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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中江西蚕桑模式与路径

2019-02-18胡丽春王军文游高亮张飞生卢卫芳万雅静艾利仁

蚕桑茶叶通讯 2019年3期
关键词:竹荪蚕农桑园

胡丽春 王军文 游高亮 张飞生 卢卫芳 万雅静 艾利仁

(1.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 330202;2.乐安县蚕桑局;3.修水县蚕桑局;4.永新县蚕桑管理办公室)

产业扶贫是国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战略决策。江西是革命老区,省内有近60个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县和罗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还有处于这两个区划外的多个国家级贫困县,省内贫困人口占比大,据统计,2015年初全省有25个贫困县、2900个贫困村、约200万贫困人口。大量的贫困人口要脱贫,要长久致富,离不开好产业。选择符合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产业,才能持续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从而起到有效扶贫、持续扶贫、快速脱贫的效果。

蚕桑业在我国具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长期的生产实践证明了种桑养蚕是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绿色产业,是脱贫致富的桥梁产业,又特别符合新时代江西省“生态立省、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自“十一五”初期,江西省不少贫困县就把蚕桑业列入扶贫支柱产业,加以重点扶持发展 。

蚕桑业作为江西农村的扶贫产业发展至今已十余年。十余年来,通过改变发展思路,改昔日“行政命令”为“尊顺区域优势,培植壮大特色”之发展理念,变产业发展方式由单一产业链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由重数量增长向重质量效益转型、由散而小粗放型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出台优扶政策、搭建服务平台,紧抓扶贫扶智扶志“三扶”相济,创新发展模式,取得了产业发展与扶贫致富双赢的显著成效,培植壮大了如修水县、永新县、乐安县等一批以蚕桑业为特色县域支柱扶贫产业的典型县,及修水县马坳镇黄溪村,永新县石桥镇长溪村,乐安县招携镇坪头村、湖坪乡湖坪村,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潭江村等一大批以“蚕桑业”为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扶贫典型村。促成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蚕桑经营主体的大量涌现,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已替代传统小而散的蚕桑生产而成为了“新常态”。

江西近10年来蚕桑业发展及其扶贫成效的取得,除了与国家层面的农村精准扶贫战略的时代机遇分不开外,还与产业经营模式与路径的正确选择密切相关。为摸清江西蚕区产业经营模式与路径上的特色,国家蚕桑体系九江综合试验站于2012~2017年,对以蚕桑为特色扶贫产业的县(市)、乡(镇)、村进行了多年深入调查与观察,总结了几个典型的经营模式与路径,为蚕桑产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蚕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1.1 在江西省内数量最多、经营成功率最高

江西省蚕桑家庭农场始现于2012年前后,盛行于2015年前后,乐安、修水、永新、东乡、德安等县先后产生,经营规模从1.0~20.0hm2不等,至2016年底,全省大大小小的蚕桑家庭农场约有百家,而规模在2.33hm2以上的大型蚕桑家庭农场约有70家,其中乐安县占70%以上,是江西蚕桑家庭农场最多、最集中的地方。据胡丽春[1]等对江西蚕桑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调查发现,当规模在3.33~5.33hm2,全省经营顺畅收入较好的户不到50%,其中又数乐安的成功经营者最多,而修水、永新等县,凡规模超过3.67hm2的,基本处于艰难维持生产或亏本被迫停产状态;当规模达5.33hm2以上且经营状态良好的特大型蚕桑家庭农场,唯乐安县可见。因此乐安县蚕桑家庭农场作为江西蚕桑经营模式中的一种,具有典型代表性。

1.2 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

乐安县蚕桑家庭农场,桑园规模2.0~20.0hm2不等,采用连续叠批滚动养蚕20~26批的布局方式,每5~6天收蚁一批,每3~4批重叠滚动进行。小蚕自育或从小蚕工厂购买,大蚕均采用大棚地面或地面蚕台育。小蚕自育者,配有专门的小蚕饲养房3~4间,小蚕房是闲置民房或简易砖房,有利于保温保湿。大蚕采用大棚地面育或地面蚕台育,大棚一般分4~5个独立棚建成,每棚可以养8~10张种,大棚建在桑园附近的较高地段,利于防污、通风、桑叶采摘运输等。为方便饲养时分批与防病管理,小蚕、大蚕饲养均是1批1房互不干扰。小蚕饲养采用木框叠式1日2回育至3龄眠,至4龄起蚕喂好第一餐叶后,转移到大蚕棚内,大蚕为1日2~3回育。

蚕桑家庭农场的家庭成员至少2人对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把关,蚕事操作基本以雇请民工完成为主。实施工作定额与业绩激励相结合管理,强化饲养过程管理,严把蚕前、蚕后的环境消毒,紧抓蚕中的混批管理与蚕病交叉感染防控,尽量做到人员与蚕房固定,万不得已要交叉操作,则换工作衣、换鞋入室, 严防伤蚕、病蚕、弱小蚕随地丢弃,加强蚕体蚕座消毒,以增强起蚕抗病力。蚕儿老熟后自动上蔟,当90%以上上蔟并固定了营茧位后(放蔟约30h)将蔟蚕移到营茧房,蔟移出后,立即清理蚕粪及场地,清洗消毒迎接下一批新蚕到来。整个生产用工实施统筹管理,张弛适度,平均张种饲养用工控制在8.5d以内。重视桑园肥、水、病、虫、草的管理,每年用于桑园的物化投入不少于550元/667m2,劳工投入不少于3.8d/667m2。平均每667m2桑园产叶达1 800kg以上,年产茧量达135kg以上,净收入3000元/667m2以上。蚕桑家庭农场的年净收入视规模大小而异,规模2.0hm2左右的通常在10万元左右,规模更大且管理水平高的如牛田镇流坑村周家茂蚕桑家庭农场,经营10.4hm2桑园,年可实现40万元以上家庭净收入的同时,每年带动周边30~40名农民乡亲创收20万~30万元。

1.3 蚕桑家庭农场面临的问题

过去的十多年里,乐安蚕农通过辛勤开拓和精心管理,创出了一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蚕桑业发展之路,以周家茂农场为代表的乐安县蚕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也因此成为江西省乃至全国蚕桑业转型发展的学习典范。然而,随着乐安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乐安蚕桑家庭农场正面临着劳动成本高、劳动力难稳定、农场经营效益渐下降的困惑。据跟踪了解,2018年乐安县就地劳务工价上涨到100元/d,较2017年上涨了20元/d,涨幅达25%,而2018年茧价较2017年下跌了约4.0元/kg,所以,2018年乐安蚕桑家庭农场的净收入较2017年普遍明显减少。据对乐安劳力市场估计,今后民工价格还将持续上涨,直到与当地工业产业工价相当(约150~180元/d),而蚕桑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装备远跟不上,今后一段时期内人力仍将是蚕桑业的主要操作体,高涨的劳动成本将成为乐安县蚕桑家庭农场持续良性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

1.4 发展经历之启示

乐安蚕桑家庭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对乐安乃至江西省的蚕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发挥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蚕桑家庭农场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经营效益受多方面因素所制约,其中投资经营者自身的综合素质、投资经营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化程度与政府重视力度、蚕桑业本身的生产力水平是关键因素,投资经营蚕桑家庭农场,必须综合权衡,慎重决策。江西各县的地理、气候、土地、水利、扶持政策都十分利于蚕桑业生产,蚕桑业科技水平也十分相似,唯差异明显的是各地劳动力工价与土地流转价格。2012~2017年,乐安县当地就业的农民工工价在60~80元/d,土地年流转价为40~100元/667m2,而在同期的江西其它县,劳务工价相比要高30~50元/d,土地流转费高为60~100元/667m2。由此可见,过去几年较低廉的劳力工价和土地流转价,是乐安县蚕桑家庭农场得以良好发展壮大的先决优势。但经济社会总是在向前发展,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和土地是日益紧俏的资源,价格持续上涨是必然的。因此,在投资大规模蚕桑生产经营时,要具有前瞻性,要为投资中、后期的良性经营留有余地,即便是当前投资家庭农场适宜,也不可一味贪大,而应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宜。就当前生产力水平,在工价高于100元/d的地方,蚕桑经营规模不宜超过2.0hm2,提倡1.0hm2左右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工价低于100元/d的地方,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视经营主体的管理能力,以2.67~4.0hm2为适度。将来,当蚕桑生产普遍实行了机械化,生产力水平明显提升了,蚕桑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度”也将有相应的变化。

2 “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模式

2.1 黄溪村蚕桑业发展概况

黄溪村地处修水县马坳镇南部,全村土地面积11.3km2,耕地88.4hm2。2009年前全村贫困家庭413户、贫困人口2 569人,分别占全村总数的60.65%、80.13%,是典型的国家级贫困村。为打破困境脱贫摘帽,黄溪村于2007年前后确定以“产业富村、和谐兴村”的发展理念,首选蚕桑为脱贫致富产业,于2008年底栽桑养蚕。通过“党建+产业”、用活扶贫政策、引进企业作技术支撑、改革土地经营管理方式、培植适度规模经营户、创办村级企业、强化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举措,坚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推动蚕桑业的发展壮大。蚕业生产户户拥桑园0.33~0.53hm2,667m2桑年产值10 000元左右,户年蚕业净收入达4万元以上,2014年起,村蚕茧收入年达500万~600万元,是典型的高产高效蚕桑专业村,蚕桑产业真正成为村级经济发展的支柱主导产业。

2.2 黄溪村蚕桑产业发展模式与主要经验

2.2.1 创立了新的土地经营管理模式

所谓“确权确股不确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是指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分散在各家各户手中的土地,统一流转到村集体,每家每户原有的土地面积只记录在村集体组织内,无确定的具体地块,将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权归村集体拥有,承包权归农户并享有股权;村委对土地统一产业规划布局,并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定好使用租金,以组为单位集中成片将土地流转返租给村民,村委所收租金年底以组为单位按人口进行股份分红。这种模式的创立,既有效解决了有田无人种又解决了有人无田种的矛盾,又为蚕桑业的规模化发展创造了先决条件。到2017年初止,黄溪村已有69.3hm2耕地(占全村总耕地的78.4%)进行了流转,其中38.7hm2用于种植桑树。

2.2.2 高标准、严要求的统筹管理

黄溪村蚕业起步于“十一五”我国倡导农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大背景期,思路清晰、规划有序,起点高。确定了以“创办村级企业,抵御市场风险,壮大村经济实力”的发展思路,桑园与蚕房由村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成。在桑园规划上,以生活生产两方便为出发点,根据村民居住地分布实情,集中规划了5大片桑园,每片桑园各自独立集中成片,道路、沟渠纵横相通,旱能灌涝能排,均选择优质高产的强桑1号和农桑系列品种高标准建园。桑园建成后,村里按200元/667m2出租给村民管理和采叶养蚕。建造了年饲养规模5 000张的小蚕工厂,标配10hm2高标准小蚕用叶桑园,开启全村小蚕“工厂化”生产模式。大蚕采用省力化饲养技术,2014年始,陆续统一规划建造了12 000m2的大棚大蚕房及配套设施,蚕房建成后,统一以年10元/m2租赁给蚕农使用,解决了蚕桑产业发展中人蚕共居之矛盾。筹建成立了村民股份企业——江西修水桑田蚕业有限公司,建立了蚕茧收烘站。公司为本村及周边乡镇蚕农的生产、销售提供一条龙服务,减少中间环节,使蚕农利益最大化,同时在蚕桑资源多元化开发利用上正在进行探索。高标准、严要求的统筹管理,为黄溪蚕桑产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高效化、园区化发展提供了重大动能。

2.2.3 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

蚕桑业以适度规模经营为特点,夫妻2个劳力的户,根据自己的能力情况承租桑园一般在0.33~0.53hm2。黄溪村是江西井冈蚕种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蚕基地,村中种茧育丝茧育兼有。参与了种茧生产的户,一年饲养2批种茧和4~5批丝茧,每667m2桑产值达12 000元以上,除去生产物化投入,户年净收入5万~8万元 ;纯丝茧生产户,一年饲养蚕10~12批,小蚕从村小蚕工厂购买,蚕农在自家只需养4~5龄大蚕,每批12d左右,张种产茧量55~60kg,桑产值8 000~10 000元/667m2,户年净收入3万~6万元。黄溪村蚕茧的单位产出,已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是“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2.3 黄溪村蚕桑产业发展之启示

通过对黄溪村蚕桑产业经营模式与经验总结,得到的最大启示是,对于江西大多数地方、大多数蚕农,户营0.53hm2左右的桑园规模,是单位效益最佳、最利于产业持续良性发展的规模。

3 “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

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是由“国家扶贫龙头企业”、“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信达茧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2004年招商进入乐安县。近十多年来,公司本着与蚕农互利共赢的发展理念,在乐安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创立了“公司+农户+合作社”发展模式,在此模式下,各司其职,各尽其力,致力于乐安蚕桑产业的发展。

公司主要职能:一是注重企业文化与品牌建设。二是做实产业生产过程中的运营管理。具体是:配备专职蚕桑种养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县蚕桑局等有关机构制定乐安县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对蚕农实行最低保护价下的订单生产,坚持按质论价、不打白条收烘蚕茧;负责制定全县蚕桑生产管理标准与办法、生产布局安排;新型科技引进示范与蚕桑生产全程(包括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推广实施小蚕工厂化共育、连续多批次循环养蚕和大蚕大棚养蚕等轻简高效技术。三是重视政、企、民互动交流,组建了“乐安县蚕桑生产者协会”和“蚕桑理事会”,公司通过“生产者协会”倾听和了解广大蚕农的需求,通过“理事会”商讨和解决蚕桑发展中的问题。

农户(蚕农)主要职能:蚕农作为模式中的重要主体,在享受公司提供的各种便利服务的同时,尽心尽责尽力遵守契约、及时如实反馈生产中的问题,接受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心大胆发展蚕桑业、搞好生产、提高茧质。随着公司信誉和服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乐安,100%的蚕农与公司建立了合同生产关系,有约30%的蚕农加入了“乐安县蚕桑生产者协会”,代表全县蚕农向县政府、向企业(公司)反馈生产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蚕桑专业合作社及其主要职能:合作社其实质就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小团队,乐安县登记注册的蚕桑生产专业合作社有7个,分布于各个重点蚕桑村(乡)。合作社是乐安县蚕桑业发展模式中三个主体之一,作为独立法人团队,一方面要接受和服从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大法人团队)的领导与管理,像个体蚕农一样遵守规则、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管理、技术培训、项目资金争取、蚕桑资源多元化开拓利用、市场信息、蚕农收益分配等方面补充公司的不足,做实做活小团队的经营。

“公司+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把乐安蚕桑产业带入了一条良性发展轨道,近几年在各地蚕桑生产明显下滑的情况下,乐安县的蚕桑生产规模稳中有升!一大批贫困户因蚕桑业而脱贫过上了富裕生活,真正取得了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双赢,形成了有乐安特色的蚕桑产业发展管理体系。

4 “蚕桑+”复合经营模式

永新县地处井冈山区,罗宵山脉中段,湘赣两省交界处,全县土地面积2 195km2,辖25个乡镇,总人口52万,人均耕地600m2。新中国成立后,永新县的蚕桑生产始于1972年,鼎盛时期是在1987~1993年,当时在江西省“蚕桑工程”的发动下,桑园面积达6667hm2,后由于种种原因,在起起落落中徘徊着延续。“十一五”以来,永新县委县政府、县蚕桑办及茧丝绸公司十分重视蚕桑产业的发展,尤其是进入“十二五”后,为做实产业扶贫,永新县花了很大的财力精力用于蚕桑业发展。目前全县桑园面积约3 000hm2,年蚕种饲养量7.5万张左右,年产鲜茧2 600t左右,养蚕农户1.8万户。蚕桑主要分布在里田、石桥、高桥楼、沙市等乡镇,占全县总量的70%;县内在生产的缫丝企业有2家,年生产白厂丝超200t,是目前江西省四大蚕桑县中的第二大县。但全县户营规模小,大多数养蚕户桑园面积在0.13~0.2hm2,蚕桑收入在家庭中的占比小,是永新蚕桑业最大的特点,也是制约永新蚕桑发展最大的原因。为解决户营蚕桑规模小、收入不足、不利于蚕桑长足发展之问题,永新县探索出了桑园内套种竹荪或中草药、套养鸡鸭等“蚕桑+”复合经营模式,其中尤其以桑园套种竹荪效益最佳,影响力最大。2011年,永新桑园套种竹荪被江西省科技厅确认为江西省科学技术成果,填补了我国食用菌(竹荪)在桑园套种的技术空白。

4.1 “蚕桑+竹荪”经营模式

桑园套种竹荪就是利用桑园中大量叶片形成的郁闭阴、潮湿等条件在桑树行间套种竹荪,桑园为竹荪生长发育提供阴湿环境,套种竹荪的培养料为桑树生长创造保湿、增肥、抑草、松土的自然条件,使桑树生长和竹荪发育互惠互利,共同生长双丰收。桑园套种竹荪,一是提高桑园复种指数而增加单位产出效益,二是充分利用桑枝蚕沙等蚕桑生产废弃物,变废为宝发挥资源价值。套种方式是隔行进行,按照在叶用桑园套种竹荪关键技术[2]进行种植管理。2011年始,永新县每年桑园套种竹荪面积66.66hm2以上,主要分布在高桥楼、石桥等乡镇。

4.2 桑园套种竹荪的成效

桑园套种竹荪,是兼顾采叶养蚕与竹荪种植两不误的复合生产经营,因此,667m2桑园经济收益包括蚕茧收益与竹荪收益。据2011~2016年的生产实绩,桑园套种竹荪,667m2桑园产值可达14000元以上,除去生产物化成本,净收入约为9000元/667m2。其中蚕茧收入:套种竹荪的桑园,因肥水好,桑叶高产优质,667m2桑年饲养蚕种4.2张以上,产鲜茧162.0kg左右,比未套种竹荪的桑园增养蚕种1.1张以上,增产鲜茧41.5kg以上,按市场鲜茧收购中等价40元/kg,套种桑一年的蚕茧收入可达6480元/667m2以上,除去物化成本约1500元,净收入5000元左右,其中增产增收1660.0元左右;套种竹荪收入:667m2桑园年可产竹荪(干)26kg以上,按市场中等价300元/kg,竹荪产值7800元以上,除去物化成本3800元,净收入可达4000元/667m2。一个桑园规模在0.13~0.2hm2的普通蚕农,一年通过养蚕与种植竹荪,可获得1.8万~2.7万元的净收入。可见,桑园套种竹荪具有明显的增收增效作用。

4.3 “蚕桑+竹荪”经营模式的启示

“蚕桑+竹荪”经营模式,提高了单位桑园面积的产出率,增加了蚕农收入。但从永新县的实践中发现,“蚕桑+竹荪”复合经营,两者都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作业,所以,套种规模应视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而慎重把握,若仅以2夫妻为主要劳动力的家庭,一般规模以0.33hm2以内为适,规模过大,生产将忙不过来,反而导致生产不顺。另外,竹荪是高档食用菌,具有技术高、市场风险大等特点,蚕农选择此复合经营方式,必须要事先找到市场渠道,然后还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撑,不可盲目行事。

5 体会与启发

通过对近10年来江西蚕桑业发展成效的回顾、及蚕桑经营模式的调查与总结,得到了几点体会与启发。

一是传统蚕桑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新观念和勇气。传统的蚕桑产业虽规模小比较效益低,但只要观念新、敢于创新尝试、信心足,再传统的产业都可以转变为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高效产业。

二是蚕桑业转型升级发展是新主流,但经营模式与路径的选择上,要因地制宜,要善于结合本地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劳动力等资源禀赋的具体情况而选择,不可盲目进行,只有经营模式与路径选对了,才有助于蚕桑业朝着人们的意愿方向发展。

三是蚕桑业是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密集型的产业,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和土地是日益紧俏的资源,劳力与地租价格持续上涨是必然的。因此,在投资大规模蚕桑生产经营时,要具有前瞻性,要为投资中、后期的良性经营留有余地,应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宜。

四是蚕桑业也是一项集种植与养殖为一体的产业,要求生产经营者有过硬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在确立蚕桑经营规模时,投资经营者首先必须认清自己所具备的相应能力和水平,做到经营规模与自身能力相匹配,切不可盲目贪大。

五是蚕桑业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坚持市场引导下的推动、尊重蚕农的自主选择、做好产业人才培养与服务体系建设、注重产业链的构建和完善[3],蚕桑业才能稳健发展,从而发挥持续为广大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致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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