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1+X证书制度的缘起、逻辑及其实施
2019-02-01王雪琴
□王雪琴
2019年初,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职业教育中启动和实施1+X证书制度,1 指学历证书,X 指若干职业技能证书,要求各职业学院在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过程中将学历证书和若干职业技能证书有效的融合起来,提倡和激励学生积极获取职业技能证书,从而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同时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和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和地方经济的能力。当下职业教育启动和实施1+X 证书制度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现实缘起,1+X 证书制度从其内在逻辑上看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职业院校在贯彻和实施1+X 证书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认识到位、厘清思路并采取得力的措施。
一、职业教育1+X 证书制度的缘起
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就提出了职业教育实行两种证书制度的想法和规划,经过20 多年的试点和实践探索,双证书制度在职业教育中不断深化,对于培养学生职业素质与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等做出了重大贡献,为后续进一步改革和深化调整积累了大量经验,但是随着时代变迁和职业教育新问题、新情况的产生,双证书制度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现有职业资格证书不够用、不好用
传统社会分工和经济结构在现代科技创新时代受到了强烈冲击和深刻影响,新的职业和工作岗位大量出现,而与此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却没有能够实现同步的开发、更新和覆盖。在放权与服务的改革背景下,大量的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仅保留了那些涉及重要行业、重要职业和重要岗位的140 种资格证书,同时进一步将职业的规范、考评、技能评判等权利下放给社会性组织。以上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了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对于新行业、新职业、新工作岗位的覆盖面十分有限,同时开发速度相对滞后,证书体系的更新周期较长,因而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造成了现有职业资格证书不够用、不好用[1]。
(二)社会化职业资格证书通用性不强、认可度不高
随着国家将一部分职业规范、考评、技能评判等权利的下放,一些社会性机构组织开发了一系列的行业或岗位资格证书,对于丰富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资格证书体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总体而言社会化证书普遍存在着通用性不强、社会认可度不高、含金量不足等问题,由于缺乏统筹安排,各行业企业和组织各自独立开发,造成了多数社会化职业资格证书内容上交叉重叠、专业口径上宽窄不一、适用范围上较窄、稳定性上较差、规范性上不强等一系列问题[2],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双证书制度的内在异质性限制了彼此的融合
双证书制度下的由国家和行业企业组织等开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化证书都指向职业应用领域,实际上对于职业学院教育教学实际并没有给予真正考虑或者说考虑甚少,因此双证书制度下的证书不能满足和适应职业教育的需要与特点。更为重要的是,双证书出自不同的体系,有着不同的逻辑、标准和适用规则,因此两者之间的融合难度很大,很难在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育过程中有机地贯彻落实[3]。
双证书制度的理念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其面临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时代呼唤新的制度和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1+X 证书制度就应运而生了。1+X 证书制度与双证书制度相比,其在内涵、逻辑、定位、运行、管理、证书开发主体等方面都具有根本性的不同,此外更为重要的是,1+X 证书制度作为一个整体上升到了职业教育的制度建设层面,更具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1 与X 两者在教育对象、内容、目标等方面都具有完全的内在统一性,这比双证书制度下的双证书之间的关系显然具有更加同一性,因此1+X证书制度与双证书制度就有本质的不同,前者既不是后者的延续,也不是后者的升级版。
二、职业教育1+X 证书制度的逻辑
(一)逻辑根源
作为一种类型教育,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样,有适应其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与评价考核机制,职业、工作岗位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导向,面向市场需求,促进学生就业,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技艺、技能、知识与职业素养,因此职业教育一方面具有正规学历教育的教育功能,另一方面也具有面向市场培养人才的社会服务功能,集规范性、严谨性、灵活性、针对性等特征于一体。因此,职业教育成为了连接一般学校教育与社会职业需求的载体,对其学习成果的评价、考核、证明与检验就成为了职业教育1+X 证书制度的逻辑根源。
跨界性、跨行性、跨域性是职业教育活动的重要特征,1+X 证书制度集中体现了职业教育过程中学历教育和市场需求两个方面的诉求,它是职业教育内在发展规律的必然与应然。职业教育要获得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认可,不仅要为学生提供适合的国民教育,而且还要担负起面向社会人员的人力资本开发,既服务学生,又兼顾社会,因此,1+X 证书制度是一种既具有教育功能又具有就业服务的制度设计[4]。
1+X 证书制度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评价制度,客观上要求职业教育在办学方式上应该走校企联合、产教融合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学校和社会两个主体的多元协同效应来培育人才,将学校标准和社会标准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教育标准,在人才培养评价上综合应用学校评价和社会化评价两种评价方式。1+X 证书制度将职业教育评价推向社会,使之更加开放、公正与客观,对于增强职业教育评价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将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与社会服务功能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内在逻辑
1+X 证书制度,从其内在逻辑结构上来看是一个相生相长的生态体系。作为职业教育重大改革方案的设计,1+X 证书制度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大计出发,既注重1 即学历证书作用的发挥,又鼓励学生积极获得X 即其他职业技能证书,1 夯实发展基础,X 养成职业技能,从而有效应对和缓解结构性的就业矛盾。1 与X 之间是基础性、主体性与拓展性、补充性的关系,前者旨在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与职业素养教育,后者更具有针对性和引导性,强化、拓展或补充学生的职业技能、新技术、新技艺等。从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来看,1+X 在内在逻辑上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目标体系,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教育属性与社会属性,1 与X 两者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1+X 在职业教育过程中的内在逻辑关系呈现出三种状态,即彼此融合、互为置换、相互补充。彼此融合是指学生在同一个职业教育过程中可以在基本重叠的时间内同时获得两个证书,且两个证书在专业口径上基本一致,这样学生就可以在更大的职业岗位范围内以通用性强的证书来获得更大的就业优势;互为置换是指1+X 将职业教育分为若干组成部分,其中一部分由X 证书标准制定者和开发者来提供,将X 证书的口径与职业岗位任务集相对应,从而获得更为专业有效的培养;相互补充是指在新职业、新技术、新要求等出现而职业教育暂时无法提供时,有社会组织承担X 证书的培训和考评,X证书的口径与技术单元或专项能力相对应。
1+X 作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关系的职业教育证书体系,两者在开发标准上都是基于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及其所对应的职业岗位群,并作为一个有机体共同应用于职业教育过程之中,两者结合与匹配的程度与好坏,关系到1+X 证书制度实施的效果,要做到这一点,最为关键的是从市场需求和要求标准出发,合理地安排和权衡学历层次与证书等级两者之间的匹配程度。
(三)X 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关系逻辑
在1+X 证书制度颁布和实施以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教育的继续保持和开展仍然富有意义和价值。首先,职业教育法第八条明确规定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一样属于职业教育的固有内容,这为职业院校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其次,现行部分职业岗位明确规定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取得从业资格;再次,目前大量的社会人员在职业院校进行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其实这正是职业学院发挥服务社会职能的体现。故而,在1+X 证书制度实施后,是否继续开展和进行职业技能技术和资格证书的培训,属于职业院校自身的自主事务,由其自主决定。
由行业企业等组织开发的其他社会性培训证书,从其类别归属上看应该属于职业教育法所称的培训证书的范畴,某些由权威机构颁发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格认证或者行业准入的功能,这些证书在1+X 证书制度实施以后,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将其纳入到X 的行列之中,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上还有一些对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有一定作用的证书,是否将其纳入到1+X 的框架之中,主要有以下两个判别标准:首先,要属于职业技能的范围,这些证书所认证的能力必须是行业企业所普遍认可的能力、技能与素养,而不能是用于非职业技能其他用途的能力;其次这些证书的开发单位是否愿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否则就无法对其证书水平进行评判,也就不能将其硬性列入1+X 框架之中。
(四)X 开发机制体现出来的治理逻辑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职业技能证书X 的开发主体是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而非政府、院校、行业协会或其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同时指出,那些具有实力、开发经验、职业培训资质、具有优秀业绩以及被业界广泛认可的培训机构才能作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事实上作为一项新事物、新提法,培训评价组织需要经过一个扶植培育的过程。
值得深思的是X 开发机制所体现出来的背后治理逻辑的变革,将职业技能证书及其标准的开发建设交由培训评价组织进行,体现了国家在职业教育改革中的简政放权的勇气和决心,是从根本上推进和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大计[5]。培训评价组织的提法及其身份定位是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中的一项重大政策突破与创新之举,是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向社会参与、专业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的重大革新。
三、职业教育1+X 证书制度的实施
1+X 证书制度是国家在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综合多种因素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关系到国家、社会、企业、学生、家庭等各方面的利益。为了推进1+X 证书制度的启动,改革方案中指出应该首先在职业院校中进行试点,明确了国家、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以及培训评价组织的分工职责。职业院校作为1+X 证书制度的首批试点,其既是实施主体,又是收益主体,因此需要从职业院校的视角研究如何贯彻和实施1+X 证书制度。
(一)加强与培训评价组织的协调与合作
职业院校贯彻实施1+X 证书制度的首要工作就是与培训评价组织进行密切协调和紧密合作,彼此之间的共识、共赢是推动1+X 证书制度实施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涉及以下两个主要问题:第一,与培训评价组织合作,对每个职业技能证书及其评判标准进行调研,在考虑引进职业技能证书时,需要就证书的社会认可度、与本院校专业的融合度等进行引进可行性论证;第二,与培训评价组织合作,对双方之间的职责、利益、权利、关切、诉求等进行明确、划分与协调,共同制定与培训、考评等相关的文本资料,验证所需的装备、设备、技术等硬件资源,测定和校准相关培训设备的标准值、技术参数,确保培训装备的可靠性。
此外职业院校要在培训评价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尽快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证书的引入评价与管理机制,根据自身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证书与职业岗位的关联进行综合判断,除了行业企业专家外还要让用人单位充分地参与到评价过程中。在引进新证书的同时,对那些认可度不高、价值低、学生参与度不高的证书要及时地予以清理。
(二)培育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培育一支高层次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职业学院贯彻和实施1+X 证书制度的一个重要任务[6],为此,首先职业院校在与培训评价组织密切合作、积极参与开发X 证书的同时,要积极致力于研究不同级别的培训师的资质要求与考核标准,进一步丰富职业教育双师的内涵与标准,使之能够胜任新形势下X 证书培训师的挑战;其次,职业院校要选拔、组织优秀教师参加X 证书相关的培训,建立相应的周期轮训制度和新教师实习成长制度,提升教师X 证书相关技能技术培训与教学能力;再次严格落实X 证书培训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及时投入,对负责X 证书培训课程开发的教师要给予必要的激励,在职称评审、工资定级、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使其能够与1+X 证书制度共同成长、共同进步,拓宽教师晋升的新渠道。
(三)积极开展面向社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决定了职业院校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还要担负起面向社会进行培训的职责,为校园和职业之间的沟通、转换与交流开辟快捷的通道,让更多的没有机会进入校园的人接受教育并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7]。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既是职业院校履行自身职责与使命的要求,也是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体现,此外也是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进行合作交流的重要纽带,以培训工作为载体,地方政府可以向职业院校购买此类性质的公共服务,进而实现政府、院校、学生、社会、企业等的多方共赢。地方政府担负有社会培训、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能和责任,而职业院校具备相关的智力资本和培训资源,因此,1+X 证书制度试点的职业院校,要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在社会人员培训工作上进行积极沟通、协调与合作,从而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经费投入。
(四)大力有序推进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
由于1+X 证书制度是一个综合体系,职业院校在贯彻和实施中就需要做好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首先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体系设计,为1+X 证书制度的实施创造必要的环境,全面梳理院校自身的组织机构,按照1+X 证书制度实施的要求重新划分和界定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必要时进行相应的机构调整;其次要构建相应的运行机制,从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评价三个维度上全方面进行,对于1+X 证书制度中的事务性工作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流程,对流程中的人、权、事、行为进行合理匹配,提高运行效率,特别是对于那些跨越组织机构的事项和业务尤其要制定相应的运行流程,以保证沟通畅通和运作效率;再次,就1+X 证书制度,需要做好与X 职业技能证书相关的学习成果认定、学时累积、学时课时转换等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允许通过培训课程的成员能够通过官方权威平台查询自己的获证信息,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对于获得相应证书的社会人员要允许其在免修部分指定课程的情况下获得学历认证,对于获得相应证书的学生可以免修部分课程。