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社团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冲突与融合研究
2019-02-16周纯
周 纯
(南京林业大学 生物与环境学院,南京 210037 )
高校学生社团在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方面一直起着积极作用,但是高校学生社团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冲突,这些冲突制约着高校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充分发挥[1]。教育部在《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中明确提出:建设与课堂教学相互促进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二课堂教学体系,一要着力培养学生理论骨干和理论社团,二要着力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品质。从理论指导的角度强调了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深入挖掘当前影响和阻碍高校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发挥的因素,探寻高校学生社团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切实提高“社团思政”的实效性。
1 高校学生社团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潜在冲突
1.1 社团管理体制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冲突
1.1.1 社团管理机构对社团重视不足
作为高等学校第二课堂的主要引领者和思政工作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因其“自愿组成”“实现会员共同愿望”“非营利性”等关键词解读和短时间内不能像教师发表核心论文、申请重大项目一样为学校带来“看得见”的荣誉,所以并没有得到党政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的足够重视。学校管理层认为社团是学生自愿组成的,以娱乐为主的课外群众组织,只需要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管理,很少在师资、物力和财力上给予社团足够的支持[2]66。管理层对社团建设和发展的轻视,会使社团自身发展缺乏方向的引导和外在的推力,进而导致内部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发挥受限。
1.1.2 社团活动缺少专业的指导教师
虽然按照社团相关管理规定高校对学生社团配备了指导老师,但仍存在不足。一方面,学校在教师指导社团活动工作量和教师的薪资待遇、评奖评优之间规划设计不到位,导致相关教师在指导社团方面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指导教师已有的教学工作量大、科研考核任务繁重,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仍需投入大量精力到科研上,使指导教师无法在社团上投入足量的时间和精力。另外,部分指导教师本身对社团指导的重视度也不够,这就导致不少社团的指导老师只是挂个虚名而已,实际上却无法正确地引导和指导社团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从而导致社团活动品味不高、层次不深,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功能受到一定限制[3]。
1.1.3 社团建设缺乏必要的经费支持
经费是决定社团活动规模、活动效果以及思政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受自身性质影响,高校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渠道具有多样化的特征,既包括学校下拨的社团经费、社会企业提供的实物奖品或和资金赞助,也包括社员的会费、活动过程中的其他有偿收入等。社团活动经费是否充足受多方面影响且具有不固定性,很多高校社团主要依靠学校下拨非常有限的社团经费以及社员会费开展活动,使活动效果及活动目标差强人意,更难以达到充分发挥其思政教育的功效。单纯的“思政社团”活动或许不缺乏相关经费支持,但若要实现“社团思政”绝非易事,活动经费缺乏制约了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健康持续发展。
1.2 社团运行机制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冲突
1.2.1 社团活动目标模糊,思想政治教育任务难落实
社团策划和组织活动的目标一般是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课余生活和提高成员的自我管理水平、人际交往能力,大多是围绕某一兴趣爱好、社会问题或学术讨论进行的,因此,不同的学生社团具有各自不同的活动目标和特色。理论上讲,社团的每一次活动都应当围绕社团章程、突出社团特色、服务社团成员等主题进行策划和组织,但考虑到社团活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实际运作过程中有些社团活动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性和专业性,没有考虑到承担实施学校素质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而是单纯地突出活动参与的人数和气氛的热烈,把活动的趣味性、娱乐性放在了活动的首位。
1.2.2 社团制度不够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受制约
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需要依托规范有序、运行良好的社团活动来实现,管理方面制度混乱是当前学生社团存在的一大问题。很多高校社团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的目标规划、独立有效的管理运作方案以及行之有效的监督和测评机制,从而导致社团成员缺乏实质性的约束。主要表现在社团内部成员联系松散,社员可以随意退出社团,活动参与性低下,学生的满意度不高,导致社团的组织管理、方案策划和活动开展等方面效率都比较低下,制约社团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功能的实现[4]。
1.2.3 商业运作模式对社团思想政治教育的负面冲击
作为大学校园新兴的、具有不可估量效果动态广告媒体的重要宣传载体,学生社团受到不少企业和商家的关注。同时,学生社团自身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最大范围内筹集必须的活动经费和实物商品,在学校规章制度允许情况下也乐于融入社会,通过冠名方式与赞助商合作,容易使社团的管理和运作带有浓厚的商业化和社会化痕迹。而商业和社会化色彩浓厚的学生活动极易把见利忘义、拜金主义等不良社会思潮传输给社团活动参与成员,甚至有极少数社团负责人把社团看成谋私利的渠道和手段,物质功利性和目标盲目性使社团活动偏离了主旨,对社团思政教育功能实现提出了严峻挑战。
1.3 社团成员素质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冲突
1.3.1 社团骨干能力欠缺,制约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
社团负责人综合素质的高低以及组织管理策划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社团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某高校487份有效问卷的调查结果显示,问题“如果都被录用而又只能选其一,你更愿意加入哪个组织?”的答案中,选择A项“学校学生会”共106人次,占总选人次的21.6%;选择B项“学院学生会”共180人次,占总比例的37%;选择C项“学校学生社团”的共82人次,占总比例的16.7%;选择D项“班级班委”的共120人次,占总比例的24.7%。由此可以见,高校官方组织(学生会)对学生的吸引力远高于社团,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团人才相对短缺。很多社团负责人虽然饱含热情但却能力不足,个别社团负责人偏好搞小团体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团的发展和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
1.3.2 社团成员素质不高,制约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
评价社团的标准之一是社团成员数量的大小,有些社团为了招募更多的社员增加社团人气,往往设置较低的入社门槛,导致入社成员的能力和素质良莠不齐。部分同学加入社团的目的不明确、动机不端正,或简单盲从或因为空虚无聊打发时间,更有甚者是为了满足学校人才培养的硬性规定任务,或为了增加评奖评优、入党的资格才加入社团的。他们加入社团后对社团活动并不关心,缺乏青年学生必须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认同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团的发展和壮大,对社团发挥思政教育功能起到了负面牵制作用。
2 促进社团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的对策
2.1 优化社团组织的管理机制
2.1.1 推进社团组织管理制度建设
学校应该高度重视社团的思政教育载体功能,提高对社团活动的支持力度,构建社团思政功能实现的组织保障机制,促进社团活动思政教育功能的发挥。第一,构建社团的管理运作机制,制定社团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如招新制度、例会制度、财务制度、活动审批制度等。第二,构建社团的激励和考评制度。社团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等应该制定完善的社团准入制度、考核评比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记录社员参与社团活动的次数及表现,并与其推优入党、奖学金评定等挂钩,创造良性竞争氛围。第三,构建社团的引导和监督制度。对社团实行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即由社团联合会负责对社团进行宏观管理,同时,二级学院下的学生会社团部担负对社团进行日常的微观管理。第四,完善社团负责人任命和选拨制度。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应与学生会主席团的选聘受到同样的重视,应支持社团负责人的公开竞选,保证社团负责人由政治素养高、能力突出且个人威信度高的学生担任。
2.2.2 实行社团项目专人负责机制
思想政治工作是否能得到较好的落实,归根到底是人的作用,因此要实施以项目管理为目标的项目负责人制度,这是一种以目标细化和任务达成为目的的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模式可以打破上下层级的沟通屏障,从而降低沟通成本,进而使得上下层级间进行高效沟通。社团活动的性质和定位直接影响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学校应在学生社团的管理中实施项目管理模式和项目负责人制度,即以项目为核心,项目负责人招集工作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全面和个人能力突出的学生加盟,集成项目组所有成员的才智,按照计划合理有序地推进活动进展。在策划举办活动之前,指导老师和社团干部应加强对活动目标的掌控,保证活动的思政功能,促进社团举办内容新颖、形式多样、高层次、高品位的精彩活动,杜绝低层次、低品位、不文明和思政效果差的活动。评估活动效果时,指导教师和活动负责人还需及时纠正、甚至制止价值引导存在问题的活动。
2.2.3 健全社团思政功效评价体系
当前很多高校都制定了社团干部考核制度和社团活动评价制度,然而鲜有制定社团思政功能实现效果的考核制度,导致在评价社团思政教育功能效果时没有可以依据的测评指标,社团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有切实可操作性的思政功能评价指标体系。不同类型的社团发挥其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侧重点不同,在制定考评细则时需考虑到社团的性质、宗旨和主要活动特征,根据社团实际制定能反映出社团特色的多角度评价体系。此外还可以遴选具有鲜明特色的社团,树立典型社团模范,同时对社团实行激励奖惩制度,即对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重视并发挥得好的社团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偏离思想政治教育主旨甚至与此背向的社团给予及时的纠正和指导,对社团负责人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促进社团思政功能发挥。
2.2 加大活动经费的支持力度
2.2.1 加强社团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资金支持
经费短缺是很多高校社团都普遍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经费短缺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团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也严重限制着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效果[2]68。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施行,各高校社团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导致学校有限的社团经费在分配方面不断缩水。学校应该高度重视社团在思政教育中不可替代的地位。一方面,在避免社团过度商业化运营的情况下,鼓励社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经费,提高社团的生存能力和社员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帮助和扶持力度,尽可能给社团划拨更高比例的专项经费,为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发挥提供充足的物质基础和经费支持。
2.2.2 完善社团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硬件设施
为了保障社团活动正常运行对场地和特殊硬件材料的需求,学校可从硬件设施方面入手,加大对学生社团在硬件供给方面的支持力度,如给社团设置特定的办公场所,保证良好的办公环境;为社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专业活动场地,如体育馆、形体训练室、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社团活动专用舞台等。同时简化校园社团活动的审批流程,对社团场地使用情况实行第一时间统筹审批,并联系学校保卫处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社团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2.3 强化活动指导与成员培养
2.3.1 社团活动指导实行“双导师制”
专业指导教师的指导可以提高社团的管理水平和社团活动的文化内涵,既关系到社团自身的生存发展,又关系到社团活动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实现。学校应在全校范围内挑选一批政治硬、技能高及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社团的专业活动指导教师,创新性地为社团活动指导配备双导师,即为每个社团同时配备一名社团活动专业指导教师和一名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两名导师对社团工作进行指导的侧重点不同,能够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为了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指导教师对社团进行规范性的指导,应该明确各方的相应职责,同时将教师的社团指导计入工作量统计,以及薪酬发放的参考标准内。
2.3.2 着力提升学生理论骨干政治水平
作为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力量,社团学生干部及其骨干社员思想政治素养的高低及综合能力的强弱,关系到社团的组织凝聚力,影响社团活动的效果,制约大学生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为了提高社团骨干成员的管理水平、服务意识、思想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辅能力,学校可以将社团骨干及主要负责成员选拨出来,与学生会干部一起进行管理和培养、培训和考核。另一方面,为了充分调动社团负责人及主要社员的工作积极性,应充分肯定其在职期间社团取得的成绩,并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在入党、推优等方面在原则范围内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倾斜。
2.3.3 全面提高普通社团社员综合素养
新生入团后,社团要重视对社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采纳其正确的意见,调动其参与组织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5]。社团应按照章程办事,对优秀干部和干事的评选及重大决策和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民主化管理手段。鼓励学生社团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如志愿者协会、环保协会等公益组织举办的公益类活动,提高社员的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提升社会责任感。还需加强对社员专业技能培训,如紧急救助等特殊行业服务的专业技能。
总之,各高校应当给予学生社团足够的重视,密切关注学生社团的工作开展,为学生社团提供人才培养、制度制定、经费保障、专业咨询等方面的帮助,推进“社团思政”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