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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现代化背景下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改革的原则

2019-02-04

关键词:正义现代化原则

何 菊 玲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一、 引言

现代化在最终意义上是人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不仅仅是教育手段的现代化,更是为了培养具有现代化素质的人才。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这“两个文件远近结合,各有分工和侧重,共同构成了教育现代化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方案”。[1]要实现教育现代化,就必须要有具有现代化素质的教师。教师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没有具有现代化素质的教师,就没有教育的现代化,社会的现代化也不过是空中楼阁。因此,培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创新型教师队伍,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核心要素。《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强调,要“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强化职前教师培养和职后教师发展的有机衔接。夯实教师专业发展体系,推动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自主发展”。[2]这实际上就是要加强教师教育一体化建设,使教师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可持续专业自主发展的能力。

在教师教育实践中,教师职前教育、入职教育与职后教育呈现出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互不衔接的状况,这不仅导致了教师培养的低水平重复、效能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而且不利于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与专业水平的提升,从而阻碍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基于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对教师职前教育、入职教育与职后教育进行总体规划与设计,以便使教师教育形成一个体系完善、机构合理、内容科学的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连续统一的有机整体,也就是形成教师教育的一体化。其根本目的,一是解决教师培养中的资源浪费和培养的低水平重复问题;二是提升教师教育效能,助力教师专业成长,为教育现代化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课程是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核心与关键,它承载着教师教育的内容,决定着教师专业成长的方向与效能,是实现教师教育目的、目标的载体。如若离开课程,教师教育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建构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是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的关键。

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改革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原则来源于对事物本质的概括,是事物根本宗旨和规范的体现,也是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所依据的基本准则。遵循一定的原则进行改革,能够减少其盲目性与随意性,以确保在此原则指导下的改革有的放矢,从而有助于教师教育目的与目标的达成。然而对于这一重要问题学界关注甚少。虽然也有学者谈到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设置的原则问题,如专业性原则、连续性原则、融合性原则,[3]开放性、前瞻性、客观性、发展性原则,[4]但这些原则并未完全反映教师教育的本质和根本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讨论,以确保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设置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改革的原则必须基于教师教育的根本性质与目的以及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本文将从教育正义原则、专业原则、自主性原则和融合性原则等4个方面对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原则进行深入阐述,以期为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二、 坚持教育正义原则

教育正义是教育的首要价值,既是教育现代化的首要价值,也是培养教师的首要价值,它关乎着教师培养的合法性问题。教育正义一方面表现为教育对社会正义的促进,另一方面表现为教育实践活动本身的正义性。教育实践活动本身的正义性,意味着“对于每一个受教育者来说,教育者不仅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受教育者,还要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成为卓越的、有德性的人”[5],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获得适合自己的教育。教育现代化也要求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建设长效化、制度化”[2]。教育正义价值的实现,既依赖于教育制度的正义,又依赖于教师的专业素质与德性,二者缺一不可。教师的专业素质与德性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对促进教育正义以及社会正义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教师教育一体化的研究中,鲜有学者注意到教育正义的原则,这反映出我国学者在思想层面对教育正义理念的疏离与忽视。

在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设置中坚持教育正义原则有三重含义:一是教师教育的课程要有助于教师公正、正义品格的形成。教师是教育活动的实践者。教师自身公正、正义的品质是其在教育实践中践行教育公正与正义的保证。具有公正、正义品质的教师才能承担起促进教育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双重重任。进入21世纪,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培养具有社会正义感的教师对促进社会正义的重要意义, 因此在教师教育中要坚持教育正义原则,将教师教育与社会正义联系起来。[6]二是教师教育课程要能够满足每一个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每一个教师都是独特的,其知识结构、文化背景、人格特征都是有差别的。其专业成长过程也是有个性差异的,教师教育课程要有助于每一个教师的专业成长,满足每一个教师专业成长的独特需求,要能够针对他们专业成长中存在的问题给予相应的帮助,以便有助于每一个教师解决其专业成长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公正分配教师教育课程资源。教师教育课程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最重要资源。要公正分配课程资源,使每一个教师都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使每一个教师都能够获得自己专业成长所需的资源,从而使每一个教师都能够成长为卓越的教师,同时也能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师资源。这不仅是对每一个教师的公正,也是对每一个的学生公正。因此,在一体化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必须要特别关注乡村教师教育,探索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水平的课程体系,补足乡村教师教育的短板,是教育公正的应有之义。

在教师教育实践中,教育正义原则往往被忽略,尤其是在教师职后教育中这一问题更加突出。无论是教师教育理论研究还是教师教育实践,都倾向于将教师教育尤其是教师职后教育进行分层。在理论研究中,一些研究者认为,按照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将职后教育目标分为三级或四级。如,有研究者认为可以分为新(试用)教师(1—2年)、合格教师(3—5年)和优秀(骨干)教师3个层级,[7]或者是新手教师、合格教师和专家型教师3个层级[4],或者是初任教师、熟练教师、优秀教师和专家教师4个层级,[3]或者是将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合并为“三段五级”,即教师职前、入职和职后3个教育阶段和职前教师、初任教师、熟练教师、优秀教师和专家教师5个发展层级,并基于此构建一个“三段五级”纵向一体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3]

在具体教师教育实践中,对教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也是分层进行的。如,在我国全面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中,“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主要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我国,教师职后教育已形成了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市级培训、县区级培训以及校本培训的体制。显然,不同级别的培训所使用的教师教育资源是不同的。由于资源有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的条件要求都比较高,一般参加者都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骨干教师。这种基于教师分层的课程体系或培训目标,导致在实践中骨干教师拥有更多高级别的职后培训的机会,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大多数普通教师则只能参加市、县(区)级的培训,根本没有机会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难以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

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教师,意味着无论是城市教师还是乡村教师,也无论是新手教师还是熟手教师,使他们在专业成长的每一个阶段都能够获得专业的帮助和支持,使每一个教师都能够成长为卓越的专业人员。这是教育正义性的体现,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坚持教育正义原则,意味着在教师培养中不可以任何理由将教师分层培养,以免因为教师培养的精英化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即从教师专业水平来看,我们可以把教师分为合格的、优秀的或者是卓越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教师的培养也要按照这一序阶进行。在教师教育中要根据每个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问题与需要进行因材施教,帮助每一个教师提升专业水平,使其成为卓越的专业人员。芬兰的卓越教师教育就是针对所有教师的,卓越并不意味着少数人的卓越。卓越教师的培养不能形成等级制。教师的普遍卓越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要条件。因为对于学生来说,教师的普遍卓越可以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拥有卓越的老师,这是对每一个学生的公正。而等级化的卓越教师培养有可能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因此,一体化的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必须坚持正义原则,要满足每个教师的不同需求,要能够促进每一个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 坚持专业原则

专业原则是要在教师教育中坚持专业教育,这是教师教育的本质体现。教师教育不同于一般的职业教育,它是培养专业人员的专业教育,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教师作为从事教育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专业教育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提升其教育智慧。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决定了其是否能够胜任教育实践活动。所以,对教师进行专业的培养是教师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使命。教育现代化的实现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

坚持专业原则,就是要对教师进行专业培养,这就必须弄清楚什么是教师的专业?学术界通常把教学视为教师的专业。1966年10月5日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签署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报告,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教师的专业性质,报告指出,“教学(teaching)应该被视为一种专业”,从事教学专业的教师必须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8]这意味着要从事教学专业就必须进行专业教育,而教师的专业教育则“必须服从教学工作专业化的要求,为教学工作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服务”[9]。把教师专业等同于教学,实际上就是把教育等同于教学,因为教师从事的是教育工作,而非仅仅是教学工作。“这种概念的模糊实际上是忘却了教育的本真意义。将教育手段视为教育目的,不仅将教育窄化为教学技术,而且是一种舍本求末的行为。其险恶之处在于把人们的思想引向教师专业发展的细枝末节,从而掩盖了教师专业的根本问题。”[10]教学仅仅是实现教育目的的一种手段。教育不仅需要向学生传递知识,更重要的是还需要引导学生积极向善的价值取向;不仅需要向学生传递专业的知识,还需要教会学生专业的方法;不仅需要教育的技术,更需要教育的智慧。从这种意义上说,教师所从事的是比医生、律师专业更为复杂的专业实践活动。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专业知识、专业方法与专业智慧。

首先是具有专业知识。所谓教师专业知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科知识,即教什么的知识;二是教育知识,即为何教与如何教的教育理论知识,而后者恰恰决定了教师教育实践的专业属性。为何教体现的是教的价值属性,如何教则体现的是教的工具属性。如何教的知识包括学科教学方法、学生身心特点等,为何教则涉及教育的根本价值问题。在育人实践中学富五车的人未必能够胜任教师工作。丰富的学科知识只是从事教育专业工作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要能够胜任教育专业工作,教师还要知道如何利用这种手段育人,即要懂得如何利用学科知识达到育人的目的。所以教师还要具有传授学科知识的学科教学论知识、关于教育对象的知识等等。

其次是具有专业方法。所谓专业方法实际上就是科学方法。在传统上学者认为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就可以胜任教学专业,成为教学专业工作者。其实不然。具有专业知识只是专业工作的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是要会用专业的方法解决教育实践问题。否则,不会用科学方法解决教育实践问题的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具有教育经验的人而不是教育专家。靠经验解决问题显然不是专业的做法。在教育实践中教师不仅要用专业知识教育学生,还要用科学方法诊断并解决教育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生在学习和成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等。用科学方法解决问题是对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必然要求。芬兰以培养研究型教师作为教师教育的根本目标。所谓研究型教师,是指教师在其教育实践中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科学方法,独立面对并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各种复杂问题。芬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已经证明了其培养研究型教师价值取向的教师教育的成功,这也证明了科学方法对教师专业成长的重大意义。

再次是具有专业智慧,实际上就是教育智慧。教育智慧“是具有教育意向性的智慧”,“教育智慧的意向性就是一种指向儿童的多方面的、复杂的关心品质。教育智慧是由教育基本的意向性形成的意义构成物”。[10]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指向儿童的规范性活动。教育智慧不是抽象、确定的知识,它具有实践的品性,是教师以全部身心投入教育实践所能体现出来的教育品质。“教师的教育智慧集中表现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他具有敏锐感受、准确判断生成和变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势和新问题的能力;具有把握教育时机、转化教育矛盾和冲突的教育机智;具有根据对象实际和面临的情境做出抉择和选择、调节教育行为的魄力;具有使学生积极投入学校生活、热爱学习和创造,愿意与他人进行心灵对话的魅力。”[11]可以说,教师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教育技术与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与育人融为一体的能力,就是其教育智慧的集中体现。

最后,坚持专业原则还必须要重视对职前教师的选拔。“完善教师资格体系和准入制度”[2]是良好教师教育的开端。教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在某种程度上其专业难度超过医生与律师。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做教师,也不是每个人经过专业教育后就能够胜任教师的。教师每天面对的是具有个体差异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教师不仅要教授学生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成为身心健康的人。教师教育实践的复杂性和所需的智慧远远超出作为专业的医生和律师职业。因此,选拔具有教师专业潜质的人进行培养,就是教师教育专业性的体现,也是坚持专业原则的体现。

四、 坚持自主原则

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自主性,这是专业的本质要求。专业自主体现为专业自主权和专业自主能力。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必须拥有专业自主权,即在专业实践中具有决策权并为自己的决策负责,就像医生具有处方权一样。仅仅拥有专业自主权还不够,关键问题在于教师还必须具有专业自主的能力,能够使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方法诊断问题、解决问题。这是教师专业性的根本体现,反映了教师专业的本质属性。教师专业自主一方面意味着教师在其教育实践中具有独立自主地主宰其教育实践的权力与能力,另一方面还意味着教师能够自主地进行专业学习,自觉地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具有自主能力的教师不仅是具有效能感的教师,而且在教育实践中能够焕发出巨大的教育热情和创造力,这也是现代教师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个人效能感是现代人心理特征写照的主要成分之一。他掌握一种或几种技术及知识,他就会相信自己,有掌握和精通更多技术的能力。他运用一些知识和技术解决了某些问题,他便可以对自己能解决其它问题产生信心。”[12]98在教师教育一体化课程设置中坚持专业自主原则,就是要使课程能够帮助教师提升其在教育实践中的专业自主能力,并且有助于教师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提升教师的效能感,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帮助和支持。

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为了促进教师专业自主能力的发挥,首先“要求未来教师在理解教学的基础上,能够批判性地思考自己的工作,行使自己的专业实践权利。为此,培养未来教师观察、分析、解释、决策以及反思的能力,便成为教师教育的重点”。其次,“强调对教师独立个性的培养,它要求教师能够独立面对并解决教育‘世界’中发生的各类复杂问题,实现自己的专业自主和智力性实践的价值”。[13]只有坚持自主原则,才能培养出真正的专业人员。因为“只有自主的人才会焕发出劳动的热情,增强创造需要,精心分析自己的客观环境,计算和权衡活动的结果,并为此唤醒自身沉睡的潜能,把全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去,创造更多的客体价值”[14]155。

自主权与自主能力是互为条件的。没有自主能力,拥有的自主权是无效的;没有自主权,自主能力也难以发挥。所以,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课程设置,既要关注教师的自主权,更要有助于教师自主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教师效能感的提升。

五、 坚持融合原则

所谓融合,是指两种以上元素融为一体而形成新事物的过程。教师从事教育实践活动不仅要懂得教育理论,还要能够通过教育理论反思教育实践;不仅要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还要能够通过教学手段实现育人目的;不仅要会现代教育技术,还要能够通过现代教育技术更好地展示教学内容,即教师要能够将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手段与价值、教育技术与内容有机融合,形成教师的教育智慧。为此,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课程设置要坚持融合原则,要使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有利于教师教育智慧的增长,有助于教师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首先,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体现在教师职前教育阶段,就要增加教育实践课程,增加实习学时,让学生在教育实践中加深对教育理论的理解与对实践的反思。在美国和芬兰的职前教师教育中,教育实习课程所占比重都比较大。

其次,教学手段与教育价值的融合。教育不仅是为了培养有知识的人,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有道德的人。教学作为教育手段不只是为了让学生学习知识,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育人,学习知识也是为了育人。但是,知识多的人并不意味着就是有道德的人,教学只有工具价值,仅仅通过教学手段并不能实现育人目的,还需要通过教育的价值引导,将教学手段与教育价值融合起来,从而实现人的培养。

再次,教育技术或方法与教师教育内容的融合。互联网+教师教育已经成为新常态。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教师政策发展指引》强调“应将ICT融入职前与职后教师教育,培养教师成为自信的课堂信息技术的使用者”[15]。教师教育信息化对推动教育现代化具有战略意义。《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也明确提出要“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16]在人工智能时代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技术还是方法都只不过是工具。工具本身并无价值判断,即不能绝对地说某一工具是否具有价值。工具的价值体现在使用的目标和对象上。也就是说,判断某一工具的价值必须看它是否适合使用目的和使用对象,这样才能认为某一工具是否具有价值。教育技术只有与教师教育的目的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与价值。

最后,教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机融合。教师教育课程一体化的根本目的是要完成教师教育各阶段的教育目标,为教师在其专业成长的全过程——职前、入职以及职后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有效帮助教师解决其在教育专业生涯的每一个阶段所遇到的问题。教师教育一体化的课程设置必须是一个开放、系统、连续的有机整体。能够为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和不同专业需要的教师提供其专业成长所需的助力。在职前教育阶段,不仅要使师范生掌握教师所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还应该使其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为其日后的专业成长提供“脚手架”。在入职教育阶段,帮助教师克服入职阶段所遇到的各种困难,顺利度过适应期。在职后教育阶段,帮助教师更新观念,补充新知识,使其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具有与时俱进的观念,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英格尔斯将“准备和乐于接受他未经历过的新的生活经验、新的思想观念和新的行为方式”作为现代人特征中的首要因素。[14]22所以勇于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墨守成规,是现代教师最重的要特征。

六、 结 语

总之,教育正义是教育的首要价值,也是培养教师的首要价值,它关乎着教师培养的合法性问题。教育正义一方面表现为教育对社会正义的促进,另一方面表现为教育实践活动本身的正义性。要培养具有较高道德品质的教师,这也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专业原则是要在教师教育中坚持专业教育,这是教师教育的本质体现。教师教育在本质上是专业教育,其根本目的和使命就是培养教师的专业品质,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准,助推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教师的效能感,教师效能感是现代人的重要特征之一。自主性是专业性的本质体现,没有自主性教师难以成为真正的专业人员。具有自主性的教师才能在教育实践中焕发出其教育的热情和巨大的创造力,体现出教师极高的效能感,这也是现代人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坚持融合原则就是要实现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教学工具与教学内容等多方面的融合,而不是相互孤立与割裂,使教师能够将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手段与价值、教育技术与内容有机融合,形成教师的教育智慧。可见,这些改革原则不仅体现了教师教育的本质和目的,体现了教师教育一体化的目的,而且还体现了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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