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旅游风险研究
2019-02-14石晓峰
石晓峰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产业的蓬勃开展,人们健身意识的不断增强,以体育健身、娱乐、观赏的各类竞技及尝试体育刺激与挑战为目的的体育旅游活动也不断发展起来,逐步成为新的亮点和焦点。伴随体育旅游的迅速发展,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也逐渐显现,体育旅游风险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体育旅游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主要是指体育旅游产品的安全性能,体育旅游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广义的则包括体育旅游开发对体育旅游目的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安全等可能带来直接的或间接的、正面的或负面的、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频繁发生的安全伤害事故与体育旅游参与者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怎样能最大限度的确保体育旅游参与者的安全,现在已经成为了影响和制约体育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体育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和体育旅游活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1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
风险指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渔民每次出海前都会举行祈祷仪式,祈求神灵保佑能够风平浪静、满载而归。他们思想的认识里,在出海过程中,“风”往往会意味着“险”,也就有了“风险”一词的由来。而另一种据说经过多位学者论证的“风险”一词的“源出说”称,风险(Risk)一词是舶来品,有人认为来自阿拉伯语,有人认为来源于西班牙语或拉丁语,但比较权威的说法是来源于意大利语的“Risquer”一词。约19世纪,“风险”一词在英文中主要是应用于与保险有关的事情。经过时间不断推移和演进,如今在“风险”这一词语的使用上已经超越了“遭遇危险”的狭义,可以进一步理解为“遇到破坏或损失机会”。“风险”一词随着人类活动的全面性、深刻性、复杂性而逐步演化,而且与人类决策和行为后果联系也越发紧密,甚至还被赋予了哲学、社会学、统计学、经济学和艺术学等诸多学科更深层次的含义。风险无处不在,或大或小的风险总会影响人们的决策行为,在体育旅游活动中也不例外。一般来说,风险大,人们的参加意愿就会变小;反之,就会变大。但是越来越多的参与者喜欢体验风险系数很大的极限运动,所以体育旅游风险大小与体育旅游参与者的参与意愿不是绝对呈现负相关。因此,还应有其他的影响因素存在于体育旅游风险与人们参与意愿之间,这就是体育旅游参与者的主观风险认知,即体育旅游参与者对风险的主观认识状况。在一定意义上,风险认知的影响程度要高于体育旅游风险本身,因为个体对客观风险的错误判断会导致不当决策和不安全行为的产生,而这样的不安全行为是风险因素的主要成分[1]。
体育与旅游两大产业交叉互通,融合渗透,从而产生了体育旅游这个新领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以及人们对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不断需求,涵盖涉及强身健体、休闲旅游、赛事观赏、释放心情、医疗养生的需求也会逐渐增加,更多的人会积极加入到体育旅游活动之中。然而,体育旅游伤害事故频繁发生(表1),这不但违背了他们参与体育旅游活动的初衷,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生理及心理上难以愈合的伤痛,应当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
表1 体育旅游活动中发生的部分伤亡个案统计表
按照体育旅游者介入情况,将体育旅游活动划分为参与型、观赏型和竞赛型三种类型。纵观历年来发生的体育旅游伤害事故,绝大多数都是在参与型体育旅游活动中发生的。按运动强度和危险性等可将参与型体育旅游分为休闲健身、技术竞赛、冒险刺激、拓展4种类型[2-3](图1)。
图1 参与型体育旅游按运动强度和危险性划分
1.1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界定
风险认知不同于心理学科中的感知、认知,它是“个体对客观风险的主观感受或认识[4]”。Morrone将风险认知界定为“风险认知是个体承担或者避免风险的趋向[5]”;而Slovic将风险认知界定为“风险认知是人们运用直觉而非理性对风险作出判断或评估[6]”。针对以上对风险认知的不同定义,笔者认为在体育旅游风险认知这一领域,将风险认知界定为“个体对客观风险的主观感受或认识”较为合适。对风险认知的定义界定之后,再根据形式逻辑“属加种差”的定义公式来界定体育旅游风险认知[7]。我们首先找到与其接近的“属”的概念,即体育旅游风险认知“属”的范围是指技术竞赛型、休闲健身型、冒险刺激型、拓展型体育旅游等;其次,利用“种差”揭示被定义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于其他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有属性,是“直观判断和主观感受”。这样,把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界定为“在体育旅游中,参与者对不同体育旅游项目中存在的各种潜在客观风险的直观判断和主观感受”。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特征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体育旅游活动本身的特点,选择知识性、严重性、自愿性、灾难性、可变性、可控性、恐惧性等风险认知特征进行分析。
1.1.1 知识性
Slovic认为,风险知识水平越高,风险认知水平就越低[9]。假如体育旅游者多次参与某一项体育旅游活动,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他可能会认为这项活动中潜存的危险发生的可能性不大,或者认为他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这种风险产生的危害。
1.1.2 严重性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严重性是指参与者对某项体育旅游活动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以及对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有多大的判断[8]。近年来,国内游客户外旅游遇险事件频发,主观上参与者低估了这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低估了这类风险带给身体的伤害程度,是导致出现严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
1.1.3 自愿性
Cvetkovich和Siegrist二人研究认为:人们越是愿意去做某件事,其风险认知水平就会越低,也就是自愿性与风险认知水平成反比。体育旅游尤其是冒险刺激型体育旅游的独特魅力,迎合了一部分人喜欢体验新奇、体验刺激的心理,因此即使这项活动客观上存在较大的风险,这部分人仍然是乐此不疲。
1.1.4 灾难性
灾难性是参与者对体育旅游活动中发生重大伤亡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在这类事件中伤害人数多少的估计。有一些体育旅游伤害事件是灾难性的,外在生理上表现为内脏出血、皮肤外伤、骨折瘫痪甚至死亡,内在心理上表现出对体育旅游活动的极大排斥并留下终身的阴影。
1.1.5 可变性
Wilkinson研究发现,风险认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人的经历和知识的增加,其风险认知也会随之变化[11]。比如一个人对滑雪运动的首次体验与参加了十次的体验,他对滑雪运动风险的认识和感受是不一样的。
1.1.6 可控性
在可控性方面,个体的控制力对他们做出不同程度的认知是非常重要的[10]。具体表现为缺乏安全知识、无视警示标志或者不听从管理者的指挥,不听从劝告擅自做主才导致灾难性后果。
1.1.7 恐惧性
恐惧性指参与者对可能出现的体育旅游风险事件的担忧状况。例如,这次体育旅游活动出现意外事件的概率有多大?这种事件是否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和威胁?对这次体育旅游活动发生风险的担心程度有多大,由此而产生的恐惧程度就有多严重。
1.2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分析
人们对风险的认知存在很多偏差。很显然,有很多因素会影响人们对风险的认知。早期,Slovic等人提出的“涟漪效应”和“事故——信号理论”可以帮助解释公众在公共环境中的风险认知的认知偏差。“涟漪效应”指某一风险事件发生后,公众对该事件的特征作出自己的解释,由此可能导致某种放大效应,并引起后果的过程[12](图 2)。Kinsperson、Renin、Slovic提出了一个将事故作为信号的概念,他们致力于从心理的、社会的、文化的以及政治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去探究放大的风险,进而产生“涟漪效应”的现象。“涟漪效应”与“事故——信号理论”都反映了信息的收集与传播对人们认知状态的干扰。事实上,影响风险认知的因素有很多,而这些因素也只能在特定风险情景中加以讨论才更有意义。
图2 “涟漪效应”示意图
1.3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
在不同的风险情景中风险认知影响因素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主观因素,二是客观因素。风险情景中风险认知的影响因素有共性也有不同,因此在借鉴前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结合体育旅游风险的具体情况,将影响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因素归纳为主观因素(个性差异、知识经验、认知风险和认知收益、信息信任)和客观因素(风险特征和媒介传播)。
1.3.1 主观因素
1.3.1.1 个性差异
个性差异是影响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重要因素。Montag等人提出控制点对风险认知的影响作用,他认为外控型的人往往缺乏谨慎的态度,对不利的结果缺乏防备措施[13]。外控型的参与者在遇到不利事件时,往往归因于他人的压力以及运气等外部因素,容易产生焦躁情绪,导致体育旅游风险认知能力的不足。
1.3.1.2 知识经验
如果参与者经常参加某项体育旅游活动,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就会降低他们对这项活动的风险认知,也为后面可能出现的伤害事件埋下了伏笔。Paul和Slovic指出,丰富的知识经验对个人的风险认知有很大影响,风险知识经验水平越高,风险认知水平越低。体育旅游者动机的改变以及在每次探险活动中经历的积累,都可能使探险旅游者向高难度类型转变[14],这客观上也增加了出现伤害事件的概率。庄子在《人间世》中的“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善饮者醉于酒,善战者殁于杀”,就是阐述了这个观点和道理。
1.3.1.3 认知风险和认知收益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冒险刺激型的体育旅游活动,如登山、蹦极、速降、攀岩等等,并实际参与其中。说明他们喜欢那种刺激愉悦的心理体验的感觉大于风险带给他们的恐惧感,也就是说其认知收益大于认知风险。当然,也有许多人不喜欢这类活动,更不会参与其中,那么他们就会做出相反的判断,即认知风险大于认知收益。
1.3.1.4 信息信任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就是个体对信息来源和机构的信任程度。对信息来源和机构越信任,其风险认知水平就越高;越不信任,其风险认知水平就越低。不信任会导致一些风险应对信息大打折扣[15]。如在事发地立着许多警示牌注明“禁止攀爬”“禁止通过”“禁止游泳”……等提示,有的人却视而不见,仍然执意前往,进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1.3.2 客观因素
1.3.2.1 风险特征
Slovic将不同类型的风险特征划分为两个基本维度:第一维度是恐惧风险维度;第二维度是未知风险维度(图3)。Slovic认为,不同类型的风险可以引发个体产生不同的反应和倾向。因此,不论是钓鱼、打高尔夫球等休闲健身类体育旅游,还是登山、蹦极等冒险刺激类运动,影响个体风险认知的因素与其说是某类运动潜在的某种或大或小的风险,倒不如说是某一类风险所共同具有的未知性和恐惧性程度。人们对首次出现的风险和已经熟知的风险也会导致认知不同。如果一个人第一次参与蹦极运动,他会因为对这项运动的不熟悉和可能的致命结果而产生非常高的风险认知;相反,如果之前他多次参与了这项运动,就会产生相对较低的风险认知。
1.3.2.2 媒介传播
新闻媒介可能会影响参与者对于体育旅游风险的认知状况。如对蹦极运动偶发的灾难事件进行详尽了透彻的报道,可能会让参与者体会到蹦极运动的恐怖。媒体对体育旅游活动风险或婉转或直接的表述方式,也会影响到参与者的体育旅游风险认知。
1.4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理论模型
体育旅游行为是参与者在一定风险认知水平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并通过行为表现于人的外部。根据体育旅游项目特点及风险特征、媒介传播、个性差异、知识经验、认知风险和认知收益、信息信任等因素作为影响参与者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因素,建立了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理论模型(图4)。
图3 风险特征示意图
图4 体育旅游风险认知的理论模型
图5 体育旅游风险示意图
2 体育旅游风险识别
进行有效的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只有在正确识别出所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的方法来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应对。体育旅游风险识别就是在体育旅游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各种方法系统的、连续的、准确的认识所面临的各种体育旅游风险以及分析体育旅游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图5)。
2.1 政府策略风险
政府应当及时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体育旅游开展和运行所依据的诸多管理法规还未完善,还主要参照于以前传统的旅游行业管理办法。在很多领域上,缺乏体育行政部门的参与,体育旅游的管理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的支持和限制。无法预知其存在的风险,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一些深受旅游者喜爱的项目,如穿越、溯溪等,相关的管理办法还在调研当中,国家资格认证体系也在建设过程中,所以出台、建立、完善政策法规是重中之重的首要工作。目前我国旅游部门对体育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也不完善,行业政策法规也没有国家标准。体育旅游行业目前处于“谁来管?管什么?怎样管?”的尴尬境地,体育旅游的现状属于松散型组织,主要是依靠社会力量运营开展和组织管理。毫无疑问,这对促进体育旅游发展具有一定提升带动作用,但是这种推动力绝大多数建立在了贪名逐利之上,往往导致轻视和疏忽体育旅游的潜在风险。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法规的约束,势必成为体育旅游健康发展的障碍。因此要把体育旅游风险项目的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体育旅游行政组织应加强对体育旅游组织的约束和管理,通过行政手段颁布指导纲领或方针,出台系列的办法和守则,统一规范我国体育旅游行业的管理。
2.2 市场竞争激烈
2.2.1 投融资风险
投资风险指为获得不确定的预期效益而承担的风险。融资风险指筹资活动中由于筹资的规划而引起的收益变动的风险。体育旅游投融资风险是指一项体育旅游投资和筹资所取得的结果和原来预期的结果的差异性。对于绝大多数的投资活动都可能存在风险问题,只是风险的大小、长短、多少的程度不同而已。体育旅游企业投融资所涉及的问题都具有很长的周期性,如体育赛事旅游相关的场馆建设与改造,以及与之配备的交通、通讯、城市改造等;户外运动需要的配备工具与设备运行成本等;从事体育旅游服务的专业人员的培训费用等,都具有较高的费用,这些问题关系到未来体育旅游产品的需求、价格、成本等因素。高额的资金投入期望较高的市场回报,而这些因素都具有不确定性,某一因素的变化往往会引起效果的变化,甚至某些体育旅游项目在投资决策时认为是可行的方案,在实施后由于某些因素的变化而导致其结果发生变化。另外,体育旅游业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关联性、敏感性和脆弱性,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自然因素都可能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16],这就决定了体育旅游资金投入的高风险性。
2.2.2 区域内过度竞争
过度竞争是“没有赢家”的市场竞争状态,导致高估或低估市场需求,难以实现体育旅游资源的优化配置,直接阻碍了价格机制的正常作用,并加大竞争成本,从而导致产业利润率过低。相邻或相近的区域内体育旅游资源定位雷同、大同小异,开发层次低、项目开发不丰富、缺乏内涵式发展、导致缺乏多元性,要素齐备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景区(点)匮乏,大大降低了体育旅游的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2.2.3 品牌缺乏竞争力
体育旅游是个开放性很高的外向型产业,对宣传促销、树立品牌的依赖性很强,品牌是体育旅游业的名片。没有打造出鲜明的总体品位和整体形象,未能与自驾车旅游、健康养生旅游、宗教文化旅游、红色文化旅游和民俗风情体验等体育旅游产品完美结合,缺乏融合特有文化的创意。定位不准确、主题不突出、特色不鲜明、梯次欠发展、宣传不到位,缺乏特色产品和龙头产品的组合与培育,挖掘深度不够,未形成地域特征鲜明、整体突出的体育旅游产品,这与树立品牌意识不强有很大关联。
2.2.4 导致物价虚高
大环境对物价的冲击。由于营销宣传效应,体育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接待量年年递增。但由于一些地区受地理客观条件限制相对封闭,有的地区的住宿、餐饮等其他服务项目发展还没有跟上游客增加的速度,且住宿餐饮类消费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导致相对的淡旺时节消费价格相差悬殊。一些地区个别体育旅游项目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唯利是图,经营意识发生扭曲,甚至错误地认为价格放开了,政府就不管了,景区也管不了,自己想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想定多高就定多高。于是不顾大局,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和短期效益,商品和服务不明码标价,随意定价,漫天要价,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有的甚至低价揽客、高价结帐,结帐不用清单,收款不给发票,欺客宰客的行为时有发生。体育旅游基础承受能力因受客观地理环境因素的制约而相对较弱,人数多资源少,两者之间的矛盾加深导致相对封闭的体育旅游市场缺乏充分的竞争,在此影响下导致经营者虚高定价行为更加猖獗,商品和服务价格居高不下。
2.2.5 专业人才短缺
体育旅游教育在海外已成为现代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我国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作为体育学科和旅游学科交叉互涉的体育旅游专业更是少之又少。目前在全国众多高校中也只有成都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深圳大学等少数院校在社会体育或旅游管理专业中,开设了体育旅游管理专业。有些院校已经开始体育旅游方向的研究生培养,比如广东商学院开设了体闲与体育旅游的培养方向,培养目标是在旅游领域可以从事与体育旅游专业相关工作,如运动指导、导游咨询、休闲康体以及体育旅游产品策划与开发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在体育旅游行业中存在着“人力资源供过于求,人才资源供不应求”的现象,尤其是蹦极、热气球、跳伞、登山等一些高风险参与型体育旅游项目的指导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和系统学习,达到规定资质后方可持证上岗服务。目前,体育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服务水平也较低,从而导致了部分游客流失和市场的丧失。普遍缺乏体育旅游管理人才和体育旅游项目创新策划人才,缺少高水平的体育旅游研究机构,同时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体育旅游人才流失现象。
2.3 文化内涵丧失
2.3.1 商品化
商品化是指体育旅游开发无视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将之单纯作为商品标以价格进行简单买卖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文化问题。体育旅游资源的本质在于它是广大民众的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当这种生活方式仅仅就是为了谋取利益的商品时,它原有的功能则部分甚至全部丧失了,其性质也发生了改变。事实上体育旅游活动开发过程中的商品化不可避免,利益驱动造成以生态资源为主的体育旅游过度开发比比皆是,加之缺乏保护意识和措施,被随意地改造成单纯商品,蕴含的文化内涵严重扭曲。如在一些有文化内涵的体育旅游地周边无统一规划甚至私自修建的酒店、商场、餐馆充斥着浓浓的商业气息,影响甚至破坏了古老淳朴的民俗民风,展示出来的仅仅是金钱符号和形式外壳,失去了其本身的价值。
2.3.2 庸俗化
庸俗化指在体育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为了盲目迎合某些游客的庸俗趣味,从而任意篡改当地的民俗文化。将富有本地特色的民俗文化进行粗俗甚至低俗的所谓商业包装,直至完全改变原有的内容和形式,严重扭曲当地文化的本质和内涵,成为“伪民俗”“伪文化”,严重损害了当地体育旅游文化的独特性,导致体育旅游文化的雷同、失真、变异、扭曲和消亡。
2.3.3 片面化
片面化是指体育旅游开发未能正确或全面的把握地区特有文化的精髓,只是利用了表层、表象的东西或者某一方面,忽略或不能全面展现地区特有文化的内涵和精华。造成片面化的原因之一是开发者或者经营者因自身知识、能力的局限,在内容上理解错误,在把握上有所偏差,从而可能导致了错误的表达。另一方面是游客对体育旅游项目的体验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的,在此情景下展现和了解到的地区特有文化往往也是肤浅片面的。
2.3.4 变异化
很多例子都表明,有时体育旅游开发为当地发展经济的同时,却未能带来与之相吻合匹配的文化繁荣,甚至出现了特色地域文化迷失与变异的现象。体育旅游开发使得当地居民的价值观发生很大改变,可能从民风淳朴的“童叟无欺”转变为过度追求利益的“欺客宰客”;还可能因为开发利益分享方式与分享程度的矛盾,当地居民与政府、体育旅游开发商之间形成冲突;甚至还使得当地居民在体育旅游开发利益分配不均条件下,宁愿选择劣质经营、破坏环境等不惜损毁自身赖以生存的地域文化环境的短见行为。当然,如果把地域文化消亡的责任全部都推加于当地居民也是不科学的,归根结底导致当地居民价值观念劣化和特色地域文化负向变异的始作俑者,是开发者在体育旅游地盲目单纯追逐利益的开发行为,这种行为较之当地居民作用于特色地域文化的行为,更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效率要求,影响破坏力度也更为显著深刻。
2.4 生态环境破坏
客流超载会加速体育旅游资源的损耗,由于旅游量过大而存在着很大的生态风险。在许多自然风景体育旅游地均因景区负载过重出现生态系统退化的现象,由于体育旅游开发而造成的资源地环境污染风险。如汽车拉力赛、摩托车拉力赛等体育赛事旅游,其尾气排放加重了空气污染,轰鸣的噪音打扰了周边宁静,影响了生态环境。水域体育旅游项目如摩托艇、水上飞机、拖拽滑水使用的快艇,所排出的废油、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及游泳池中净水的化学药品都会造成对水资源的污染,破坏水体的生态平衡。一些体育旅游基础设施的修建必不可少地会改变地表、地物,破坏复杂而丰富的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对地质地貌污染和破坏。由于体验型体育旅游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所以在产品的消费过程中会对自然资源产生诸多负面影响。频繁的户外活动对自然原生植被进行践踏和碾压,经常性践踏导致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肥沃度低,造成土地荒漠化无法利用;失去了树叶覆盖着的地表,更多的降水只会形成了地表径流,使得地下径流会减少,对降水有效阻截效应明显减弱;随意弃留的毒害垃圾在分解过程中,导致土壤发生毒化、酸化、碱化。水体是进行体验型体育旅游消费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有些旅游消费过程中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水,甚至还有一些产品消费是在水中进行,如漂流、泛舟。举办方往往为了提高消费体验,增加产品吸引力,很多会引入野外烧烤、篝火晚会等内容,使用明火增加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特别是在活动结束后如果对明火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后果,从而对该区域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
2.5 人员安全保障
如今,探险游、自驾游、生态游、徒步游的趋势更加明显。自驾游已经是假日最多的体育旅游形式,但因其突发性强、游程深入、随意性大、人员分散、保障条件差等原因,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有些活动,如沙漠探险、洞穴探险、丛林穿越、登山越野、潜水等,专业性强,救援管理难度大,目前还没有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组织者缺乏经验,导致风险事故频发。对体育旅游目的地经济社会、人文自然的熟悉程度;对山地、湖泊、海滨、自然保护区等穿行线路及危险地段的了解程度;对当地语言、文化、宗教、风俗习惯的了解和沟通能力等都影响着自身的安全。体育旅游地突发地震、泥石流、洪水、滑坡、海啸、雷击等自然灾害,恶劣性天气和山体松动、雪层崩落等也会带来致命伤害。参加攀岩、蹦极、速降、骑马、涉水、滑雪、热气球、野外探险等一些带有危险性的体育旅游项目时,个人要对参加冒险体育旅游行为有足够的能力把握,否则很容易出现伤害事故的发生。一般而言,健身类体育旅游安全系数较高,观赏性体育旅游次之,挑战极限类体育旅游最低[17]。
3 体育旅游风险管理
随着高风险体育旅游活动在项目类型和数目上的进一步增长,提升了体育旅游安全风险指数,户外探险旅游、水域类项目、高空类项目与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项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新型体育旅游活动项目缺乏行业监管,相关安全设施和技术落后,安全管理人员匮乏,体育旅游者安全意识淡薄,体育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从预警的角度出发,选定科学的指标,对一定时段和区域内可能存在的体育旅游安全隐患,在未发生安全事故之前,进行有效预测和积极引导。体育旅游安全预警作为体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事故预防理念,对于控制体育旅游相关因素风险、保障体育旅游者安全、降低体育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等,对体育旅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此外,体育旅游需要属于超越性需要,与缺乏性需要不同,超越性需要被赋予了更多的社会性、心理性内容,这也使得体育旅游风险变得更加隐蔽、复杂。
3.1 经济风险管理
注重体育旅游投资的环境分析。良好的投资环境是企业减少风险达到投资目标的保证。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认真研究政治经济形势,充分考察目标地区情况,明确产业政策及动态,了解经济周期、货币政策的实施和企业利润率水平的变动等,以寻求最佳的投资环境。对体育旅游投资决策方案的结果不确定的,要充分掌握准确的投资效益信息,并对风险做出正确的判断,了解体育旅游客源市场的发展趋势、需求结构变化趋势及市场占有率、价格变动、投资对象的资金利润率和营业利润率等状况及变动趋势。通过发展投资多种组合的经营,使其组成和结构综合化多元化,来分散降低风险;同时提升管理质量,减少管理不当、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
3.2 社会风险管理
建立以体育旅游保险为核心的体育旅游风险保障制度需要政府的认同和支持。要将体育旅游保险发展纳入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体育、旅游、保险部门要就体育旅游市场的风险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向体育旅游者发布风险指引,提供救助知识,共享数据资料,推出适应需要、符合实际的保险产品。建立快速反应的响应机制,强化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特别是协调同步、及时果断的处理各方事务的能力。体育旅游受外界风险影响很大,除国家要建立相应的体育旅游风险保障机制外,还应建立体育旅游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推动体育旅游保险发展的各项工作,包括体育旅游保险的立法、规划、协调、推动和检查。另外还应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法规,减少纠纷,保证体育旅游者的切身利益,扩大对体育旅游产业在受到巨大风险时的支持力度,保障体育旅游企业及其相关产业顺利度过风险期和迅速恢复风险创伤。
体育旅游项目的开发要注意突出区域特色,避免雷同模仿,减少景区城市化倾向。体育旅游开发要注重对原汁原味的民族特色和地方文化进行保护,强化经营的特色和差异性,打造树立具有标志性的区域品牌、全国品牌乃至世界品牌;同时还要以区域文化为核心,加强文化内涵建设,提升体育旅游产品的档次和品味,降低因体育旅游开发而导致区域文化消亡的社会风险。对于蹦极、攀岩、探险、漂流、滑雪、潜水等高风险项目,要积极充分做好风险预测和管理工作,查找其存在的安全漏洞,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和完善安全可靠的保障预案与措施。
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的迅猛发展,对体育旅游人才的需求也明显上升。应加强体育旅游人材需求结构研究,针对体育旅游行业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做好宏观调控,加大对体育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的培养力度,杜绝和避免“人力资源过剩,人才资源短缺”的现象。
3.3 生态风险管理
牢牢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建立生态监管体系。通过强有力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完整的监管体系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体育旅游开发和发展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体育旅游项目开发之前要做好规划设计,努力吸引更多的利益团体参加,充分考虑参与各方利益关系的平衡及体育旅游项目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在自然生态保护地、著名景观景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和特殊文化区体育旅游项目的开发。在规划中应将体育旅游者的体育旅游活动、目的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与绿色生态环境建设融为一个完整友好和谐的整体,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最佳综合效益。在规划和建设中全面体现生态环保与绿色发展的核心内涵并要求进行生态风险的评估工作,把体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的不良影响尽量降低,控制在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对已开发运营的体育旅游区和体育旅游项目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其周边环境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把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消除萌芽之中。在体育旅游目的地环境承载量未确定的时候,必须控制开发速度和范围,以免造成生态环境不可逆的损失。对于开发后评估不达标的体育旅游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整改、甚至拆迁和关闭。建立体育旅游从业人员环境保护培训体系,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使其能够积极主动承担起保护生态的责任。体育旅游参与者在活动参与过程中也要树立低碳、绿色、环保、健康的理念,在食、住、行、游、购、娱的每个环节中,遵循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原则,从我做起,节约能源,降低污染。坚决不能继续加重生态负担,这些都是体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模式。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加之国家一系列重要政策的出台、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出行交通设施的便捷和生活休闲方式的改变,体育旅游产业必将迎来一个全新快速的发展阶段。虽然文中提出了一些风险管理的想法,但是并不能完全的消除风险。要想我国体育旅游产业获得更大的发展,需要付出更细致的工作和更多的努力,也需要整个体育旅游产业系统,包括政府管理部门、体育旅游资源提供者、体育旅游经营者、体育旅游参与者以及目的地居民共同合作参与的协调配合。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体育旅游风险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分析和判断,全面构建和完善体育旅游风险管理的机制,充分化解体育旅游开发的各类风险,以此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甚至可以利用风险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