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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史视野下的明代宦官
——胡丹《明代宦官制度研究》评介

2019-02-10李建武

关键词:宦官史料制度

李建武

(廊坊师范学院 历史系, 河北 廊坊 065000)

宦官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重点群体,尤其是汉、唐、明三代,其对政治造成的影响最大,研究成果最为丰富。但若论体系之完整、制度之健全、与其他群体关系之复杂、对政治影响之深,非明代宦官莫属。20世纪80年代以前,明代宦官研究多从政治史角度出发,冠之以“宦官干政”,以丁易《明代特务政治》为代表,普及度高,影响甚远。此后,得益于新的史料不断挖掘及研究视角更加开阔,关注明代宦官教育、信仰、个人生活的成果逐渐增多,然而传统的政治史研究视角似乎被遗忘。

近日,胡丹博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明代宦官制度研究》[1]出版。因研究群体趋近,蒙其惠赐得以拜读大作。浏览之下,顿感史料丰富、见解深刻、新见迭出,扎实的史料基础、新颖的研究视角、深入的理论分析都可引发对宦官群体的重新思考。

第一,明代宦官缘何制度化?

现存可见记载明代宦官职掌的政书仅有洪武十四年《祖训录》和洪武二十八年的《皇明祖训》,其他如《诸司职掌》《大明会典》等政书均没有宦官体系的相关记载。官方政书既不收录,私家史书则失去了可靠的史料来源。关于宦官个人传记,邓球《皇明泳化类编》卷123《内侍》、焦竑《国朝献征录》卷117《宦官》、何乔远《名山藏》卷88《宦者记》及卷95《宦者杂记》、尹守衡《明史窃》卷25《宦官传》等,但记载宦官体系及制度者可谓绝少,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记载有明代各官年表,是明代官职类最为全面的总结与记载,该书卷64列有南京外守备、协同守备、参赞文官等,并没有内守备的相关记载。

文献的阙如完全体现不出明代宦官对明代政治及社会的深远影响,“累朝《会典》不载内臣职掌,何也。夫亦当时纂修诸臣避中贵之嫌而不欲载耶,使圣朝洪谟渐成烟废,吾于政府不能无遗憾矣。”[2]因此,明代宦官制度研究有很大余地,此前宦官研究多依据宦官人物传记分析宦官与明代政治的关系,未从宦官制度设计本身出发,胡丹博士正是基于此,创新性地从明代宦官机构和事例两方面出发对明代宦官制度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分析。

占有尽可能丰富的史料是开展史学研究、得出令人信服结论的前提基础。史料充足与否也是造成改革开放前后宦官研究差异的原因之一。胡丹博士对宦官史料进行了全面的收集与整理,先已辑录出180余万字的《明代宦官史料长编》[3],以明实录为骨架,广辑明清政书、文集、野史、笔记及传世方志、碑刻等相关史料,如本书所引用方志达50种,碑刻达上千通。

明太祖对“宦官”所作的制度设计,既是明初政治的需要,也成为后来宦官制度不断完善的“祖制”依据。在前人阐述的“双轨”制基础上,胡丹博士创新性地提出了“三元(文武内)二轨(内外)”的理论框架。“双轨”制主要探讨明代中枢体制,特别是司礼监和内阁的关系,对驻守各地、为数众多的内官则罕有涉及;丁易《明代特务政治》将各地镇守和守备宦官看作是“驻满全国的军事特务机构”,此说出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写作目的,不无偏颇。本书在详尽考述基础上提出“三堂体制”的概念,认为其是上接明初都布按三司体制、下开明末“督抚制”的重要中间环节,有利于加深对明代管理体制多样性、过渡性两个鲜明特征的理解和认识。

第二,明代宦官组织与体系。

制度研究的切入点不外乎机构设置、官员职掌和相关规定。本书第二章主要探讨司礼监,第三章阐释宦官对外政的参预,第四章对明代在外的钦差内官衙门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分析。书中所作相关统计表格,足见其用功之深,计有厂卫辑访事例、京师三大营内官、提督团营内官、十二团营坐营内官、崇祯朝京营内官、提督九门内官等大量丰富的内容。书末用近60页的篇幅制作了《明司礼监、东厂、南京守备年表》和《明镇守内官年表》,前者从洪武二十五年一直到崇祯十七年,后者从永乐年间一直到嘉靖十八年,20个边、省镇守内官的情况展卷一目了然,必将嘉惠于学林。

该书对宦官机构的分类亦非常合理。此前,人们对宦官多为笼统的概念“二十四衙门”,而对宦官机构的详情不悉。本书将宦官机构分为在京和在外两类,将地方上的市舶、珠池、织造、烧造等内官统归入“利权衙门”,非常形象地勾勒出此类衙门的性质,进而对他们与地方有司的关系进行了重新的审视与探讨,认为利权衙门与地方没有共同的利益,但有根本的利害分歧,所以经常酿成激烈的冲突,冲突的根源正在于此类衙门所得之利全归宫廷,所生之害全归于地方。

该书对明代宦官“官”“职”“事例”的探讨亦属首次。宦官制度也是不断变化的,在明太祖制定的“太监-奉御”官职体系中,太监既是一监之长,掌一监事务,同时也是职级最高的宦官。英宗以后,内官中逐渐出现官、职分离,借衔、兼衔等现象,一监至有数名太监者,而掌事者盖由钦定,充分体现了明代宦官制度动态化发展的特点。作为制度化的宦官,其选任、待遇、升迁、赏罚、致仕亦有一定规律可循,甚至有文官建议加强对宦官的考察。作者认为“内官所享有的恩遇,与外官没有太大不同,皆以‘例’的形式存在,并不断变化。”可见,宦官制度化模仿的蓝本正是外官所制定的各项制度,其不同只在于宦官身份的特殊性。

第三,明代宦官势力及影响。

明代宦官规模有多大?《崇祯宫词》称“中珰七万人”,《熙朝新语》引明末宦官的回忆,说是“内监至十万人”,均属笼统之言,且无其他史料佐证。作者创新性地用宦官食米数来作推断宦官人数,明代宦官月支廪米有定数,故二者相除可以大体推测支领廪米的宦官人数,“常在1万至1万5千人之间,最多也不过2万有余,‘十万宦官’的说法是绝不可信的。”通过细密爬梳资料做出较为可信的判断,厘清很多传统的说法,这也是本书的特色之一。

作者不仅关注宦官制度研究的具体内容,所述宦官史的分期对开展相关研究也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洪武至宣德、正统至正德、嘉靖至崇祯三分法,更像是明史研究的分期。作者则提出更加细致的五分法:洪武至建文,永乐至宣德,正统至正德,嘉靖至万历初期,万历二十四年至明朝灭亡,将明代宦官史描绘为一条波折的曲线,有平缓有波浪,并且这条曲线“是不支持宦官亡国论的”。

既然明代宦官数量巨大,形成了制度化的特点,并且从中央到地方产生了重要影响,故宦官制度在明代国家制度中理应占有一定地位。结语里,作者勾勒了一幅完整的明代国家机构图,涵盖了皇帝之下二十四衙门和文武百官两套系统,不仅有嘉靖中裁撤的衙门,还用箭头示出政事呈奏和批复的大体路径,非常形象地展示了内外两套管理系统的运行及其关系。

因笔者专门关注过镇守内官群体,故略提一二管见,以备商榷:一是永乐年间可否认为存在镇守内官。正德《大明会典》及嘉靖《四川总志》、嘉靖《辽东志》、嘉靖《宁夏新志》等多部方志,韩雍《襄毅文集》、马文升《端肃奏议》、王世贞《弇山堂別集》等多种文集及奏议,都有关于永乐年间遣内官镇守的记载。不过正如作者在第四章第二节及此前发表的《明代“九边”镇守内官考论》所言:“‘镇守’这个词虽然被用于这些内官, 但当事人未必就奉有‘镇守’之命;它有可能是用后来惯称的‘镇守’一词来追加于那些长期在这些地方活动的内官。”但作者仍在文末《明镇守内官年表》列出永乐年间镇守内官,似有悖于前。

二是王府内官未作分析。王府宦官甚至功臣、勋戚府邸火者是明代宦官群体中的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群体。因为他们与中央政治没有太大关系,故常被各种论著直接省略。近年在成都、西安、济南等地出土了王府宦官如承奉、典服、典宝等墓志碑刻及买地券等资料,明人文集亦收录数通王府宦官碑刻,为开展王府宦官的研究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史料。

本书引用资料丰富,观点新颖,研究深入。确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说,研究明代宦官制度“绕不过去了”。不仅绕不开,作者基于《明代宦官史料长编》对宦官制度所作的系统研究,给宦官研究留下的空间已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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