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制定人体秤校准规范相关问题的解释
2019-02-02李东岳李迪
李东岳 李迪
【摘要】 2016年国家发布了JJG 13-2016《模拟指示秤》新的检定规程。在新规程中,明确指出了“该规程不适用于医院和家庭用的人体秤”。然而,目前在医院、药房等单位依然拥有大量的模拟指示称重的人体秤。现如今对该种类型的人体秤的检测缺乏现行有效的技术依据。本文从编写过程、制订依据、制订原则、编制规范内容和意义等几方面,对辽宁省制定的人体秤校准规范加以解读,为实际工作中带来一定帮助作用。
【关键词】 人体秤;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19.03.016
Abstract: In 2016,the state issued a new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JJG 13-2016 Analogue 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 In this new regulation,it is clearly pointed out that “the regulation does not applicable to body health scale in the hospitals and households”. However,hospitals,pharmacies and other units still have a large number of analogued indicators of weighing the body health scale. At present,the inspection of this type of body health scale lacks effective technical basis. 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of body health scale in Liaoning Province from the aspects of compiling process,formulating basis,formulating principles,compiling content and significance,which will provide the assistance to practical work.
Key words: body health scale;measuring result;evaluation of uncertainty
為了规范和统一对人体秤的校准,确保量值的统一、准确与可靠;为把好生产厂商和使用部门的质量关,做到有章可循,减少事故的出现与纠纷,制定一套规范的技术措施和切实可行的人体秤校准方法是非常必要的。
1 编写格式
编写格式按照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2 编写过程
人体秤校准规范的编制过程中,首先要参考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的合理可行技术要求,为编制人体秤校准规范提供必要的技术依据;其次对人体秤相关厂家的生产情况与技术能力做全面的比较和分析,获得人体秤准确度保证要求,对确定仪器相关计量性能提供保证,为规范编制提供相关的技术依据;最后对仪器的示值等校准要求及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和确定,通过试验和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确定合理的校准条件与校准方法,从而保证规范的先进性、合理性。
3 制订的依据
本规范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的要求进行了编写。本规范参考QB/T 2065-1994《人体秤》、JJG 13-2016《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编写。
4 制订原则
JJG 13-2016《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明确指出了“该规程不适用于医院和家庭用的人体秤”,但是这个规程仅仅局限于模拟式指针指示的衡器试验方法、试验步骤等方面,不完全适合人体秤的校准。
近年来包括医院、体检中心、药房等单位大规模购置人体秤用于人体体重监测,而且国内生产此设备的厂家也日益增多,这类人体秤的使用数量迅速增加,性能参差不齐,因此该模拟指示的人体秤的校准就显得极为重要。如果有操作性较强的校准规范就可参照执行,如:判定是否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测量方式及辅助设备如何规范地选择和使用等,这样校准工作将有据可依。
5 编制规范的主要内容
5.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以弹性变形的元件为特征,模拟指针读取数据的人体称量仪器(以下称为人体秤)的校准。
5.2 计量特性
人体秤的计量特性包括外观、示值误差、偏载、重复性、鉴别阈。
5.3 校准条件
5.3.1 校准试验的目的
通过试验,验证该规范中规定的示值误差试验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试验内容:不同型号人体秤的示值误差、偏载、重复性、鉴别阈试验。
5.3.2 校准试验所需的实验设备
该校准试验所需的实验设备见表1。
5.4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4.1 校准项目
包括外观、示值误差、偏载、重复性、鉴别阈。
5.4.2 校准方法
将被校准人体秤放置在平整的有效空间内,放置地面不应有缓冲、弹性等特性的缓振、缓冲装置,如地毯、泡沫垫等。周围环境尽可能减弱空气流通,温湿度稳定。当加载砝码达到校准秤量点并稳定后,则分别读取砝码标称值和被校准人体秤显示值。
5.5 数据处理
人体秤校准示值误差计算公式:
[E=I-m]
式中:[E]——在某校准点上,人体秤的示值误差,g或kg;
I——在某个校准点上,人体秤的显示值,g或kg;
m——在某个校准点上,砝码标称值,g或kg。
5.6 该规程的主要创新点
制定该校准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使检测人体体重的人体秤有一套规范的技术措施和切实可行的校准方法。我们在以往多年的实际工作中,积累大量的人体秤相关设备的有效方法和经验。
研究成果包括了校准方法和技术要点:
1)确定出科学合理的示值误差、偏载、重复性、鉴别阈的测量方法和计算公式;
2)给出相应的校准方法和适用的校准标准等;
3)合理进行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评定分析。
5.7 校准结果的表达和复校时间间隔
校准结果表达中的描述采用了JJF 1071-2010中规定的内容。
参照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人体秤的校准周期建议为1年。送检单位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
6 编制人体秤校准规范的意义
辽宁省各大医院、药房、体检中心等部门每年拥有相当数量的人体秤(模拟指示秤),在规定了相应的复校周期后,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人体秤计量技术规范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情况主要在于:
1)该校准规范的制定,不仅为人体秤的校准提供了技术依据,也使得校准工作细致化、规范化;
2)扩展了人体秤的校准项目开展能力,保证该类设备量值的溯源准确可靠;
3)促使人体秤生产厂家的产品技术指标有所提高,保证产品的质量、出厂检验有据可依;
4)增添一项新的计量校准规范,使辽宁省的人体秤检测有据可依,填补辽宁省计量领域空白。
【参考文献】
[1] 模拟指示秤:JJG 13-2016[S].
[2] 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JJF 555-1996[S].
[3]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 1059.1-2012[S].
[4]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71-20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