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功”与“长久之计”:“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解析
——以嘉庆十年(1805)两广总督那彦成的海盗治理为例
2019-02-11何圳泳
何圳泳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嘉庆年间广东海盗猖獗,由于清廷忙于镇压国内的川楚白莲教起义和湘黔苗民起义,使得当时业已成患的广东海盗进一步扩大发展[1]238。从嘉庆元年(1796)至九年(1804)广东频频调换总督,直至嘉庆九年(1804)那彦成的走马上任,才对广东海盗问题展开真正的治理。针对清代嘉庆年间兴起的海盗问题,目前学界已积累丰富的研究成果,大多以海盗本身为主体分别对广东海盗组织形式、兴起原因、海盗性质、海盗集团失败原因及其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究①对于清代嘉庆年间兴起的海盗问题,学界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基本上是以海盗本身为主体的研究。详见(日)松浦章:《中国之海盗》,日本东方书店1995 年版;(美)穆黛安:《华南海盗:1790-1810》,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郑广南:《中国海盗史》,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美)安乐博:《浮沤著水:中华帝国晚期南方的海盗与水手世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东亚研究所“中国研究丛刊”之一,2003 年版;林智隆、陈钰祥:《盗民相赖,巩固帮众——清代广东海盗的组织行为》,《高雄海洋科技大学学报》2009 年第22 期;刘平的《清中叶广东海盗问题探索》,《清史研究》1998 年第1 期;曾小全:《清代前期的海防体系与广东海盗》,《社会科学》2006 年第8 期;张雅娟:《清代嘉庆年间东南沿海海盗活动高潮成因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6 年第3 期。。以海盗为主体的探究有力地推动了海洋史、海防史的研究进展,另一方面以朝廷政策的研究视角出发,对清代海盗治理问题展开探讨的论述却相对较少②就笔者搜集到的资料看,陈贤波的《百龄与嘉庆十四年(1809)广东筹办海盗方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4 期)一文对嘉庆年间海盗治理政策展开专题性讨论,王安峰的硕士论文《嘉庆时期两广总督治理海盗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9 年)一文概述了嘉庆年间先后五任总督(吉庆、倭什布、那彦成、吴熊光、百龄)对广东海盗的治理,其余相关论述散见于清代海盗史、海防史等通史著作中。。或因那彦成的两广总督任期较为短暂,或因那彦成治理海盗失败被撤职等原因,目前学界对于那彦成治理海盗中的“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缺乏一定的关注③学界目前就那彦成个人研究,主要集中于其整饬青海事务、筹划回疆善后事宜、平定天理教起事及主持社会救荒等重大政治活动上面,对其督粤时期治理海盗的研究少有涉及。穆黛安:《华南海盗:1790-1810》一书的第六章叙述了那彦成嘉庆十年(1805)治理海盗的始末,其他如刘平《清中叶广东海盗问题探索》、陈贤波《百龄与嘉庆十四年(1809)广东筹办海盗方略》等文对那彦成治理海盗方略皆有所涉及。。“坚壁清野”作为古代一项有名的军事战略决策,在中国古代军事史上曾得到广泛的应用。其中最为经典的是嘉庆初年朝廷剿灭川楚白莲教动乱中,“坚壁清野”方略得到出色的发挥并取得卓越的成效,以致在后来朝廷在治理南疆海盗问题上,该策略得到适当的变通、推广与使用。“坚壁清野”方略不仅对嘉庆一朝的军事斗争产生重要的影响,以致后来鸦片战争期间,也曾有大臣提议将此方略应用到对付洋人的军事斗争中。本文以《那文毅公(彦成)两广总督奏议》为主要参考资料,对嘉庆十年(1805)广东海防形势、“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出台、推广及实施等情况展开探究,力图把握嘉庆十年(1805)两广总督那彦成治理海盗过程中的历史细节以及社会动态,并对清代海疆政策特点进行评述。
一、“坚壁清野”治盗方略提出的背景
(一)嘉庆十年广东沿海地区海盗势力大炽
广东海盗猖獗及其治理之困难一直困扰着明清两代统治者,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这其中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的作用①张雅娟的《清代嘉庆东南沿海海盗高潮成因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6 年第3 期)一文对嘉庆年间东南沿海海盗猖獗的原因作了细致的探究,主要有海洋社会的边缘化、清廷水师作战能力微弱、沿海地区官府控制力的下降、自然灾害与社会骚动的频发等4 个方面的因素。。广东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海岸线绵长、海屿众多、内河外洋水道紧密相连,也是造成海盗问题难以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2]72,1464。地处吴川县境内的广州湾为海盗藏聚之地,该地方“西近湛川,北接赤坎”,有充足的淡水资源和米粮,港口可避风浪,停靠此处的海盗凭借东风可航行到琼州,乘西南风可到广东东南海面,海盗劫掠完船只之后复可归来停靠。有名海盗头目如郑一、吴十一指、乌石二都是广州湾附近的人,他们的党伙遍布当地,根系极为盘固[2]1652。根据地方志的相关记载,嘉庆九年(1804),海寇郑一等雄踞广州湾肆意抢劫商船、焚劫近海乡村,掳妇女,勒银取赎[3]744。“遇有商民船只,乘间抢劫,人无防备起意,乘机放火掳掠,实为可恶。”[4]420可见,海盗利用广东沿海独特的地理环境,扰乱广东沿海地区,成为地方社会秩序的一个严重困扰。
除了以上提到广东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为广东海盗猖獗提供极为有利的发展条件之外,此时的广东洋面海盗于嘉庆十年六月通过订立《公立约单》形成联盟。各海盗帮派以旗帜作为划分的标志,逐渐形成红、黑、白、蓝、黄、绿六大旗帮海盗,其中以郑一、张保仔、郭婆带、乌石二等海盗帮派势力最为强大[5]650。这些海盗集团分踞广东东、中、西三路洋面上,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其中郭学宪(显)的黑旗帮和张保仔的红旗帮,以及梁保、香山二等四股海盗集团占据东、中两路,乌石二、李尚青、吴知青、东海霸等四股海盗集团占据西路②“(郭学宪、张保仔、梁保、香山二)是四寇也,分据东、中两路,狼狈相依倚。西路则为乌石二、李尚青、吴知青、东海霸四股盘踞之。”卢坤、邓廷桢主编、王宏斌等校点:《广东海防汇览》,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1048 页。“岭南濒海之地,约分三路,惠、潮在路之东,广、肇在路之中,高、廉、雷、琼、钦、儋、崖、万在路之西。……东中两路,则郑一嫂、郭婆带、梁宝三寇踞焉;西路则乌石二、虾蟆养、东海伯三寇踞焉。由是近海居民不安业者十余年矣。”袁永纶:《靖海氛记》卷上,《张百龄靖海集》,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3 年版,5 页。。广东各旗帮海盗不仅各立旗号、相互联合,而且还与福建海盗蔡牵互为声通,相互呼应,广东洋面成为旗帮海盗的“天下”[6]2-3。
从1790-1810 年间广东海盗经历了一个惊人的增长期,巅峰人口曾达到7 万人,拥有近2,000 只帆船。根据陈启汉先生的统计,截至嘉庆十年(1805)六月,广东洋面海盗帮伙人数近3万,战船558 艘[7]114。此后嘉庆十年(1805)到嘉庆十四年(1809)短短四年,广东海盗船只从800只扩大到1,800 只以上,人口扩展到7 万人③穆黛安、黄鸿钊、费成康三位学者曾对1790 至1810 年广东海盗人口总数及船只数量进行过统计,之间的数据相差较大。黄鸿钊认为:“当时六帮实际上代表了六只海盗舰队,每只舰队规模大小不等,大约分别拥有70 至300 艘不等船只。海盗总数达57 万,800 多条船。”而费成康则认为六帮中,红旗帮就拥有600 多艘船只,8 万余徒众。对于黄鸿钊和费成康两位学者的估计似乎有些夸大。而穆黛安则指出“海盗活动高峰时人口约有5 至7 万人,形成一个6 个船队,2,000 只帆船的海上联盟。”该数目略谓保守,没有将当时一些小股海盗数量计算在内。(黄鸿钊:《澳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217 页;费成康:《澳门四百年》,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年版,23 页;穆黛安:《华南海盗:1790-1810》,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年版,78 页。)。笔者查阅《清实录广东史料》嘉庆年间史料以及《广东海防汇览》卷27《缉捕三》、卷42《国朝二》和《那文毅公(彦成)两广总督奏议》的一些零散记录,从嘉庆十年(1805)至嘉庆十五年(1810),广东海盗投诚、击毙、生擒人数至少在5 万人以上①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编:《清实录广东史料3》,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 年版;卢坤、邓廷桢主编、王宏斌等校点:《广东海防汇览》,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容安辑:《那文毅公(彦成)两广总督奏议》卷12,收录于沈龙云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1 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版。。海盗除了在洋面上劫掠商船、渔船,绑票勒索、收取保护费,还登岸劫掠村庄,杀害居民、掳掠人口[8]953。海盗对沿海内地的掳掠陆续遭到沿海居民的抵制。
初,海盗张保仔、郑石氏、郭婆带、乌石二、东海八等皆啸聚外洋,商船往来皆有号税,未敢直窥村落。其后,海盗党类渐盛,香山东则龙穴、蕉门、大沙尾西则叠石海,南则三门、竹洲、平山、磨刀等处,皆具停泊之处。内地奸民接济,地方官欲筹办,又以动多阻碍为辞,是以养痈豢虎,势欲嚣张。(嘉庆十年)六月丙寅夜焚劫港口,八月壬寅夜,郭婆带率船三百余,由独子洋入攻大黄埔乡,人力战御之,明日弃大船三遁复掠港口,香山知县彭昭麟会绅七建炮台、水栅以防御之。[9]1851-1852海盗气焰嚣张,甚至对官军进行挑衅,进攻驻军炮台。“嘉庆十年二月,海盗劫赤澳炮台。四月海盗劫大鸡母炮台,官军御,却之。闰六月,海盗攻海丰、长沙炮台不下,外委陈朝勋死之。”[10]1032而那彦成担任两广总督的嘉庆十年(1805)正是广东海盗势力大为扩张的重要一年,那彦成面临的敌人是强大的,治理海盗任务是艰巨的。
(二)“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理论来源
所谓的“坚壁清野”最初指的是在古代战争中断绝敌方军事供应。“坚壁”使壁垒更为坚固,指将各种军需物资运入自己的壁垒,加固自身的防御。“清野”,指通过或焚烧或运输进自己的壁垒等方式和手段扫除外围一切可供资助敌方物资。“坚壁清野”一词最初出现于《三国志》中,在《晋书》《宋书》等史籍中皆有出现,皆表示断绝敌方军事供应的一种军事策略②“坚壁清野”之称最初见于《三国志·魏书·荀彧传》一书中,当时谋士荀彧为曹操谋划分析是否先取徐州、后平吕布的策略时说道:“今东方皆已收麦,必坚壁清野以待将军。”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魏书·荀彧荀攸贾诩传第十》卷10,北京:中华书局2011 年版,309 页。“勒所过路次,皆坚壁清野,采掠无所获,军中大饥,士众相食。”房玄龄:《晋书·石勒载记上》卷104,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版,2717 页。“宜断据大岘,刈除粟苗,坚壁清野以待之。”沈约:《宋书·本纪第一·武帝纪上》卷1,北京:中华书局1997 年版,15 页。。清代嘉庆初年,龚景瀚就剿灭川楚白莲教匪问题提出了著名的“坚壁清野、团练守堡”方略,得到了嘉庆皇帝的认可,并得到迅速的推广[11]13041。嘉庆四年六月,嘉庆皇帝在指示勒保剿灭川陕白莲教匪乱的指示中要求川、陕、豫等省督抚仿行嘉庆三年湖北孝感县“坚壁清野”的保障民生良策,劝谕乡民组建团练,守堡御敌[12]395。于是勒保、那彦成等督抚将龚景瀚的“坚壁清野”方略在四川、陕西、甘肃、湖北等省份逐渐推广开来,历经三四年渐收成效。“坚壁清野”方略在剿灭川陕白莲教匪乱所发挥出的作用不可小觑,同时由于南方海盗的猖獗,这一政策也逐渐被应用到广东海盗的治理当中。恰巧的是,嘉庆十年(1805)治理广东海盗的两广总督那彦成也正是当时参与剿灭白莲教匪的得力干将之一。
针对东南海盗治理问题,朝廷主张将对付川楚剿匪的“坚壁清野”方略进行变通,主张将海盗制之岸上、切断其供应[13]76。嘉庆八年(1803),两广总督倭什布和广东巡抚孙玉庭上奏的《筹办洋匪疏》与《防剿洋匪情形疏》两疏中有对“坚壁清野”方略的具体阐述。他们认为海盗在于洋面飘忽不定,难以捉拿,因而要以“严守口岸”为第一要务;主张严行“坚壁清野”方略,使得海盗无法登岸、“济匪之徒”无处接济;严密访查各口岸、来往船只,遇有盗踪立行捉拿;劝谕沿海各村招募乡勇,力行团练,使得盗匪“进难剽掠,退无口粮”,则防海之策较为可久[14]3056。然而“坚壁清野”治盗方略中的“严守口岸”“禁绝济匪之徒”“力行保甲、团练、乡勇”等诸多措施并没有在倭什布与孙玉庭任上实施,随着二者的去职,贯彻“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任务落在嘉庆九年(1804)即将上任的两广总督那彦成身上。
二、“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应用
(一)海盗治理中的“内外勾结”问题
嘉庆年间,广东沿海海盗问题棘手难治固然与广东治理经费短缺、营伍废弛有莫大关系,同时与当时官兵、百姓、土匪、会党对海盗的接济密切相关。由于上述人员对海盗物资的支援,使得洋面海盗拥有充足的供给,得以长时间、大范围地在洋面活动。
1.营伍士兵与海盗相勾结。那彦成调任两广总督,赴任之前他给嘉庆皇帝奏折中即指出了营伍官兵与海盗互相勾结是导致营伍废弛的原因所在[2]1429。那彦成在奏折中说道,每逢官兵出洋巡捕,兵丁常常与海盗暗自互通,不但不能出力,还有意让海盗驾船远扬。即使文武官员有意缉捕,常常因兵丁不肯出力而无计可施。由此,海盗更加肆无忌惮、横行江面。
2.沿海渔民、村民与海盗的勾结。那彦成在其奏章中也指出洋面海盗经常携带重金、驾驶小船到各口岸购买米粮,而广东沿海有贪图利益的渔民常常私自将米粮贩卖给这些海盗。这样沿海地区的居民与海盗相互沟通的事件时常发生,且十分隐秘,官吏、兵弁经常无法察觉[2]1432。沿海渔民、村民与海盗相勾结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一方面,有一部分海盗是沿海贫民转化而来。由于清代长时间的禁海、迁界等政策,导致沿海以海为生的渔民、疍户无以为业,被迫下海为盗[15]659。海盗的成员除了一部分是沿海渔民,还有一些是地方无赖,他们游手好闲,贫困潦倒,以劫掠为生,因此下海为盗成为他们的一种选择[13]936。另一方面,海盗往往不惜重价购买物资,而沿海居民贪图利益为其接济,不仅提供水米,还代购火药。贪财牟利成为沿海居民接济海盗的一个重要动因①“各省濒海地方,洋盗瞬啸聚窜扰,总由内地匪徒暗中接济水米,始得日久在洋存活,而尤为贼船所少,闻蔡牵等不惜重价,向内地民人私买米石。”《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第30 册,卷160,北京:中华书局1986 年版,72 页。“贼船所需水来火药,与夫修船之篷索工料,必资之内地,所劫商货,必借内地销售……然接济之弊,不尽在商船之透漏,窃闻贼船所在,必诱附近村落负米运水,倍偿其值,愚民趋之若鹜。”陈庚焕:《答温抚军延访海事书》,收录于贺长龄等编《皇朝经世文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一辑》第731 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 年版,3060 页。。
3.会匪与海盗相勾结。洋面海盗与内地会匪相互勾结的情况不仅出现在广东,而且早在嘉庆八年(1803)二月嘉庆皇帝在谕旨中指出福建海盗也有与会匪相勾结的情况发生[13]449。嘉庆九年(1804)即将赴任两广总督的那彦成在给嘉庆皇帝的奏折中提到,“洋盗不必尽系会匪,会匪亦必有洋盗之人[2]1224。”嘉庆皇帝在给那彦成的谕旨中也反复提及该问题,并意识到海盗与会匪勾结是由于“吏治因循,营伍废弛”,历任地方官吏不尽力整顿、严密缉捕,导致海盗与会匪勾结“积习难返”,难以治理[2]1498。同时,嘉庆皇帝明确指出治理广东海盗的关键一环是断绝海盗与会匪之间的勾结。考虑到剿灭海盗要比剿灭陆路上的会匪要困难得多,所以首先应该截清两者的勾连,然后集中力量剿灭陆路的会匪,这样海盗也会不攻自溃[2]1572。要使海盗无法登岸,土匪无法下海,两者无法勾连,这样两者无法合一,海盗就势单力薄,剿灭相对较为容易[13]941。
在营伍官兵、沿海渔民和内地会匪与海盗勾结的三者中,内地会匪与海盗的勾结对朝廷统治与地方安定带来的威胁最为巨大。因为对于营伍官兵和沿海渔民皆是统治秩序之内的管理对象,只要朝廷肃清吏治、处理好沿海渔民的生计问题,两者勾结海盗的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而对于会匪和海盗,两者则是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反叛势力,朝廷对两者的政策必当是除之而后快,更不会坐视两股势力的结合,对地方秩序乃至朝廷统治产生危害。
海盗与会匪产生互相勾结的关系关键在于两者之间的经济合作往来。海盗与会匪合作经营的是非法违禁行业,如开设赌场。另外,会匪也会像沿海渔民一般为了追求高额的经济利益,私自出售物资给海盗。一方面,海盗与会匪合资开设的赌场成为两者沟通情报、相互接济的理想场所。依据那彦成的奏报,嘉庆八年(1803),内地天地会首领李崇玉与海盗朱濆相勾结,与海盗合资开设赌馆作为接济海盗物资的重要场所,并从中抽取分头钱作为收益[2]1881。会匪与海盗开设的赌场称为番摊馆,广州府一处的赌馆数量最多,其中南海县有七八十处,佛山镇也有四五十处,其他地区可想而知[13]463。另一方面,广东沿海地带成批的赌场的出现败坏了当时的社会风气。众多赌场的开设随之而来就是社会风气的败坏,尽管朝廷严令禁止开设赌场,但图谋利益的赌徒时常向官员、兵吏行贿,使得赌场非但不被取缔,相反其生意异常兴旺。赌风盛行,“粤人好赌”成为当时一种共识[16]4879。因此,晚清广东的聚赌成风渐至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海盗与会匪的相互勾结还表现在面对官兵水师的搜捕,会匪与海盗时常互为声通、密切配合,对官兵的搜捕造成很不利的影响[12]349。而且当会匪面临官兵追捕,走投无路之时,海盗施予援手,对会匪进行救助。例如,嘉庆十年(1805)天地会头领李崇玉面对官府追捕,率众下海加入海盗队伍。总之,海盗与会匪的“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反映出当时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当时广东社会秩序形成严重危害,也成为那彦成治理广东海盗行动中最为棘手的一项。嘉庆十年(1805)那彦成上任两广总督之初,认识到要彻底剿灭洋面海盗,首先应该清除接济海盗的“陆匪”,当时陆丰县甲子司天地会首领李崇玉勾结海盗朱濆、接济海盗等行为早已引起了那彦成的注意[13]984。那彦成在剿灭内陆会匪的问题上不遗余力,全力追捕李崇玉,直至嘉庆十年(1805)十一月将巨盗李崇玉及其党羽捕获为止[2]1843-1845。嘉庆皇帝对其肯定道,“能将匪首李崇玉一犯,全伙诱获,亦有微劳。”[13]1123
(二)“断接济”与“组团练”
针对嘉庆年间广东沿海地区私通海盗问题,两广总督那彦成奉行“坚壁清野”剿匪方略,围绕断绝海盗的陆上接济为中心,“通谕沿海士民举行团练以卫身家事”“令有海口各州县责其访缉奸商土匪接济沟通。劝谕约束各村团勇为分巡分防”[2]1438,1451。组建团练的目的在于“严守口岸”,切断海盗的陆上接济,通过劝谕乡绅团练守堡,对私通海盗的居民严防缉拿达到“坚壁清野”的治盗效果。“团练守堡”自是“坚壁清野”治盗方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彦成在担任陕甘总督任上时曾多次组建乡民团练,并在剿灭川陕白莲教动乱进程获得成功。针对沿岸居民私通盗匪的问题,严如熤曾在《沿海团练说》论述中指出了海防有数难,进而表示“惟团练则足以易之”,并主张“沿海各村编立户口,十家设立一旗头,二三村设立一团长,十数里设立一正副团总”,官府资助以军火,以备操练[12]525。嘉庆十年(1805),时任两广总督的那彦成将团练守堡纳入到其“坚壁清野”治盗方略中。他在一份通告全省的告示中指出“各营汛星罗碁布”“地广戍稀”的沿海防御现状,劝谕沿海居民组建团练。“沿海袤延数千里,一时兵力势难兼顾,不得不藉居民之团练,共为堤防之计。”[2]1465“向来盗匪全恃岸匪勾通接济米粮,以资糊口。近日各处口岸稽查严密,不能稍有透漏,盗匪无以自养,争思上岸掳掠。沿海袤延数千里,一时兵力势难兼顾,不得不藉居民之团练,共为堤防之计,但必须妥议章程,酌筹经费,方可经久。”[2]1465
按照告示所述的内容,沿海村庄团练须“立定章程”“坚明约束”,其中“读书明理之绅衿、公正服众之耆老”有义务协助官府“开导愚民”,使其知朝廷“多放布置”之本意。具体措施则是将“沿海之数十里分出段落”,三个小村或一二个大村设为一团[2]1463。将各个段落中村庄的壮丁人数“开具清单”,上报官府。抽选壮丁不避是否“绅衿”或“在官服役”,“家有三丁者总须一人入练,人单不及数者许二三家朋出一丁。”[2]1463那彦成借助传统的保甲制对团练组织进行补充,以甲长充任练头,即正副团总,纠正保甲制对绅士阶层的排挤,允许公举“绅士耆民及殷实明干者”充任团练首领。并制定一套严密的预警制度,白天派人严密侦查,夜晚轮班巡逻;设置碉楼登高瞭望,在各个紧要关口伏路把截;各团预备号炮,望有贼踪,一炮传信,各村警备,二炮贼踪已确,团总督率练勇持械出村,三炮则表明贼匪已近,于各隘口分路阻截[2]1454。
不仅要求各村各团联合预警,而且还要求州县官不时亲自下乡巡查,发挥监督作用,掌握并监控团练活动情况。州县官及时报告地方团练情况,奖赏“人数齐整者”,责惩“抗玩不力者”。同时发挥州县地方官的联络作用,使“里党互相联络,首尾相应,如常山之蛇,果能齐心合力,擒魁杀贼,地方官据实禀报,核其功之大小。”[2]1454对于能够“擒魁杀贼”的团练首领应当予以嘉奖,或赏予官衔或旌以匾额,或赏给银两优示鼓励。对于坐视邻村被劫而不救的团练首领和“号炮不明”的乡勇进行严惩。
团练所需用的火炮可从附近的营汛借调,由绅耆提出申请,官府对借出的火炮进行编号管理,一旦海盗肃清要将借出的火炮进行收回。火炮借出期间要由官府人员严密检查,防止火器滥用、寻衅滋事[2]1451。那彦成对比了沿海沙土与西北内陆之间的差异,认为“滨海地多泥沙,不能如西北之土性坚凝”,所以沿海地区无法像西北内陆地区那样修筑堡城。根据广东沿海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地理特点,为了达到“坚壁清野”的防御效果,那彦成号召沿海村落构筑“深沟厚墙”[2]1461-1462。
那彦成劝谕乡民组建团练的告示得到了顺德、香山两县绅民的积极响应。海盗的猖獗与对内地的扰乱,顺德与香山两县是受祸最为严重的地区[17]652。顺德、香山两县的沙田常常遭受盗匪的侵扰,以往常设有沙夫护田管理,后因洋面海盗的侵入,原本管理沙田治安而设立的沙夫无力抵御实力强大的海盗侵扰。于是经顺德县乡绅胡鸣鸾倡建,具有民间“团练”性质的容桂公约成立。其主要任务之一是统一管辖地跨顺德、香山两县东海十六沙约20 万亩的沙田,抵御海盗侵扰。“会嘉庆甲子,香山县属东海十六沙,税杂香、顺者,盗匪滋扰,耕多失业。鸣鸾倡建容桂公约,通计现田二十万亩,亩抽银八分为守捕费。官为准行,一时获匪数百。”[17]652得到官方承认之后容桂公约招募沙勇二百余名、购置炮械,“分配大小船艇十余号赴沙巡防”[17]982。香山县郑敏达、刘源隆两位乡绅筹议组建团练,“集城乡内外各处村乡绅耆酌议筹备捕御事宜,”实行按亩抽税,每亩抽银八厘,共征得一年经费1 万余两,用于挖掘沟堰、购置火炮、建造碉楼、雇佣民夫、招募壮勇等[2]1465。顺德县的乡绅也积极开展团练,各村香灯田约六千余顷,每亩每年捐钱8 文,主佃各出一半的方法征收经费[2]1465。
三、“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功败垂成与那彦成的去职
通过那彦成的告示可知,其理想的目标是在全省沿海地区各乡村组建起以“防盗”为目的团练组织,但那彦成忽略了广东沿海各地区很难做到协调一致,现实中各个地区的防务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况且这时期广东各乡村的团练处于发展初期,分布相当零散,所起到的防盗作用并不显著。笔者查阅清代广东地方志关于嘉庆十年广东各地区团练情况,发现各地方志很少有相关方面的详细记录。有一些地方志提及知县或士绅率领乡勇抵抗海盗的劫掠,如嘉庆十年(1805)电白知县率领乡勇击退了海盗对水东地方的入侵,一位名叫杨光普的乡绅率领乡民日夜守卫石城的地方港口[18]533。在香山县,面对海盗的侵扰,当地乡绅也曾积极协助知县彭昭麟进行防御。在顺德县,当地士绅名流也积极地配合着防御海盗工作。即使是受海盗侵扰严重的电白、香山、顺德等县,这些州县的地方志对于那彦成担任两广总督时期的地方团练情况都记录甚少,何况广东其他州县地区。这种情况只能说明嘉庆十年(1805)广东沿海地区的团练组织处于一种初期的发展状态,不为人所关注。尽管士绅名流在地方防务上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但此时广东除了以上提及的顺德、香山等县以外,很多州县并没有响应总督那彦成的号召,着手组建地方团练。可以说组建民间团练组织,有力地调动民间海防力量,在打击沿岸地区私通海盗方面起到一定牵制作用。并且针对广东官方军队数量不足、营伍废弛,海岸线绵长,地广兵稀、海盗猖獗、东窜西扰、游弋不定等问题,也只有发动民众组建团练才能有效切断海盗与陆匪的勾结,达到处处设防的防御目的[2]1451-1452。但是也由于广东各地官员督办不力、各地乡绅敷衍了事,导致团练这种民间武装组织在当时的广东还处于一种雏形的发展状态,其发展状况既不全面也不深入,因而无法全面地从根本上对海盗势力进行打击与剿灭。
嘉庆十年(1805)那彦成治理海盗收效甚微固然有其如营伍废弛、经费不敷等种种原因限制,但更为重要的是那彦成急于求成、建功心切的个人因素所导致。由于前期剿盗方面劳师靡费却收效甚微、号召地方组织的团练情况也不甚理想的情况,那彦成进而逐渐摒弃其“坚壁清野”的治盗方略,转而为海盗投诚大开方便之门①那彦成的招抚政策主要是对投诚的海盗赏给银两、对海盗首领赏给顶戴官职,甚至广施间谍之法,引诱海盗主动投诚,前后投诚的海盗多达五千余人。那彦成的重赏招抚政策招致朝廷上下的非议,以致民间有“为民不如为盗”的民谣。(容安辑:《那文毅公(彦成)两广总督奏议》,收录于沈龙云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1 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版,卷12,1632 页,卷13,1826 页。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第33 册,“那彦成传”,北京:中华书局1987 年版,2529 页。)。虽然在嘉庆十年(1805)那彦成摒弃了“坚壁清野”的治盗方略,转而采用对海盗进行招抚的政策,但从前后招降海盗人数多达5,000 余人的结果来看,该法还是取得了部分的效果,对海盗集团的瓦解有一定的促进作用[19]2529。但是那彦成对海盗头领委以官职、对投诚海盗赏以银两的做法遭到了广东巡抚孙玉庭的强烈非议与抵制①那彦成招抚政策招致非议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盗匪不下数万,人数众多,若尽招抚,非数十万金不可,经费难以为继。第二,投诚者所杀盗贼是否确系海盗,无从查起,投降之人未可尽信。第三,盗匪并非皆是真心悔罪,而是贪利而来,为获取赏金而冒险。第四,盗匪无恒业,回乡之后衣食无资,,故重操旧业。勾结匪类,所以岸上之资,日益增多,不足为奇。(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员会办公室编:《清实录广东史料》第3 册,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5 年版,338 页。《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38 册,《延釐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年版,33-35 页。容安辑:《那文毅公(彦成)两广总督奏议》,收录于沈龙云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1 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 年版,1755-1759 页。)。此时对于两广总督那彦成与广东巡抚孙玉庭关于治理海盗问题上的分歧,嘉庆皇帝显然并不支持那彦成的“抚盗”政策,认为“抚盗”政策实属那彦成“师心自用”,并会导致官兵水师海防松懈、文职官员“招致盗犯”邀功请赏,得以恩赏的海盗与官兵、民众会产生矛盾、发生冲突②嘉庆皇帝一开始对那彦成的“抚盗”政策表示质疑,“投首之人,当详细访查明确,果系内地良民,被盗虏协,不甘从贼,因而杀贼献功者,自应加之拔擢。若本系盗匪或因贫困来归,则平素所犯劫掠伤人之罪,不知凡几,即悔罪自新,亦不过贷其一死,已属法外施仁,岂可滥应恩赏乎?”(《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第29 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 年版,卷186,1023 页。)后嘉庆皇帝对“抚盗”政策评价为“实属师心自用,试思海洋盗匪,劫掠不法,原应督饬文武上紧缉拿严办,方足以惩奸宄而靖海疆。今那彦成倡为招抚,只图多一投诚即少一劫盗,殊不知此端一开,则武职惮于冒险出洋,藉避风涛,必致日渐疏懈。文职以招致盗犯,得邀上官嘉奖,亦所乐从,不惟地方,捕务从此废弛。即兵民等目睹洋盗掳掠伤人,不旋踵而赏给银两顶戴,以致交相含怨,物议沸腾。”(《清实录·仁宗睿皇帝实录》第30 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 年版,卷156,7 页。)。于是嘉庆皇帝以那彦成悬赏购募海盗、对海盗滥赏官职,一意孤行的抚盗政策违背朝廷剿盗的本意,并导致民间谣言四起,将任职不到一年的两广总督那彦成革职查办[20]5036。
嘉庆十年(1805)两广总督那彦成的去职从另一方面揭示了广东地方总督与巡抚之间复杂的权力斗争,即“督抚同城”问题。由于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的治所都在广州,因此关于广东地方治理的问题上,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时常发生争执,进而引发互相攻讦的现象。督抚之间的互为攻讦也是造成嘉庆初年两广总督、广东巡抚频繁更换的一大重要因素③从嘉庆元年(1796)至那彦成上任之前的嘉庆九年(1804),两广总督历经了朱珪-吉庆-长麟-瑚图礼-倭什布等5 任总督,而广东巡抚的更换更为频繁,历经英善-张诚基-陈大文-陆有仁-瑚图礼-铁保-祖之望-孙玉庭等8 任巡抚。。
四、“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评价
通过上述的论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嘉庆十年在海盗势力大炽的情况下,接任两广总督的那彦成面临的海盗治理形势十分严峻。从嘉庆皇帝派遣那彦成这样一位曾在剿灭川楚剿匪得力干将的任命行动中,可以看出嘉庆皇帝对治理广东海盗的急切心情与对那彦成平息粤东海盗抱有殷切的期望[2]1222。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清代制度的种种积弊,以及朝廷乃至地方官对于治理海盗的认识及经验的不足,导致那彦成任内海盗治理的效果不甚理想。“坚壁清野”治盗方略作为朝廷治理海盗的既定的方针策略,在那彦成任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贯彻[2]1443。首办“陆匪”李崇玉、沿海口岸严防稽查、劝谕乡绅组建团练,发动民众形成民间抵抗海盗的力量等诸种措施,是那彦成落实“坚壁清野”治盗方略的有序步骤。“坚壁清野”治盗方略虽无法从根本上根除广东海盗问题,但只要认真布置、悉心查访、有序落实还是可以收一时之功。事实也证明,“坚壁清野”治盗方略在后任的两广总督百龄手中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嘉庆十四年上任的两广总督百龄通过封锁广东沿海口岸和将盐米由海运转为陆运等方式,有效地切断了海盗与沿海地区的联系,使海盗陷于更为孤立的状态,将所谓的“坚壁清野”治盗方略发挥得更为出色,并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21]167。
总的来说,“坚壁清野”治盗方略是嘉庆初年剿灭川楚白莲教动乱方略的一种变通,作为一种临时的军事策略,在局部地区中因时适地实施可收一时之功,但绝非是长久之计。“坚壁清野”治盗方略时常作为清代中晚期朝廷应对地方统治危机的一种政治、军事手段,嘉庆初年的剿灭川楚白莲教动乱如此,应对东南海盗骚乱亦如此,甚至道光年间在与洋人军事上失利之后也曾有大臣提出该类主张[22]1970-1971。清晚期统治者企图用一整套相似的方法应对不同的危机,这样不思变通的做派从中也折射出清代中晚期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统治思想。针对清代中晚期海盗治理来说,有清一代的统治者并没有把主要的目光放在对海盗的直接打击上,也不去追究海盗形成的根本原因所在,更不去发展海上的有效防御力量,巩固海上防御。相反,清廷朝野上下更为倾向于一种以防为主的海疆政策,局限于如禁止海岛开发、限制海洋渔业发展、严查沿海口岸及来往船只人员、力行沿海地区保甲团练等诸多防海、禁海措施的实施上[23]437-444。为了有效地隔绝海盗与沿海地区的联系,在无法判辨孰为民、孰为匪的状况下,清廷只有将所有沿海的居民作为潜在接济盗匪的“奸民”加以对待,常常采取极端严厉的手法切断民与匪之间的联系。但即使是严厉的防范措施也无法有效地制止沿海地区与海盗的沟通联系,更达不到理想的治理效果。民匪勾连问题在事实上也无法彻底根除,除了前文提到的“坚壁清野”治盗方略只是权宜之计的原因之外,还有接济海盗已经成为沿海部分民众赖以生存的一种经济形式[24]311。
“坚壁清野”治盗方略在整体上服从于清代以禁、防为主的海疆政策。清代以禁、防为主的海疆政策主要体现为以防守为主的消极边疆治理策略,这样一种战略抉择与中华儒家传统思想“天子守在四夷”相关,与清代统治者重视西北陆路边疆轻视东南海疆的统治策略密切相关[25]85。纵观整个清代的海疆政策,没有在沿海地带建立起一支足以抵御海盗等外来势力的海上军事力量,统治者对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沿海商业贸易等事情上没有表现出很大的兴致,仅仅只满足于海疆的静谧与安宁。事实证明,清代统治者的这样一种“愿望”也没有被“满足”,经过嘉庆十四年两广总督百龄的治理后,虽然广东海盗问题得以暂时的平息,但很快地在嘉庆末年、道光初年,海盗问题又重新地甚嚣尘上。这时清廷面对的海上外来势力已不仅仅只有海盗,还包括来自西方的洋人,海疆问题日趋严重。因此,清代以防为主的海疆政策非但没能有效地解决实际面临的问题,反而在世界发展潮流的趋势中限制和封闭了自己,使得中国与当时世界上其他先进国家的距离逐渐拉大,最终导致近代中国的落后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