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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儿》中的非裔美国文化记忆

2019-02-18朱小琳

山东外语教学 2019年5期
关键词:奴隶制宠儿鬼魂

朱小琳

(中央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81)

1.0 引言

记忆是人类所拥有的三种思想能力之一——与想像力和理性共同结成建立思想能力的联盟,同时也是具有人类学核心意义的创造能力(阿斯曼,2016:23)。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对文化的认知在记忆研究的影响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文化记忆理论①研究在时代变革影响下越来越重要的对记忆的认知变革,并以记忆为基础分析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传承现象,不仅改变了历史学、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式,对于文学研究也提供了新的借鉴。作为“记忆的两个合法形式之一”(诺拉,2002:113),文学对记忆的借助现象尤为多重而复杂。古往今来,文学创作出现了许多以记忆为线索或内容来还原生活、再现历史与构建想像的实践。如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玛雅·安吉罗的《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等便是记忆在文学中凸显本体的经典范例。步入21世纪以来,以记忆为基础的非虚构文学作品更是频繁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等重要文学奖②,反映了当代文学批评界和创作界对记忆文本呈现力的兴趣和关注。

在族裔文学领域,美国当代非裔小说家托尼·莫里森文本的记忆性十分突出。莫里森迄今创作了11部小说,其中出版于1987年的《宠儿》最为突出地体现了她的非裔美国文化记忆意识。《宠儿》深刻地表现了美国非裔对奴隶制苦难灾厄的回忆和反思。该小说荣获了1988年的普利策小说奖。不久之后,莫里森成为了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非裔女作家。著名批评家布鲁姆(2009:1)认为:怎么强调《宠儿》这部小说的文化重要性都不为过。这部小说既展现了非裔美国文化浓郁的族裔内涵,也不讳言种族歧视后遗症下的灰色维度。小说中引人注目的伦理悖论——黑奴母亲塞丝亲手杀死年幼的女儿这个事件曾一度引起评论界的质疑和争议,揭开了对非裔伦理的讨论。然而莫里森并未从正面做出任何评价和辩解,她甚至认为除了亲手杀死孩子的主人公,没有人可以评价这种伦理悖论,包括作者本人(Andrews et al.,1999:9)。莫里森并非回避矛盾,而是在小说中以记忆为线索,通过在场者的个人记忆和集体记忆来还原特定时空,透析美国非裔所承受的巨大精神痛苦,从根本上消除对非裔伦理的质疑,并展示非裔文化记忆的最终形成。

2.0 来自个人的记忆:揭开奴隶制的创痛

任何文化记忆的形成必然有着个人记忆的基础。个人记忆、集体记忆和文化记忆是记忆构建历史的三个不可或缺的层次。莫里森在构建《宠儿》的文本世界时,对于废除奴隶制前后的非裔文化记忆的呈现是从这一特定时期的个人记忆出发的。对于被忽视或即将被遗忘的历史,莫里森启动了小说人物的个人记忆,开启了尘封的真相。对于处于杀女事件焦点的主人公塞丝,作为当事人,她的个人记忆对还原事件真相具有权威性,揭露了非裔女性在奴隶制下的惨痛经历。这份个人记忆同时也是难以磨灭的创伤记忆,因此呈现出创伤记忆的主要特点:回避性、反复性与破碎性。

在小说中,塞丝几乎从未回忆她无奈拿起手锯杀死女儿的具体行为。作为回避的替代,她总是回忆起事件的前序原因和事后纪念女儿的场景。前者反映了作为女性奴隶所遭受的凌辱,交代了被迫杀女的恶劣的奴隶制社会背景。惨痛的奴隶生涯是她在记忆中首先披露的真相。在杀女事件发生前,塞丝是一名逃亡女奴。她出生在名为“甜蜜之家”的奴隶庄园,幼年时亲眼目睹母亲被吊死。塞丝十三岁就“有了铁一样的眼睛”③,暗示她过早地被剥夺了少女应有的天真和梦想。成年的塞丝继续被白人奴隶主凌辱和猥亵。塞丝的丈夫黑尔因目睹妻子受辱而无法施以保护,最终疯狂而死。“甜蜜之家”名称与实质的巨大反差形成对奴隶制尖锐的反讽,塞丝记忆中的女奴生活是当时非裔女性的普遍处境,对庄园的回忆揭示了塞丝不惜代价让自己和女儿永远逃离奴隶庄园的原因。

在杀女的巨大心理打击下,塞丝的记忆从庄园记忆零散地跳跃到女儿死后的纪念阶段,避开了中间的过程。小说中反复出现对宠儿的墓碑以及立碑过程的回忆。立碑是记忆的另一种形式,立碑使死者名字永远为人铭记而不朽,使生者的哀思有所寄托。为了给女儿立碑,并且立一座承载母亲最深沉的爱的墓碑,塞丝不惜忍受各种身心屈辱。在小说开始塞丝与小女儿丹芙对话时,第一次出现了不受控制的立碑回忆:

那些未经雕凿的墓石凉意沁人:那一块,她跳出来踮着脚靠上去,双膝像所有的墓穴一样敞开……七个字母十分钟。再出十分钟她也能得到“亲爱的”么?她没想到去问他,而这种可能至今仍然困扰着她——就是说,付出二十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她就能让他在她的宝贝的墓碑上把整句话都刻上,刻上她在葬礼上听见牧师说的每个字(当然,也只有那么几个字值得一说):亲爱的宠儿。但是她得到和解决的,是关键的那个词。她以为那应该足够了:在墓石中间与刻字工苟合,他的小儿子还在一旁看着,脸上的愤怒那么苍老,欲望又如此新鲜。那当然应该足够了。再有一个牧师、一个废奴主义者和一座人人嫌恶她的城市,那也足以回答了。(Morrison,2005:5)

塞丝无力支付为女儿安放和镌刻墓碑的费用,只能在墓地上以性交易的方式和刻字工进行交换。“女儿墓石上的粉红颗粒是她记得的最后一样颜色。从那以后,她就变得和母鸡一样色盲。”(Morrison,2005:38-39)关于墓碑的记忆支离破碎地插入小说,隐喻了女儿之死对塞丝的重大心理打击,也间接澄清了对塞丝的妖魔化。

莫里森运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方式,将塞丝记忆中的孩子化为鬼魂的形象,不断参与塞丝的现实生活,从而不断刺激主人公展开个人回忆迫使历史再现,真相浮出。在不断的追忆中,塞丝再现了艰难抉择的过程,暴露了不为人知的压力和痛苦,洗刷了自己被妖魔化的形象。这种个人记忆以不可替代的个人体验树立叙事的权威性,与20世纪中叶之后史学研究对个人记忆的重视相互呼应。记录历史的叙述方式从此由传统的国家记忆视角向个人记忆视角过渡和转变,口述实录和个人回忆等多种形式成为日益重要的历史书写方式,并成为历史研究的新内容。莫里森创造的典型个人记忆深度控诉了奴隶制的丑恶性质,显示了在场者视角的个人记忆对评判奴隶制历史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3.0 个人、他人与集体记忆的逐层交汇

“没有一种理解不需要回忆”(Bloom,2009:1)。保罗·D作为悲剧的另一位在场者,其回忆作为对奴隶制历史的控诉有力地呼应了塞丝的控诉。他和塞丝共同回忆过去的生活,在回忆中首先理解了塞丝无力自保和丧失幼女的恐惧。对于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黑人奴隶,他们既无公民权也无受法律保障的人身权利。当社会不具有正义性,当黑人奴隶不具有他人给予的尊重和基本权利的保障,塞丝只好用极端的方式把自己认为最高形式的保护——对人的尊严的保护给予年幼的女儿。因此保罗·D 同情塞丝非常态的母爱,并如此评价:“她的爱太浓了。”(Morrison,2005:164)塞丝的记忆和经历既有特殊性,也有典型性,但是必须取得族群的共识才能上升到族裔共同的文化记忆层面,成为族裔认同和发展过程中的一步。个人记忆转化为族群的文化记忆就需要经历指认、冲突和妥协整合的过程,莫里森在小说中对此有非常充分的描写。

整合既是关于过去的记忆的拼接和还原,也是在回忆历史中隐含的不同价值评判的和解。整合中的回忆具有重建的性质,意味着将过去经历的事件赋予意义。与此同时,必定会有被遗忘的内容和被抛弃的内容。遗忘意味着意义框架被消解,但却是受到创伤的主体的自我保护。尼采颂扬遗忘的力量,称其为“一种能够保护自己不受那些对立的、分散精力的记忆打扰的能力”(转引自阿斯曼,2016:64)。而与之同时消失的,则是意义框架所携带的价值取向和关注点。非裔美国人对奴隶制下的历史必然在其族群内部存在相互理解、选择遗忘和共同认定的修纂。对于塞丝的遭遇,小说则反映了在文化记忆文本最终形成之前,从个人记忆到集体记忆不同层面上的意义流动和相互交融以及妥协。

小说中的个人记忆来自主人公塞丝。塞丝的记忆还原了奴隶制下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在与保罗·D的闲谈中,在与女儿丹芙的对话中,在重返人间的宠儿的要求中不断闪现。每一次的回忆在重复与细节扩容中不断得到印证和呼应,以非连续性的闪回还原了整个事件的前后始末。重复出现的伤痛记忆是创伤记忆的特征之一,破碎化的回忆显示了它对塞丝的创伤性打击,作为“不同寻常的过去”或不会消失的过去的创伤,使得实践和经验的顺序变得无效(阿斯曼,2012:101)。塞丝在受到奴隶主追捕的时候被迫杀死女儿的行为,在事后忍辱与刻字工发生性交易来换取铭刻女儿的墓碑,以及在宠儿鬼魂施加的强迫回忆下终于意识崩溃的命运,不仅是一个黑人奴隶母亲面临生死选择无奈的悲剧,而且是被褫夺人的基本权利的黑人对尊严和权利的呼吁,她所选择的保护子女的方式不能以通常意义上女性作为母亲所流露的母性来衡量。

与塞丝的个体记忆相对峙的,是社区黑人居民的群体记忆。莫里森将社区的黑人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塑造,他们与塞丝形成态度上的对立面。他们对悲剧刻意去遗忘。黑人居民闻讯赶到现场,目睹塞丝杀女的过程后,和追捕塞丝的奴隶主一样惊骇。奴隶主撤退后,辛辛那提的黑人居民为了摆脱伦理悖论的困扰,回避塞丝,选择遗忘。遗忘也是记忆策略的一种,因为集体记忆必须要选择对事件进行记忆或者遗忘并取得一致认同,此时“回忆文化重在履行的是一种社会责任”(阿斯曼,2015:22)。辛辛那提的黑人一开始选择疏离和遗忘,既是对突发事件产生本能的自我保护的反应,也是由于难以回答如何看待奴隶制对人性最深刻的摧毁。塞丝引发了辛辛那提的黑人居民关于种族尖锐矛盾的创伤记忆,成为具有奴隶制生存经验的所有黑人内在的集体创伤。社区黑人居民因而无法正视塞丝的行为,并选择遗忘,将其隔离和排除在安全的记忆和生活之外。“从来没有人去那所房子”(Morrison,2005:184),塞丝居住的辛辛那提的124号也成了与整个黑人社会隔离的孤岛。他们对于新来到辛辛那提的自由黑人保罗·D也施加了隔离塞丝的压力,以保证不再掀动多年前的伤口。

隔离最终被塞丝的小女儿丹芙打破。丹芙的出现沟通了处于隔离状态的个人记忆和集体记忆。丹芙在塞丝濒临崩溃的时候走出家门寻求人们的帮助。丹芙一方面消除了人们对塞丝的误解,一方面打开了相互理解的窗口。因为创伤,塞丝“从牢里出来以后,不向任何人打招呼,旁若无人地生活”(Morrison,2015:256)。扬·阿斯曼在《回忆有多真实》一文中提到类似的创伤记忆带来的自闭性特征,“太令人痛苦或太令人羞愧了,所以若没有外因的帮助,它们不能重新回到表层意识上来”(2007:58)。人们因为塞丝的自我封闭而误以为“塞丝的傲慢甚至超过了她的罪过”,但是他们也决不允许“孩子反过来伤害母亲” (Morrison,2015:256)。

丹芙试图揭开过去记忆的真相,因为对母亲的爱,也因为“……多年以来,每个人都以各自的方式忍受着它的恶意”(Morrison,2005:3)。因此丹芙对母亲的救助亦是自救。在丹芙的引导下,“三十个女人凑成了一群,缓缓地朝124号走来”,她们关于过去的记忆再现,以过去的歌谣和典仪象征性地驱散了沉重的记忆,“筛下来的天光融化了记忆,将它化为尘埃,在日光中漂浮”,而“卸去了重负以后,124号只不过是又一座饱经风雨、勘待修缮的破房子,悄无声息”(Morrison,2005:264)。小说中这一场景如仪式般象征性地宣告非裔族群的融合。他们共同经历的苦难和必须一起面对未来的现实使彼此真正和解,让历史被接纳为共同的回忆,标志着族群的文化记忆认同形成。

4.0 被标记的鬼魂:文化记忆的象征

这一场文化记忆的整合打上了奴隶解放后非裔美国身份认同的标签,内容见微知著,含意深刻。莫里森在每一次的记忆整合关键点都设置了提示符号——不断出没的鬼魂。在西方文学传统中,鬼魂反映文化的象征功能可以一直追溯到文艺复兴甚至更早的时期。《哈姆莱特》中父王的鬼魂通过与王子的无声及有声的交流弥补了叙事中无法避免的缺位。19世纪美国新英格兰文学的黑暗浪漫主义从霍桑、爱伦坡得到发展,超自然的鬼魂、魔鬼将抽象的负面人性拟人化。到了19世纪晚期,在亨利·詹姆斯和伊迪丝·华顿的作品中,黑暗浪漫主义发展出了一种更接近自然主义的倾向,在这些作品中,鬼魂成为了心理事件的象征(Peel,2005:136)。莫里森对鬼魂的运用既明显受到英美文学经典乃至黑暗浪漫主义的影响,也继承了非裔传统中对鬼魂的记忆和书写传统——她曾表示自己是听着传统的鬼故事长大的,还前往巴西对鬼魂、仪式和宗教调研。在创作主旨上是“将鬼魂寓言式的在场代表美国人、尤其是非裔美国人集体记忆中挥之不去的奴隶制的在场”(Erickson,2009:26)。

鬼魂的形象在《宠儿》中标志着几次记忆交汇的重大时刻。它既不是爱伦坡短篇小说中非人性的惊悚邪灵,也非庞德诗歌中面目苍白虚弱的幽魂。在小说中鬼魂从无形的婴儿鬼魂到具象的诡异少女,对塞丝的思女心理和情绪进行回应。这种情绪回应与塞丝的个人记忆、与家庭记忆——丹芙和保罗·D的回忆,与社区的集体记忆处于相互呼应的状态,标志着非裔美国文化记忆建构中每一次的发展、融合与转化。鬼魂的出现与消失,再次出现与再次消失在小说开端、结尾和重大情节转折处具有重大的意义。

鬼魂的第一次出现发生在小说开端。莫里森通过婴儿鬼魂与塞丝之间的博弈,揭开了奴隶制对身为奴隶的黑人的残酷摧残:鬼魂强制塞丝面对过去创伤带来的伤害,迫使塞丝不断回到杀女的阴影之中。平时“只要安全允许,她就尽量不去记忆(除了离家出走的儿子之外其余的一切)”(Morrison,2005:6)。然而,鬼魂的怨毒以各种各种恶作剧的方式表现出来:弄伤看家狗,散播无人敢靠近的神秘红光,破坏家具和装修……制造各种意外和麻烦来搅乱生活秩序。但尽管如此,它并非恶灵的化身,正如丹芙所说,它是不被记忆的“冤屈与孤独”(Morrison,2005:13)。它来自塞丝的过去,又以外化的方式对塞丝施加压力。塞丝懂得鬼魂的冤屈,因此对保罗·D 解释:“(它)不邪恶,只是悲伤。”(Morrison,2005:8)鬼魂隐身不在场的攻击和塞丝竭力忘却的过去形成两种始终对峙的力量,暗示了黑人在奴隶制历史中受到的伤害和侮辱必须被关注和郑重对待,来自历史的创伤记忆与现实具有无法切割的联系。小说中被摒弃在记忆之外、无法获取存在意义的历史必将通过更为曲折的方式再次进入亟待重新书写的历史。

鬼魂的第一次消失和再次出现几乎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再次出现的鬼魂具有了新的形态,并被赋予了名字。这个变化发生在有关奴隶制及塞丝杀女的集体记忆介入个人记忆的节点上,在情节上则是塞丝迎来了小说中一个重要的人物保罗·D——他曾经与塞丝在同一个奴隶庄园劳作,奴隶解放后到处漂泊,最后找到了塞丝在辛辛那提定居的地方。从那时起,婴儿的鬼魂随之消失。莫里森以丹芙的口吻提示读者:“它不会再来了”,暗示着困扰塞丝的对峙将会出现新的转机。几乎与此同时,鬼魂以一个妙龄女子的形象正式进入塞丝的家。就在保罗·D刚刚安顿下来的时候,“一个穿戴齐整的女人从水中走出来”(Morrison,2005:50),然后被送往塞丝的家里救助。小说虽然并未明确表示这是一个鬼魂,但对于这个女人的描述与西非宗教传统中对死去亲人还魂的理解如出一撤:在西部非洲的原始宗教观中,认为“受难而亡的个人在死后终将回归”(Andrews et al.,1999:205)。这个诡异的女子的年龄、名字与塞丝死去的女儿完全一致,脖子上有着锯痕和伤疤,全然是宠儿的鬼魂重返人间的印证。所以塞丝第一次与她相见便心生惶恐,对其言听计从,无限宠溺。莫里森在谈论宠儿形象的多面性时也指出,“宠儿是塞丝认定的女儿,从阴间返回阳世”(Darling,1994:247)。她和婴儿鬼魂具有同一性关系。这种同一性在于虽然她具有外显的形象,却“和婴儿鬼魂一样缺席于当下,她显而易见全无过去的历史,也被反复暗示缺乏独立个性”(Erickson,2009:32)。

在小说的这个部分,与塞丝分享集体记忆的重要人物保罗·D出场。保罗·D与塞丝共有对奴隶庄园的集体记忆,他既是奴隶制的受害者,也是塞丝从成长到家破人亡悲剧发生的见证者。他试图将记忆中缺失的部分,即塞丝逃亡后的记忆弥补缝合,以便更好地理解塞丝。他们共有的对奴隶庄园的记忆使他成为充分理解塞丝、并与之对话的不二人选。在鬼魂宠儿日渐操控塞丝的日常生活,导致塞丝逐步走向心理崩溃之际,保罗·D通过与宠儿的接触来理解塞丝这段悲惨的遭遇,他甚至求助于与宠儿鬼魂发生性关系——“与她(宠儿)结合甚至毫无乐趣。倒更像是一种没有理智的求生本能。每当她到来,掀起裙子,一种求生的饥饿就压倒了他。”(Morrison,2005:264)让保罗·D感到窒息的是塞丝对女儿的母爱——“这种爱太浓了……这是一把手锯带来的爱。”(Morrison,2005:203)。

在这一阶段,丹芙作为集体记忆中代表家庭记忆对抗创伤的作用增强了。深爱母亲的丹芙在塞丝与宠儿的鬼魂之间起到了沟通的作用。丹芙用讲故事这个富有黑人文化传承特点的方式向宠儿转述母亲的爱和塞丝被追捕的遭遇,平抚宠儿的悲伤,制止宠儿进一步对塞丝进行心理逼迫和情感索求。丹芙作为历史和记忆的继承者,最终迈出了家门,作为塞丝和社区黑人沟通的桥梁在杀女事件发生后促成了相互之间的谅解和沟通。

鬼魂的再次消失发生在小说结尾,标志着困扰着塞丝和所有人的伦理分歧的最终解决。丹芙将母亲的困境告知社区黑人居民,人们在伦理上否定了鬼魂逼塞丝逼的正当性,前往124号救助濒临疯狂的塞丝,象征着塞丝杀女的事件中个人与集体的和解已经达成。居民赶到塞丝家里,挽救了精神崩溃的塞丝,而鬼魂终于彻底消失。

5.0 结语

在文化记忆建构中,记忆与遗忘是一对永远矛盾悖反的存在。非裔美国人记忆中奴隶制带来的痛苦正随着历史的流逝而逐渐模糊,它所引发的创伤未曾愈合,变得更为隐秘。20世纪80年代的非裔美国写作延续了黑人权利运动和艺术运动所引导的对黑人集体命运的关注,然而黑人集体本身也是一个需要厘清其社会文化边界的概念。80年代之后的现当代非裔小说在后结构主义影响下日益呈现出以族裔、阶级、性别、跨界与身份认同为中心的写作转向。正如伯纳德·贝尔(2004:12)所言,批评家对多元化的非裔文学创作所密切关注和追问的是下列需要界定的话语性质的问题:“由什么群体中的什么人来代表什么,通过何种机制实现,需达到何种效果,使谁受益并需付出何种代价?” 这事实上就是非裔写作中对族裔性的自我认知和归属认同。

莫里森以小说《宠儿》回答了伯纳德·贝尔的提问。她通过记忆来修补主人公和其所在社区集体的碎片化过去,实现对现实和历史的连接和整合,正如文化记忆理论中对实现文化记忆整合的过程的阐释:“随着人们发现现实与过去之间的鸿沟,他们也开始发明民族历史,建构一个集体的记忆,这些都是寻找消失在这个鸿沟中的过去的表现。随着对遗忘意识的出现,又出现了意识的产生、觉醒、回忆和回归。在放弃和回归、遗忘和回忆这种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到‘文艺复兴’的基本架构。”(阿斯曼,2016:55)记忆仍然凝重,但经过相互交流和协商最终整合的文化记忆卸下了过多的重负,使人们得以更好地前行。莫里森以《宠儿》作为为了忘却的纪念,这不但是对美国历史和族裔苦难充满深厚情感、兼具艺术性和审美特质的反思和回顾,更是站在过去与现实的交合点上以族群发展为视点、面向未来的筹谋。

注释:

① 扬·阿斯曼(Jan Assmann)在他的《文化记忆》中提到,由于二战大屠杀幸存者逐渐离世而引发的记忆危机使传统记忆方式受到挑战,而电子媒介技术带来的人脑外记忆技术及其带来的记忆存储成为一场记忆的革命,从而使记忆研究受到空前的重视。

② 201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为白俄罗斯纪实文学作家、记者斯维特兰娜·阿列克谢耶维奇,颁奖词为“她的复调式书写,是对我们时代苦难和勇气的纪念。”2016年民谣歌手鲍勃·迪伦获奖。2014年法国小说家帕特里克·莫迪艾诺运用大量回忆和想象结合现实与虚构。

③ 译文参考潘岳、雷格译《宠儿》,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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