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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内生动力提升视角下乡村振兴实施机制研究

2019-02-11尹晶晶

关键词:产业化农民农业

尹晶晶

(南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50)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农业兴则国兴,解决我国目前农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关键性和重要性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实施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基础在农业,根本在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环境下,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在国家政策的激励和指引之下,农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农民作为中国农业发展最基层的贡献者和服务者,扎根农村,服务农村,了解农村。因此乡村振兴的大繁荣大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力军作用,激活农民的内生动力,促进农业的增收,共建现代化农业,共享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一、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顺利进行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农村较之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我国农业的发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我国农村发展的全局出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总的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实施主体,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农业兴才能基础牢,农村稳才能天下安,农民富才能国家富,在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致力乡村振兴和繁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农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实践主体。在我国农村发展的进程中,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回看我国改革开放41年来农村农业的发展历程,农民的主体性作用不容忽视,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大包干到我国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再到现如今我国土地流转的试点开展,在我国政策的指引下,农民作为我国农业建设的实践主体,作为中国最基层的改革主体,充分发挥了我国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赋予中国农业以中国特色,不断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正朝着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发展。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经历了几个历史时期。新中国成立后,兴起了人民公社制的大规模经营,1978年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后,拉开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家庭小规模经营。在中国农业进入现代化的进程中,199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我国农业发展的两个飞跃的伟大构想,他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观点来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3]。”邓小平同志初步勾勒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战略前景。在21世纪的今天,我国进入到了农业发展的新的征程,我国学界曾对规模经营的内涵、规模的“度”、途径等相关问题展开论证,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化发展有机衔接[1]。”十九大报告改变了我国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说法,增加了“适度规模”经营,对于我国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推进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农民是主体,必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顺利开展。在农业发展进入到现阶段,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的发展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受到自然环境、地理条件、人口、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农民是从事农业活动的生产主体,可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我国地大物博,丰厚的自然资源和天然的自然条件为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国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处于我国社会的基层,最了解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最熟悉当地的自然环境,在农业发展的进程中,最具有发言权和建设权,农民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合理的掌控土地的发展状况,因此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合理利用当地的自然因素,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例如北方的农民在冬季可以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发展温室大棚作业,生产反季节的蔬菜水果;南方的农民可以根据山地丘陵等地形特征种植茶树。再如在水稻种植的过程中,农民根据气候差异,发现种植规律,从而实现增产增收,规模化生产,海南、云南热带地区水稻一年三熟,长江南北的亚热带地区一年两熟等等,在农业耕作的进程中,发现规律,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的经营价值。因此在经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利用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自然条件。

第二,农民作为从事农业活动的利益主体,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农民是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受益者,最大化的利益会助力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内因决定外因,农业的增收是农民发挥其主体性的最重要的动力。农民为了取得利益的最大化,会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我国现代化技术的推进下,农民能够充分考虑到农业发展的规模、资源的配置情况等各种问题,因此,在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发展意愿,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把现阶段农民群众对农村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动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顺利进行。

第三,农民作为从事生产实践的实践主体,可以采取差异化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在实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进程中,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发展状况,应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差异化的农业发展。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方的农业发展情况不同,受当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人口因素、生产力发展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条件的制约,因此要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例如,在我国西北内陆地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的发展已经难以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从事农业劳作的青壮年逐渐减少,许多农村甚至整个村落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许多耕地由于没人耕种而成为荒地,出现了“土地荒”的现象。因此在这一地区,就要提高生产力和生产技术水平,适度扩大规模生产,以技术代替劳动力短缺的状况,在平原地区,就可以实行“农场化”的规模经营形式,而在山地丘陵地域,可以采取便携式的生产技术,实行“小规模”的经营形式。再如我国的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较高,因此这一地区就不适合大规模的生产,可以转向“工厂化”生产形式。所以,面对我国地域广阔的发展现状,要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创建出适合自身发展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助力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助力农业产业化的大发展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兴起,我国农业产业化也逐渐发展起来,农业产业化依托市场,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的加工和农业生产的规模为主,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和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表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必须紧紧抓住农业产业化经营。我国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着各种问题:生产要素流动受阻,农产品种植结构不优,农业产业规模较小,缺乏市场导向等等。因此在我国进入改革的深水期和攻坚期这一关键时期,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水准尤为重要。

农民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乡村振兴的实践主体,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要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劳动热情。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力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4]。”因此,在乡村振兴的发展过程中,要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助力农业产业的发展。

第一,坚持农民自愿参与原则,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产业联合体是以分工合作为前提,以利益为纽带的农业产业经营联盟模式。现代的农业产业化建设较之传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所不同,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不是单一的经营模式,需要龙头企业、农民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的协同参与,实现集约化的发展。坚持农民自愿参与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与企业进行联合,实行长期的合作关系,龙头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可以对农作物进行深加工,提升农产品的价值,从而提升农产品资源的配置效率。农民既是农作物的生产者,又是企业的合作者,要正确认识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实现“龙头企业+”的发展模式,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的进程中去。

第二,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过程中,要以市场为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1]。”市场具有传递信息的重要作用,注重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发展特色产品,坚持标准化经营、区域化生产,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原则,例如前几年大蒜的价格居高不下,市场供不应求,因此多数农民在没有进行市场调查的情况下,扩大大蒜的种植面积,导致第二年供过于求,价格下降。但是也有部分农民在市场调研之后发现大蒜不仅有调味的作用,还有其他价值,所以创新形式,对大蒜进行深加工,增加了其附加值。再如,山西运城的苹果,运城市位于山西的南部,气候适宜生产苹果、桃等水果,但是北方的许多地方和城市都可以种植这类水果,所以农民逐渐实现产业化经营,提高种植技术,同时将市场面向海外,使苹果畅销海外,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以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上,要增强农民的市场意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产品的优化升级。

第三,引导农民积极学习绿色生产的理念,致力农业产业化的绿色发展。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发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声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引导农民积极学习绿色发展的理念,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增强农民的劳作激情,投身到绿色生产、绿色经营的发展道路中去,农民在劳作的过程中,要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尽量使用喷灌滴灌等方式,减少大水漫灌,保护我国的耕地资源。

第四,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培训,提升农业产业化的技术手段。技术培训对农民比较重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先进的设备需要农民操作,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加速发展现代化生产力,培育新型农民成为时代所趋。在政府的引导下,用现代化的工业管理办法实行对农民的管理,组织农业的经营和管理,同时也要注重对农民的培训,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到培训当中去,提高自身的技能。在我国农村发展的转型关键期,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可以通过提高技术,利用少量的人力资源实现农业的大发展,实现农产品的出口,增加农产品的价值,因此必须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改变农民的小生产经营理念,对农民实施正规化、企业化的培训,正如马克思所讲的:“并非任何劳动都只是人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许多种类的劳动包含着需要耗费或多或少的辛劳、时间和金钱去获得的技巧和知识的运动[5]。”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培养新时代的农民意义重大,我国实行的精准扶贫进程中,不仅仅是技术的支持与鼓励,同时也对农民的观念进行改进,提高现代化农业的生产水平。

三、激发农民的创造性,推动现代农业文化的建设

农业文化是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业文化的内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来看,农业文化指“形成于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观念体系,涉及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思维方式、哲学原理、伦理道德、人生态度、国民性格等[6]”。农业文化是农民的思维方式在观念上的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民不断更新自身的农业文化观念,创新农业文化发展方式,以更加多彩的形式参与到我国现代化农业文化的发展进程上去。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传统的农业文化在封建主义的影响下,形成了以小农经济为特点的农业文化体系,制约着农民农业文化的发展和建设,我国传统的农业文化局限于农业的耕种经验上,农业文化形式较为单一。进入21世纪,我国农业文化的发展多种多样,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农民以更加多彩的形式参与到农业文化的建设当中去。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随着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生产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顺利开展,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因此农业文化的建设不仅关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关于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提高。农民作为农村发展的主体,对农业文化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农业文化的发展是农民从实践生产中所获得的,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农业文化,充分发挥农民的创造性,发展特色文化、地域农业文化。

第一,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农民的创造性才能,推动农业文化的建设。现代农业文化作为精神层面的产物,对农民具有重要的影响。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精神文化生活作支撑,文化也能助推生产的发展。进入新时期,我国的农业文化发展逐渐呈现多样性的现象,各个区域、各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特色的农业文化,农业文化形式丰富多彩,农民通过自身创造性的才能,开展多种多样的文化形式,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比如河南新乡的梨花节,山西平陆的桃花节,云南的鲜花节等,再比如许多地方农民开展生态文化节等等,农民通过发挥自己的才能,结合当地的文化特色,在政府的支持和鼓励下,创造属于自己的现代农业文化品牌,现代农村的农业文化呈现了大发展大繁荣的景象。

第二,以教育为依托,培育新型创造型农民,从事农业文化的建设。现代农业文化的建设需要发挥农民的创造性才能,但是农民的创造性才能的发挥需要教育来支撑,提高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培育新型农民对于农业文化的建设有重要的作用。在实现现代化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我国处于改革的深水期和攻坚期,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在同步进行,在我国农业发展的进程中,扶贫更扶智,在2019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曾讲到:“越是脱贫攻坚的关键阶段,越要抓紧抓细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有实效、可持续、经得起历史检验[7]。”在发挥农民创造性才能的进程中,农民的创新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农民从经济利益出发,忽视现代化农业文化的重要性,难以意识到经济建设与文化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现代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仅需要培育有技术、懂管理、会经营的农民,而且需要培育高素质的农民,培养农民的创新意识,通过教育,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农民讲解创新意识的重要性,让农民懂得农业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了解农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助力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好的激发农民的创造性,带动现代农业文化的发展,使农民有文化创新意识。

第三,鼓励农民树立文化自信,激发农民的创造性才能,从而更好地助力农业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农民的文化生活也多种多样,农业文化形式也多种多样。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中,农业文化的发展关键靠农民,农民是农业文化发展的主力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8]。”农民作为中国农村的形象代表,文化自信对农民来说尤为重要。例如在促进农产品文化节兴办的进程中,农民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各样的文化节来展示自己家乡的特产,在呈现自身文化发展的同时也将自己的农产品迅速卖出,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实现了农业的创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农村发展,展现中国农民的新形象,展现新时代中国农民的新面貌,实现属于中国农民的文化自信。

第四,转变对农民的认知和看法,提升农民的自豪感,带动现代化农业文化发展,激发农民创造激情。长期以来,在几千年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在人们的观念中,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大多数人对中国农民的最直观的认识。但是,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正是有了这么一些在中国土地上毫无怨言的默默耕耘者和付出者,有了中国农民的辛勤劳作,才成就了我们今天所谓舌尖上的中国,舌尖上的美食是中国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和汗水收获的,“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只有农民才深知其意蕴,他们不是贫穷,不是落后,他们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开路人,乡村振兴需要中国农民的付出。现代化的农民与传统的农民不同,他们是新时代的建设者和奉献者。在农村文化的建设进程中,农民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产品风貌,讲述农产品背后的故事,述说属于农产品的趣事,彰显农民智慧,在给农民的生活增加无限乐趣的同时,增加农产品的销量。

激发农民的创造性,带动现代农业文化的建设,需要发挥农民的作用,以教育为依托,提升农民的创新意识,增强农民的文化自信,转变社会的认知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只有根植现实生活、紧跟时代潮流,才能发展繁荣;只有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才能充满活力[9]。”农民作为农村文化的带头人,要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信,转变农民的发展观念,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参与农业文化的创建,提升农民的生活意蕴,让现代化农业文化的开展成为农民生活的常态化,让文化扎根农民的生活之中。

四、小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

广大农民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10]。”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在农业,关键在农民,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直接参与者与践行者,农业的发展靠农民,农业的增收离不开农民。农民是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关键一环,是发展农业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计划的实现重在农民的参与,要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助推农业适度规模化发展的顺利进行,减轻农民的生产压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助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实现农业的大发展大繁荣;要激发农民的创造活力,推动现代农业文化的建设,让农民用文化讲述属于自己的精彩,实现属于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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