会面时表示:“中国对东南亚的政策是和平共处,我们对印度、印尼、缅甸、 巴基斯坦、锡兰和老挝、柬埔寨的政策都是如此”,“为了在亚洲建立和平区域,中国政府愿意看到中印两国在《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所确定的原则,能够运用到亚洲的所有国家,这是很有利的”[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90—391页。。周恩来还指出因为印度的中立国地位,所以提议印度作为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主席国[注]Conversation with Chou En-lai II, 25 June 1954,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6, 2000, p.377.。在第二天的会谈上,周恩来与尼赫鲁更就普遍的国际和平问题达成共识,双方认识到中印两国虽然政治体制不一样,但都是从帝国主义手中获得民族解放的,且有着共同的久远的东方文明。中印应该利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建立自信与互信,一起为稳固世界和平发挥巨大作用。[注]Conversation with Chou En-lai IV, 26 June 1954,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6, pp.390-392;《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91—392页。6月28日,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一般国际关系之中。随后,周恩来访问缅甸期间也将这一原则再次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亚洲国家力图跨越意识形态争端、开展和平合作的宣言和典范,为印度支那停战协议的签订提供了良好的国际舆论氛围。
实际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可以被视为构建集体安全的原则与前提,一旦印度支那停战协议达成,在此基础上实现扩大范围的集体保证是有可能的。因此,毛泽东在听取周恩来访问印、缅的汇报后,在7月8日的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第57次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中国建立东南亚集体安全的构想,“开始建立东南亚和平区域,建立合作并发展它,订立互助条约或集体和平公约”[注]《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57—258页。。这成为中国营造“国际和平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这一指示,周恩来于7月中旬回到日内瓦后,就与英国外交大臣艾登进行磋商。周恩来表示,中国对东南亚是没有野心的,“我们和印、缅发表了联合声明,我们也表示愿意与任何一个东南亚国家发表同样的声明,并受这种声明的约束。这就证明不仅现在,就是将来我们也无野心。但是美国仍然不放弃在东南亚搞军事基地和军事同盟”。中国对于美英在东南亚联合行动中的分歧是有所了解的,希望能说服英国放弃参与一个针对中国和越南北部的东南亚军事防御组织,转而支持中国与印度提出的包括各方在内的东南亚集体和平组织。周恩来向艾登说:“我和尼赫鲁总理正努力于建立一个区域和平并扩大之。我在印度时,我和尼赫鲁总理都很欣赏艾登先生提出的东南亚洛迦诺公约。我们的解释不知是否正确,我们认为这是把东南亚所有的国家集合起来组成一个集体和平的公约。这一公约不排斥任何人,如果美国参加,也不反对。这样就可以保证造成区域的和平,不仅包括对立的双方国家,而且把第三方面的国家也吸收进来。这样就可以在东南亚试验和平共处。”艾登回复美国不喜欢洛迦诺一词,但英国同意建立一个类似洛迦诺式的集体安全组织,不过他否认区域的集体安全组织与部分国家建立的防御同盟会存在对立。[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1集,第245、248—249页。
英国不反对中国所提的集体安全设想,但也不否认会加入美国的东南亚集体防务组织,试图将此作为筹码,迫使中国作出妥协。艾登提到:“东南亚公约不是一个新的想法,并不是在巴黎会谈中发明的,而是早就有了。我刚才说过,我们在这里作的越好,我们就越不必考虑防御性的安排。”[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1集,第250页。
为了避免美国投入军事干涉或是建立东南亚防御组织,周恩来不得不同苏联一起对越南民主共和国施压,使其接受以北纬17度线划分停战集结区域。经过多方努力,7月21日,日内瓦停战协议最终得到除美国和越南外与会各国代表的签署,协议包括在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各自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以及《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
8月11日,根据日内瓦协议的要求,印度、加拿大、波兰三国代表组成的国际监察与监督委员会正式在河内成立,随即按照《越南中央联合委员会关于联合监察机构的职权和规章的决议》来履行对越老柬三国的监察职责。
可以说,印度支那停战不仅符合中国、印度两个亚洲大国的共同愿望,也是中印协商合作的成果体现。周恩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3次会议上做外交报告时指出:“参加科伦坡会议的国家、特别是印度在推动印度支那停战方面所作的努力,对于日内瓦会议所获得的成就,都是有贡献的。”[注]《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226页。显然,中印也将在维护和贯彻日内瓦协议上继续合作,因为从逻辑上而言,保障印支地区和平成为中印构建亚洲集体安全体系的必要前提。
二、集体安全的尝试:参与万隆会议和维护日内瓦协议
印度支那停战协议签署之后,威胁地区和平的隐患并未消失。1954年7月22日,日内瓦协议达成的第二天,美国就迫不及待地召集盟国一起研究建立东南亚反共防线问题。中国对于美国构建东南亚反共集团的企图有着清醒认识。7月27日,中共中央在给周恩来的电报中指出:“在朝鲜和印度支那停战后,美国不会甘心于日内瓦会议的失败,必将继续执行其制造国际紧张局势,进一步地从英法手中夺得更多的势力范围,扩大军事基地、准备战争和敌视我国的政策。这种政策在东南亚,美国今后除了积极企图组织东南亚防御集团、武装日本等等措施之外,必将继续充分地利用台湾,采取海盗式的行为,劫夺到我国的各国船只,并且有把封锁我国的范围扩大到广东沿海及东京湾地区的可能。”中国领导人计划的对策是一方面准备开展军事反击,希望能尽快收回沿海岛屿,保护国防线,警告台湾当局和美国;另一方面,准备与印度等亚洲国家建立一个广泛和平的地区,消除原本相互对立国家间的恐惧和疑虑,建立安全感和互信,这样就“不致沦为美国侵略集团制造战争和组织对立的军事集团的温床”。[注]《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11册,第184、229页。
但中国没有立即落实与东南亚各国签订互助条约或集体和平公约的计划,原因可能有三个:一是中国缺乏处理现代国际关系的经验,没有形成具体可操作的方法;二是美国没有给中国细致筹划的时间,印支停战后就组建了东南亚条约组织,对中国的集体安全设想造成严重打击;三是当时的外交环境尚不成熟,虽然中国已与印度、缅甸等国达成共识,但东南亚地区仍存在不少对新中国持敌视或疑惧的国家,要建立普遍的集体安全机制,必须要把化解对方的“恐中”心结作为基础。
因而,对于中国来说,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改善与亚洲各国关系,维护印支和平,争取扩大集体和平的区域。在这方面,中国继续得到了印度的支持与合作。
印度同样反对东南亚条约组织。9月29日,尼赫鲁在印度议会中谴责了东南亚条约组织对日内瓦协议的违背,指出停战协议要求印度支那国家成为中立国家,禁止加入违背联合国宪章的军事防务联盟,作为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的印度有责任予以反对。此外,这一组织也不符合印度所推行的不结盟政策,尼赫鲁指出印度支那国家“应该或多或少地成为不结盟国家,并归属于我们共同的和平地区”。[注]Ramesh Thakur, Peacekeeping in Vietnam, Canada, India, Poland,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p.84.当然,巴基斯坦的加入也是印度不满该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这一阶段,中印两国的亚洲政策趋于一致,试图营造一个扩大的集体安全区域。1954年10月20日,尼赫鲁访问中国,双方就在亚洲建立一个和平地区达成共识。周恩来表示:“这个建立和扩大和平地区的政策是符合印度和亚洲各国人民的利益的。我们欢迎尼赫鲁总理的这个主张,并愿意同印度一道,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建立和扩大亚洲的和平地区。”[注]《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11册,第400—401页。11月22日,中国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刘宁一在《人民日报》头版发表文章《为建立亚洲集体和平和安全而奋斗》,提出中国要“把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扩大到亚洲各国和亚洲以外的国家,以扩大和平地区,建立集体和平和安全,推动亚洲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发展经济关系及文化关系,巩固和发展亚洲各国人民的相互友谊”。
为达到这一共同目标,以印度为首的科伦坡五国酝酿组织一次只有亚非国家参与的国际会议。在1954年底的茂物会议上,科伦坡五国提议于1955年4月召开亚非会议,以促进亚非各国间的关系,并邀请中国和北越这两个社会主义国家一起参会。中国对此欣然接受,并开始积极准备。1955年4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参加亚非会议的方案》指出:“亚非会议的召开正当中印、中缅联合声明在亚非地区发生巨大影响的时候,亚非人民争取和平和独立的斗争正在高涨,而另一方面美国正在组织和扩展各地区的侵略集团,力图加强对亚非国家的控制,积极准备新的战争。”在此背景下,中国参加亚非会议,将有机会接触大批“和平中立主义”和接近“和平中立主义”的国家,这些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和平、独立以及发展本国经济文化的共同愿望。中国可以借此推行自己的和平共处政策,这对“在亚非地区乃至于在全世界扩大和平势力的事业是有着有利条件的”。此外,参会方针还提出“以美国为主要打击目标,指出军事集团、军事基地、禁运垄断政策等的殖民主义的实质”,要“坚决实施日内瓦协议,反对马尼拉会议和曼谷会议破坏日内瓦协议的活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2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第9、41—43页。
万隆会议期间,周恩来率领的中国代表团在会上积极宣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消除部分国家的质疑和敌意,强调求同存异;在会下与各个参会国代表团进行交流,解决了中国与印尼之间关于华人的双重国籍问题,很好地促进了两国关系的发展。另外,加强与印度支那国家的联系,推进日内瓦协议的实施,也是中国参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可以说,是否能顺利执行日内瓦协议将验证中国与越南民主共和国开展和平共处政策的心意,既有利于缓和印支地区的国家关系,也能增加和扩大互信与和平。
在此项事务上,中国也得到了印度卓有成效的合作。首先,在中印共同组织下,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和老挝王国首相克特·萨索里斯进行了接触和会谈,促成越老双方签署了互相谅解备忘录,并表示会共同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履行日内瓦协议。越方还同意会在之后推动占据老挝东北两省的巴特寮领导人苏发努冯亲王与老挝政府进行和谈,以达成和解协定、通过普选来实现老挝的和平统一。[注]Cable to S.Dutt, 26 June 1955, and Cable to Chou En-lai, 14 July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9, 2001, pp.353, 360.其次,1955年4月25日,周恩来与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就印度支那问题举行会谈,表达了对印度支那武器监管问题的关切。根据日内瓦协定,柬埔寨可为自保而进口一定数量的武器装备和军事人员。当时柬埔寨正在与美国商谈军事物资援助的问题,中方担心就此会打开美国军事武器输入印度支那的缺口。周恩来希望印度能向柬埔寨提供军事物资的帮助,从而避免美国的军事援助进入印度支那。[注]Talks with Chou En-lai and U Nu, 25 April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8, 2001, pp.193-195.中方的关切与建议给尼赫鲁留下深刻印象,使印度加强了对此事务的协调。万隆会议后,柬埔寨与美国于5月16日在金边签署了关于美国向柬埔寨提供军事援助的协定。尼赫鲁很快作出反应,写信提醒西哈努克,美柬协定已引起中国和北越的注意,并指出:“美柬协定已经超出了日内瓦协议对柬埔寨自卫权的规定。尤其是美柬协定还写明柬埔寨同意其他国家在其领土上获得来自美国的军事援助。这就是说,给柬埔寨的军事装备不是严格用于防卫柬埔寨的,这不是中立主义的做法。”[注]To Norodom Sihanouk, 4 June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9, pp.349-350.尼赫鲁还要求印度驻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代表团团长以委员会主席国的身份进行斡旋,认定美柬协定的部分条款违背了日内瓦协议,要求柬埔寨政府与美国协商修改协定[注]Cable to Chou En-lai, 26 June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9, pp.354-355.。尼赫鲁的警告对于西哈努克亲王改善与中国关系产生了推动作用。尼赫鲁还建议中国尽快正式邀请西哈努克访华[注]Cable to R.K.Nehru, 23 December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31, 2002, p.397.。1956年2月,柬埔寨首相西哈努克亲王访华,中柬两国建立了联系并达成了发展中柬经济和文化关系协定。
总体来看,万隆会议达成的成果符合中印两国的共同目标。《亚非会议最后公报》不仅提到了增进亚非国家间经济、文化、人权与反殖民等问题上的合作,也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纳入了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还提出“不使用集体防御的安排来为任何一个大国的特殊利益服务;任何国家不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并要求将亚非会议持续举办下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档案选编》第2集,第99—105页。。因而,亚非会议类似于一个促进集体安全的会议机制,但只是道义上的,没有实际的保障措施。
万隆会议后,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仍受到挑战,紧接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执行日内瓦协议所规定的越南统一普选,这关系到保障区域安全的前提。根据给出的政治解决方案,越南北方和南方地区的负责当局应从1955年7月20日起举行会谈讨论筹备和组织1956年7月的普选问题,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的统一。筹备日期来临之际,胡志明率领北越党政代表团于1955年6月25日至7月8日对中国进行首次正式国事访问。中越双方领导人在会谈期间就越南统一选举及其他重大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489页;《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308—309页。7月7日,中越两国政府发布联合公报,呼吁贯彻日内瓦协议以使越南通过普选实现和平统一。
然而,美国和南越当局都做出了不利于和平统一的声明。7月16日,南越总理吴庭艳发表声明,指出南越没有签署日内瓦协议,不具有履行的义务,尽管也不打算破坏该协定,但是一定要在北方人民能得到自由选举的条件下,才会同意普选来实现国家统一[注]《吴庭艳关于普选问题声明全文》(1955年7月19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302-02。。对此,中国与北越保持密切沟通,决定在撤军问题上对法国作出让步,以增加法美矛盾并使法国另组亲法的南越政府来履行普选。在中国和苏联的建议下,越南劳动党中央于1955年9月提出《越南民主统一战线纲领》,指出当前对于南方的工作路线,就是要通过政治和外交斗争,在南越成立一个较少亲美、较少反动、赞成和平和统一、愿意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进行协商普选的政府,“必须迅速地把南部的斗争转向反对美、吴,拥护和平和统一,要求协商,要求普选”[注]《争取统一斗争的路线、策略、政策提纲》(1955年),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390-03。。与此同时,中国认识到,“在越南目前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外力的推动,越南的南北双方为了准备全国选举的协商是不可能实现的”[注]《关于印度政府对越南选举的意见致苏联政府的备忘录》(1955年7月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214-03。。为了帮助越南实现南北协商普选、和平统一全境,需要作出外交努力,并用政治斗争的方式向南越施压。中国首要的合作对象就是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主席国印度。7月6日,周恩来致电尼赫鲁,希望印度政府以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的身份提议南北越开展协商对话,推动越南普选的进行,从道义和法理上孤立美国和吴庭艳政府。[注]Cable to Chou En-lai, 14 July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9, p.360.尼赫鲁同意周恩来的观点,即吴庭艳的声明不利于越南普选的举行。他还向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之一的艾登转达了周恩来的意见,建议艾登应非正式地与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和法国总理就此事进行讨论,迫使南越妥协,切实履行日内瓦协议[注]Message to Anthony Eden, 19 July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29, pp.368-369.。
由于印度赞赏和支持北越在履行日内瓦协议上的努力和立场,引发了南越当局的强烈不满。7月20日,印度驻越南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代表在西贡入住的酒店遭到暴徒袭击,酒店周围还贴满了反印度、反波兰、反越盟的示威标语。尼赫鲁就此事向英国、苏联两个主席国抗议,再次要求英法美一起对吴庭艳施压来切实履行日内瓦协议。[注]Aide-Memoire to UK Government, 5 September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30,2002, pp.434-436.然而,吴庭艳依旧态度强硬,并在美国的支持下于南越单独举行大选,废黜了保大,成立了越南共和国。
事实上,中印都认识到越南普选无法实行的根本原因在于日内瓦协议本身的缺陷,即法国虽作为战争的当事方签署了日内瓦协议,但按照规定要从越南撤军并将南越的行政权力移交吴庭艳政府,而应该继承法国义务的南越政府却不愿意履行日内瓦协议。此外,国际监察委员会以及日内瓦会议的两主席国(英国、苏联)虽能从道义和法理上要求南越履行日内瓦协议,却无法有更多的实际威慑行为。
因此,中国考虑召开新的日内瓦会议来迫使南越当局走上谈判桌。经苏联、北越、印度等国同意,1956年1月,中国向日内瓦会议两主席提出要求,再次召开新的日内瓦会议来讨论越南问题,并邀请国际委员会三国参加[注]《建议召开日内瓦会议讨论越南问题》(1956年1月17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6-00313-03。。印度则继续与美国、英国协商,表示吴庭艳政府是继任的政府,接受了法国移交的权力和责任,就必须接受日内瓦协议赋予的权利与义务,不能只享受协议所带来的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注]Conversations with John Foster Dulles, 10 March 1956,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32, 2003,pp.450-451.。
然而,随着普选日期的逼近,尽管印度提出了延期选举的建议,但包括中国、北越在内的各方,事实上都已认识到选举已经流产。
相对而言,日内瓦协议关于老挝问题的执行情况较有进展,印度在其中发挥了作用。1955年9月20日至21日,尼赫鲁向访问印度的老挝首相表露出希望帮助老挝政府解开与巴特寮之间的死结的意愿。老挝首相表示只要巴特寮承认老挝王国政府的合法主权,包括对巴特寮实际控制的北方两省的主权就可以达成政治协议,将合法主权转为实际控制的操作过程可以延缓。他向尼赫鲁呼吁,希望印度去劝说越盟放弃对巴特寮的支持,使得政治协定更容易达成。[注]Talks with the Laotian Delegation, 20 and 21 September 1955,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30, pp.440-442.
中国也为老挝政府与巴特寮达成协议作出了外交努力。中国政府决定对老挝实行睦邻友好、支持其中立地位的基本政策,并发展国家间关系。1956年8月,毛泽东在与来访的老挝首相梭发那·富马会谈时强调:“我们不会干涉你们的内政,不会在你们那儿宣传共产主义,也不会去推翻你们的政府,我们是讲友好的。”[注]《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第244页。中老随后签署的《联合公报》重申了老挝的和平中立政策,不会缔结任何军事同盟[注]《我国总理和老挝首相发表联合声明》,《人民日报》1956年8月26日。。中方还表示支持巴特寮加入富马政府,以实现老挝国家与民族的统一。
在中印的推动下,1956年12月28日,老挝政府与巴特寮签署了建立联合政府的协定草案。之后,富马亲王与苏发努冯亲王于1957年10月23日达成《万象协议》:巴特寮军队归入老挝军队,行政人员归入政府;作为交换,巴特寮的政治组织“老挝爱国阵线”被承认为合法政党;巴特寮控制的两省主权交予政府;老挝政府作出不参与任何阵营或军事联盟且不允许任何国家在自己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的保证。11月2日,老挝国民议会批准该协定。11月18日,东北两省桑怒和丰沙里的权力正式移交老挝政府,两名巴特寮成员同天进入内阁。[注]Message to Souvanna Phouma, 15 November 1957,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40,2009, p.627.
总体来看,尽管印支停战后美国建立了东南亚条约组织,但中国积极参与万隆会议,与印度、缅甸等国一起推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扩大了和平态势。从万隆会议达成的最后公报及十项原则来看,可被视为对建立参与国协商合作、互相保障的集体安全的探索和尝试。中印也在贯彻日内瓦协议中开展合作,尽管越南普选未能如期举行给地区带来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但柬埔寨和老挝的执行情况较为平稳,维持了地区的整体和平。因此,中印倡导的区域集体安全虽未真正实现,但理论上仍有实践的可能性,中国也继续在宣传上加以号召,如1957年1月周恩来访印期间重申要建立集体安全体系来取代敌对性的军事集团[注]《周总理到达新德里 同尼赫鲁总理进行了会谈》,《人民日报》1957年1月25日。。
从上述情况可知,中印保持友好合作关系对于印度支那乃至整个亚洲地区的和平有着重要意义,但中印在东南亚的合作也暗含着影响力的竞争。由于印度支那三国并不与印度接壤,虽在历史上受过印度宗教和文化的影响,但印度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较弱,并非印度的传统势力范围。因此借助调和印支战争、成为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国,印度可以输出自己的不结盟理念,迅速与三国建立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提升自己的影响力。1954年10月尼赫鲁访华后,立即对南北越南和老挝、柬埔寨进行了访问。自担任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后,印度在印支事务上的影响力与话语权毋庸置疑地增强了。根据国际安全与核不扩散问题专家、印度裔学者扎库尔对于1955年3月国际监察委员会代表人数的统计,相对于加拿大和波兰各自派出的160名监察代表(其中135人是军事人员),印度派出了1086名代表(其中941名是军事代表)[注]Ramesh Thakur, Peacekeeping in Vietnam, Canada, India, Poland,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1984, p.63.。
不过,在这一阶段,中印两国作为合作者,对于东南亚影响力的竞争并非是不相容的,还能对西方势力的干涉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然而,一旦域外势力干涉扩大、域内大国之间又发生龃龉时,区域和平态势就被打破,集体安全也就岌岌可危了。
三、集体安全的困境:中印关系恶化下的印支局势
自1954年中印关系升温后,两国成为维护东南亚地区和平的两大支柱。然而,中印关系从1958年起逐步产生裂痕,对地区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中印分歧加大是在两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国际影响力的扩大、民族自豪感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出现的。1957年莫斯科会议以后,中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处理国内事务也更为自信,但同时产生了尽快追赶大国、提升国际地位的急切心理;而印度对大国地位的追求也使其对继承大英帝国殖民遗产、扩大自身领土有着不切实际的乐观幻想。当时,双方矛盾主要在于乌热等边界争议地区和印度地方政府纵容西藏移民从事反华活动等[注]Problems between India and China, Note to S.Dutt, the Foreign Secretary, 24 January 1958,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 vol.41, 2010,pp.672-673.。尼赫鲁也承认印中关系没有像之前那么好了[注]To Apa B.Pant, 11 July 1958,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43,2011, p.534.。
在中印关系降温的同时,印度与美国的关系却在重新升温,印度在越南国际监察委员会中的立场也有微妙转变。1958年五六月间,印度主持的国际监察委员会通过决议,允许南越当局进口美国的武器装备以“取代”法国远征军从南越撤走的武器,试图将把美国提供的武器变得合法化。周恩来和范文同纷纷致信尼赫鲁表示反对,认为允许南越当局接受美国武器装备,不仅违背了日内瓦协议的精神和条款,而且为未来外国提升对南越的干涉创造了机会。[注]Message to Pham Van Dong, Message to Chou En-lai, 18 May 1958,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42,2010, pp.645-646.但尼赫鲁认为南越有权享有这个便利,只同意将此问题交由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国进行研究[注]Message to Pham Van Dong, 27 June 1958,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42, p.647.。
尽管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但中国仍然希望与印度维持沟通和协商。此时,中国对亚非国家尤其是周边国家依旧奉行和平共处的原则。1958年8月2日,毛泽东对来访的赫鲁晓夫表示:“我认为我们可以保证7年的和平共处,而有可能是15年。”[注]沈志华主编:《俄国解密档案选编:中苏关系》第8卷,东方出版中心,2015年,第165页。1959年4月18日,周恩来在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报告中指出:“东南亚的许多国家是同我国接壤或者靠近的,我国同这些国家具有共同的利益而没有不能和平解决的争端,因此,我们同这些国家能够而且已经形成亚洲的和平地区。我们希望,这种和平地区将持久地存在下去,并且一直扩大到整个亚洲。”
然而,局势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1959年下半年,中印分歧进一步加大。由于印度一心想要获得英国的殖民遗产——“麦克马洪线”,不顾中国的实际控制线,采取“前进政策”蚕食中国领土,并试图将西藏划为中印之间的战略缓冲区,从而导致两国在西藏和边界问题上的纷争演化为军事冲突,双方关系恶化,甚至引发原本已出现分歧的中苏两国矛盾加剧。中印边界发生流血冲突后,作为中国盟国的苏联在9月9日发表塔斯社声明,以中立态度劝说中印和解,引起中国强烈不满。1959年10月2日,毛泽东同赫鲁晓夫在会谈中发生争吵。中方认为苏联罔顾中印边界冲突的事实,坚持偏袒印度。1960年1月26日,周恩来、陈毅在接见苏联驻华大使契尔沃年科时再次抗议苏联的所谓“中立”态度,指出:“在社会主义阵营里,一个兄弟国家在边界事件中受到了被资产阶级领导的国家的欺侮,而另一个兄弟国家却表示中立,这在国际共产主义关系中是个新的现象,这实质上是替印度辩护,是支持了民族主义国家的观点。”[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258、283—284页。苏联在中印边界争端中保持“中立”,显然刺伤了中国的民族感情,产生了“被背叛”的心理。
尽管因印度而与苏联发生争论,但中国实际上也不想恶化与印度的关系,希望用谈判方式解决领土纠纷。毛泽东多次强调印度是中国的友好国家,中国的敌人在东方而不在西南。11月3日,毛泽东主动提出双方部队从实际控制线各退20公里后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经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后,周恩来将此建议告知尼赫鲁。[注]《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48—50、232—233页。之后,中国主动从中印边境后撤。1960年4月19日,周恩来到访印度,试图与印方协商解决边界争端。在会谈中,周恩来多次向尼赫鲁强调中国政府不愿意承认英帝国主义强加的“麦克马洪线”,但提出了处理边界谈判问题共同原则的五项建议,希望双方采取维持现状和隔离的同时开展边界谈判,并组成联合委员会采取实地勘察和调查。但印方不愿在自己的领土诉求上作出让步,也不打算成立中印边界问题联合委员会。经过七天的会谈,中印双方没有达成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性协议,虽然签署了联合声明,但中方并不满意。[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307—313页。
1960年5月中旬,周恩来访问北越。在会谈期间,北越总理范文同要求中国贷款5亿元,周恩来表示同意,甚至主动提出5亿元还太少,中国能给更多[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317页。。5月13日,周恩来出席河内8万市民的盛大集会,并在群众大会上表示支持越南统一祖国的斗争。同年12月20日,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宣告成立,中国政府率先承认。
周恩来对北越的访问以及提供援助和对南越人民武装斗争的支持态度,引起了越方对华的亲近感。范文同对中国大使何伟表示周恩来来访的结果“好得出人意料之外”。时任北越副总理的长征说:“总理的讲话很好,很有感情,听了令人兴奋。”越劳政治局委员阮志清大将说:“总理的每一次讲话,特别是一再谈到越南人民的统一斗争问题的讲话,人民听了很高兴。这不仅对北越发生巨大影响,而且对南越也会产生巨大影响。”[注]《总理访问对柬埔寨、越南所产生的影响》,中国外交部编:《外事动态》第42期,1960年6月16日。
中国对越南统一斗争的态度转变自然是出于复杂的多重因素的考量,包括中国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南越革命力量遭受迫害、中苏意识形态论争公开化需要争取北越支持等原因[注]参见Zhai Qiang, China and the Vietnam Wars,1950-1975, Chapel Hill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e Press, 2000, pp.82-91;杨奎松等:《中国与印度支那战争》,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132—134页。。但战略安全上的考虑也非常重要。1959年1月22日,周恩来就表示:“越南是我们南方的前线,应该给予支持。”[注]《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201页。当中国周边局势恶化,东南沿海面临美台军事威胁、西南边疆遭受印度军队的侵扰,而重要的盟友苏联又采取中立政策时,中国自身的安全感极度缺乏,在南方得到一个与中国保持一致立场的坚定盟友,对于中国的战略至关重要。
伴随中国对越政策的微妙变化,印度在处理印支事务中原本的亲北越立场也发生转变。根据老挝王国政府的决议,1958年5月4日老挝补充选举日以后[注]根据富马首相与巴特寮代表苏发努冯亲王达成的共识,在国家联合政府成立前举行补充选举。补充选举后,理论上联合政府成立,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使命就完成了。,驻老挝的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使命完成,应该被解散。7月19日,老挝国际监察委员会无限期中止活动,未料老挝内部危机很快再次爆发。1959年7月24日,法国与老挝发表共同声明,要求美国派遣技术专家到法国驻老挝的军事代表团中帮助训练老挝军队。7月31日,北越总理范文同在给尼赫鲁的信件中指出这些美国技术专家即为美国的军事顾问,是帮助老挝军队使用美国现代化武器的,点明美国正扩大对老挝的干涉,想在老挝建立军事基地威胁印度支那的和平。[注]Pham Van Dong to Nehru, July 31st 1959,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51, 2014,p.590.尼赫鲁虽然回复范文同,印度正在敦促日内瓦会议两主席国采取必要措施以使老挝国际监察委员会恢复工作,避免局势恶化[注]For Pham Van Dong, 8 August 1959,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51, p.538.。但他私下在给英国外长的电报中称,印度尚未得到任何有关美国在老挝从事军事活动的消息,认为是越方将法老关于美国技术人员入老工作的声明误解为违反了日内瓦协议[注]For Selwyn Lloyd, 5 August 1959,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51, p.535.。
1959年8月8日,范文同再次致信尼赫鲁,谴责美国在老挝进一步实行阴谋,富米当局正向越老边界施加军事压力,拘捕了苏发努冯亲王及其他老挝爱国阵线的领导人,还向越南民主共和国开展宣传战。越方希望作为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国的印度能采取紧急措施,恢复国际委员会对老挝的监察,确保严格和完全实施日内瓦协议和老挝政府与巴特寮签署的协议,保障印度支那和东南亚的和平。[注]Pham Van Dong to Nehru, August 8, 1959,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52,2014, p.303.但尼赫鲁在回复中仅表示印度已作出很多努力,现已由联合国安理会负责此事,“目前阶段,我们看不到还有什么我们能做的”[注]To Pham Van Dong: Ending Conflict, 8 September 1959,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52, pp.256-257.。至于越方提出要印度对老挝施加影响力,让老挝政府释放被拘押的、正受审判的老挝爱国阵线领导人,尼赫鲁表示印度不能违背不干涉政策,不能干涉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我们很难为老挝爱国阵线领导人作调解人,特别是我们得不到关于目前局势的可靠信息”[注]To Pham Van Dong: Neo Lao Haksat, 23 October 1959,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53,2014, p.513.。
印度对老挝事件的热心程度显然不比从前,甚至在美国军事干涉越南问题上采取了纵容态度。1960年4月19日,驻越南的国际监察委员会允许美国派遣343名美国军事顾问团成员到西贡替代法国军事顾问。范文同写信向国际监察委员会表达抗议。但尼赫鲁强调美国军事顾问团于印支战争期间就在西贡工作,并未违反停战协定中“禁止一切增援部队和新增军事人员进入越南”的条款。[注]To Pham Van Dong: American Military Mission in South Vietnam, 23rd April 1960,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60, 2018,p.615.紧接着,国际监察委员会又批准南越当局的申请,同意将美国军事顾问团的人数扩充到685人。范文同再次写信抗议,指出日内瓦协议要求撤出法国远征军,同时禁止任何外国军事人员进入越南,按照协议精神,美国军事代表团也应该同法国远征军一起撤出越南。[注]Pham Van Dong to Nehru, April 28, 1960,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60, p.669.然而,尼赫鲁认为国际监察委员会的决议符合越南停战协定第16条关于轮换单位人员等方面的规定,并非额外输入军事人员[注]To Pham Van Dong: Strengthening American Military Mission,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60, p.616.。
总之,1959年中印关系恶化后,印度否决了北越一系列的抗议或要求。显然无法让人以为仅仅是巧合,北越方面也表示怀疑,曾有北越官员在私下会谈中询问印度代表对北越提案投否决票是否与中印纷争有关,印度方面对此否认[注]D.R.SarDesai, India Foreign Policy in Cambodia, Laos and Vietnam, 1947-1964, p.202.。然而,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一名印度官员则透露,中印纷争让印度作出偏见是很自然的事。据波兰代表马纳利回忆,从1961年到1962年起,不论印支地区发生何事,印度的解释都反映出对中国的敌对情绪[注]Ramesh Thakur, Peacekeeping in Vietnam, Canada, India, Poland, and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pp.186, 189.。印度的行为实际上默认甚至纵容了美国对日内瓦协议的破坏和对印支事务的干涉,使得北越解放南方的心情更为迫切,也造成局势更为动荡。
由于印度在国际监察委员会中的立场变化,中国也不再相信印度会在东南亚事务中保持中立。虽然中国参加了解决老挝问题的第二次日内瓦会议,但坚决反对给予国际监察委员会过多权力,认为这会干涉老挝的主权和内政。不过,从1959年至1962年上半年,中国与印度的关系尚未完全破裂,两国代表团在第二次日内瓦会议期间也有接触交流,总体政策仍是促成老挝停止内战,成为和平中立的国家。
然而,1962年7月,当解决老挝问题的日内瓦扩大会议进入最后关键议程时,印度却继续推行“前进政策”,再次向中印边界发起进攻。到10月,中国对于印度不断的蚕食忍无可忍,决定反击。10月8日,中国告知苏联,多年来中方一直对印度的侵犯表示克制,但现在印度正准备两个旅来进攻,中国决定一旦对方发动进攻,中国就坚决自卫。10月17日、20日,印度军队在中印边界东、西两端发动全面、猛烈的大规模进攻,中国军队开始自卫反击。
1962年夏天,当中共中央一边筹备东南沿海的军事作战以防蒋介石军队的冒险进犯,一边在中印边境西段做好迎战准备、同印度的蚕食政策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时,中共中央也扩大了对老挝和越南南方武装斗争的支持。
9月23日,毛泽东在中南海会见老挝爱国阵线党主席苏发努冯,指出老挝必须在两方面有充分准备:一方面是把联合政府维持下去,愈长愈好;一方面是准备打,这样就不吃亏了。如果没有准备,就会吃亏,要做精神准备和组织准备。9月28日,毛泽东在人民大会堂会见阮文孝率领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代表团时,介绍了中共开展武装革命的一些经验,提出“要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10月5日,毛泽东又在中南海颐年堂会见武元甲率领的越南军事代表团,称赞越方党政军的工作做得很好,“在南越有游击战争,我们非常赞扬南越人民的斗争”,并表示“你们的情况,我看是好的,美国还不敢轻易下手。你们处在东南最前线,我们非常关心南越和老挝的情况”。[注]《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5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49—150、159—160、163—164页。
中国对于印度的作战胜利,肯定了自身的军事力量与作战经验,也进一步提出加强军队政治革命化的问题,并要求扩大备战整军[注]《罗瑞卿军事文选》,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第621—624页。。中共对越南统一斗争的支持力度也在此背景下不断加大。而中国对越影响力的提升使得北越对于印度的态度随之发生转变。原本1959年中印爆发战事后,北越同苏联一样,争取保持中立。为了获得印度的支持,范文同还曾向印度驻国际监察委员会的主席撒德赛表示,在中印分歧中,北越只是“旁观者”,希望双方通过谈判来找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方式。[注]D.R.SarDesai, India Foreign Policy in Cambodia, Laos and Vietnam, 1947-1964, p.202.但是1962年中印边界冲突爆发后,北越明确表示支持中国。10月,北越外交部部长雍文谦宣布支持中国对中印边界问题的立场,谴责印度的“扩张主义集团”勾结西方帝国主义进攻中国。10月24日,北越《人民报》发表声明指出:“越南人民支持兄弟的中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自己的主权和领土所采取的一切正当措施。”[注]转引自《支持我和平解决中印边界问题的立场》,《人民日报》1962年10月25日。
从实际情况看,中国对印度的蚕食行动作出的回击是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面临侵略可单独进行自卫原则的,且中国也提出了用谈判手段解决边界争端的政策。但从国际影响来看,无论孰是孰非,中印战争对中印联合倡议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造成了严重打击,西方借机将中国塑造为“侵略者”,东南亚国家也对华心存疑惧。另外,军事上的失败给印度以非常沉重的打击,使印度感到自身在亚洲的威望和颜面遭到重创,不愿再在东南亚事务上扮演积极调停与合作的角色,甚至一度考虑放弃不结盟政策。[注]D.R.SarDesai, India Foreign Policy in Cambodia, Laos and Vietnam, 1947-1964, p.236.
原本中国和印度试图营造的不受域外大国干涉、依靠亚洲国家互信建立的集体和平陷入了停滞乃至倒退的困境。随着美国向越南的干涉加大,中国对北越的援助也不断扩大,以印度为首的国际监察委员会已起不到监察维和的作用,印度支那和平态势转变,战火重新燃起。
四、结 语
安全问题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基本关切,新中国选择向苏联“一边倒”,除了意识形态上的考虑外,战略安全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同样,中国出兵朝鲜作战和援助越南抗法,也是结合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利益的综合考量。但“以战止战”来保障安全的做法代价高昂,新中国又面临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等重大使命,因而在苏联缓和政策的影响下,改变了安全观,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努力与周边国家化解冲突,进而提出“国际和平统一战线”,要以广泛的共同和平来保障自身安全。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在日内瓦会议期间号召建立亚洲集体安全体系,以对抗美国构造的亚太反共反华防御圈。在中国尝试实践的过程中,得到了印度的支持与合作,双方共同促成印度支那停战,为地区集体和平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和前提。万隆会议的开展与最后宣言的提出,代表着集体和平的建立乃至形成会议机制存在可能性。然而,中国的集体安全设想却没能实现,其中关键性的原因就在于中印所提出的亚洲集体安全存在着结构上的困境。
第一,中国和印度试图建立的亚洲集体和平与安全需要得到亚洲国家的普遍支持,且具有排斥域外大国的性质。然而,在冷战国际格局下,美国对于东南亚“防共”事务抱有强烈的使命感与拥有军事干涉的能力。即使中印两国联手,也无法对美国的行动产生制约。何况,作为不结盟国家的印度要与美国保持一定的友好关系,对于美国的施压具有妥协性。此外,在美国的运作下,东南亚条约组织率先成立,而“防共”疑华心理又在东南亚国家中普遍存在,中国的集体安全构想尚不具备得到东南亚各国的普遍认可。因此,从现实来看,亚洲集体安全的建立需要在国际层面得到美国这一霸权国家的保障与合作,但这显然又与中国的设想背道而驰。这是亚洲集体安全的第一层困境。
第二,亚洲集体安全的建立必须得到域内大国的切实合作,构建互信互保的良好气氛。中国和印度作为亚洲大国和东方文明的代表,都怀有国际主义和地区主义的道义感,希望将自身塑造为支持和平、领导亚洲复兴的大国形象。在这种共同使命下,中印之间尽管存有影响力竞争的问题,但双方仍然开展了积极合作,为维护地区和平作出了努力。然而,国家间发生矛盾不可避免。作为地区大国,除建立互信外,还应互让。中国与印度早期在西藏问题上采取了协商和互让的精神,为两国关系的升温奠定了基础。但中印两国因为边界纠纷引发矛盾后,印度方面态度坚决,只考虑自我利益、不愿让步,从而逼使中国也作出回击,双方在维护各自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民族主义情绪高涨,不再将对方视为亚洲事务上的合作者,而成为地区的竞争者乃至对抗者。中印冲突还造成危机外溢,使得两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难以继续推行,也打击了两国的威望与维护地区集体和平所做的努力。因此,在新兴地区大国民族主义情绪强烈、过分追求自身利益、不采取妥协互让精神的情况下,区域集体安全所必需的大国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就难以延续,第二层困境随之出现,这也是本文重点论述的部分。
第三,一般来说,集体安全反对国家只考虑自我利益的倾向[注]门洪华:《集体安全辨析》,《欧洲研究》2001年第5期。,强调“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北越作为地区和平能否持续的一个关键当事国,虽在中苏劝说下一度采取克制收缩政策,为集体和平作出让步,但随着日内瓦协议被逐步破坏,特别是全国普选未能实现,北越重新将国家利益置于国际主义之上,发动了南方武装革命。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后世研究者难以苛求北越采取的这种用武力维护国家民族利益的做法,但从集体利益的角度来看,这破坏了日内瓦协定,打破了集体和平的状态,使得建立区域集体安全陷入了最后一层困境。
事实上,中国所提出的亚洲集体安全是在暂时性抑制意识形态冲动且从现实主义角度出发争取和平共处的背景下提出的,但在冷战意识形态对抗强烈、美国又对中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中国没有放弃“继续革命”的信念。尽管中国试图延长和平共处的时间,但在内外危机激化下,对外追求“继续革命”最终会冲击区域的集体和平。这也是集体安全设想最终无法建立的深层缘由。
(本文作者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周边国家研究院讲师 上海 20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