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职学生资助实效性的研究
2019-02-10刘波
刘波
[摘 要]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问题,努力实现“不让一名贫困家庭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资助政策。自从高等教育扩招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生源日渐萎缩,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国家于2009年出台了“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从而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达到“支农”“扶贫”等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目的。立足对提高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效性进行研究,总结归纳现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及资助模式,找出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为构建科学的学生资助体系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中职教育;学生资助;问题对策;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5-0006-02
一、现阶段中职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及资助模式——以河北省为例
(一)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位于11个设区市的学校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从统计数据来看,2017年河北省中职学生共有57万人享受了中职免学费的资助。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
对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其中涉农专业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全校非涉农专业学生总数的15%享受国家助学金。在河北省,纳入燕山—太行山连片特贫山区的22个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的申请方式也是在每年的9月份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从统计数据来看,2017年河北省中职学生共有11.4万人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自2016年秋季起,河北省公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执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形式是免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并且享受国家助学金,即“三免一补”政策。从统计数据来看,2017年河北省共安排资金1.2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和中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5.71万人。
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申请流程方面,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的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交资助申请表和各地扶贫部门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学校交扶贫部门审核确认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四)国家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之前一直在高校中执行。2019年6月26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决定在中等职业教育中设置国家奖学金。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起每年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奖励两万人,奖励范围包括公办、民办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刚刚落地,下一步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应配套出台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及办法,各中职学校应执行好、落实好国家政策。
(五)校内资助政策
校内资助是中职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及省市资助制度的有益补充。2018年4月河北省教育厅下发冀教财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比例及时足额提取学生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各学校要确保足额提取、足额使用。
二、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精准化程度低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主要是在招生阶段通过招生老师进行宣传讲解,而且宣传讲解的对象大多是学生家长或者是学生初中班主任,学生入学之后入班进行政策宣传的情况很少,即使有校内宣传活动也大多是以宣传海报等单一形式进行,造成很多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不熟悉、不了解。
在国家资助对象选擇方面,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由扶贫部门审核认定能够精准确定,但是其他学生往往是依靠自己出具的贫困生证明来确认家庭贫困,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不够严密,对学生情况核实比较困难,一些不符合情况的学生受到资助而另一些需要资助的学生没有相应的资助,精准化程度较低。
(二)资助资金的落实、发放及管理模式有待提高
校内资助资金落实方面有部分学校还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学生资助资金挪用或者先挪后补的现象,很多学校校内资助会出现年底集中发放的情况。国家资助资金时常出现下拨不及时的情况,从资金下拨到资金到达文件发放,资金周转环节多,拨付时间长,学校往往因不能及时收到财政资金而造成资助金发放延误。调查情况也表明很多中职学校资助资金经常半年一发,本学期发放上学期资助金。此外,中职学校一般采取免试注册入学,学生校间流动性大,频繁更换就读学校,使学校受助学生名单和人数变动幅度较大,加大了资助金精准发放的难度。
(三)受助学生档案信息管理机制亟需完善和规范
通过对中职学校班主任及资助工作相关人员调查,很多学校在资助学生档案信息管理方面还不完善,资助学生建档内容不细致、不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档案资料相对比较齐全、完善,但是缺乏后期的成长档案;普通受资助学生的档案信息仅仅停留在基本信息层面上,缺乏学生后期成长情况、后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变化等相应的档案,档案信息管理流于形式。
(四)受助学生权利义务不对等
现阶段中等职业教育的国家资助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以及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都属于无偿资助。无偿资助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只要是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进行申请,门槛相对较低,并且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受助学生无需履行任何义务,长此以往就会让部分受助学生产生依赖心理,并且认为享受国家资助心安理得,减少了学习动力,缺乏感恩情怀,导致受助学生权利、义务不对等,国家资助政策的激励作用和教育功能没有显现出来。
(五)缺乏专职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监管队伍不完善
学生多、教师少是很多中职学校面临的问题,而且中职学校中农村学生占比很高,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比较多,这样一来学校资助管理人员就相对薄弱。从调研和访谈中可以发现大多数中职学校学生资助结构挂靠在主管学生的处室,专职学生资助人员也是主管学生处室的一名工作人员或者是辅导员,资助工作只是其工作的一部分,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专职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很少,监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提高中职学生资助实效性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受助学生靶向衡量机制,推进资助精准化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29号)。以家庭经济因素、特殊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等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依据,而且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应具备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等基本条件,并以此建立受助學生靶向衡量机制,推进资助精准化发展。
(二)理顺资助运行模式,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果
一是因校制宜,适当进行政策创新。比如在不降低资助覆盖比例的前提下,将国家资助与学校资助或者是外部资助等结合起来,并且增加国家资助与学校资助等之间的区分度,将学习成绩、志愿活动等实际表现作为资助的激励因素等。二是优化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学校要做到国家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资助政策的实施质量,对于已下发的国家资助资金应及时发放给学生,并对学生补助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和引导,提升国家资助资金的运用效率。
(三)完善受助学生信息,建立资助动态调节机制
对受助学生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档案,内容应包括而不限于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日常表现及奖惩情况等。受助学生档案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特别是在校日常表现情况需要班主任老师细心观察,与受助学生本人及周边同学进行交流,从而形成科学化、细致化、客观化和动态化的学生信息档案。国家资助对象的选择应将家庭经济情况与在校表现结合起来,依据学生信息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国家资助对象退出机制及国家助学金追回、取消机制。
(四)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健全受助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是在中职学生中进行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德育是中职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职学校要对学生诚信问题和感恩问题给予重视,结合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目的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教育,让学生正确对待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学生树立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国家资助评选、以心怀感激之情接受国家资助的正确态度。二是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友情观。在国家资助评选中,学生能够清楚地意识到友情并不是在国家资助评选中有所偏颇的理由。
(五)完善资助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工作问责制
首先,要在学校内部建立国家资助资金监管队伍。由校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学校监督检查小组,对国家资助政策执行的宣传、过程、效果等进行自查自纠。其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最后,应当开通热线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有关政策的咨询和投诉,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还应当定期形成工作简报发布到学校网络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 武生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