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及量化研究
2019-02-14张卫东郭珊珊李晓凡吉润森梁文馨
张卫东,郭珊珊,李晓凡,吉润森,梁文馨
(1.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7;2.国网南阳供电公司,河南 南阳 473000;3.国网焦作供电公司,河南 焦作450000;4.华北电力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北京 102206)
0 引言
供应商绩效评价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指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对供应商特定时间段内的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的综合评价。供应商绩效评价的研究主要侧重于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在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面,电力行业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基于物资全生命周期,包括生产制造、运输交付、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几大阶段[1];另一种基于考核重点,主要包括质量、履约、服务等二级指标[2-3]。供应商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法、TOPSIS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但单一的评价方法难免有不足之处,故多数学者选择将几种方法结合进行综合评价,例如模糊层次分析法[4]、灰色关联TOPSIS法[5]、AHP和TOPSIS结合法[6-7]、模糊DEA法[8]等。
近年来,由于供应商评价仍存在指标针对性不强、部分指标数据难以采集的问题,且评价方法中需专家打分使评价结果受人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故一些企业开始探寻更加适用的绩效评价方法,其中扣分积分制的评价办法被广泛应用,例如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于2018年提出了供应商积分制管理办法,根据供应商的行为表现进行扣减处理和加分激励[9],南方电网公司也于2018年对供应商的诚信、履约、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实施扣分处理。扣分制方式操作简单明了,且有理有据,不仅可有效避免专家主观评分的弊端,也可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有力的处罚。但如果对所有供应商实行统一的扣分标准,而不考虑订单数或供货量的差异性,这就可能存在有失公平的现象,如何公平合理地进行扣分项目的量化,这是需要完善和突破的方面,为此,本文通过利用供应商不良行为指标构建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规避主观因素干扰将传统专家打分方法转变为扣分制,对扣分指标进行量化处理,综合考虑“量”的差异性,对供应商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价。
1 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扣分标准
1.1 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
传统的按物资全生命周期或按绩效考核重点的指标体系划分方式不能完全适合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的需求,上述两种方式均存在指标覆盖不全面,权责归属复杂等问题,故综合两种方式,根据电网物资供应商管理业务归口部门和阶段,将供应商绩效评价划分为合同签订阶段、履约阶段、质量、运行阶段、法纪诚信5个二级评价项目。
合同签订标志着对供应商考核的开始,由于某些供应商拖延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导致后期工作进度的滞后,所以必须在此阶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履约和质量是供应商绩效考核的重点且考核内容较多,故单独设立这两项考核项目,其中履约包括交付、结算手续、服务等内容;质量包括抽检、监造、安装调试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运行阶段单独列出,对最终投入运行设备的缺陷和故障进行考核;另外为响应国家电网公司“重法纪、讲诚信”的号召,特将法纪诚信作为考核项目单独列出,加大供应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提高供应商廉洁自律意识。每个评价项目各包含若干个三级评价指标,即评价内容(扣分项)。
1.2 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标准
首先确定5个二级评价项目的分值权重:其中合同签订阶段相对于其他阶段供应商不良行为发生概率较小,故赋予最小的分值权重5分;履约、质量和运行是考核供应商绩效的重要内容,包含指标较多,权重占比应较大,分别为30分、35分和20分;法纪诚信也加入绩效考核,且必须严惩该类违法违纪的供应商,权重定为10分。其次根据这5项评价项目的分值权重,依据工作实际情况罗列具体扣分项并确定其分值,最终汇总得到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标准。电网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电网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标准
续表1
2 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量化
各相关部门依据电网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标准评分表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扣分,经过规定时间的评价期,对供应商绩效评价5大评价项目的扣分值进行汇总,得到供应商绩效评价初始扣分值。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供应商在订单数和供货量等因素上存在较大差异,单纯的扣分无法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故在初始扣分值的基础上,考虑“量”的差异性,引入数学模型进行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的量化,以得到科学公平的绩效得分。
2.1 考虑平均水平的基准扣分
对各评价项目确定一个合理的计算基数,以此计算各个供应商的基准扣分值,涉及的相关名词如下:
①计算基数(J):根据影响各评价项目有关“量”的因素,以某小类物资供应商平均占有量为基数。合同签订阶段的计算基数为该小类物资所有供应商的平均订单数,履约和质量的计算基数为该小类物资所有供应商的平均供货数量,运行阶段采用ERP中全部(或近5年来)供应商设备平均运行数量。
②调整系数(T):当评价期过长或过短导致某评价项目所有供应商的扣分值都较高或较低时,会存在很多供应商的分数扣完或未扣的极端情况,需要进行调整使分数合理化。当供应商的扣分都较低时,调整系数T为大于1的数,当供应商的扣分都较高时调整系数T为小于1的数。
③折算系数(N):某供应商相关指标与平均水平的比较,结合调整系数得到折算系数。
④基准扣分值(K):各评价项目初始总扣分值乘以折算系数即为该评价项目的基准扣分值。
各评价项目涉及的相关公式如下:
(1)合同签订阶段基准扣分
预注浆法是通过预先钻孔向溶洞内注入浆液填充溶洞,待浆液强度满足要求后开始进行钻孔,岩溶地区经预注浆处理后钻孔桩施工与常规施工无异。
①供应商的平均订单数J1=该小类物资所有供应商的订单数合计/该小类物资所有供应商数量;
②调整系数T1=1+(0.5-合同签订阶段所有供应商初始扣分平均值/合同签订阶段的权重分值);
③折算系数N1=(J1/供应商的订单数 )×T1;
④合同阶段的基准扣分值K1=供应商合同阶段初始总扣分×N1。
(2)履约、质量基准扣分
①供应商的平均供货数量J2=该小类物资所有供应商供货数量合计/该小类物资所有供应商数量;
②调整系数T2=1+(0.5-履约阶段所有供应商扣分平均值/履约阶段的权重分值);
③调整系数T3=1+(0.5-质量阶段所有供应商扣分平均值/质量的权重分值);
⑤折算系数N3=[J3/供应商的供货数量 ]×T3;
⑥履约阶段的基准扣分值K2=供应商履约阶段初始总扣分×N2;
⑦质量的基准扣分值K3=供应商质量初始总扣分×N3。
(3)运行阶段基准扣分
①供应商设备平均运行数量J3=ERP中全部(或近5年来)所有投入运行设备数/ERP中全部(或近5年来)该类设备所有供应商数量;
②调整系数T4=1+(0.5-运行阶段所有供应商扣分平均值/运行阶段的权重分值);
③折算系数N4=[J3/供应商ERP中全部(或近5年来) 投入运行设备数 ]×T4;
④运行阶段基准扣分值K4=供应商运行阶段初始总扣分×N4。
(4)法纪诚信基准扣分
不考虑“量”的因素。遵纪守法是供应商的基本准则,发生一次违法违纪行为则扣10分。
2.2 供应商绩效得分
根据上述计算得出各评价项目实际扣分(P),合同签订阶段、履约阶段、质量和运行阶段各评价项目主要以基准扣分值为实际扣分值,超出权重分值的以权重分值为实际扣分值;法纪诚信以初始扣分值为实际扣分值,超出权重分值的以权重分值为实际扣分值。通过计算汇总各个评价项目的实际扣分值,最终得出供应商绩效评价得分(Q),即Q=100-(P1+P2+P3+P4+P5)。
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及最终得分如表2所示。
3 供应商绩效评价数据测算分析
为检验上述供应商绩效评价量化方法的适用性,随机选取了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的数据进行测算(供应商名称以序号代替)。为方便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将供应商按照供货量由多到少排序,对比其初始扣分和实际扣分,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选取两个初始扣分值相近但供货量有极大差别的供应商,如供应商2和供应商9,初始扣分均为15分多,但供应商2的绝缘子供货量较供应商9相差很大,如不考虑供货量,仅按初始扣分值计算则有失公平。考虑量的因素后,供应商2的扣分值相对降低,并加大了供应商9的扣分值和处罚力度,达到了指标量化体系的目的。且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的分值分布也在合理的范围内。
表2 供应商绩效评价扣分及最终得分
总之,该套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标量化方法,是科学、合理和可行的,也符合管理人员的预期。
4 结 论
为严格管控电网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实现公平合理的供应商绩效评价,从合同签订、履约、质量、运行、法纪诚信5个方面提出了一套基于扣分制的供应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个评价项目包括具体的扣分项目和扣分标准,依据该扣分标准对供应商绩效表现中的不良行为予以相应的扣分,并且在规定的评价期内计算所有供应商初始累计扣分值。但考虑到有些供应商在订单数和供货量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统一的扣分并不能保证公平合理的绩效评价工作,故将“量”的思想融入指标体系中,对每个评价项目的初始扣分值以相应的平均“量”为基准进行折算,最终得到供应商绩效评价得分。该供应商绩效评价得分情况将向所有供应商公开,同时也会成为电网公司以后招标工作中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