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乡绅形象之比较*
2019-02-11吴昌林
吴昌林,李 琦
(华东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成书于18世纪中期,是清代前期白话长篇小说的代表,是被鲁迅誉为“秉持公心,指摘时弊”[1]的现实主义著作,其中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乡绅形象。英国作家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成书于19世纪初期,这一时期小说人物的塑造往往体现了现实主义的主导地位,书中详细描写了乡绅的日常生活。这两部作品同属于现实主义,为我们结合具体的时代文化背景分析其乡绅形象的共性和差异性提供了可行性。
一、《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乡绅形象的共性
乡绅指居乡士绅,中国史学界认为乡绅是“居乡官宦的特指”[2],而英国史学家明格则认为17世纪的乡绅包括:男爵、骑士、缙绅和可称作绅士的约曼与农场主[注]英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出现的乡绅概念,学界没有统一的观点,明格认为乡绅的核心是由中等土地所有者构成。详见王乃耀《英国都铎时期经济研究——英国都铎时期乡镇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的兴起》,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99页。。尽管对乡绅的定义有所不同,但两国史学界都承认乡绅具有普通乡民不具有的特征,也都承认乡绅是一个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特殊阶层。既然《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处于同一社会阶层,二者之间就必然有着一定的共同特征。具体来看,这些共同特征可以从乡绅们在乡村社会中具有的政治地位、经济实力和文化水平中得到体现。
首先,乡绅阶层与生活在乡村的其他阶层相比,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其政治地位较高。无论中国还是英国,乡绅身份的获得都应该与政治相关,因此,一个人一旦成为一名乡绅,其所拥有的政治权力、交游的人群以及在地方事务上的影响力,都会明显优于一般乡民乃至富农。这一点在《儒林外史》中尤其明显,比如在第四回中,滕和尚因受人陷害被抓入县衙,但当已经中举、成为乡绅的范进“拿帖子向知县说了”[3]46,为他求情时,知县马上“差班头将和尚解放,女人着交美之领了家去”[3]46。范进可以凭借自己的乡绅身份随心所欲地干预地方司法活动,其政治权力可见一斑。而在《傲慢与偏见》中,虽然作者仅仅描写了几件与政治相关的活动,但从这几件活动中也可以管窥乡绅的政治地位。如凯瑟琳夫人对地方司法活动的干预:“伊丽莎白立刻就发觉,这位贵妇人虽然没有担任郡里的司法职使,可是事实上她等于是她自己这个教区里最积极的法官。”[4]158凯瑟琳夫人本人并不是官员,但可以随意插手社会事务,其政治地位之高自然不言而喻。
其次,两部作品中乡绅的共同特点还体现在他们拥有的经济实力上,他们都属于乡村社会中比较富有的阶层。尽管他们未必是乡村社会中最富裕的人群,如《儒林外史》中的万雪斋等盐商就远比庄绍光等乡绅富有,但整体来看,两部作品中乡绅的经济实力在乡村中仍然有绝对的优势。例如,《儒林外史》中举人身份的张静斋,不仅出行有轿子仆役,穿着不凡,“头戴纱帽,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靴”[3]40,而且出手阔绰,贺范进中举就送出了50两银子和三进三间的住宅。而《傲慢与偏见》对这方面的描写则更多,如描写凯瑟琳家的富贵:“威廉爵士虽说当年也曾进宫觐见过皇上,可是看到四周围这般的富贵气派,也不禁完全给吓住了。”[4]151
最后,两部作品中出现的乡绅形象在文化层面也有共同点:文化水平较高,文化活动频繁。由于中英两国乡绅物质生活衣食无忧,因此自然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可以用来从事文化活动。《儒林外史》就大量描写了乡绅们的文化活动,如第三十六、三十七回中,一众乡绅不仅重修了泰伯祠,更为之举办了符合儒家要求的一整套礼仪活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同样花费了大量笔墨描写乡绅们对文化活动的重视,如乡绅们认为,一名女性要“精通音乐、歌唱、图画、舞蹈以及现代语文”[4]38才可以算是有才艺;又如主人公伊丽莎白仅仅是小乡绅的女儿,但其家庭同样非常重视文化教育:“家里经常鼓励我们好好读书,也能请到必要的教师。”[4]154总之,无论是《儒林外史》还是《傲慢与偏见》,乡绅的文化水平之高、文化活动之丰富都远远超过一般乡民。
然而,尽管属于同一阶层,《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形象却表现出更加鲜明的差异性。具体来看,二者在身份属性、行为属性和道德属性上有明显差异,这一差异与中英两国18—19世纪的社会文化环境密切相关。
二、文化视域下的《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乡绅形象的差异性
(一)阶层流动制度影响下的乡绅身份属性差异
乡绅阶层社会地位较高,这种社会身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主体采取一定措施才能获得。两部作品对乡绅身份的界定标准并不一致,这反映了18—19世纪中英阶层流动制度差异影响下两国乡绅身份政治主导性与经济主导性的区别。
1.科举制度下中国乡绅身份的政治主导性
在《儒林外史》中,曾经为官或具有为官资格是界定乡绅身份的关键,而资产的多少则显得不那么重要,这体现了中国乡绅身份具有的政治主导性特征。如范进的人生就充分说明了功名对乡绅身份界定的决定性作用。范进中举前穷困潦倒,连胡屠夫都对他动辄叱骂,但一朝中举后,就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3]41,就连乡绅身份的举人张静斋也主动上门向范进表示:“我与你是亲切的世兄弟。”[3]40范进一无生意之本,二无经营之才,仅仅凭借读书中举就脱离贫民阶层,跨入乡绅阶层,这充分说明了明清时期阶层流动制度影响下的中国乡绅身份中最重要的特性是其政治性。
此外,《儒林外史》中对乡绅政治生活的描写占有很大篇幅。书中出现的乡绅绝大多数参与过一定的政治事件,重大的如庄绍光进京面圣、萧云仙攻打青枫城,平常的如严贡生等人和官员的频繁交往为其出谋划策。这都体现了中国乡绅身份是由政治产生并与政治活动紧密结合的。
与《儒林外史》相比,《傲慢与偏见》中乡绅身份的政治性被削弱。在《傲慢与偏见》中,作者很少提及乡绅的政治头衔,典型乡绅中除了卢卡斯具有“爵士”的虚衔外,达西、宾格等人都没有任何特殊的政治身份,更没有像张静斋、严贡生等人那样具有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并且几乎不参与政治生活。少部分具有一定政治身份的乡绅如凯瑟琳夫人,作者描述的重点是在她的日常生活起居上,乡绅身份的政治属性并非其主要特性。总之,奥斯丁笔下的乡绅在政治领域的影响远远无法与吴敬梓《儒林外史》中的乡绅相比。
2.资产阶级制度下英国乡绅身份的经济主导性
同《儒林外史》不同,《傲慢与偏见》中界定乡绅身份的关键因素是经济水平。对于任何想跨入乡绅阶层的人而言,获得可观的资产是他们要达到的第一个目标,这体现了这一时期英国资产阶级制度下乡绅身份的经济性特质。小说由乡绅班纳特家的舞会开始,作者一开始就介绍了班纳特先生属于乡绅的条件:在博浪恩村有自己的房子,每年有2000镑的收入,他的侄子柯林斯说他有一笔不菲的积蓄。而参加舞会的除了本地乡绅及其家眷外,还有外客达西和宾格,他们有资格被邀请进入乡绅舞会也因为其经济实力雄厚,如宾格是“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4]4;达西更是人们纷纷传说的“每年有一万镑的收入”[4]10。此外,作者还不厌其烦地向读者介绍一些非主要人物得以称为乡绅的原因:卢卡斯爵士凭借早年在麦里屯经商的积蓄获得了爵士身份和乡绅地位;柯林斯能以绅士自居,是由于教士的职业为他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乡绅嘉丁纳本身就是一名成功的商人。这反映了18—19世纪英国社会界定某人是否具有乡绅身份时,更重视被界定者的经济状况能否达到一定水平。
同《傲慢与偏见》相比,《儒林外史》中的乡绅群体虽然对财富的多寡也很重视,但财富绝不是界定一个人具有乡绅身份的最重要因素。除了上文提到的穷困潦倒的范进一朝中举就步入乡绅阶层外,还有书中对万雪斋的描写。万雪斋是有名的盐商,家境十分富裕,但由于没有功名,就连一个普通的道士都对他颇为不屑:
道士鼻子里笑了一声,道:“万家,只好你令叔祖敬重他罢了!若说做官,只怕纱帽满天飞,飞到他头上,还有人挝了他的去哩!”[3]244
在这个道士的心中,代表政治特权的“乌纱帽”远比代表经济地位的万贯家财重要,而缺乏政治特权的万雪斋显然不被认作乡绅。由此可见,在吴敬梓所处的时代,乡绅身份的经济属性远远不及政治属性重要。
3.身份属性差异产生的原因
《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之所以会在身份属性上产生巨大差异,根本原因就在于两部作品所处社会的阶层流动制度是不同的。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是普通人得以成为官员的最主要途径,因此,功名就成为这一时期中国社会界定乡绅身份最重要的因素。这里的“功名”既包括通过正规科举考试所获得的举人、进士功名,也包括通过恩荫、捐纳等方式获得的贡生、监生功名,前者如书中的周进、范进、张静斋,后者如书中的严监生、严贡生。《儒林外史》成书于清代乾隆年间,较唐、宋、元三代,这一时期社会阶层的流动性明显加强。这一现象在中央表现为基层士人大量进入权力中心,世袭贵族逐步远离政治枢纽;在地方则体现为乡绅阶层的迅速壮大。“乡绅”一词早在宋代便已出现,明清两代乡绅阶层迅速壮大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时期阶层流动制度的新特点,即“文字造下了阶级”[5]。明清两代相比于宋,不仅进士身份终身制,举人、监生、贡生的身份同样是终身具有的。这些获得终身功名的读书人,无论是否实际做官,都成了“预备官员”,自然也就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分子。此外,这些人还具有相当多的政治特权,其中最重要的三大特权即免役、减赋和直接参与地方治理。“人是有特权之人,田是有特权之田”[6],凭借着种种特权,这些获得功名的士人在农村就形成了一个凌驾于农民之上而又不同于传统地主的乡绅阶层。明清乡绅的形成,是一个由科举制度获得政治地位,进而通过政治地位获取经济地位的过程。由此可见,中国乡绅身份中最重要的属性在于政治性。
同吴敬梓时期的中国类似,奥斯丁时期的英国阶层流动性相较中世纪同样有了明显加强。中世纪时最为显赫的阶级——贵族阶级告别了历史舞台,继承贵族阶级政治特权和社会地位的是新兴的中产阶级。这一时期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完全胜利,完备的资本主义制度带来了社会阶层流动的巨大可能,大量新兴中产阶级步入上流社会,有的进入城市成为显赫的大绅士;还有相当数量的中产阶级回到乡村买房置地,同原本就在乡村中生活的新地主、约曼一起构成了英国的乡绅阶层。这些中产阶级获得财富的渠道很多,来源十分复杂,有通过工业革命发家致富的工厂主、富裕商人;有通过农业革命积累财富的新地主、约曼;有继承了大笔遗产回乡生活的传统贵族。英国历史学家富勒这样描述这一时期的乡绅形成:“一个杰出的约曼,就是一位款步而至的乡绅。”[7]这里的“约曼”就是指富裕农民,可见资产对英国乡绅身份界定的决定作用。英国18世纪乡绅的形成,是由参与工农商等行业的经营获得财富进而获得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过程。英国乡绅更大程度上是一个经济身份,体现了18世纪英国阶层流动制度的经济特性。
(二)时代思想潮流影响下的行为属性差异
《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在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方面具有共同性,但其行为却体现出了鲜明的差异性。总体来看,《儒林外史》中的中国乡绅行为具有明显的社会性特征,而《傲慢与偏见》中,英国乡绅的行为则多体现为个体性特质。这是由于两国时代思想差异所决定的。
1.“经世”和“入世”思想下行为的社会性
《儒林外史》受到颜李实学“经世”和传统儒学“入世”思想的影响,其乡绅行为具有更鲜明的社会性特征。具体来看,“颜李学派”强调重建礼乐和兴农强兵,这两点在《儒林外史》中一些乡绅的行为上可以得到印证。对于《儒林外史》,吴敬梓最自得的情节就是发生在第三十六、三十七回的“重修泰伯祠”。重修泰伯祠的关键人物是虞博士和庄绍光,这两人一个是二甲进士居乡,另一个则是皇帝亲自招贤进京后回乡又赐玄武湖居住的,都是典型的乡绅。其主持的“重修泰伯祠”活动的目的就是为重修礼乐,教化乡里,具有强烈的社会性特征。又如乡绅王玉辉人生的志向便是作三部书——“一部礼书,一部字书,一部乡约书”[3]495,希望在乡里重建礼乐制度。而书中另一乡绅萧云仙的行为则体现出“颜李学派”兴农强兵的思想。萧云仙年轻时曾随平少保攻打青枫城,之后又在当地练精兵,办教育,劝农桑。这些行为均充分反映了当时颜李实学影响下的“经世”思想观念。除了这些良绅的“经世”举措外,即使是《儒林外史》中的一些劣绅,其行为也具有明显的“入世”性特质。典型的例子当如第四回中张静斋干预汤知县断案一事。张静斋本无政治职务,其前往汤知县府中的目的本来是为了“或可秋风一二”[3]48,与政治并无关系,但当其面对地方事务时,仍然毫不犹豫地插手管理:
依小侄愚见,世叔就在这事上出个大名。今晚叫他伺候,明日早堂,将这老师夫拿进来,打他几十个板子,取一面大枷枷了,把牛肉堆在枷上,出一张告示在傍,申明他大胆之处。上司访知,见世叔一丝不苟,升迁就在指日。[3]52
而张静斋的这一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十分恶劣:“众回子心里不伏,一时聚众数百人,鸣锣罢市,闹到县前来。”[3]53可见,《儒林外史》中乡绅行为的社会性已经深入骨髓,一举一动都备受儒家“入世”思想的影响。
2.“绅士”和“自我”思想下行为的个体性
同《儒林外史》中乡绅行为具有社会性不同,受西方封建贵族“绅士”观念和西方古典哲学“自我”思想的影响,《傲慢与偏见》中乡绅的行为更具有个体性特质,无不体现出绅士思想对他们的影响。如《傲慢与偏见》开始的乡绅舞会上,收入不菲的达西引起了众人的注意,乡绅们也想和他联姻。但当达西举止表现出傲慢无礼、目中无人的时候,“大家都断定他是世界上最骄傲,最讨人嫌的人,人人都希望他以后别再来了”[4]10。此外,无论是乡绅柯林斯对繁文缛节的狂热追求,还是乡绅宾格在班纳特小姐生病时的悉心照料,或是达西对待自己仆人的慷慨、对自己妹妹的关爱,都充分表明了这一时期绅士思想对乡绅的行为起到了很大的影响。除了绅士思想外,《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很少参与社会事务,这也体现出西方古典哲学中“自我”思想对其产生的影响。在《傲慢与偏见》中,乡绅们平日里最常进行的活动不是主持地方行政事务或教育工作,而是举办舞会、出门游玩和参加晚宴。而对于这些乡绅而言,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也不是对社会做出多么突出的贡献,而是为自己或自己的儿女找到一桩合适的婚姻,如班纳特太太“生平的大事就是嫁女儿;她生平的安慰就是访友拜客和打听新闻”[4]5。由此可见,《傲慢与偏见》中,乡绅行为更多的是出于对自己人生的关照,而并非是对社会事务的干预。
3.行为属性差异产生的原因
《儒林外史》同《傲慢与偏见》相比,乡绅行为属性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所处社会的思想环境有很大不同。《儒林外史》作于清代,此时儒家思想进入了它的第四个时期——清代实学时期。清代实学自顾炎武始,是由批判明代不切实际的空谈理学的学风产生的。吴敬梓生活的时期,正是实学流派之一“颜李学派”声势大振之时,加之他本人与“颜李学派”南方传人程廷祚相交甚密,故《儒林外史》中也明显体现了“颜李学派”的思想。“颜李学派”倡导“直接以社会实践的形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从而达到经世的目的”[8],具有明显的干预社会的目的,这一点在《儒林外史》中的乡绅行为中多有体现。此外,《儒林外史》中乡绅行为体现的“经世”思想,实际上是儒学传统中积极入世思想的时代体现。传统儒学要求士人具有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理念与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号召士人“立德、立功、立言”,最终达到“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目标。中国乡绅既然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科举制度所产生的士人群体,自然会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故而《儒林外史》中乡绅的行为相比《傲慢与偏见》有明显的社会性特征,他们更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改造社会。
《傲慢与偏见》则出版于19世纪初,此时正处于英国的摄政王时期。这一时期距离英国《权利法案》颁布已经过去了一百余年,资产阶级已经完全掌握了英国的政权和财权。但在文化领域,中世纪封建贵族精神仍然具有重要影响。受几百年来惯性思维的制约,这一时期英国新兴资产阶级仍然崇尚传统贵族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中产阶级“都积极地寻求过一种风流潇洒、受人尊敬的贵族式生活”[9]。这体现了奥斯丁生活时期英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现象:中产阶级的“绅士化”潮流。具体来看,“绅士化”潮流要求新兴中产阶级在经济富裕的同时,重视培养自己的绅士风度。绅士风度来源于以骑士精神为基础的封建贵族精神,包括谦和有礼、谈吐高雅、乐于助人和尊重妇女等。奥斯丁对绅士风度极为看重,“在奥斯丁小说中,判断所有人物的依据都是风度”[9],《傲慢与偏见》自然也不例外。《傲慢与偏见》塑造了大量具有绅士风度的乡绅,乡绅们重视绅士风度,其行为举止的目的多是为自我主体服务,较少体现出强烈的社会意识和集体责任感,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西方古典哲学思想中重“自我”的特点。西方哲学对“自我”的重视由来已久:“从赫拉克利特‘我已经寻找过我自己’开始,哲学家的目光就开始注意到个人的存在。”[10]到了17世纪,笛卡尔明确提出了“我思故我在”,标志着自我意识的真正觉醒;到了奥斯丁生活的18—19世纪,康德等一系列启蒙主义思想家更是把自我意识进一步推向成熟。奥斯丁的父亲毕业于牛津大学,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文化知识素养,加之奥斯丁从小就饱读诗书,自然受到过西方古典哲学思想的影响。《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并不像《儒林外史》中的乡绅那样热衷于参加社会文化事业和政治活动,他们所做的最重要的事不过是结婚,除此之外就是游乐、赴宴。相比于《儒林外史》中乡绅行为的社会性特征,《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更关注自我,关注个体生活。
(三)社会主流观念影响下的道德属性差异
《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相比,另一重要的不同就在于两部作品中乡绅的善恶属性侧重不同。总体来看,《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都塑造了正面的、善良的良绅形象,也塑造了负面的、邪恶的劣绅形象,但两部作品对乡绅形象善恶属性的侧重点却有不同,《儒林外史》中乡绅形象侧重体现了恶属性,而《傲慢与偏见》则塑造了一批高尚的良绅。
1.“为富不仁”社会观念影响下的主恶性
《儒林外史》中,作者对乡绅的塑造以作恶多端的劣绅为主,这和中国长期以来的“为富不仁”的传统观念有关。吴敬梓虽然也塑造了虞博士、庄绍光等一系列正面的乡绅形象,但其用笔最多、给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如张静斋和严贡生之类的反面劣绅形象。据笔者统计,《儒林外史》中作者明确赋予乡绅头衔的人物共有九人,其中六人作恶多端或品行败坏,作者对另外三人持无褒贬的态度。也就是说吴敬梓很少描写中国乡绅品德中善良的一面,更多的是在揭露其品行的丑陋。《儒林外史》中,作者对于劣绅丑恶嘴脸和无耻行为的揭露是非常深刻的,如对严贡生贪得无厌性格的刻画,严贡生刚刚在饭桌上表示“小弟只是一个为人率真,在乡里之间,从不晓得占人寸丝半粟的便宜”[3]49,话音未落,小厮就进来报告:“早上关的那口猪,那人来讨了,在家里吵哩。”[3]50严贡生马上表示:“他要猪,拿钱来。”[3]50这口猪只是误跑进了严家,严贡生竟然将其据为己有,其人贪恶可想而知,《儒林外史》中劣绅之恶也可见一斑。
2.“道德楷模”社会观念影响下的主善性
与《儒林外史》不同,《傲慢与偏见》中塑造最多、着力最深的是品行善良的良绅。作者虽然也塑造了一些品德有瑕疵的乡绅形象,但他们的作恶程度远远无法和《儒林外史》中的劣绅相提并论。如作者重点讽刺的乡绅凯瑟琳夫人所做的恶事无非就是“只要哪一个穷苦人在吵架,闹意气,或是穷得活不下去,她总是亲自到村里去调解处理,镇压制服,又骂得他们一个个相安无事,不再叫苦叹穷”[4]158,这些“恶行”与《儒林外史》中张静斋之流的所作所为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在《傲慢与偏见》中,大多数乡绅都具有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典型的如主人公达西和他的朋友宾格。达西虽然性格高傲,但“做起人来慷慨豪爽……花钱不吝啬,待人殷勤,资助佃户,救济贫苦人”[4]79。即使韦勒曾经多次对他作恶,他也不愿意在背后责难韦勒。而宾格同样如此,从不轻易赞扬别人的伊丽莎白在见过宾格后也不禁感叹:“他是个十全十美的人。”[4]14由此可见,《傲慢与偏见》中的乡绅在道德属性方面,善良占据了绝对的地位。
3.道德属性产生差异的原因
中国古代社会对待富裕人群长期有“为富不仁”的认知观念。“为富不仁”出自《孟子·滕文公上》:“为富不仁,为仁不富矣。”[11]《孟子》是儒家经典,对中国古代文人影响极深,加之中国古代社会“重义轻利”的思想,故长期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对富人群体的印象不佳,反映到文学作品中,就体现为对富人反感、丑化和仇视的创作倾向。而乡绅作为广泛存在于明清时期的富裕阶层,文学作品对其形象的刻画自然也会受这一传统观念的影响。如果进入中国古代小说史的视域中,我们就不难证明这一传统观念在乡绅形象中的体现。明初《水浒传》中祝家庄的乡绅祝家三兄弟为非作歹,最后被梁山诛灭;明中期《金瓶梅》中的西门庆既是乡绅(有官职)又是恶霸,无恶不作;明后期“三言二拍”更是塑造了一批为非作歹的劣绅形象,典型的如《二刻拍案惊奇》第四回中为了五百两银子就杀人藏尸的杨乡绅。而在一些公案侠义类的小说中,乡绅几乎成为作案人与施暴者的代名词。
奥斯丁生活的时期,英国社会普遍认为乡绅阶层属于道德楷模,理应被人尊敬。因为这一时期的英国资产阶级通过工业革命和殖民贸易促进了英国经济的繁荣,并赢得了英国社会广泛的支持和尊重。而乡绅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一部分,社会对其在认知上自然也具有了善良和美化的观念:“依靠土地收入和继承的财产,过着悠闲生活的乡绅是当时社会的道德楷模。”[12]反映到小说中,就体现为这一时期的英国作者往往将主人公塑造成具有资产阶级价值观念的理想人物。如果进入英国文学史的视域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17—19世纪英国文学受资产阶级审美传统的影响:17世纪初英国“王政复辟”喜剧中代表资产阶级的新乡绅形象从开始的“愚蠢贪财”变为后期的“勤劳聪明”[13];18世纪英国作家理查森热衷于在作品中塑造属于资产阶级的完美绅士形象;奥斯丁的作品“有意把男女主人公塑造成符合资产阶级道德伦理和资产阶级理想的理性男人和贞洁女人”[14];到了夏洛特·勃朗特的《简·爱》中,主人公罗切斯特更是成为勇敢、坚毅的代名词。这一时期英国小说中的乡绅形象有时也会被贴上吝啬、傲慢的标签,但其品德中善良的一面占据主导地位,绝大多数小说作家对他们的态度是以褒扬为主的,奥斯丁自然也不例外。
三、结 语
《儒林外史》和《傲慢与偏见》中乡绅形象的种种差异,不仅是由于创作者生平的差异所导致的,还与当时中英两国的社会文化密切相关。两部作品反映了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期中英两国社会在阶层流动制度、时代思想潮流和社会主流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体现了文学的重要特征:一定时代的文学必然会反映一定时代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