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研究
2019-02-16黄晶梅
黄晶梅
(长春大学 行政学院, 长春 130022)
截至2015年底,吉林省有30.6万农村残疾人实现了稳定就业[1],仍有一部分农村残疾人未能就业。而且,农村残疾人的家庭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严重的群体,扶持难度相应较大。因此,完善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扶助方式,形成实际有效的就业扶助模式,既是促进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摆脱贫穷的有效路径,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
1 “扶助主体+第一产业+农残户”协作就业扶助模式
就业是民生之本。吉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要想改善农村残疾人的就业状况,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的保障,首先就要在农业生产上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扶助力度。
1.1 扶助主体+种植业+农残户
吉林省发展特色种植业具备多种优势,对建立“扶助主体+种植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十分有利。在政策方面,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特色种植业的发展,制定了许多补贴政策。2015年3月16日,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印发《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补贴意见》),表明政府对省内农业生产购买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采摘机等农业机械设备提供机械补贴,根据生产规模,补贴金额从5万元到60万元不等。此外,对种植大县给予丰厚的奖金鼓励和发展资金支持等,政府的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生产压力。在自然条件方面,吉林省土壤具有高质量、多样化特点,如黑土、沙地;地形丰富,许多地区独具特色,如平原、丘陵;气候差异大,如东部长白山高寒,西部相对较暖;特色植物种类繁多,如药材、山珍、野果。对农村残疾人而言,农业可以算得上是他们最熟悉的领域,虽然种植特色植物和种庄稼有区别,但终究没有脱离农业的大范围,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业,能够缩短学习的过程,节省大量精力。
吉林省构建“扶助主体+种植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有很大的项目选择空间。吉林省内农业资源十分丰富,不同地区各具特色。例如吉林市,地处长白山山脉与松嫩平原过渡区,地貌复杂,融合了平原和山地特点,同时,地处松花江流域,水文条件优越,依山傍水,适宜种植玉米、绿色水稻、有机大豆等。通化市有大于三分之二的地貌属于山地,浑江流经市内,一年内冰冻期达六个月之久,适宜种植山葡萄、冰葡萄,还可以依靠丰富的森林资源种植人参、菌类等野生经济植物。吉林省各地区农村残疾人可以在第三部门、政府以及企业的扶助下获得技术、资金的支持,根据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进行种植培育,也可以借鉴相似地区的成功案例,推广“扶助主体+种植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
1.2 扶助主体+养殖业+农残户
吉林省发展特色养殖业具备多种优势,对建立“扶助主体+养殖业+农残户”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十分有利。在《补贴意见》中,吉林省政府对省内发展养殖业,有购买饲料机、增氧机、清粪机、挤奶机等机械设备需求的养殖户提供机械补贴,根据养殖规模,补贴金额从5万元到60万元不等。中央财政也发放补贴资金用于鼓励农村发展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在自然条件方面,吉林省草地面积广阔,大部分处于中西部平原地形区,以松嫩平原、辽河平原为主,少量处于东部丘陵地带,满足对禽畜养殖场所的需求;吉林省处于温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夏季降水丰沛,适合草类及作物生长,满足对养殖饲料的需求;吉林省水文条件极佳,水域面积近27万公顷,包括大大小小的河流、湖泊、水库,适宜发展水产养殖。我国的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禽畜饲养早已成为农村居民的传统习惯,所以对于发展特色养殖业,村民会有一定的经验基础,重要的是根据目前行业发展势态来看,养殖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对贫困农村残疾人有很大的吸引力。
吉林省构建“扶助主体+养殖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有很大的项目——载体选择空间。吉林省内养殖资源十分丰富,不同地区各具特色。例如四平市,地形特点为平原+少部分低缓丘陵,还有东辽河流经境内,是天然的牧场,适合发展鸡、牛、羊养殖,形成“扶助主体+禽畜养殖+农残户”的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白城市人均水域面积在吉林省各市(州)中排名居第一位,其中可养殖水域面积超过10万公顷,在这里不难看到“瓢舀鱼”的景象,发展水产养殖业对白城市的农村残疾人而言,是一条致富之路,形成“扶助主体+水产养殖+农残户”的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面对如此优越的养殖条件,吉林省第三部门、政府以及企业要积极作为,对农村残疾居民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支持,鼓励他们参加与当地自然条件相适应的特色养殖项目,还可以借鉴相似地区的成功典范,实现“扶助主体+养殖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的推广。
2 “扶助主体+第二产业+农残户”协作就业扶助模式
农村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身体虽然有缺陷,却自强不息,生活贫困仍然乐观进取。我省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残联组织的主推下,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断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方式。
2.1 扶助主体+手工业+农残户
吉林省各级残联、政府非常重视发展特色手工业,这对建立“扶助主体+手工业+农残户”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十分有利。在吉林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浪潮中,省残联也大力引导和组织残疾人积极参与、大胆实践。2010年6月4日,为帮助无法走出家门的重度残疾人居家就业,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吉林省残联发出实施“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的号召,各市(州)积极配合落实工作。整个扶助工程突出吉林省地域资源特色,开发适合农村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参与手工制作、工艺美术品制作等职业技能项目,扶助贫困农村残疾人实现居家就业,依靠双手摆脱贫穷。为确保项目收到实效,省内各级残联还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和保障。“千家万户巧手工程”实施以来,已成为吉林省各级残联主推的就业模式,此项工程被吉林省直机关党工委授予建功“十二五”突出业绩奖[2]。
“扶助主体+手工业+农残户”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可谓最简单、最直接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方式,可行度高,地域限制性小,可以在省内不同的地区进行推广,甚至对于扶助城镇残疾人充分就业也有很大参考价值。
2.2 扶助主体+加工业+农残户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吉林省为扶助农村残疾人就业做贡献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作为营利性组织的扶助主体,这类企业多数由残疾人自主创业成立。
吉林省发展特色加工业具备多方优势,对建立“扶助主体+加工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十分有利。当前农民从事生产加工行业能够享受到许多政府补贴,例如设备补贴,加工过程可以实现机械化生产,这样既减少了从业人员的体力劳动,又能保证生产质量,适合农村残疾人使用操作。
吉林省构建“扶助主体+加工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有很多的生产项目载体可供选择。吉林省内生产资源丰富多样,不同地区各具特色。例如四平地区和长春地区,牛羊养殖产业十分发达,可以借此有利条件发展肉制品、乳类产品加工业。吉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扶助工作,各扶助主体要与扶助客体——农村残疾人密切交流、合作,考察各地区实际拥有的生产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带动地区发展特色生产加工业,扶助农村残疾人以自立门户或是打工的形式在加工领域实现就业。
3 “扶助主体+第三产业+农残户”协作就业扶助模式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吉林省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扶助方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业生产和加工制造业,而是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逐步向第三产业迈进,并且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1 扶助主体+生活服务业+农残户
吉林省残疾人生活服务业发展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对建立“扶助主体+生活服务业+农残户”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十分有利。多年来,吉林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在服务业领域就业、创业。2006年,吉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省残联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28号),明确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实行税费减免政策,规定盲人经营按摩院和残疾人在社区经营小型的食杂店、修理店、服装裁剪铺、干洗店等,所发生的水费和排污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社会治安群防群治费、采暖费等,有关部门均应按照民用标准收取。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等,应给予适当减免照顾[3]。此外,吉林省还发展了“盲人按摩妙手兴业”工程,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并出台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就业的政策,明确了培训、继续教育、执业管理等措施;加强了对盲人的培养培训工作,与省外机构合作,推荐优秀学员到省外就业;通过提供房屋租金补贴、免费提供按摩设备等形式,投入扶持资金,帮助和扶持盲人创业就业。2015年,有1024名盲人按摩人员实现就业,其中保健按摩人员923人,医疗按摩人员101人;全省各级残联扶持375名特困盲人按摩师走上就业岗位。目前,“吉林妙手”已经成为吉林省的绿色盲人按摩品牌,社会影响不断增强[1]。
在生活服务业领域发展“扶助主体+生活服务业+农残户”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要比其他领域的扶助模式更容易实现,因为服务业存在于每个城市中,不受地域限制,在任何一个地区都可以得到推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活服务业发展迅速,从业人员需求量大,职业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目前,农村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城务工以寻求发展机遇,农村残疾人也一样可以。每一位有意向从事生活服务行业的农村残疾人均可在第三部门、政府、企业的帮扶下,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多种行业专业技能。2015年在长春开业的阿甘餐厅,安排了12名智障类残疾人就业。
3.2 扶助主体+特色旅游业+农残户
吉林省具有丰富、优越和独特的旅游资源,自然景观千姿百态,人文景观独具特色。例如长春净月潭国家级森林公园、长白山自然保护区、长影世纪城等。此外,吉林省东南部与朝鲜接壤,省内有多个朝鲜族聚居地,独具朝鲜民俗特色。而且吉林省旅游产业客流量也很大,旅游产业发展整体呈增大趋势。据统计:2015年,吉林省接待国内外游客14130.9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6.4%。仅2015年上半年,全省一日游共接待游客2743.97万人次,其中农家乐接待游客比重占据29.8%;旅游产业创收高达147亿元,由农家乐带来的收入占据了22.3%。截至2015年5月末,吉林省全省共有21个省级以上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19个国家级特色农村休闲娱乐产业示范点,3A级和4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共有67家[4]。
近年来,在我国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号召下,郊区特色乡村旅游产业迅速发展,并且成为许多地区的支柱性产业,是促进新农村生产发展的新鲜元素。根据环境特点,乡村旅游产业大多呈现家庭化经营模式,有别于城市旅游的固有束缚,亲和度更高,服务性更强。乡村旅游的开发主体,既可以是农村集体或私营的企业,也可以是独立经营的农户,限制条件较低。相较于外来劳动者,长期生活在当地的农村残疾人对于本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更为了解,经营企业可以直接吸纳本地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农村残疾人如果选择独立经营,可以通过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形式来获取收入。在农村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档次的乡村旅游产业,不仅能够就近吸收当地的农副产品,帮助当地农村残疾人就业,而且还可以带动本区域的经济发展[5]。
在具备旅游资源与客流量的条件下,吉林省多个地区均可发展“扶助主体+旅游业+农残户”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例如,吉林市和延边地区的兴光村朝鲜族风情、乌拉满族风情、阿拉底村风情都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可以开发成充满民族特色的农村文化大院。乡村旅游吸引省内外游人前往,在形成旅游产业的同时,吸纳当地农村残疾人就业,以这种方式达到对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帮扶,实现“扶助主体+特色旅游业+农残户”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模式,而其他具备旅游资源的乡村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效仿[6]。就业扶助模式在旅游行业不断被借鉴、推广的同时也将发展得更成熟,能够惠及更多的农村残疾人。
当前,吉林省开展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工作仍面临诸多困境,解决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第三部门、政府、企业和残疾人个体协同行动,针对农村残疾人特点,改变粗放扶贫方式,逐步完善和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高效能的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坚持个案问题具体分析,规范扶助监督管理职责,科学提炼就业扶助模式,开创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新天地[7]。通过“扶助主体+帮扶产业+农残户”这一农村残疾人协作就业扶助模式,吉林省不同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农业生产、加工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特点,参照扶助模式,形成具体的农村残疾人就业扶助办法。同时使扶助模式得到推广、完善和成熟,力争让每一位农村残疾人走向自给自足的致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