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的形态表征论
2019-02-16左铁峰
左铁峰
(滁州学院 美术与设计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在认知科学领域,表征是指信息记载或表达的方式[1]。物质型产品的形态能够记载或表达两种信息:一种是知识,即理性信息,如产品的功能、材料、工艺等;另一种是体验,即感性信息,如产品的造型、色彩、质地等。前者与产品形态的达成有关,后者则指向产品形态的表征。
1 创造性
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是为物品、过程、服务以及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构成的系统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质[2]6。就物质型产品而言,形态的创造性表征是产品设计属性的构成要素与根本诉求之一,具体表现为形态呈现的新、奇、特等表象。需要明确的是,产品形态的新、奇、特表征不是彼此分离的,而是形态创造性的不同视角的诠释。
首先,创造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或事物按一定方式联系起来,主观地制造客观上能被人普遍接受的事物,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3]121。产品形态的创造是“新、旧”事物的转化。基于辩证法,产品形态的“新、旧”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是“新形态”对“旧形态”从认同到批判的一种永无止境的“怀疑”和更替。产品形态“新”表征可以是由内而外的“洗心革面”,亦可是新瓶旧酒的“表面功夫”。虽然“计划废止”的形式主义设计观念为多数人所诟病,但追求流行和崇尚时尚的“喜新厌旧”心理却是不争的事实存在。落实于具体的表征架构,一般会包括依托新学理、运用新构思、选取新原型、采用新手段等。
其次,产品形态的创造性表征还表现为“奇”。“奇”的营建主要涉及形态的构成机理、方法和形态实现特定功能的方式。一定时期与物质条件下的某一产品,其功能及实施方式是相对确定的。以形态与功能的辩证关系分析,功能及实施方式的确定便意味着产品基本构成形态的“圈定”,产品形态设计主要体现为“圈内形态”的“微调”,即“意符”设计,而“意符”设计的焦点便在于形态“提示”方式与能力的考量[4]14。基于此,产品形态的“奇”表征可诠释为形态“提示方式”的技惊四座和“提示能力”的事半功倍。
再者,“特”亦是产品形态创造性表征的重要显现。作为与“新”“奇”意涵紧密关联的属性,“特”更多呈现的是形态满足功能具有的专有形式和给予人的迥异体验。哈佛大学B·约瑟夫·派恩与詹姆斯·H·吉尔摩教授在《体验经济》一书中指出,体验的获得需具备一个特别的故事、一种独特的风格和一项特有体验等条件[5]。由此,产品形态的“特”表征强调的是特别构思引发的独特方式,关注的是过程及结果的特有效应,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和感悟性。设计工作常表现出:创意构想的因人而异、功能实施的因事而异,物态表象的因果而异的特点。如俄罗斯的索契冬季奥运会火炬设计,其形态的“特”在于:设计师皮罗日科夫选取了俄罗斯神话传说“不死火鸟”作为灵感来源,火炬整体呈羽毛状,中间镂空,正面、侧面为亮银色,后面、镂空处及把手下方带有红色,完美诠释了俄罗斯特有的冰雪文化,有效契合了“激情冰火属于你”的大会主题。
2 功能性
产品的功能与人的需求存在着映射与诉求关系[6]5。良好的功能性是产品形态具有的最为基础与重要的特质表征,功能的顺利实施与有效达成是产品形态必须予以有效支持和高效满足的基本与必要条件。依循设计美学家徐恒醇先生的“功能三分法”,产品功能可划分为实用、认知与审美三个层面[6]6。其一,实用功能是产品最基本的功能,是产品为用户提供的基本效用、利益和价值,它规范着产品形态的基本态势和框架,是产品形态得以存在的直接因由和必须给予回应的诉求,是评价产品形态设计优劣的基点与要点之一。基于产品的实用功能,产品形态应提供功能实施的执行条件,标明产品的基本属性——做什么事[6]7。就具体的产品形态而言,设计首先需以特定实用功能的有效实施为基本指针与价值取向,创设、推敲、营建与实用功能最为适宜和匹配的形、色、质等要素。根据设计构成理论,产品实用功能的指向性与强制性是产品形态具有“同功同构”表征的原因之一,即同一功能的产品会拥有相近的形态表征。
其二,根据唐纳德·A·诺曼的设计心理学,产品认知功能的达成是以其形态的可视性与易通性为基础与条件的。而可视性主要是指产品形态能不能让用户明白怎样操作是合理的,在什么位置及如何操作;易通性则是指产品形态的设计意图是什么,预设用途是什么,所有不同的控制和装置起到什么作用[4]4。不同于产品的实用功能,产品认知功能面向的是产品形态与用户间的沟通能力,即人机交互的有效与高效,它是促成产品实用功能得以实施并形成价值的途径与手段之一。在设计实践中,产品形态的可视性及易通性可通过“形态的符号化”予以实现。依循产品语义学,产品形态的创设需着眼于在洞悉与尊重用户的既有认知风格与能力等要素基础之上,在产品形态良好“自明性”的前提下,达成人与产品的互为通识与匹配关系,确保的是形态的效用性及有的放矢,强调的是“人与形”“形与行”的互动性和契合效应。
其三,产品的审美功能是建立在产品实用功能的合目的性和与认知功能的合规律性相关联的基础上,它依附于产品形态,又会超然其上,是产品实用与认知等功能的延伸,是一种让用户从情感上与产品取得一致或共鸣的功能,表现为产品形态表征与其内涵属性的协调[6]12。以审美功能为主旨的产品形态架构,设计趋向于以主观的立场为基点,以相关体验的形成为目标,以某种思想、精神的诠释与宣泄为结果,呈现的是人性化、戏剧化与冲突性的表征特质,彰显的是设计中人的主体性,是达成形态多样化、差异化的途径与策略之一。在具体实践中,工作常以美学法则为学理依托,以产品实用与认知功能构成的形态为基本元素,按照功能属性、视觉规律、心理特性、审美法则等进行组织与推敲。赏析优秀的案例,不难发现其形、色、质等元素大多会具有和彰显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均衡、过渡与呼应、节奏与韵律等审美表征。其中,统一与变化体现为各元素彼此的“主辅”关系;对称与均衡表现为诸元素方位布局上的等量或等质;过渡与呼应呈现为各元素的承接与观照;节奏与韵律针对的则是诸元素排列、组合的秩序和条理。需要厘清的是,产品形态的审美表征不是单纯的“视觉唯美”,而是一种满足产品内涵属性诉求并与之相协调的“顺理成章”。
3 科技性
科技是科学与技术的统称。科学是解决理论问题的,技术则与实践相关。通常情形下,科学与技术是不能直接服务于人的实际需求,需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品才能为人所用[3]81。相较于科技的先进性,产品及其形态设计总体上处于被动与被支配的地位,表现为科技的彰显与衍生。对于产品形态设计,科学能够诱发、唤起人们对于新需求的憧憬,进而形成存在于“渴望、期许”中的概念形态,提供的是设计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因由;而技术的实践性与可见性决定了其可直接作用于形态,给予的是形态达成的物质条件和实施方式,是引发、构成形态的重要途径与手段。每一件产品都会存在科技的“身影”,产品形态既是相关科学的外在示意,亦是其依托技术的视觉显现。
一方面,产品形态应彰显其依托相关科学的先进性与价值,承担与诠释特定科学的呈现方式和表现形式,并以此标明其构成不可置疑的合理性。一般情形下,只要凭据与采用的科学原理一致,同一功效的不同产品,其形态常表现为“相似形”,即“同功似形”。如采用三角形稳定性原理设计的自行车,其形态会直接或间接地呈现三角形的“存在”。
另一方面,根据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每一事物(实体)都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7]。产品采用的材料属性及加工技术既为产品成型所必需,亦是其形态具有某种表征的重要因由,是产品形态设计必须给予重点考量并满足的重要诉求之一。但凡产品的达成,仅靠单纯的材料或成型的技术是不能直接成为最终产品的,二者的对应、配合才是问题解决之道。材料若要转化为产品形态,均需经过相应的加工工艺处理。其中一部分材料只需稍作加工,即可成为我们所需的形态,如竹扫把、树根桌等,因其形态构成的工艺少,“素颜”的表征却也别具韵味,而绝大部分的产品形态则是特定材料的“深加工”结果。随着现代材料及加工技术的发展,我们很难仅凭表象就能研判产品的用材与工艺,但形态依托一定的材料及加工技术而成型的事实是明确的,产品形态也因此获得了应用技术达成的“技术美”。一定意义上说,产品形态是在“尊重”相关材料与工艺特性基础上的“科学态”诠释与“技术形”展现。
4 经济性
设计既是创新技术人性化的重要因素,也是经济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6]2。产品形态的经济性考量既是设计自身诉求的需要,更是设计者的职责使然,是产品最终价值得以体现的重要保障之一。产品形态的经济性内涵为:一是资源投入的经济性,主要是指形态构建所需资源的节约水平和程度,即产出比;二是形态在使用过程中的效率性与合理性,即能效比。
首先,产品应是耐用的、便宜的[8]。物美价廉,一直都是普通民众选择产品的基本取向之一,而物美价廉便意味着产品的资源占有低、成本消耗少。这种基于资源投入考量的产品形态与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相关联,具有一定隐性特质,主要以形的尺度、质的品相等表征呈现,表现为满足用户需求前提下的形态小体量、适宜性和匹配性。经济性的核心是:以最少资源获得可用、够用与适用的产品形态。需要指出的是,产品的这种形态经济性表征不应是以牺牲品质为代价的“拙劣”呈现,亦非是仅满足人低层次需求的“底线”响应。“小、适、配”表征下蕴涵与映射的是对人类“无止境”需求的提示和现代生活引发环境及生态破坏的反思。节约资源,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环境,这既是设计者道德、责任与使命感的彰显,亦是用户应秉持的一种健康、积极与理性的生活态度。
其次,产品形态的经济性表征还取决于形态在使用过程中的效率性与合理性,而效率性与合理性是辩证统一的。根据唐纳德·A·诺曼的观点,一个好的产品形态,能够让用户有效地预测自己行为的结果,高效地操作产品,达到自己的目的。用户使用产品时会面临两个心理鸿沟:执行鸿沟与评估鸿沟。执行鸿沟关系到如何操作,评估鸿沟则指向操作的结果[4]43。这两个鸿沟的平复、优化,是产品使用效率提升与合理性达成的保障因素之一。基于此,产品形态的这种经济性表征可解读为产品形态与用户具有的互动能力水平及形态的功能支撑、执行程度。产品形态应能够扼要而有效地告知用户:某形态可做何事,能采取何行为和操作,可得到何结果与价值,能实现何体验。比如轮椅,“轮子+座椅”示意是可动的椅子,“把手+推圈”表示可用手转动,结果与价值是坐姿前行、移动自理,实现的是“健全体验”。同时,大道至简,依循设计熵的认知,混乱与繁絮的形态会降低产品的使用效率,并造成相关资源的浪费。美国硅谷创业之父保罗·格雷厄姆给予好产品形态的界定是:产品形态应是简单、有序与熵值最低的。因此,在兼顾用户认知能力、行为特质等因素下,设计还应关注产品相近或相关功能指向形态的整合与优化,化繁为简、简而有序与一形多能,以一种精炼且富于逻辑的高效表征示人。
5 系统性
依循一般系统论,产品、用户及其共存的环境构成的是一种相互依存、作用与制约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的有效维系得益于该系统的“场”效应。作为产品的物质显现,能够左右与导向产品形态表征的“场”效应主要源于两个层面:一是以产品为基点,由产品与人、产品与产品等构成的微观系统;二是以环境为观瞻,由产品与社会、文化、生态等人为与自然要素围合的宏观系统。作为系统的构成要素,产品设计的形态表征既是其系统“场”效应的结果与回馈,亦是维系与提升系统持续发展的必要因素。
前者,在该微观系统中,能够对形态表征产生效应的“场”主要面向用户和与之相关的其他产品的两个领域。其中,源自用户的“场”效应展现为产品形态设计需兼顾人的生理、心理等需求,有利于人使用产品的安全、高效与舒适,即“机宜人”。基于人因工学,产品形态“宜人性”的达成,会诉求形态的体量、色彩、质地及工作的幅度、区域和频率等表征,需以人的各项参数为参照,具有鲜明的“人印记”。如钟表指针和数字的大小、颜色要考量人眼的有效识别;汽车方向盘的质地需酌量防滑与舒适。同时,多数情形下,单一产品是不能独立发挥效能的,往往需要与其他产品构成有机的系统才能为人所用[4]111。比如门与把手,书架与书,龙头与面盆等。根据唯物辩证法,世界上的任何事物若同它周围的事物取得相互联系,它们彼此之间需形成不同的事物、特性的统一形式,即表现为一定的关系[3]71。因此,在系统“场”的作用下,任一产品形态都会被习染、授予系统中其他产品某种相对一致或共同的属性,从而使其获得“融入”系统并维系其发展所需的关系,而由此构建的“新”形态不仅是系统既有关系的延续,更昭示着新旧事物重构与“场”更新达成的系统嬗变与新生。
后者,对于宏观系统,产品形态所处的人为环境涵盖了本体与拓展两个语境。一是在一定时期与学术背景下,源自产品设计相关理论、思潮等形成的本体语境,如通用设计、服务设计等;二是由与产品形态存在关联属性的拓展语境,如一带一路、3D打印等。而对于产品形态具有“场”效应的自然环境则指向特定时间和空间内,置身于产品周围,对产品形态具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天然环境。物以类聚。产品设计创设的形态欲与既有系统的其他要素“聚而成类”,必然被诉诸该“类”的某种表征特质。例如,巴洛克风格空间内的座椅、灯饰应具有奢华、夸张和不规则的形式;通过审视汽车散热格栅的“家族脸”,用户便可研判其出处——双肾型的宝马、瀑布式的别克、V-Motion的日产。
6 总结
对于产品设计的形态表征,创造性标明的是产品形态构成的根本诉求和必备条件;功能性彰显的是产品形态缘何存在及存在的合理性;科技性呈现的是产品形态达成所需理论与实践基础的可行性;经济性阐释的是产品形态占用资源效率及合理性的价值考量;系统性诠释的则是来自系统的“场”效应。需要说明的是,产品及其形态是人与相关系统需求的产物,产品形态的种种表征是设计理念、产品属性、人的需求和相关系统等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与物态映现。同时,资源有限的现实与人类道德伦理启示我们,产品设计的形态表征应是适度的、撙节的。正如著名美学家李泽厚先生在《略论艺术种类》一文中所言,现代健康的倾向是,注意尽量服从、适应和利用物品本身的功能、结构来做形式上的审美处理,重视物质材料本身的质料美、结构美,尽量避免做出不必要的雕饰、造作[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