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中的鹿意象看上古民俗文化
2019-02-16徐紫云贾小玉
徐紫云,贾小玉
(华东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昌 330013)
1 《诗经》中鹿的表象特征
《诗经》中有9篇涉及到鹿,分别是《周南·麟之趾》《召南·野有死麕》《豳风·东山》《小雅·鹿鸣》《小雅·吉日》《小雅·小弁》《大雅·灵台》《大雅·韩奕》《大雅·桑柔》。这9篇包括“国风”3篇,“雅”6篇,而“颂”未涉及,究其原因,是与当时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有关。国风多为民歌,人们在田野劳作、林间狩猎时创作了这些作品,活跃在这些场所的鹿自然就成了人们抒怀寄情时所咏唱的对象或起兴的物象了;雅是周朝王畿附近的雅正之乐,雅诗描写的重点又在于战争、祭祀、宴饮、田猎,这些活动又都脱离不了动物,鹿又是大自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动物,必然在雅诗中占有一席之地。颂相对风和雅较为庄重典雅,多是祭祀曲乐,应用场合远离大自然,故不包含写鹿的篇目。
1.1 以鹿为中心而派生的词汇
《诗经》给我们展现的是一个联系的、运动的、多姿多彩的、充满生机的世界,它对鹿作了大量动态的描绘和形态的体认,给我们呈现的是一个活生生的鹿的王国。因此,在这些与鹿有关的诗篇中,出现了大量形容词和动词,同时还有大量与鹿有关的名物。这些词汇在丰富汉语语汇、承载远古人民对事物的认知信息、展现语言的生动性和魅力等方面都有着不容小觑的贡献。尽管这些词汇经历了漫长历史的打磨几乎湮没,但它们是我们的祖先对当时事物真切体认的记录,对我们研究当时的社会和历史意义重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去认识和理解这些词语。由于鹿属动物的类别繁多,围绕它产生的词汇也异彩纷呈,所以,我们按照鹿的类别、鹿的体貌特征以及与鹿有关的名物三类进行梳理。
1.1.1 鹿的类别
《诗经》谈及鹿的种类涉及的词汇有麟、麕、鹿、麀鹿。其中,麀鹿是母鹿,麟、麕、鹿据《诗经动物释诂》的研究认为这三种动物是种类不同的鹿科动物。麟当是今天所说的长颈鹿,麕是獐子,鹿特指梅花鹿。朱熹也认为这三种动物是不相同的。他在《诗集传》指出:“麟,麕身,牛尾,马蹄,毛虫之长也”;“麕,獐也,鹿属,无角”;“鹿,兽名,有角”[1]13。
1.1.2 鹿的体貌特征
《诗经》对鹿的体貌形态描写十分详细,其中出现了许多描述鹿的体貌特征的词汇:“呦呦”是鹿鸣之声,“攸伏”是母鹿伏贴的样子,“濯濯”是母鹿优游的形态,“麌麌”是鹿群聚在一块儿的场面,“伎伎”是鹿四脚狂奔的状态,“牲牲”和“噳噳”是指野鹿的数量众多。
1.1.3 与鹿有关的名物
《诗经》的305篇诗歌描写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婚恋诗、农事诗、政治怨刺诗、周民族史诗等七大类。诗歌里记录了许多名物制度,其中与鹿有关的名物有:“麟之趾”,“趾”是鹿蹄,代指麟;“麟之定”,“定”是麟的额头;“麟之角”,“角”是麟的头角。“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古人有用“白茅”包鹿肉作赠送礼物的习惯。“町疃鹿场”,“鹿场”是鹿奔跑回旋的场地。“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呦呦鹿鸣,食野之芩”,“苹、蒿、芩”是鹿的生存食物。“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灵囿”是文王豢养鹿和其他动物的苑囿。
1.2 生存食粮
《诗经》时代的人们虽然已经远离采集狩猎的原始生活状态,且周朝的农业文明已相当发达,然而,自然灾害的频仍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的落后,使得光靠农业种植所获得的粮食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求。因此,人们不得不靠饲养家禽和田猎来补给食物。并且古代天子或诸侯有宴饮群臣宾客的传统,肉食野味是这一盛大活动所不可或缺的物资。在整部《诗经》中,有很多篇目都表现了动物作为食物的内容。例如《小雅·伐木》中有“既有肥牡,以速诸父”,《小雅·鱼丽》中有“鱼丽于罶,鲿鲨。君子有酒,旨且多”的文字。据民族史和生物学等相关资料,鹿应该是我们的祖先较早猎捕取食和驯化饲养的动物之一。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温顺的动物几乎全身都具有珍贵的药用价值和食用价值。因此,鹿成为《诗经》时代重要的食材之一也是实至名归。例如,《野有死麕》写道:“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这写的是丛林中的一位猎人猎到麕和鹿,用白茅包着赠送给心上人。《小雅·吉日》写道:“兽之所同,麀鹿麌麌。漆沮之从,天子之所。”这首诗写天子前往漆沮之地游猎,野兽都聚集在水泽中,这其中就有成群的麀鹿。《大雅·灵台》写道:“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文王在自己苑囿中饲养着伏贴的母鹿,这些鹿无非就两个用途:要么用来作祭祀的祭品,要么用作是肉类食品的补给供帝王果腹。《大雅·韩奕》中描写了众多动物,这些动物也是狩猎的对象,鹿也在其中——“麀鹿噳噳”。综上所述,鹿是《诗经》时代重要的食物来源,作为荤食,它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远古人类的营养需求和体魄健康。
2 《诗经》中鹿的表意功能
人类具有社会属性,这一属性的重要表现就是进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和沟通。尽管《诗经》时代的社会文明程度还十分低下,但人们也需要跟爱人、亲人、朋友之间进行情感的表达,而情感的传达需要媒介,往往一件不足为道的礼物、一份来自当权者的恩赐就能表达无穷无尽的含义。《诗经》中的鹿就常常被用来作为赏赐或是馈赠的物品,向对方传达某种特定的信息,或是爱情意识,或是权威的昭示。总之,鹿是人们交际和往来不可或缺的角色。鹿这一动物负载着远古先民们充沛的情感和美好的愿望出现在诗歌里,也因此在诗歌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被写进文学作品的物象总会含有超出其本身的含义,被写入《诗经》里的鹿自然不能免俗。
2.1 鹿的王权象征
自古以来,鹿就与王权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鹿常常是帝位、王权的象征。所以,在中华民族的文化长廊里,诞生了许多与鹿有关同时又包含王权意义的成语,如鹿死谁手、逐鹿中原、群雄逐鹿[注]“鹿死谁手”比喻不知政权落入谁的手中;“逐鹿中原”指群雄并起,争夺天下;“群雄逐鹿”比喻各派势力争夺帝王之位。等。《史记·淮阴侯列传》中还有“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2]的记载,鹿在这里指的也是王权或爵位。此外,商纣王是一位好大喜功的帝王,他执政时不顾众大臣的劝阻,一意孤行,修建了鹿台。这不仅是因为修建鹿台可以博得宠妃妲己的欢心,满足自己的游乐之心,更重要的是,鹿台的建造可以固本积财,达到他长期驾驭臣民、彰显王权的目的。
当然,《诗经》中的鹿也有王权的象征。《大雅·灵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於牣鱼跃。”郑玄《笺》:“天子有灵台者,所以观祲象,察气之妖祥也。文王受命而作邑于丰,立灵台。”[3]江晓原指出,“当时商为天子,周仅为‘不得观天文’之诸侯,但文王竟聚众并工起造灵台,是已有犯上之心,开始窥窃神器,觊觎大宝了”[4]。灵台是天子才能建造和拥有的,当时的周文王尚不具备建造灵台的特权,但当时的历史背景是纣王昏庸残暴、人民饱受其苦。对于这样的统治者,人人得而诛之。周文王修建灵台是向普天之下的人民宣告自己伐纣的意图。为了名正言顺,他立灵台,祈求上天授命与自己。豢养在园囿中的鹿、鸟、鱼,对文王俯首相从,正是文王希望取得上天认可和人民拥戴的心理的投射。
《小雅·鹿鸣》是“四始”诗之一,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呦呦鹿鸣,食野之芩”,这是《鹿鸣》三章的起兴句。《毛诗序》解释该诗:“《鹿鸣》,宴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竺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5]天子在其所办的宴会上,奏起《鹿鸣》之歌,宴罢,馈赠重宝给臣民,以求“得尽其心”。只有人民归顺,王权才能得到巩固。诗歌选择以鹿起兴,并非毫无根据,正是因为鹿在我国文化中有王权帝位的象征,所以天子在宴饮场所奏《鹿鸣》之乐才能更好、更准确地传达其显示权威的意图。因而,曹操在《短歌行》中才高歌“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来表达其求贤若渴的心情,同时其称霸天下的虎狼之心也昭然若揭。另外,后代科举考试后,天子会举办所谓的“鹿鸣宴”,这是因为科举是统治者招纳天下文士、实行皇权专制、进行思想控制、培养王权维护者的重要工具。“鹿鸣宴”无疑是统治者拉拢读书人的重要契机。《鹿鸣》诗求贤的含义及鹿的王权象征意义与封建统治者的心理不谋而合。所以,天子总是对举行“鹿鸣宴”乐此不疲。
2.2 鹿的爱情婚姻象征
2.2.1 鹿是男子择偶的参照物
从鹿的生物特性来看,鹿是典型的草食性物种[注]哺乳纲,胎生,怀胎4~10个月,一胎生1~3崽,群居,有固定配偶。。鹿的习性多少与人类有些相似,于是上古人民很自然就对这一动物产生好感。同时又以鹿的特性规定了女子德行的标准:温顺驯良、生育能力强、合群、忠诚。《麟之趾》是赞美女性生育能力的诗歌。《诗三家义集疏》:“韩说曰:‘《麟趾》,美公族之盛也。’”[6]因为当时社会以多子多孙、人丁兴旺为吉祥美好,所以男子娶妻对女性的生育能力要求很高,鹿以其较高的生育成功率而成为人们喜爱和歌颂的对象。
2.2.2 鹿作求爱用物
求爱是爱情心理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缔结良缘的枢纽,独特新颖的求爱会给男女的爱情增添上一抹奇妙的色彩。求爱分直露型和暗示型两种。直露式的求爱是恋爱中的一方在对双方关系十分有把握的情况下,直截了当地向对方表白。但在现实生活中,恋人们由于很难琢磨透对方的心思,为避免尴尬常常采用试探性的方式迂回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感情,这是暗示性的求爱。送礼物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比如一个男孩送给女孩子玫瑰,他并不是单纯地想送一株植物,而是在向对方表白;收到礼物的一方也不会仅仅把它看成一束花,而是爱情。《野有死麕》里的鹿也承载这样的爱情意识。对于“吉士”而言,他把在森林里捕猎到的麕和鹿,用白茅包装成精美的礼物送给“如玉”的女子,表达自己对她的倾心;对那位“怀春”的女子而言,“吉士”的此举,无疑是在对自己表白。这对男女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的言语交流,但都对对方的含义心领神会,“鹿”在这里发挥的媒介作用不容小觑。
2.2.3 鹿是传达爱情意识的媒介
在《诗经》中,有些篇目虽然并不直接谈情说爱,但间接地传达了爱情的内容。《小雅·小弁》第五章写道:“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坏木,疾用无枝。心之忧矣,宁莫之知。”我们撇开《诗序》的正统解释,单从诗的字面意思上来理解这首诗。这首诗写的是一个获罪的男子被迫与家人和妻子分离时看见周围的事物发出咏叹。第五章的大意是:鹿儿狂奔是为寻找伴侣,雉鸟清晨鸣叫寻找雌鸟,而自己却如那浸坏的树木,心里无限忧愁无人知晓。鹿在这里寻找配偶的场面设想引起诗人的感慨,鹿和鸟都有伴侣,而自己却被迫与妻子分离。这里的鹿实际上寄托了诗人被迫与妻子分开的痛苦心情,在一定层面上也能感受到这对男女之间深厚的感情。
3 《诗经》中的鹿折射出的民俗文化
关于民俗学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看法不一。钟敬文先生曾指出:“民俗学是研究民间风俗、习惯等现象的一门人文科学。”[7]253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长期历史积淀而成的文化。关于民俗文化的含义,钟先生说“是世间广泛流传的各种风俗习尚的总称”,其范围“大体上包括存在于民间的物质文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和口头语言等各种社会习惯、风尚事物”[7]270。《诗经》中的鹿意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个阶级、某个群体的情感、信仰和风俗,反映着特定的民俗文化和审美取向。
3.1 原始狩猎印象
狩猎是人类较早的一种物质生产活动,体现了人们征服自然的精神。伴随着狩猎而来的是狩猎工具的制作。上古歌谣《弹歌》相传是黄帝时期的作品,“断竹,续竹;飞土,逐宍”反映的正是当时人们制造弓箭和捕猎的画面。《诗经》时代,尽管农业经济有所发展,狩猎也仍然是重要的物质生产方式。
3.1.1 鹿是狩猎对象
《诗经》的很多篇目都写到了猎鹿的习俗。《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麕就是鹿类。《毛诗序》曰:“吉日,美宣王田也。”《小雅·吉日》诗写天子前往漆沮之地游猎,野兽都聚集在水泽中,这其中就有成群的麀鹿:“兽之所同,麀鹿麌麌。漆沮之从,天子之所。”《大雅·韩奕》中描写了众多狩猎的对象,鹿也在其中——“麀鹿噳噳”。“噳噳”是群鹿相聚的样子,诗写野鹿之多。
3.1.2 鹿是蓄养对象
鹿在《诗经》时代不再是单纯的野兽,而已经被驯化,养鹿成为一种时尚。《大雅·灵台》写道:“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周文王修建的灵台里饲养着伏贴的母鹿。当时还有专门的养鹿场所,《春秋·成公十八年》记载:“筑鹿囿。”杜预注云:“筑墙为鹿苑。”[8]
3.2 完备的燕飨礼
鹿是《诗经》时代重要的食物来源,猎鹿和养鹿的目的有很多,不仅局限于食用。鹿这一动物全身都是宝,鹿茸可入药,鹿皮可作服饰。前文提到过,《诗经》时代有宴会后主人赠送礼物给宾客的礼仪。“鹿”是构成完备的燕飨礼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以“鹿”起兴,传情达意。赋比兴是《诗经》的三种表现手法。朱熹《诗集传》解释说:“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物也”[1]2。用于起兴的物象并不是任意为之的,通常与文意有一定联系。《毛传》云:“鹿得萍,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这是以鹿得草呼叫同伴来突出君主对大臣的“恳诚”相待。
以“鹿”助兴,烘托气氛。《小雅·鹿鸣》也是一首典型的燕飨诗。但究竟用于何种场合,各家说法不一。很多学者都认为此诗是天子宴请群臣嘉宾的作品,其实不尽然。《仪礼·乡饮酒礼》载:“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这句话记录在写乡饮礼制的文件中,在乡间的宴会上也奏《鹿鸣》,可见,这首诗的主题和应用场合不必局限在君臣之间,该诗也不必要强行附会政治和权力。从字面来看,《鹿鸣》音调和谐,节奏欢快,读来朗朗上口,当是一首喜乐,作为酒席间的歌曲,主要也是为调节气氛,提高人们的兴致。
3.3 鹿皮为贽婚恋习俗
周代以礼治国,各项社会活动都要求符合礼制,婚姻嫁娶也不例外。从奴隶社会起,婚姻程序里就有了“三书六礼”[注]“三书”指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的制度,并贯穿于整个封建时代。鹿就曾被用作婚礼嫁娶的信物。闻一多先生在其《诗经研究》中指出:“古人婚礼纳征,用鹿皮为贽。”[9]说明古人有以鹿皮作为婚嫁聘礼的习俗。
《仪礼·士昏礼》:“纳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纳吉礼。”这里的“儷皮”指的就是一双鹿皮。既然鹿皮是求婚的贽礼,那么鹿自然承担着这样的寓意。《诗经》中也有反映这一习俗的诗歌,如《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束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写一位猎人,将所猎到的鹿用白茅包起来送给自己的心上人。王质《诗总闻》认为吉士“当时是在野而又贫者,无羔雁币帛以将意,取兽于野,包物以茅,护门有犬,皆乡落气象也。”由此看来,鹿在早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聘礼品,但绝对是用来表达爱情的。后世这一习俗得到发展,逐渐固定为鹿皮为贽。
3.4 神灵崇拜
图腾崇拜是原始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时期必然会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体系。前人研究指出,世界各民族早期几乎都有图腾崇拜的痕迹。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也是由原始社会发展起来的,所以其历史上也必然有一个时期存在和发生过图腾崇拜的观念和事件。社会并不是通过全盘的消灭历史和创造新的历史来发展和变革的。正如廖群对《诗经》的定位:“一手牵着原始意象,一手牵着人文话题,脚已迈进了文明的门槛。”[10]曾经存在过的历史文化、意识观念会以新的方式留存在我们的时代里。《诗经》就以文学的方式呈现了那个时代的社会。
郦道元曾多次在《水经注》中提到“蹄印崇拜”,前人的大量研究和考证表明,远古时代应该是确实存在过这种文化。我们的古老祖先,并不清楚女子怀孕的原理,在他们的意识里,怀孕是女子与图腾动物之间发生了某种“神秘接触”导致的。“履迹生子”的传说在我国的文化系统里十分盛行,蹄印在这些传说里与妇女产生某种神秘接触,从而导致女子受孕,因此足蹄似乎就带有了某种神迹,于是人们就将其视为图腾的派生物来崇拜。《诗经》中也有一些作品描述的是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大雅·生民》一直被学界看作周民族的史诗,该诗讲述了姜嫄“履帝武敏”诞生周始祖后稷的故事。这则故事多少有一些蹄印崇拜的影子。其实,鹿也曾被赋予过图腾的含义。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十分注重人丁兴旺,这一愿望作为一个时代的意识也被写进诗歌。《麟之趾》一诗三章依次颂赞公子、公姓、公族,由小到大,祝愿从个体到宗族的繁衍兴盛。“麟趾”即鹿蹄,该诗的首章咏唱麟趾,并以此许下美好的祝愿“振振公子,于嗟麟兮”,由此可以看出,这是对蹄迹的崇拜。卡纳在其《性崇拜》中提出:“人类已经的崇祀,最原始的追求,不外乎是‘繁息’。”[11]人们通过颂赞麟趾而不是其他生物来祈求家族昌盛,正说明在远古先民的思维里,麟是能够实现自己的祈愿的,于是他们将麟视作图腾来崇拜,希望它能给自己带来吉祥好运。
4 结语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读《诗经》可以窥见上古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包括经济生产活动、礼仪规范、思想信念等内容。单与鹿有关的诗篇就可以发掘出许多民俗文化的内涵和上古时期人们的审美倾向。由此可见,《诗经》的民俗文化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