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症患者促排卵治疗对子宫内膜息肉发生的影响分析
2019-02-11河南省偃师市人民医院471900郭玲玲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医院(471900)郭玲玲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该院收治的87例不孕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2017年1月~2018年1月),年龄在22~43岁之间,平均年龄(35.28±4.09)岁。两组患者的临床资料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以进行比较。纳入本次研究的所有患者均充分、全面了解本研究相关情况,并且本研究得到本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与认可。纳入标准:结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确诊不孕症;均接受促排卵治疗;依从性良好。排除标准:子宫内膜异常者;合并恶性肿瘤、血液系统、凝血系统患者;合并精神障碍、沟通障碍、视听障碍者;宫腔镜检查禁忌症者。
1.2 方法 所有患者均接受促排卵治疗:于月经周期第5天口服枸橼酸氯米芬胶囊(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产品规格:50mg×20s,国药准字H44021970)口服每日50mg,共5日。口服来曲唑片(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规格:2.5mg×10s,国药准字H19991001)口服,每次2.5mg(1片),每天一次。在枸橼酸氯米芬胶囊末次给药后5~7天注射HCG(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规格:1000单位/支,2000单位/支,5000单位/支,国药准字H44020674)肌内注射一次5000~10000单位,连续治疗3~6周期。用药期间监测卵泡发育情况。
所有患者在开始接受治疗后,月经第10天开始接受B超监测排卵情况,每间隔2~3天进行卵泡、子宫内膜监测,并指导行性生活时间。对于接受一次促排卵治疗未妊娠者接受第二次促排卵治疗。观察周期2年。
1.3 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接受不同周期促排卵治疗与发生子宫内膜息肉之间的关系。
1.4 统计学分析 本次研究中共纳入的87例研究对象所有相关临床资料全部录入到SPSS19.0统计软件中,其中(n,%)表示计数资料,组间、组内相关资料的比较应用X2检验方式,计量资料应用(±s),组间比较检验方式为t,P小于0.05则差异明显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不同促排卵治疗周期与子宫内膜息肉的相关性分析:接受≥3次促排卵治疗的45例患者其子宫内膜息肉发生率48.89%(22/45)明显高于接受1~2次促排卵治疗的42例患者其子宫内膜息肉发生率23.81%(10/42),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有数据显示,我国的不孕症发生率大概在10%~15%[1]。不孕症可以分为绝对不孕和相对不孕。对于相对不孕的患者而言,通过治疗是可以达到怀孕目的的。促排卵治疗就是目前针对不孕症患者一种比较普遍的治疗方案,其中所使用的促排卵药物其作用机制是通过调节下丘脑-垂体-卵巢轴。但是临床中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促排卵药物的使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子宫内膜息肉的形成。
子宫内膜息肉是子宫内膜局部过度增生,临床有研究显示,44.4%的育龄期女性和36.1%的绝经后女性是无症状的,但1.7%的绝经前女性和5.42%的绝经期女性有恶性变的风险[2]。子宫内膜息肉的发生可能会引发不孕,特别是对于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的胚胎植入阶段患者,息肉的存在可能会干扰胚胎着床。对于这种情况探究促排卵药物与子宫内膜息肉发生相关性十分重要。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接受≥3次促排卵治疗的45例患者其子宫内膜息肉发生率48.89%(22/45)明显高于接受1~2次促排卵治疗的42例患者其子宫内膜息肉发生率23.81%(10/42),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可能与使用促性腺激素药物有关,接受促排卵治疗周期数越多,促性腺激素用药的量就越大,子宫内膜长时间处于高雌激素的水平中,增加了发生子宫内膜息肉的可能。
目前针对子宫内膜息肉的治疗,对于<10mm、无症状的息肉临床上更加倾向于保守治疗,也不推荐药物治疗息肉。对绝经后出现症状的妇女考虑切除息肉并接受组织学评估,目前宫腔镜息肉切除术是治疗的黄金标准,特别是对于患有息肉且不孕的妇女,手术切除可提高受孕率或辅以辅助生殖技术更大的成功机会。
综上所述,促排卵治疗周期数的长短关系到子宫内膜息肉的发生,临床需重视该方面,采取相对应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