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的问题与思考
2019-02-12付春华
付春华
(正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正阳 463600)
由于动物产品是经过买卖之后再一起发往超市、市场等集中的地方为人们所购买,因此动物与动物之间在一起的交叉感染几率要高很多,有可能引发动物疫情,不利于人们健康。检疫工作是指国家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肉类、蛋类等动物产品进入市场之前做的一系列防疫检疫程序,以保证人民吃到嘴里的肉是“放心肉”,一方面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保护人民的健康状况,另外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市场稳定,社会安定[1]。
1 新形势下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检疫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在当前的新形势下,目前的检疫方式还停留在临床观察的阶段。不能准确的知道当下的动物疫病是否进行过强制免疫,只能通过养殖户所登记的档案记录上进行检查。另外,有大部分小型商贩、流动商贩等对待养殖档案的态度不正确,不会自愿对养殖场内动物进行检疫监测,免疫情况没有办法准确知道。甚至,有很多的养殖户在检疫的时候不标记动物标识,到动物出栏时才做,这不利于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顺利开展。诸如此类情况,引发了多种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问题,包括由于大多数商贩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也没有要让动物接受检疫免疫这种思想,不了解动物检疫的工作性质,甚至有时候会违法抗法。检疫工作一般都是固定的在相关单位进行,而市集活禽多来自于家养和散养,交易都是随时随地的,没有固定的时间,导致检疫工作不能顺利实施,因此疫情病种隐患比较多。人们不知道从商贩手里买的活禽是否健康。如果动物生病了,商贩甚至为了减少经济损失,以低价转手出售,这种只重视自身利益而不顾人民群众的安危,严重不利于人们健康[2]。
1.2 对饲料、兽药的监管力度不够
相关部门对饲料、兽药的监管力度不够。现在市场大部分商贩为了缩短动物养成周期,在饲养过程中为了让动物养的更肥更重,大肆在饲料中加入激素成分,其中的微量元素不能很好的让动物吸收,只能在体内存留,这样的动物产品也成了疫情的传染体源头。有些兽药店经营违禁兽药、假兽药等。人们吃了这些产品严重危害人的健康,并且也不利于动物的成长和生育[3]。
2 对于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与建议
2.1 规范动物检疫工作
以创新检疫申报机制为重点。推行“谁养殖、谁屠宰、谁申报”的检疫申报制度,以完善养殖、屠宰企业基础信息和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相关联为抓手,严防漏检和逃检,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的检疫监管面。建立健全检疫各项记录表单并整理资料归档,加强痕迹化管理,确保检疫工作全程有记录、有资料、可追查,实施“谁出证谁负责”的制度。
2.2 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强化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了饲料、兽药二维码管理,规范耳标佩戴、证章标志管理,逐步形成牲畜耳标、养殖档案、饲料兽药二维码标识、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证章标志、生产销售台账等为一体的追溯系统。
2.3 加大投资力度
建立健全专业技能培训课,加大对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人员的扩招,从动物防疫检疫的知识储备到相关的专业技能学习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对他们进行定期培训,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执法水平。另外,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免疫检疫的技术和相关的诊断设备,提升工作人员的功能效率,增加基础动物防疫检疫站的建设,对检出相关疫病的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及时将病原体消灭,严格杜绝疫情的进一步扩散,从而保证畜牧业的健康、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2.4 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监督
加强对动物检疫监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知识教授,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水平,进而提高检疫效果。对在职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主管等部门将其给与严厉处分;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惩不贷[4]。
3 结语
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区的畜禽类产业发展情况不同,差异悬殊。因此,在新形势下,应对动物及其产品应首先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大型畜禽类产业公司、牧场、规模养殖场按照实时监控、定期检查的标准去执行。同时,在掌握大企业的时候不能忽视小商贩,加强对商贩的监督,严厉打击不合格的商贩,取消其从业资格。积极在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中进行探索,总结经验,并给予检疫站和企业适当的经济补贴和技术支持,充分落实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动物检疫,对流入市场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严格把控,以实现保护人民健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